一、我国竞争性发电市场的形成(论文文献综述)
付晓旭[1](2021)在《电网企业混改业务投资分析及运营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在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放开发电、售电等属于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管住输电、配电等属于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明确意见。在电力体制与国企“双重改革”背景下,电网企业需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改进国有企业机制。论文以国有电网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业务投资领域选择、投资成效分析和运营优化模式。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分析了国企混改指导政策与推进途径。从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电网企业层面三个维度出发,梳理了国有企业混改的相关政策;研究了国企混改分类、分层、各类资本参与的途径,提出了混改的基本流程,旨在为电网企业混改业务投资分析及运营模式研究提供框架。(2)构建了电网企业适合混改业务的经济性评价模型。提出了综合能源服务、竞争性配售电、分布式能源微网、电动汽车充电等混改业务类型;基于SWOT模型,分析了电网企业发展混改的机遇与挑战;构建了电网企业混改业务的经济性评价模型。(3)构建了电网企业微网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分析了光伏选址、电动汽车充电、储能等业务投资可行性;分析了微网全寿命周期成本效益,计算了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基于风电光伏等不确定性,引入CVaR方法和鲁棒随机优化理论,构建了微网业务多情景投资运营优化模型。(4)构建了电网企业综合能源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分析了冷热电综合能源市场交易业务模式;构建了冷热电综合能源运营优化模型;选取典型示范工程开展实例分析,分析了电网企业投资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盈利情景,以及风电与光伏发电等综合利用效果等。(5)构建了电网企业竞争性配售电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对配售电混改业务经营模式进行梳理;以资产利用率为投资优化目标,建立含分布式电源的增量配电业务投资优化模型;基于博弈分析,构建电网企业售电业务系统动力学分析模型。(6)构建了电网企业不同混改业务组合运营成效排序评价模型。建立了电网企业混改业务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熵权法与序关系分析法给指标集成赋权,构建了组合混改业务的成效排序评价模型。
芮旭涛[2](2020)在《我国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定价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天然气产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我国天然气市场配套定价、监管机制滞后,成为制约天然气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国近年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天然气市场。从世界范围看,基于气与气竞争的天然气交易中心定价模式是世界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将成为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改革方向。作为一系列改革措施中的重要成果,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设立标志着我国初步构建了天然气交易市场的雏形,为形成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的基准价格奠定了基础。但是目前天然气交易中心形成的价格还无法反应天然气的真实价值,要通过交易中心形成气与气竞争的市场化的基准价格任重道远。因此,借鉴国外成熟天然气市场的先进经验,对比国内现有天然气定价机制现状,明确了我国天然气市场的改革方向与实施路径,同时提出了建立市场化天然气交易市场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基于市场化的天然气交易市场,构建了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体系,该体系包括供给侧保留价格定价机制、需求侧保留价格定价机制、基准价格形成机制。供给侧保留价格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确定。其中,根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思路,在供给侧产业链各环节中,管道运输是需要加强价格监管的环节,也是定价机制改革的重点环节。因此分别采用经营期评价法和服务成本法计算该环节定价机制改革前后的管输价格,多情景研究管道负荷率变动、全投资收益率变动、新建管道规模对管输价格乃至供给侧保留价格的影响,认为管输定价机制改革实现了对管输环节的有效价格监管,避免了管输企业获得超额收益,降低管输价格,同时降低了供给侧保留价格,将收益从管输环节让渡到下游市场。需求侧保留价格按照天然气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确定。针对传统天然气价值评估方法没有考虑政治、环境、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准确评估需求侧保留价格的问题,提出了广义天然气价值评估的概念,在计算各类用户的保留价格时,对天然气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改进,分别加入政策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因子和经济影响因子,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在市场化条件的天然气交易市场,基准价格通过气与气的竞争定价形成。考虑到中国天然气市场的特殊性,引入合作博弈理论研究基准价格形成机制,以交易市场合作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对各市场参与主体进行收益分配,进而寻找市场基准价格。与此同时,构建了交易市场合作博弈模型,根据基准价格的形成过程,将模型拆分为三个子模型,即模型Ⅰ—收益优化模型、模型Ⅱ—Shapley值收益分配模型和模型Ⅲ—基准价格模型。结合中国天然气市场变革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问题,以实现社会总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基于合作博弈模型对不同情况下交易市场基准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探讨。最后,以江苏省某地区为例,对市场化条件下的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案例研究,对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情景设计,通过多情景对比分析与敏感性分析,企业实施气源标签化更适合市场化条件下的中国天然气市场;加强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管输环节的监管,放开下游市场的价格管制,由市场通过博弈自主定价,有利于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有效采取各类政策措施,对鼓励发展的天然气用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不鼓励发展的天然气用户采取限制或禁止的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推动产业发展;放开价格监管有利于实现市场交易量和社会总收益的增加,同时使各市场参与主体获得更多的收益分配,激发各主体参与交易的积极性,提高市场活力。
马一鸣[3](2020)在《我国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市场竞争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新时代改革“再出发”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意见》的依次出台,中国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不断加深。在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对实现清洁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至关重要。本文在对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状况回顾的基础上,以电力市场完全不放开为前提,以潜在的发电厂商对发电技术的采用为切入点,通过构建两个独立的Bass模型对1993年至2017年我国火力发电量与清洁能源发电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拟合分析,研究发现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的增长均主要受到口碑效应的影响,且清洁能源受到口碑效应的影响更大。基于改进的UCRCD模型,将市场竞争性引入到该模型,对在不同市场开放前提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短期预测。研究结果显示:由于清洁能源发电带来的负面交叉影响,火力发电市场的开放会使自身的发展趋势从减速上升变为增速下降;同理,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的开放会对自身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若同时开放火力发电市场,清洁能源发电量的增速会逐年上升。在上述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对实现当前清洁能源发电的政策目标进行了市场放开模拟,结论是2018至2021年之间开放火力发电市场,让火电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可以更好地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且对总发电量的负面影响较小。
