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控(论文文献综述)
陈凯[1](2021)在《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这一新的功能和定位,因此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预算作为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角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础的现代预算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而现代预算制度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决算差异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直接结果,对于充分把握预算管理水平,发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立足于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深入分析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在系统呈现预决算差异特征事实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对其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究影响我国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因素。首先,全方位、多角度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特征和演变趋势。结合我国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分别从总量层面、结构层面、区域异质性层面等不同角度对预决算支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根据预决算差异背后的逻辑,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并结合我国预算功能取向,为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根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阶段的全周期运行特点,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两个维度梳理出可能影响预决算差异的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主体互动因素,并借助实证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第三,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法,分别利用基于R2的夏普利值分解和MQ指数测度不同因素对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探寻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来源,充分认识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四,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内部动态特征,结合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预算周期,分析预决算差异在年度内普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V型模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借鉴美、法、日等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践经验,更清晰认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我国的预决算差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各级政府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且存在结构性差别。整体特征分析发现:2013年以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均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支成为预决算差异的突出表现形式;2011年以后预决算差异度出现下降,但绝对规模不降反增,2017年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超过2011年达到新高;地方层面的预决算差异规模和差异度均高于中央;省级预决算差异、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三者呈倒“V”形,调整差异通常为正,执行差异通常为负,但是决算数通常仍会大于年初预算数。结构特征分析发现:支出科目越细化预决算差异越大,离散程度越高;中央预决算差异稳定度更高,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而地方在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大于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区域特征分析发现,调整差异的区域特征明显,但执行差异的区域特征并不明显,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差异更小,因此总体来看东部地区预决算差异小于中西部地区。(2)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不可预知性、非对称性、成因多样性、适度性,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具有的五大属性决定了预决算差异的复杂性,因此认识预决算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导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出发,分类视之,即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基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二维逻辑框架,将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归类为六类——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主体互动因素。(3)通过预算管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发现,财政部门、支出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进而影响预决算差异。预算编制过程中,影响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的因素有: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削减比例、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成本、支出部门虚报预算的成本、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的信息不对称从程度会影响预算编制过程的均衡结果。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表明,由于预算规模既定,社会获得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总量也是一定的,而这种竞争活动是需要相应成本的,其最终结果应该是某种“负和”的社会损失。预算监督过程中,通过分析是否财政结余的博弈过程发现,均衡结果与监督部门对未及时结余的惩罚力度F、实质结余资金规模B、结余后第二年度的削减规模、支出部门选择不结余的处理成本、监督部门选择监督的成本有关。(4)通过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对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的回归发现,经济不确定程度、转移支付占比、晋升压力、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透明度会显着影响预决算差异。内部动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各因素的作用路径不同,对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影响存在不同,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显着而执行差异中不再显着——经济预测偏差、财政收入增速和财政透明度,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不显着而预算执行差异中显着——经济不确定程度、财政分权、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人均GDP。(5)通过利用Shapely分解和MQ指数对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贡献度分解,发现我国的预决算差异最主要的来源是制度因素和管理因素,并同时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其中制度因素主要作用于影响调整差异,管理因素在执行差异中的作用更为明显。(6)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具有地区异质性,通过分析发现东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官员晋升压力、财政收入增速、财政分权;中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分权、人均GDP和转移支付占比;而西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收入增速、经济增速和转移支付占比。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影响因素结构存在一些规律性变动——转移支付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宏观经济预测差异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预决算差异。我们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分类施策——“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执行效率,更好履行政府受托责任。要认识到我国当前阶段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制度性因素和管理因素,以及预算调整差异和预决算执行差异性质的不同,未来需不断优化制度并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政策建议为:一是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各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宏观预测能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建立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五是优化制度设计,协调预算主体良性互动,完善预算监督体系,营造公开透明预算环境。六是强化绩效意识,将预决算差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张艳秋[2](2020)在《吉林省A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14年以来我国的大部分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始组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重要的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着食品安全、直销、传销、市场主体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网络市场监督、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知识产权、市场计量行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等职能。执法对象相对较为复杂,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复杂的执法过程中更好地行使职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这一规定是不可或缺的,不过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有利有弊的,一方面能够让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过程有据可证,提高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和执法工作成效;另一方面,由于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监管职权较多且复杂,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较大,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行政执法中存在被滥用的情况。因此,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亟须研究解决。本文主要研究五个部分的内容:首先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前期的国内外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并介绍了研究内容、方法,以及研究的创新之处及不足。第一章主要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概念、街头官僚理论进行分析,通过研究A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的原则,论证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重要性。第二章阐述了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第三章阐述了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分析,从法律依据与实践应用的角度来分析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实意义,剖析出相关制度仍需完善、缺乏科学的行政执法手段、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自身利益的驱动四个方面原因。第四章是针对前面罗列的问题,提出完善该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具体对策,更好的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在机构改革中稳步推进的现实意义。
涂鸣越[3](2020)在《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研究》文中指出警察在现场执法中进行选择性执法,是警察执法实践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现象,其实质为同等情况的差异化对待,即警察在现场执法的过程中,对基本相同的法律事实,有的作为有的不作为,或采用不同执法方式的警务执法现象,具体表现为不同对象、不同时空、不同法条以及不同方式的选择性执法。本研究通过对杭州市G派出所实地调研,归纳出基层民警现场选择性执法的主要原因,执法任务繁重、硬性指标与维稳工作的压力,以及自媒体“镜头”给执法工作增添的紧张感等,都促使民警在现场执法中有选择的执法,确保完成工作的同时,避免执法风险。从客观方面看,法律适用存在的空间给予警察选择的空间,执法环境的复杂与警力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也使警察不得不“有选择地执法”,从主观方面看,警察现场执法受到执法主体个体特性的影响,即受执法者经验判断、执法能力以及个人偏好的影响,因而“有选择地执法”也会产生恣意选择导致选择性执法异化的现象。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根源于执法公正与执法效率之间的矛盾。在警力资源相对固定且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执法效率,警力资源与秩序维护需求的紧张关系催生了选择性执法,这种选择性执法是一种“理性无奈”,但同时伴生着执法不公、徇私选择等问题。如果自觉地对执法资源的进行合理分配,促使警察“无差别”地选择,并予以科学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警察现场执法地效率,则能实现更大程度的社会公正,因此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存在合理性和正当性。