艾昱[4](2020)在《中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一些信奉自由资本主义的西方国家率先在电力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同时,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电价体制改革也随之深入推进,由行政手段确定电力价格逐渐向市场定价让路。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已呈现出全球化趋势。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02年,但竞争上网的改革方案曾遭到搁浅。在此期间,我国依靠平均成本加上合理回报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实现电力定价,首次改革收效甚微。2015年,国家正式宣布重启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电力行业由计划指导转变为市场竞争,重新为我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面对新时期、新常态、新电改,在发电侧由行政手段确定价格、核准发电项目和下达电量计划已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尤其是现行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不再适用于竞争性电力市场,需要设计适应中国各类电源发展现状、与电力体制改革相匹配和符合电力市场化转型阶段基本要求的上网电价机制,同时应考虑如何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并保障电力系统的长期资源充裕度。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对我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历程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实现电力市场转型背景下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优化设计。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上网电价理论研究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然后对政府定价下的平均成本法和市场竞争下的边际成本法及补充方法进行阐述,分别构建政府定价、市场定价模型和电力市场经济调度模型。其次,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的发展现状入手,重点分析当前我国政府定价下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现状与国外改革的成功经验,形成了电力市场化环境下上网电价机制的设计思路和基本分析框架,通过具体案例对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进行分析,提出分三步实现电价市场化改革、优先进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完善电力现货市场中的边际成本定价机制和在适合的地区推动建立容量机制的四项具体政策建议。本文综合运用政府定价和市场竞价下的多种上网电价定价方法,分析当前我国上网电价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电力市场环境下上网电价机制的设计思路和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成果对发电侧市场的边际成本定价和中长期市场上固定资本回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并提出了符合当前形势的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政策建议,为我国电力市场化转型时期的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做出了贡献。
程乐峰[5](2019)在《电力市场多群体策略博弈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理论研究》文中提出为解决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下日益复杂的多主体优化决策问题,博弈论逐渐成为一种十分有效的数学工具。演化博弈论作为博弈论的新兴分支,建立在“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假设基础上,更加适用于实际博弈情形。目前,演化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的相关研究处于很大的空白状态。为此,本文立足于演化博弈论中的演化稳定策略、复制者动态、演化稳定均衡等核心概念,并结合李雅普诺夫稳定性理论,对开放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电力市场中多群体策略博弈问题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旨在拓展演化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的应用范围,并为该领域内非完全理性利益群体复杂的动态交互行为决策问题的研究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本文研究成果阐述如下。首先,提出了一个适合于对多群体策略博弈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进行理论分析与动态仿真研究的方法体系。该体系中的模型、方法与所得结论均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有效性,可为本文后面章节关于电力市场多群体策略博弈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的理论研究奠定基础,并可用于智能电网相关领域内尤其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环境下非完全理性主体参与的多群体策略式演化博弈的长期动态交互行为决策问题的研究。其次,基于上述研究方法体系,提出了适合于分析电力市场下典型两群体和三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场景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的理论研究方法。其中,以两类发电商群体长期参与发电侧电力市场竞价为典型两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场景,以电网公司、新增供电实体和电力消费用户长期参与需求侧电力市场电价与电量交易为典型三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场景,经研究表明:上述场景存在数量不同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状态,且都是严格的Nash均衡状态;此外,通过政府对相应市场进行有效监督,将影响上述典型两群体和三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场景的支付矩阵,进而改变整个市场的渐进稳定均衡点分布,最终引导市场的博弈均衡朝着期望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处收敛。这有助于市场电价的平缓稳定、促进电网削峰填谷、提高各方收益,同时使电力市场的资源配置率得到显着提升,保证电力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运行。然后,基于上述典型场景研究,提出了适合于分析供给侧电力市场中同质性和异质性发电市场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的理论研究方法。首先,针对同质性发电市场,经理论研究表明:该市场最终的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将由6组定义的相对净支付参数决定,且市场总计存在64种长期竞价博弈场景。此外,在这些场景下,市场总计存在288组长期竞价演化博弈状态,其中包括82组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状态、85组竞价演化不稳定均衡状态和121组竞价演化临界均衡状态(仍是不稳定的)。其次,针对异质性发电市场,经定性理论研究表明:若无政府监督,该市场会自发形成9种演化稳定的竞价策略,而有政府监督情况下则最终只会在3种竞价策略处达到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状态,且该状态仅由市场的相对净支付参数决定;此外,经定量理论研究表明:当市场的总发电量需求相同且未能完全满足所有发电商群体的总发电容量之和时,“市场统一出清结算机制(即MCP结算机制)”比“按报价结算机制(即PAB结算机制)”更易于引导所有发电商群体报低价策略参与竞价上网。此时,在“市场统一出清结算机制(MCP)”下,整个电力供给侧异质性发电市场的电价波动更小,更有利于其长期健康稳定运行。继而,基于上述典型场景研究,提出了适用于分析需求侧电力市场中家庭用户群体与供电实体间长期互动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的理论研究方法。