张靖悦[4](2020)在《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明确或严格的法律规定下,秉持立法精神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可以独立决定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方式,这种权力被称为行政自由裁量权。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立法者或是立法机关通过设置较为宽泛的法律法规来缓和现实变化无穷性和法律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由此,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应运而生,其本质是一种限制性的选择权并贯穿于海关对外进出口贸易管理的全过程。2018年,海关与原检验检疫局合并。至此,海关除了传统的四项基本职能之外,还需承担新的职责。因此,海关必然会有更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行政自由裁量权因其本身的灵活性而成为我国海关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海关行政效率中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成也萧何败萧何,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也致使权力极易被滥用,滋生腐败的现象,降低海关公信力。再者,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法规无法全面规范复杂多样的行政行为,因此一般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滞后性。而正因为规制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不明确性,导致海关关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拥有较大的自由选择幅度和过于宽泛的选择余地。所以,积极寻求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合理的规制方法,充分发挥其优势,规制其短板,对我国海关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良好的规制机制并不是要消除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也不是要实现完全控制,而是要尽量避免权力滥用,在确保海关的行政效率的同时,充分考虑到社会正义。本文采取文献分析、实证分析、语义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理论进行介绍,首先阐释了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和表现,其次分析了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依据,最后介绍了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基本原则的适用。第二部分对现实中案例进行简单的实证分析,并梳理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深入分析其滥用的主要原因。第三部分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介绍了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行监管手段,以及实际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总结了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原因以及现行监管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机制的相关建议。
江白久美[5](2020)在《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裁量是行政执法生命力的体现,规范则是裁量生命力的延伸。随着交通运输管理事务的难度和复杂性日益增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自由裁量权,尤其是西宁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国家公权力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仅决定着西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理合规,更是西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运行的重要因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情况下和某种程度上,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行政、管理等决策,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会直接事关执法机关公信力的塑造与维系。自由裁量权,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具有双面的影响,可被称之为“双刃剑”,能否合理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各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务中灵活有序、快捷有效,精密执法、实现个案正义等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如果“双刃剑”遭到硬搬、滥用,不仅可能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与权益,更有可能对国家公共利益产生不良后果,进而危害国家、社会。如何适当控制自由裁量权,对于保障交通运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国家公共利益、补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弱项”、“短板”问题、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技术与水平、促进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具备着特殊重大的实践和参考意义。笔者通过撰写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和调查,针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西宁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利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法,从立法建规、行政组织、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执法监督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原因,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的解决途径。
文琪[6](2020)在《海关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研究 ——以“J”海关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海关旅检就是海关对进出境旅客实施行李物品检查的简称。是海关的业务种类之一,旅检部门相较于海关其他部门存在即决性强、对象随机性高、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由于海关旅检一线监管工作直接接触广大进出境旅客,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海关旅检工作普遍受到广大的关注。目前存在部分旅客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对海关工作了解片面的情况,这些现象使得海关工作的自由裁量权使用问题被社会普遍关注。基于国内外关于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论述,并结合笔者在海关一线工作时的调研及工作经验,从如何更佳的运用自由裁量权来指导一线关员工作入手,寻找更好在旅检一线有效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有利途径,使得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真正在基层一线落地。本文以分析国内外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理论为前提,对海关旅检现场自由裁量权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将基层一线旅检关员身上存在着的符合街头官僚的特性与属性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本文在对样本“J”海关旅检现场进行分析的时候,着重于对于自由裁量权在基层旅检现场的运用和操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并指出了基层海关在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包括法律和政策制定没有及时更新,执法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标准不统一以及执法存在一定风险等问题。然后得出了现存海关制度规章更新跟不上当前社会发展、内部管理存在短板、约束力度还不到位、执法统一化问题没有未能实现,以及执法的巨大压力等相关原因。最后从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角度出发,推究出从执法统一性的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法制宣传、落实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合理有效地规范执法人员处置权的对策建议。
关保英[7](2020)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是法治实践中的难题,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后,为检察权介入行政裁量权从而加强对其监控提供了契机,这是由公益的柔性化、行政与公益的复杂关系、公益诉讼中检察监督的深度、公益诉讼中诉权的广延性所决定的。目前检察机关可介入行政公益中的判断裁量权、选择裁量权、许可和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置裁量权、行政立法裁量权等。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可通过使行政裁量权得到规劝、使行政裁量权得到合理解释、使行政裁量权充实裁量依据、使行政裁量权得到合理建议、使行政裁量权得到拓展等路径介入。
丁卓尔[8](2020)在《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研究 ——以X区城管为例》文中提出街头官僚是基层官僚中直接与公众接触互动的群体。因特定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压力,他们形成了特殊的行动逻辑。为涵盖并解析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本研究通过文献综述和理论推导将行动逻辑分为行动过程自由裁量,行动结果自由裁量,以及权衡个人利益三个维度,并将这三个维度整合建立了行动逻辑立体直角坐标系模型;通过三个实践案例展示了以X区基层城管为代表的街头官僚的工作过程和行动逻辑,对行动逻辑模型进行了应用。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是他们受到的特殊压力的一种体现。为确定、验证和测量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以及二者的关系,本研究以问卷方式调查了符合街头官僚定义的216名一线城管队员,以及49名非街头官僚的基层工作人员。统计分析结果表明:(1)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较非街头官僚存在显着差异;(2)工作特征及其各维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动逻辑的各个维度。研究结果提示,组织管理者可以使用工作再设计和制度建设等方式对以一线城管为代表的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分维度或赋能或控制,引导街头官僚维持个人利益的中立性,并以积极的方式使用自由裁量权。
陈昊[9](2020)在《自由裁量权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中的行使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海关是依法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有: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等。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直面广大群众,深受社会关注,是海关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国旅游、留学、海外定居等跨国活动的人数不断增长,加之近年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海淘”大军不断壮大,进出境的个人邮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这对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的改革力度却远远不足,社会公众对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也知之甚少。上海邮局海关是上海海关隶属海关,负责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不包括外地邮局直接在上海口岸转关)货物、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邮政企业商业快件的监管业务。上海邮局海关监管的进出境邮件数量在全国海关系统常年位居前三,其邮递物品监管工作是具有代表性的。通过了解上海邮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分析邮递物品监管工作的相关法律依据、日常工作的流程和目前遇到的困难。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是海关行使权力的过程,权力是法律赋予海关的。但是法律对比实际情况必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为了补充法律的局限,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海关必然要行使自由裁量权。而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海关“邮路安全边境保护”等非传统职能日益重要,广大群众对快速通关的期望也逐年上升,因此,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中行使自由裁量权既是面对复杂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的内在需要,也是填补法律空缺以满足人民需求的现实要求。但是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除了需要考量“自用、合理数量”这一模糊的法律规定外,还要考量邮递物品的价值、执法相对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记录等,以上因素大多需要海关关员进行主观判断。除却相关法律规定模糊外,目前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工作机制与上世纪相比几乎没有变化,而且对邮递物品监管工作的监督力度始终较弱。因此,自由裁量权的过多行使难免会出现公平不足、程序不当、过度使用权力以及行政不作为等情况。如果任由以上情况发展,甚至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引起贪污腐败等问题。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随着海关改革的不断深入,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也需要进一步规制。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邮递物品监管工作的监督、合理引导舆论和公众力量以及提高基层关员的综合素质来规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和执行尺度,使自由裁量权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中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的行使。