该方法中,提出了非完全理性用户群体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管理过程中与供电实体长期互动的N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其优势在于:立足于用户种群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特征,充分利用演化博弈论描绘用户在电力需求侧响应管理中的群体行为的变化趋势并准确预测用户个体的群体行为,使其更加贴近于用户群体参与智能用电调配时与供电实体间的实际动态交互决策情形。针对上述模型的算例研究表明:在多个家庭用户种群与供电实体间的长期动态交互决策过程中,通过供电实体提供合理丰厚的电价激励对于引导和促进多个用户群体积极参与电网智能用电调配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此时,在趋利性、趋同性以及不断的动态交互驱动下,所有用户种群将以极大比例(本文将其定义为用户参与度)在“选择参与智能用电调配”这一策略处达到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状态。这对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提高、削峰填谷效益的提升、以及智能电网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其他因素如用户参与度初始值、舒适度效用函数形式及其关键参数设置、用户种群数量和种群规模等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种群的用户参与度和相关收益的最终演化趋势,但它们相比于电价激励所起到的促进作用较弱,几乎可忽略。最后,本文对上述研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其下一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其中,尤其针对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环境下的智能电网复杂演化博弈领域,以“智慧能源调度机器人”这一“信息-物理-社会系统”高度融合的高级智能电网形式为例,对复杂网络上的演化博弈理论在该领域复杂智能调度与控制策略研究中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朱波[6](2019)在《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我国开启了新一轮的深化电力体制的改革。售电侧改革是改革红利能否惠及全社会的关键,因而成为了本轮电改最大的亮点和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其核心任务是在售电侧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还原电能的商品属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年来,政府在推进售电侧改革中完成了顶层设计,开放了售电业务,推动了增量配网试点,实施了输配电价核定,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开放配售电业务、建设电力市场、形成交易规则和价格机制、建立信用与监管体系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其原因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非良性路径依赖待破除、改革保障措施未健全等,给改革推进造成了障碍和阻力。本文尝试跳出既有电力行业的研究局限,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视角来审视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践成果和现实困境,通过分析比较其他国家的做法,归纳出垄断与竞争环节分离是改革的前提,健全的法治环境是改革推进的关键,公共权力独立运作是公平交易的基础,强化政府与社会监管是市场化的保障等成功经验,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进一步深化我国售电侧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一是处理好公共性与效率的平衡,重塑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多元治理关系;二是通过输配彻底分离、市场主体多元、交易机构独立、市场配置价格等举措,破除非良性路径依赖,重整电网企业;三是以健全电力法规为起点,以完善电力监管为核心,以开展改革效果评估为手段,重构改革保障体系。
管晓薇[7](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指出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王雨佳[8](2019)在《纵向关系视角下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效率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能源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对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各国相继进行能源产业改革,力争以市场机制主导能源供需。对于中国来讲,具有强依赖性的煤炭和电力两个能源产业的竞争性改革进程并不同步,煤电产业链上游的煤炭产业基本实现完全市场化,下游的电力产业仍处于政府规制之下,结果导致煤、电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政府逐渐认识到,在改革中人为割裂产业链上下游市场进行单一产业改革会造成严重不平衡的危害。因此,随着2002年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启动,政府开始实施以电煤价格为主要切入点的煤电产业链整体的竞争性改革。2002年,国家取消了电煤指导价,煤电产业之间的行政壁垒被打破,允许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相互进入;2005年颁布的《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正式提出推行煤电一体化政策;2012年,国家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取消重点合同和电煤价格双轨制,鼓励煤炭和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2016年,发改委颁布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鼓励煤、电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机制,随后制定了详细的优惠措施。尽管中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加深,但煤电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辨识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效率是深化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缓解煤电能源紧张关系的迫切需要与关键所在。本文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视角考察了中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效率,对目前煤电产业链的整体竞争状况、产业链纵向整合政策的效率进行了实证检验,对新一轮煤电联营中的长期战略合作机制实施的效率进行了理论与博弈模拟分析。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中国煤电产业链整体宏观竞争状况的评估。中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最直接目的是将市场竞争引入产业链的发展中,本文结合新实证产业组织理论,以相对市场势力作为评估中国煤电产业链竞争状况的指标,并从价格传导的视角评估产业链竞争性改革政策的宏观效率。首先,通过对中国电煤价格的传导机制及价格扭曲成因的梳理,将政策因素引入电煤价格的传导中,提出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政策引起的市场结构的变化是影响电煤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次,在NEIO的框架下测算了煤炭和电力两个产业的市场势力,发现两产业在自身的市场上均不存在损害各自竞争的市场势力,但是电力产业相比于煤炭产业具有相对市场势力,即前者的市场势力溢价大于后者,这不利于产业链整体的市场竞争。最后,采用电煤的价格扭曲率衡量电煤与市场煤之间的价格偏误程度,进一步通过ADF单位根检验和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构建了市场结构与电煤价格扭曲率的协整方程。结果显示,电煤的价格扭曲率和电力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成正比,同煤炭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成反比,并且煤炭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越高,电煤与市场煤价格之间的偏误程度越小,即对电煤的价格扭曲之间的修正作用越显着。第二,煤电产业链的纵向整合政策对微观企业短期生产效率的影响。截止到目前,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政策实施的主要表现是打破煤电产业之间的行政壁垒,促进煤、电企业的纵向整合。本文首先建模分析了煤电产业链纵向整合政策的竞争与反竞争效应,得出煤企和电企的纵向整合会带来有利于竞争的效率效应,也会带来阻碍竞争的市场圈定效应。其次,通过I-O法测算了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的纵向整合指数,发现两者的纵向整合指数均是波动上升的,初步显示了我国煤电产业链纵向整合政策的执行状况良好。再次,采用半参数LP法对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测算和时序分析,得出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在2002-2017年间均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并且电力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趋势更显着。最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多元二次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煤电产业链纵向整合政策对煤、电企业生产效率的非线性影响,结果显示我国煤电产业链的纵向整合政策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存在“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但目前煤电产业链尚未出现过度整合状况,煤电产业链的纵向整合政策短期内仍会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煤电产业链的战略联盟政策对微观企业长期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由于纵向整合政策在长期会阻碍市场竞争,因此我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深化阶段应该以纵向整合政策为辅,大力推广以战略联盟为代表的中间型纵向关系。本文首先以网络组织理论与资源依赖理论两者为基础,从理论层面分析了煤、电企业战略联盟的资源配置效率,得出由于煤、电企业的交易存在“竞争+合作”的关系,煤电战略联盟政策可以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规避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实现长期的最大化价值创造。其次,构建收益模型从成本与收益权衡的角度分析了煤企和电企选择战略联盟这种纵向关系的效率性,发现煤电战略联盟相比于市场交易,可以通过成本降低和价值创造两方面增加煤、电企业的利益。再次,通过构建市场交易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和战略联盟交易的合作博弈模型分析两者对煤、电企业专用性投资的激励程度,模拟结果显示市场交易非合作博弈下的专用性投资激励不足,煤电战略联盟政策能更有效地促进煤电资源的配置,防止出现投资不足和浪费的情况。最后,建立行为博弈模型考察包含惩罚条款的长期契约对煤、电企业行为决策的影响,发现该类契约能很好地规避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有效缓解中国的煤电紧张局面。
董帅莉[9](2019)在《电力市场价格波动及其金融衍生工具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于2015年开启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电价定价机制改革是本轮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国外主要电力市场相比,我国的电力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对竞争电价的认识尚未起步,尤其对竞争电价具有波动频繁且剧烈的特征认识不足,从而可能导致企业破产等严重后果。我国电力工业处于市场化改革初期,同时未来我国将不可避免的大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了更好地结合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本文以发达且可再生能源渗透比率高的瑞典市场和丹麦西部市场为研究对象,分别采用其市场建设初期和成熟期的高频电价数据,通过构建均值回复模型,指出电价在峰时(上午6:00-下午10:00)、工作日更高的一般规律,同时在可再生能源高渗透的电力市场,电价波动的季节变化规律不再明显。进一步构建已实现波动模型识别出电价的波动。指出电力市场建设初期电价波动更剧烈,间歇性可再生能源高渗透使得电价波动更剧烈的结论。区别电力市场稳定性和电价波动性,本文发现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渗透将使市场更趋稳定的结论。然后以丹麦西部市场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识别影响电价波动的因素,指出需求和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风电)是影响电价波动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一步研究了控制电价波动的衍生工具,分别分析了以电力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以天气为基础资产的天气衍生品控制电价波动的作用原理,结果表明电力衍生产品一方面丰富了市场参与者的投资选择,另一方面也是市场参与者化解电力价格波动风险的有力工具。最后,本文提出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建议:在改革过程中,建设者和参与者都应充分认识竞争性电价出现后电价波动剧烈的局面,同步设计有关衍生工具,考量电力辅助金融市场的建设,以应对电力市场化后电价波动频繁且剧烈而导致的价格风险。
任启毓[10](2019)在《不对称信息下发电企业竞价策略与激励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试点、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以及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等一系列推进改革进程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已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为进一步提高电力经营效率,降低发电成本,2015年“9号文”明确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针。三个“有序放开”作为此次改革重点和路径,为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公平竞争和节能环保指明了方向。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力交易市场迎来了新的挑战,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随着竞价上网工作的日益推进,电力参与者出现多样性。发电侧由于中小型发电企业的参加,使得电力拍卖日益频繁、发电侧竞争加剧。需求侧由于放开用户选择权,电力用户对电价表现出了更大的价格敏感性。供需两侧的变化给电价预测、发电企业行为分析和政府监管带来困难。其次,用户直接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用户购电偏好的转变,促使上游发电企业侵入售电市场与用户直接交易。售电模式的改变对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的定价策略和收益分配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分析用户直接交易交易背景下,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用户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直接交易对传统售电渠道的冲击以及电价变化规律对我国直接交易建设事关重要。最后,可再生能源竞价上网一直受价格补贴和优先上网政策的双重扶持,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飞速发展,财政补贴缺口日益增大,补贴拖欠问题严重影响发电企业的资金链。如何调整补贴结构,发掘现有政策潜力,更加有效率地激励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还未得到有效解决。本文以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新挑战为背景,运用拍卖理论、博弈论和激励理论,从集中交易市场和多边交易市场的模式特点出发,系统地分析电力参与者之间的博弈行为,研究发电企业的竞价策略与均衡电价的影响机理,提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效途径。本文拓展了电力市场理论的相关研究,对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交易机制、建立电力监管和调控机制,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工作、结论及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研究了集中交易市场下,发电企业的最优竞价策略和市场均衡。考虑发电企业的成本信息不对称,运用拍卖理论建立需求弹性下多单位电力竞价模型,揭示统一市场出清价格规则下,发电企业的最优竞价策略。通过将投标策略(价格数量对)归一化,研究基于期望效用最大化的发电企业最优决策问题,并得到市场贝叶斯纳什均衡。此外,通过比较分析,探讨需求弹性拍卖对电力市场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即使在竞争条件下,由于成本信息不对称,发电企业之间仍存在利用市场力提高出清价格的行为,这导致市场电价上升,社会福利下降。但相较于非弹性需求拍卖而言,弹性需求拍卖是抑制发电企业行使市场力的有效途径。该研究为发电企业提供了决策支持,为电力行业提高市场效率,准确电价预测指明了方向。(2)研究了集中交易市场下,可再生能源最优价格激励机制。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间歇性、不确定性、以及发电企业策略性投标行为,运用激励理论构建基于委托-代理模型的可再生能源价格激励模型。通过连续时间的随机最优控制,提出了一种新的成本相关(cost-related)价格补偿机制。其中,价格补偿机制包含两部分:单位发电补偿和长时间停电威胁。文章证明补偿机制的有效性和激励相容性。此外,通过比较分析得出,相较于固定价格补贴/标杆上网电价,成本相关补偿机制更有效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同时降低财政赤字。研究为可再生能源政策设计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3)研究了多边交易市场下,电力双渠道供应链最优定价策略,系统地分析了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用户的价格博弈过程。以电力直接交易的快速发展为背景,研究当需求不确定时,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的最优定价策略以及市场均衡。从电力供应链的角度构建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的序贯竞争博弈模型,物料流和信息流通过策略性定价相互作用。深入研究了用户偏好、渠道竞争对供应链定价策略以及供应链效率的影响机理。结果表明,当前零售电价受交叉电价补贴影响相对低廉,且直接交易渠道规模较小,导致发电企业经营直接交易渠道收益受损。随着直接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发电企业市场力增加,经营直接交易渠道为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益,但过度侵占售电市场会使售电企业有动机操纵信息流扭曲市场定价,降低电力供应链效率。研究为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提供决策支持,为我国直接交易发展提供方向和政策指导。