杨晓培[10](2019)在《利益输送的刑法意义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通过的《监察法》(第11条第2款)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7条)均明确规定“利益输送”是一种职务违法行为,而随着法益保护的层升,现行刑法不仅存在文本意义上的阙如,司法实践亦是“同案异判”,难以公正。腐败是不当运用公权力而进行利益分配,实质为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交往关系中的一种利益失衡。“利益输送”则是腐败术语库中的一种“利他”而“没有装入口袋”的新型腐败基本形态,在公权力资源配置过程,通过公共权威或超估、虚估公共资源价值采用价格双轨制形式进行不法输送,主要表现为高权行为范式与公共资源交易范式。利益输送是公权力配置资源过程中的职务违背,严重侵害了权力配置公共资源的公平性保护法益,阻止了公共资源合乎目的性的分配、使用,即破坏了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体系)之间交往关系的平衡秩序或状态。从而导致了资源配置“结构性紧张”与社会心理失衡的“结构性怨恨”,表征出渎职犯罪的“家族相似性”。是故,“同等情况相同对待”,刑法理应从“现实关注”提升到系统的“理论自觉”,并做出一种妥当性因应。广义的利益输送是一种职务犯罪的模型集合——概括性范畴或“腐败之门”。而本文仅指狭义上的利益输送,即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违背法律、法规或故意规避法律、法规而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并未收受或者难以查明是否收受他人财物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了行为“恶害”,就会有刑法的意义。利益输送的刑法意义,不仅在于利益输送犯罪化的必要性、最后手段性、可行性以及价值澄清与价值认知,也在于刑法还是一种修复或恢复“权力与权利平衡”的结构性、功能性技术调控工具。本文通过对域内外“图利罪”、“背信罪”的梳理与适用分析,认为利益输送犯罪是图利罪、背信罪的特殊态样,且应采用方式灵活、程序便捷的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方式而归入“贪污贿赂罪”章。在“严而不厉”的刑罚政策下,基于利益输送的危害与刑罚对等,从而设置了“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同档的法定刑幅度,且采取自由刑与财产刑、保安刑相互配合的刑罚体系。此外,辅之公务伦理法制化、权力监督体系与市场机制并行、执法机制相互衔接等治理政策,与刑法治理形成互动、协同,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推进”,力图提升犯罪阻力,增加犯罪风险,形成一种阻遏利益输送的秩序或状态,有效对权力配置公共资源的公平性法益进行保护,达致公权力与公民权利(体系)交往的利益平衡,最终将利益输送的刑法治理态度与构想固化为一种“目的善”、“工具善”相互融合的“善治”。这既益于法治反腐从“厉而不严”转入“严而不厉”,也彰显了刑法哀矜勿喜的谦抑主义与“自我修正”机制,且还妥当地契合了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及实践诉求。
二、浅谈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控(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预决算差异 |
1.4.2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 |
1.4.3 预决算差异度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研究创新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预决算差异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预决算支出差异分析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 |
2.2.3 晋升竞争理论 |
2.2.4 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分析 |
3.1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分析 |
3.1.1 预算编制的制度现状 |
3.1.2 预算执行的制度现状 |
3.1.3 决算审查的制度现状 |
3.1.4 结转结余的制度现状 |
3.1.5 其它相关制度现状 |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分析 |
3.2.1 全国层面 |
3.2.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2.3 省级层面 |
3.2.4 部门预算层面 |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结构特征分析 |
3.3.1 全国层面 |
3.3.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3.3 省级层面 |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区域特征分析 |
3.5 中国预决算差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5.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立法层级不够高 |
3.5.2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调整差异较大 |
3.5.3 公共决策与预算衔接不畅 |
3.5.4 部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 |
3.5.5 预算管理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 |
3.5.6 约束机制不健全,未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及成因研究 |
4.1 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 |
4.1.1 普遍性 |
4.1.2 不可预知性 |
4.1.3 非对称性 |
4.1.4 成因的多样性 |
4.1.5 适度性 |
4.2 中国预决算差异的基本判断 |
4.3 预决算差异的分析框架及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技术因素 |
4.3.2 制度因素 |
4.3.3 政策因素 |
4.3.4 经济因素 |
4.3.5 管理因素 |
4.3.6 主体互动因素 |
4.4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客观定位 |
4.5 本章小结 |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分析 |
5.1 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概述 |
5.2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 |
5.2.1 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2.2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2.3 不完全信息两期序贯博弈(部门预算博弈策略) |
5.3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 |
5.3.1 博弈特点 |
5.3.2 策略空间 |
5.3.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3.4 均衡分析 |
5.4 预算监督:支出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
5.4.1 博弈特点 |
5.4.2 策略空间 |
5.4.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4.4 均衡分析 |
5.5 影响因素分析与政策启示 |
5.5.1 主体博弈因素分析 |
5.5.2 政策启示 |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分析 |
6.1 回归模型设定 |
6.1.1 静态面板模型 |
6.1.2 动态面板模型 |
6.2 变量与数据来源说明 |
6.3 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
6.4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成因的实证结果 |
6.5 时空异质性分析 |
6.5.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6.5.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成因的贡献度分解 |
7.1 测度贡献度的基本原理 |
7.1.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夏普利值分解 |
7.1.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2 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分解 |
7.2.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2.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3 预决算差异贡献度的内部动态分析 |
7.3.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3.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4 时空异质性分析 |
7.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7.4.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7.5 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主要成因 |