二、我国竞争性发电市场的形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竞争性发电市场的形成(论文提纲范文)
(1)电网企业混改业务投资分析及运营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现状 |
1.2.2 混改业务经济性评估研究现状 |
1.2.3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研究现状 |
1.2.4 电网企业业务投资分析研究现状 |
1.2.5 电网企业新型业务运营模式研究现状 |
1.2.6 电网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3.1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国企混改指导政策与推进途径分析 |
2.1 国企混改指导政策 |
2.1.1 国家层面混改指导政策 |
2.1.2 地方政府层面混改指导政策 |
2.1.3 电力公司层面混改政策与协议 |
2.2 国企混改推进途径分析 |
2.2.1 国企混改分类推进途径 |
2.2.2 国企混改分层推进途径 |
2.2.3 国企混改多类资本参与途径 |
2.3 央企混改基本流程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类型及经济性分析模型 |
3.1 引言 |
3.2 电网企业适合混改的业务类型分析 |
3.2.1 国家电网公司混改业务类型 |
3.2.2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
3.2.3 竞争性配售电业务 |
3.2.4 分布式能源微网业务 |
3.2.5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 |
3.3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SWOT分析模型 |
3.3.1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优势分析 |
3.3.2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劣势分析 |
3.3.3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机会分析 |
3.3.4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威胁分析 |
3.3.5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SWOT综合分析 |
3.4 电网企业混改业务经济性分析 |
3.4.1 经济性分析模型 |
3.4.2 分布式能源微网业务经济性分析 |
3.4.3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经济型分析 |
3.4.4 综合能源业务经济性分析 |
3.4.5 竞争性配售电业务经济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电网企业微网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4.1 引言 |
4.2 分布式能源微网混改业务运营模式分类 |
4.3 分布式能源微网混改业务主体及其运营分析模型 |
4.3.1 能源生产商及其运营分析模型 |
4.3.2 能源转换商及其运营分析模型 |
4.3.3 能源存储商及其运营分析模型 |
4.3.4 能源消费者及其运营分析模型 |
4.4 分布式能源微网混改业务投资分析 |
4.4.1 光伏业务投资分析 |
4.4.2 储能业务投资分析 |
4.5 微网混改业务运营模式与收益分析模型 |
4.5.1 微网混改业务运营模式 |
4.5.2 微网混改业务效益分析模型 |
4.6 微网混改业务多情景运营优化模型 |
4.6.1 微网业务运营优化模型 |
4.6.2 微网业务运营典型情景设置 |
4.6.3 微网不同典型情景日内运营优化结果 |
4.6.4 微网不同典型情景全寿命周期运营优化结果 |
4.7 随机不确定因素下微网业务多主体运营优化模型 |
4.7.1 微网混改业务多投资主体运营约束 |
4.7.2 微网混改业务多投资主体运营优化模型 |
4.7.3 随机不确定性因素下多主体投资业务优化模型 |
4.7.4 算例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电网企业综合能源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5.1 引言 |
5.2 综合能源混改业务模式分析 |
5.2.1 冷热电综合能源业务模式 |
5.2.2 购售电一体化业务模式 |
5.2.3 冷热电联供差价套利业务模式 |
5.3 冷热电气综合能源优化模型 |
5.3.1 冷热电气能源出力模型 |
5.3.2 冷热电气能源运营优化模型 |
5.3.3 基础数据 |
5.3.4 优化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电网企业竞争性配售电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6.1 引言 |
6.2 竞争性配售电业务混改方式分析 |
6.2.1 增量配电业务混改方式 |
6.2.2 竞争性售电业务混改方式 |
6.3 竞争性配售电混改业务运营模式分析 |
6.3.1 增量配电业务运营模式分析 |
6.3.2 竞争性售电业务运营模式分析 |
6.3.3 算例分析 |
6.4 竞争性配售电混改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6.4.1 增量配电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6.4.2 竞争性售电业务投资运营优化模型 |
6.4.3 算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电网企业不同混改业务运营成效排序评价模型 |
7.1 引言 |
7.2 电网企业不同混改业务的条件/环境分析 |
7.2.1 分布式能源微网业务 |
7.2.2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
7.2.3 竞争性配售电业务 |
7.3 电网企业不同混改业务运营模式分析 |
7.3.1 分布式能源微网业务运营模式 |
7.3.2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运营模式 |
7.3.3 竞争性配售电业务运营模式 |
7.4 电网企业不同混改业务运营成效排序评价模型 |
7.4.1 运营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
7.4.2 指标赋权模型 |
7.4.3 理想物元可拓评价模型 |
7.4.4 实例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我国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创新点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天然气交易市场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天然气交易市场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管输定价理论 |
2.1.1 经营期评价法 |
2.1.2 服务成本法 |
2.2 天然气价值评估理论 |
2.2.1 天然气市场价值的定义 |
2.2.2 可承受天然气价格的求解方法 |
2.3 合作博弈理论 |
2.3.1 合作博弈的概念 |
2.3.2 合作博弈的求解方法 |
2.3.3 合作博弈在油气领域的应用 |
第3章 国内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及经验借鉴 |
3.1 国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
3.1.1 美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
3.1.2 英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
3.2 国内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
3.2.1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历史沿革 |
3.2.2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现状 |
3.2.3 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的优势及局限性 |
3.3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经验借鉴 |
3.3.1 对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启示 |
3.3.2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趋势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市场化条件下的天然气交易市场及价格形成机制 |
4.1 市场化条件下的天然气交易市场 |
4.1.1 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展现状 |
4.1.2 现有天然气交易中心的不足 |
4.1.3 构建市场化天然气交易市场的必要条件 |
4.2 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
4.2.1 市场供给侧保留价格形成机制 |
4.2.2 市场需求侧保留价格形成机制 |
4.2.3 市场基准价格形成机制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管输定价机制改革下供给侧保留价格研究 |
5.1 管输定价机制改革对管输价格的影响 |
5.2 管输定价机制改革对供给侧保留价格的影响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价值导向的需求侧保留价格研究 |
6.1 我国需求侧保留价格价值评估 |
6.2 传统天然气价值评估的局限性 |
6.3 广义天然气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与评价方法 |
6.3.1 广义天然气价值评估基本原理 |
6.3.2 广义天然气价值评估评价方法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交易市场基准价格形成机制的多情景探讨 |
7.1 交易合同是否区分气源 |
7.1.1 交易合同不区分气源 |
7.1.2 交易合同区分气源 |
7.2 供给侧管输定价机制改革 |
7.3 需求侧广义天然气价值评估 |
7.4 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失灵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市场化条件下天然气交易市场定价案例分析 |
8.1 案例设计 |
8.2 案例测算 |
8.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8.3.1 研究结果 |
8.3.2 敏感性分析 |
8.3.3 结果讨论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我国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市场竞争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注释表 |
缩略词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不同视角下清洁能源发展的研究 |
1.2.2 清洁能源政策作用的研究 |
1.2.3 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的研究方法综述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现状 |
2.1 我国电力生产现状 |
2.1.1 我国火力发电生产现状 |
2.1.2 我国水力发电生产现状 |
2.1.3 我国其他能源发电生产现状 |
2.1.4 我国电力生产的地区分布与生产成本现状 |
2.2 我国电力消费现状 |
第三章 市场不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现状分析及短期预测 |
3.1 Bass模型构建 |
3.2 市场不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现状分析 |
3.3 市场不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第四章 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4.1 改进的UCRCD模型构建 |
4.2 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4.2.1 火电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4.2.2 清洁能源发电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4.2.3 发电市场完全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短期预测 |
4.3 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预测结果对比分析 |
4.3.1 市场放开下火力发电预测结果对比分析 |
4.3.2 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预测结果对比分析 |
第五章 市场放开下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预测结果与政策目标的对比分析 |
5.1 市场放开下预测结果与政策目标的对比 |
5.2 Bass与改进UCRCD的组合模型构建 |
5.3 延迟市场放开时间的测算结果及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
1.2.1 国外上网电价理论研究 |
1.2.2 国内上网电价理论研究 |
1.2.3 现有文献研究总结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4 研究成果及主要的创新点 |
第2章 上网电价定价方法 |
2.1 政府定价下的平均成本法 |
2.2 市场竞争下的边际成本法及补充方法 |
2.2.1 边际成本定价法 |
2.2.2 新进入成本法 |
2.2.3 单位容量净收益法 |
2.3 电力市场经济调度模型 |
2.3.1 发电机组竞价规则 |
2.3.2 电网调度规则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现状与问题 |
3.1 中国上网电价改革现状 |
3.1.1 中国上网电价改革总体回顾 |
3.1.2 中国上网电价改革历程评价 |
3.2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
3.2.1 燃煤发电成本计算 |
3.2.2 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机制问题分析 |
3.2.3 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评价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市场环境下的上网电价机制设计 |
4.1 国外上网电价改革经验与借鉴 |
4.1.1 国外电力体制改革介绍 |
4.1.2 国外上网电价改革启示 |
4.2 燃煤上网电价机制设计框架 |
4.2.1 煤电行业发展背景 |
4.2.2 燃煤上网电价机制设计 |
4.3 燃煤上网电价机制基本分析 |
4.3.1 边际成本定价 |
4.3.2 发电容量投资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市场环境下的上网电价机制应用 |
5.1 广东电力市场经济模拟 |
5.1.1 市场基本概况 |
5.1.2 市场模拟运行结果 |
5.2 市场环境下煤电机组收益情况 |
5.2.1 边际成本定价情景 |
5.2.2 溢价支付情景 |
5.3 中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政策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其他成果 |
致谢 |
(5)电力市场多群体策略博弈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术语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博弈论及演化博弈论的发展历史与研究现状 |
1.2.2 博弈论及演化博弈论在开放电力市场中的研究现状 |
1.3 本文主要工作 |
第二章 一般情形下的多群体演化博弈理论研究方法体系 |
2.1 演化博弈论基本架构与核心概念 |
2.1.1 演化博弈论基本架构 |
2.1.2 对称与非对称 |
2.1.3 复制者动态 |
2.1.4 演化稳定策略 |
2.1.5 演化稳定均衡及渐进稳定均衡点 |
2.1.6 基于Lyapunov方法的演化稳定性判据 |
2.2 两群体策略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与动态仿真方法研究 |
2.2.1 2P2S-S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2.2 2P2S-A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2.3 h2P3S-S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2.4 两群体策略演化博弈理论研究总结 |
2.3 三群体策略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与动态仿真方法研究 |
2.3.1 3P2S-S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3.2 3P2S-A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3.3 3P3S-AEG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2.3.4 三群体策略演化博弈理论研究总结 |
2.4 一般情形下的多群体或多策略演化博弈建模方法研究 |
2.4.1 一般情形下的N群体两策略非对称演化博弈建模方法 |
2.4.2 一般情形下的三群体N策略非对称演化博弈建模方法 |
2.5 一般情形下的多群体策略演化博弈理论研究方法体系建立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电力市场多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典型场景研究 |
3.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3.2 电力市场两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典型场景研究 |
3.2.1 策略定义 |
3.2.2 复制者动态模型 |