7.5.1 调整差异的成因分析 |
7.5.2 执行差异的成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预决算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 |
8.1 美国 |
8.1.1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1.2 美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2 日本 |
8.2.1 日本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2.2 日本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3 法国 |
8.3.1 法国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3.2 法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4 国际经验及启示 |
8.4.1 健全法律体系,提高预算法治化水平 |
8.4.2 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
8.4.3 严控预算调整,强化监督问责 |
8.4.4 预算信息充分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基本原则 |
9.2.1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9.2.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
9.2.3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
9.2.4 坚持系统观念 |
9.3 相关政策建议 |
9.3.1 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 |
9.3.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
9.3.3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差异 |
9.3.4 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严控预决算执行差异 |
9.3.5 完善预算监督约束体系 |
9.3.6 预决算差异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16-2019年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59个部门) |
附录二:各国预算和决算相关数据 |
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吉林省A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及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1.国内研究状况及分析 |
2.国外学者关于自由裁量权的研究现状 |
(四)创新之处及不足 |
一、相关理论及概念界定 |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相关概念界定 |
1.市场监督执法的含义 |
2.市场监督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
3.市场监督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遵循的原则 |
4.市场监督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特点 |
(二)街头官僚理论 |
二、A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 |
(一)A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概况 |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在A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使现状 |
三、A县市场监督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难度大 |
2.执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普遍存在 |
3.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
4.执法过程中易滋生亚腐败现象 |
(二)原因分析 |
1.相关制度仍需完善 |
2.缺乏科学的行政执法手段 |
3.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
4.自身利益的驱动 |
四、完善A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对策 |
(一)完善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 |
(二)科学构建执法新生态 |
(三)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
(四)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警察现场执法 |
1.3.2 警察自由裁量权 |
1.3.3 选择性执法 |
1.3.4 警察执法公正与执法效率关系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访谈法 |
1.4.3 案例研究法 |
1.5 研究思路 |
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实质:同等情况的差异化对待 |
2.1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内涵及表征 |
2.1.1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概念界定 |
2.1.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表现形式 |
2.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中“选择”一词的理解 |
2.2.1 如何理解选择性执法中的“选择” |
2.2.2 选择性执法是自由裁量权吗? |
2.3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异化 |
3 对杭州市G派出所现场执法中选择性执法的考察 |
3.1 杭州市G派出所基本情况及警力配置 |
3.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个案研究:“信访局被侮辱案” |
3.3 G派出所民警现场选择性执法的归因 |
3.3.1 执法任务繁重 |
3.3.2 指标化考核的副作用 |
3.3.3 维稳工作的艰巨性 |
3.3.4 “镜头”下的紧张感 |
3.4 小结 |
4 影响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多重因素 |
4.1 现场选择性执法的法律空间 |
4.1.1 立法中预留的选择空间 |
4.1.2 法律援用中的选择空间 |
4.2 执法环境复杂倒逼执法“有选择地进行” |
4.2.1 舆情影响“选择”倾向 |
4.2.2 现场执法情境的高度不确定性 |
4.3 执法资源不足与绩效考核机制的驱动 |
4.3.1 警力与治安需求不对称 |
4.3.2 绩效考核的巨大压力 |
4.4 执法人员个体差异导致的“选择” |
4.4.1 执法主体自身能力的差异 |
4.4.2 执法主体的经验差异 |
4.4.3 执法主体的个人偏好和心理差异 |
4.4.4 执法主体私人利益的考量 |
4.5 小结 |
5 公正抑或效率: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正当性分析 |
5.1 公平正义是警察执法的内在要求 |
5.1.1 公正是警察现场执法的出发点与归宿 |
5.1.2 “实质公平”与“实质正义”可通过选择性执法来实现 |
5.1.3 选择性执法可以兼顾普遍正义与个别正义 |
5.2 选择性执法保障警察执法效率的提升 |
5.2.1 资源紧缺迫使警察有效率地执法 |
5.2.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追求的效率价值 |
5.3 选择性执法是对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
5.3.1 执法效率与公平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
5.3.2 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是一种理性的均衡方式 |
5.4 小结 |
6 无差别选择:规范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思考 |
6.1 “无差别选择”的内涵与外延 |
6.2 现场执法中“无差别选择”遵循的主要原则 |