3.2.3 长期演化稳定均衡定性研究 |
3.2.4 长期演化稳定均衡定量研究 |
3.3 电力市场三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典型场景研究 |
3.3.1 策略定义 |
3.3.2 复制者动态模型 |
3.3.3 系统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理论分析 |
3.3.4 电网企业群体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特性分析 |
3.3.5 三方非对称演化博弈均衡稳定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6 三方非对称演化博弈的Nash均衡分解方法 |
3.4 电力市场三群体非对称演化博弈典型场景研究的进一步验证 |
3.4.1 理论分析 |
3.4.2 动态仿真验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供给侧电力市场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研究 |
4.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4.2 同质性发电市场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研究 |
4.2.1 模型建立 |
4.2.2 相对净支付参数定义 |
4.2.3 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理论分析 |
4.3 异质性发电市场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定性研究 |
4.3.1 模型建立 |
4.3.2 相对净支付参数定义 |
4.3.3 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理论分析 |
4.4 异质性发电市场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定量研究 |
4.4.1 PAB结算机制下的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定量研究 |
4.4.2 MCP结算机制下的长期竞价演化稳定均衡定量研究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需求侧电力市场长期互动演化稳定均衡研究 |
5.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5.2 用户与供电实体长期互动的nPAEG模型 |
5.2.1 种群总体收益模型 |
5.2.2 系统复制者动态方程 |
5.2.3 nPAEG模型的迭代收敛算法 |
5.3 算例研究 |
5.3.1 电价激励对市场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
5.3.2 用户种群数量对市场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
5.3.3 舒适度效用函数形式对市场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
5.3.4 种群规模和用户参与度初始值对市场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
5.3.5 舒适度效用函数参数设置对市场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的影响 |
5.3.6 算例总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展望 |
6.2.1 本文主要工作的下一步研究方向展望 |
6.2.2 演化博弈论在智能电网领域复杂策略研究中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资料法 |
2、比较分析法 |
3、定性分析法 |
(四)研究内容、创新及不足 |
1、研究内容 |
2、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1、电力系统 |
2、电力市场化改革 |
3、售电侧改革 |
(二)基本理论 |
1、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相关概念 |
2、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论基础 |
二、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的背景、动因与现状 |
(一)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
1、历史背景 |
2、现实动因 |
(二)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
1、目标 |
2、任务 |
3、内容 |
(三)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具体做法和初步成效 |
1、售电侧市场化改革顶层设计与试点 |
2、有序开放增量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
3、建立电力交易中心与健全交易规则 |
4、开展输配电价首轮核定及成本监审 |
三、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1、开放售电侧的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方面的问题 |
2、建立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价格机制方面的问题 |
3、建设信用体系防范风险及强化监管方面的问题 |
(二)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彻底 |
2、非良性路径依赖待破除 |
3、改革保障措施尚未健全 |
四、其他国家售电侧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一)其他国家售电侧改革的主要模式 |
1、售电侧放开模式 |
2、电力市场交易模式 |
3、电力市场交易机构模式 |
4、电力市场监管模式 |
(二)其他国家售电侧改革的经验启示 |
1、垄断与竞争环节分离是售电侧改革的前提 |
2、健全法规与法治环境是售电侧改革的关键 |
3、调度和交易机构独立是售电侧改革的基础 |
4、强化政府与社会监管是售电侧改革的保障 |
五、我国政府进一步深化售电侧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
(一)重塑政府深化售电侧改革中的多元治理关系 |
1、政府与电网企业的关系 |
2、政府与电力市场的关系 |
3、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
(二)破除政府深化售电侧改革的非良性路径依赖 |
1、推动输电与发电、配电和售电分离 |
2、实现电力交易与调度中心完全独立 |
3、促进配电和售电市场的主体多元化 |
4、优化电价机制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
(三)健全完善政府深化售电侧改革的保障措施 |
1、健全电力法规体系 |
2、完善电力监管体系 |
3、建立改革评估体系 |
结束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俄罗斯 |
四、澳大利亚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
一、各国经验总结 |
二、借鉴述评 |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
第一节 总结 |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纵向关系视角下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效率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前提: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煤电产业链 |
1.2.2 竞争性改革 |
1.2.3 改革效率 |
1.2.4 纵向关系 |
1.3 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煤电产业链改革的现实及研究现状分析 |
2.1 煤电产业链的研究现状述评 |
2.1.1 煤电产业链纵向关系的研究 |
2.1.2 中国煤电产业链改革的研究 |
2.1.3 文献述评 |
2.2 中国煤电产业链现实及关联性分析 |
2.2.1 中国煤炭产业分析 |
2.2.2 中国电力产业分析 |
2.2.3 煤电产业关联性分析 |
2.3 中国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演进历程 |
2.3.1 昨天:煤炭订货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2.3.2 今天:煤、电纵向整合成为主导关系 |
2.3.3 明天:煤、电战略联盟犹如旭日东升 |
第3章 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效率的分析框架和影响机理 |
3.1 竞争性改革效率的分析框架 |
3.1.1 基于产业链的ISCP分析框架 |
3.1.2 纵向关系的治理模式及效率权衡 |
3.2 分析案例、评价指标及方法选取 |
3.2.1 竞争性改革效率分析的案例选取 |
3.2.2 竞争性改革效率的评价方法 |
3.3 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效率的影响机理分析 |
3.3.1 竞争性改革对煤电产业链竞争的影响 |
3.3.2 竞争性改革对企业短期生产效率的影响 |
3.3.3 竞争性改革对企业长期配置效率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煤电产业链的竞争状况评估:基于电煤价格扭曲的视角 |
4.1 引言 |
4.2 产业链中间产品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与扭曲 |
4.2.1 中国电煤价格形成机制的变迁 |
4.2.2 中国电煤价格扭曲的成因 |
4.3 基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煤电产业链市场势力的测度 |
4.3.1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4.3.2 基于NEIO框架的模型设计 |
4.3.3 样本选择与变量描述 |
4.3.4 实证结果分析 |
4.4 产业链相对市场势力对电煤价格扭曲的实证检验 |
4.4.1 研究假设及方法选取 |
4.4.2 单位根及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 |
4.4.3 市场结构对电煤价格扭曲的修正效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产权关系下的纵向整合政策对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程度及趋势分析 |
5.1 纵向整合的竞争与反竞争效应分析 |
5.2 基于I-O方法的纵向整合政策执行度分析 |
5.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2 产业链纵向整合指数的测算方法和数据选取 |
5.2.3 煤电产业链纵向整合程度的趋势分析 |
5.3 煤电产业链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及变动趋势分析 |
5.3.1 全要素生产率测度方法及数据选取 |
5.3.2 煤炭产业生产率变动趋势分析 |
5.3.3 电力产业生产率变动趋势分析 |
5.4 纵向整合政策对煤电产业链生产率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 |
5.4.1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5.4.2 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5.4.3 非线性实证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契约关系下的战略联盟政策对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分析 |
6.1 战略联盟政策与资源配置的理论分析 |
6.1.1 煤、电企业的战略联盟理论 |
6.1.2 资源配置效率与专用性投资 |
6.1.3 煤电战略联盟的履约机制:长期契约 |
6.2 基于成本与收益的煤电战略联盟选择分析 |
6.2.1 交易成本与组织成本的权衡 |
6.2.2 煤电战略联盟的收益模型分析 |
6.2.3 煤、电企业战略联盟的效率性分析 |
6.3 煤电战略联盟政策资源配置效率的博弈分析 |
6.3.1 博弈时序与基本假定 |
6.3.2 市场交易下的非合作博弈 |
6.3.3 战略联盟下的合作博弈 |
6.4 包含惩罚机制的长期契约有效性分析 |
6.4.1 基本假设与契约设计 |
6.4.2 煤炭企业的决策行为分析 |
6.4.3 电力企业的决策行为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电力市场价格波动及其金融衍生工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将逐步建立电力竞争市场 |
1.1.2 竞争性电价波动对市场参与者具有重要影响 |
1.1.3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价格风险管理作用 |
1.1.4 在电力市场发展衍生工具具有必要性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章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和文章框架 |
1.4.1 文章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 |
2.2 国外主要电力市场改革综述 |
2.2.1 美国电力市场改革 |
2.2.2 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改革 |
2.2.3 欧洲电力市场化改革 |
2.3 电价波动性衡量方法的文献综述 |
2.4 本章总结 |
第3章 电价波动识别模型构建 |
3.1 模型构建 |
3.1.1 均值回复模型 |
3.1.2 已实现波动模型 |
3.2 数据选取与计算 |
3.2.1 瑞典和丹麦西部电力市场简介 |
3.2.2 选择瑞典和丹麦西部市场的原因分析 |
3.2.3 数据选择和计算 |
3.3 模型结果分析 |
3.3.1 均值回复模型结果分析 |
3.3.2 已实现波动模型结果分析 |
3.3.3 电力市场价格稳定性和电价波动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影响电价波动的因素分析 |
4.1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构建 |
4.2 数据选取和计算 |
4.3 模型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电价波动风险管理工具 |
5.1 电力金融工具 |
5.1.1 四类电力金融工具 |
5.1.2 电力期货的应用举例 |
5.2 天气衍生品—风电期货 |
5.3 在我国发展电力衍生产品的必要条件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硕士期间发表文章 |
致谢 |
(10)不对称信息下发电企业竞价策略与激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章结构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文章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统一市场出清价格规则下发电企业投标策略研究 |
2.1.1 非弹性需求下的最优投标策略研究 |
2.1.2 价格反应需求下的最优投标策略研究 |
2.1.3 研究评述 |
2.2 多边交易下发电企业最优定价策略研究 |
2.2.1 我国电力直接交易市场研究综述 |
2.2.2 渠道竞争研究综述 |
2.2.3 研究评述 |
2.3 激励机制研究 |
2.3.1 电力市场价格激励研究 |
2.3.2 激励机制设计相关研究 |
2.3.3 激励机制设计最新研究进展 |
2.3.4 研究评述 |
第3章 电力市场主要交易模式分析 |
3.1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现状 |
3.1.1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 |
3.1.2 我国市场化交易程度 |
3.2 集中交易模式 |
3.2.1 传统电力集中竞价 |
3.2.2 可再生能源电力集中竞价 |
3.2.3 市场出清价格规则 |
3.3 多边交易模式 |
3.4 电力交易模式对比 |
第4章 集中交易下传统发电企业最优竞价策略及均衡 |
4.1 传统电力拍卖市场 |
4.1.1 弹性需求下的统一市场出清价格拍卖规则 |
4.1.2 规范化的投标价格 |
4.2 发电企业最优投标策略分析 |
4.2.1 发电企业的获胜概率 |
4.2.2 电力市场均衡的定义 |
4.2.3 发电企业最优投标价格 |
4.3 价格反应需求对发电企业行使市场力及社会福利的影响 |
4.3.1 算例应用 |
4.3.2 需求对发电企业最优投标策略的影响 |
4.3.3 三种市场结构下市场力、均衡价格和社会福利的对比分析 |
4.4 本章小节 |
第5章 集中交易下可再生能源发电最优竞价及激励 |
5.1 可再生能源电力集中交易市场 |
5.1.1 可再生能源电力特质 |
5.1.2 现行竞价上网补贴机制 |
5.2 新的成本相关竞价上网补偿机制 |
5.2.1 可再生能源发电竞价上网模型 |
5.2.2 最优补贴机制的激励相容性 |
5.3 最优激励机制求解 |
5.3.1 发电企业的最优投标策略 |
5.3.2 最优价格补贴机制求解 |
5.4 本章小节 |
第6章 多边交易市场下电力双渠道最优定价策略 |
6.1 多边交易电力市场 |
6.1.1 发电企业、零售电企业、用户三方博弈 |
6.1.2 用户用电需求 |
6.1.3 无信息不对称下的基准情景 |
6.2 非对称信息下多边交易市场均衡 |
6.2.1 电力市场信息共享的激励相容约束分析 |
6.2.2 传统渠道和直接交易渠道定价扭曲区域 |
6.2.3 需求信息价值分析 |
6.3 用户渠道偏好对市场均衡的影响分析 |
6.3.1 算例应用 |
6.3.2 用户渠道偏好对最优定价的影响 |
6.3.3 需求信息价值分析 |
6.3.4 用户渠道偏好对零售电企业定价扭曲范围影响 |
6.3.5 政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不足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我国竞争性发电市场的形成(论文参考文献)
- [1]电网企业混改业务投资分析及运营优化研究[D]. 付晓旭.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1(01)
- [2]我国天然气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定价研究[D]. 芮旭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0(02)
- [3]我国清洁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市场竞争性研究[D]. 马一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08)
- [4]中国上网电价机制改革研究[D]. 艾昱.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5]电力市场多群体策略博弈的长期演化稳定均衡理论研究[D]. 程乐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6]我国政府推进售电侧改革研究[D]. 朱波. 广西师范大学, 2019(04)
- [7]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纵向关系视角下煤电产业链竞争性改革的效率分析[D]. 王雨佳. 山东大学, 2019(09)
- [9]电力市场价格波动及其金融衍生工具研究[D]. 董帅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9(02)
- [10]不对称信息下发电企业竞价策略与激励研究[D]. 任启毓. 武汉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