6.2.1 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 |
6.2.2 目的正当性原则 |
6.2.3 比例原则 |
6.3 “无差别选择”的实现路径——对警察现场执法的内外监督 |
6.3.1 建立警察现场执法的内部控制机制 |
6.3.2 完善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的司法救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对象列表 |
附录 B 部分现场执法活动记录表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理论 |
(一) 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和表现 |
1. 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
2. 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 |
(二)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基础 |
(三) 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基本原则 |
1. 合法行政原则 |
2. 合理行政原则 |
3. 程序正义原则 |
二、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
(一) 案例实证分析 |
1. 深圳沙头角海关集体腐败案案 |
2. 北方公司诉石家庄海关行政赔偿案 |
3. 茂佳经贸公司诉汕头海关程序违法案 |
(二)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 |
1. 目的的非法性 |
2. 行政执法考虑不相关因素或未考虑相关因素 |
3.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
(三)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原因分析 |
1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专属性的弊端 |
2. 我国海关内外监督机制不到位 |
3. 我国海关行政救济机制存在缺陷 |
三、我国现行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现行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途径 |
1.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外部规制 |
2. 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内部规制 |
(二) 我国现行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
1. 立法者及立法机关的有限能力 |
2. 司法规制方面的局限性 |
3. 听证制度存在困境 |
四、完善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机制的建议 |
(一) 加强海关行政裁量规制 |
1. 完善法律控权规范 |
2. 强化听证程序制度 |
(二) 加大海关权力监督力度 |
1. 深化海关执法内部监督 |
2. 健全海关执法外部监督 |
(三) 提高权利救济制度实效性 |
1. 强化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2. 完善海关行政诉讼制度 |
3. 扩大海关行政赔偿范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小结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行政执法 |
2.1.2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
2.1.3 自由裁量权 |
2.1.4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2.2 理论基础 |
2.2.1 依法行政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三章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现状调查 |
3.1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现状 |
3.2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现状 |
3.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调查与统计 |
3.3.1 调查对象和内容 |
3.3.2 调查方法 |
3.3.3 调查问卷设计 |
3.3.4 调查结果 |
3.3.5 调查结论 |
第四章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
4.1 法律法规合规性问题 |
4.1.1 缺乏法律依据 |
4.1.2 裁量标准尚未统一 |
4.2 执法质量的规范性问题 |
4.2.1 执法程序不规范 |
4.2.2 执法技术落后 |
4.3 执法队伍配置与结构合理性问题 |
4.3.1 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
4.3.2 执法“硬件设施”不足 |
4.3.3 执法工作阻力大 |
4.4 执法监督审查机制问题 |
4.4.1 执法宣传不足 |
4.4.2 执法监管不完善 |
4.4.3 后续审查监管不到位 |
第五章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立法局限性 |
5.1.1 法制法规尚不健全 |
5.1.2 裁量基准不统一 |
5.2 执法质量不高 |
5.2.1 程序缺乏规范性 |
5.2.2 执法技术落后 |
5.3 执法队伍配置与结构不合理 |
5.3.1 “硬件设施”不达标 |
5.3.2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5.3.3 待遇和人才晋升体系不够完善 |
5.4 执法监督审查机制不完善 |
5.4.1 执法宣传不足 |
5.4.2 执法监管不完善 |
5.4.3 后续审查监管不到位 |
第六章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的举措 |
6.1 突破地方立法局限 |
6.1.1 建立健全法制法规 |
6.1.2 规范统一裁量基准 |
6.2 提升执法质量 |
6.2.1 规范完善执法程序 |
6.2.2 提升执法技术 |
6.3 执法队伍配置与结构合理化 |
6.3.1 完善“硬件设施” |
6.3.2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
6.3.3 完善待遇和人才晋升体系 |
6.4 完善执法监督审查机制 |
6.4.1 加强执法宣传 |
6.4.2 加强执法监管 |
6.4.3 形成后续审查监管机制 |
第七章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调查问卷(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填写) |
附录 B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调查问卷(非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填写) |
附录 C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满意度调查问卷(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填写) |
附录 D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领导访谈提纲 |
附录 E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领导访谈内容 |
致谢 |
(6)海关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研究 ——以“J”海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引言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概述 |
1.2.1 街头官僚相关理论 |
1.2.2 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理论 |
1.2.3 旅检自由裁量权相关理论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
1.3.2 国内研究现状和趋势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海关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使用现状 |
2.1 自由裁量权在旅检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
2.2 “J”海关旅检现场实际监管过程中自由裁量权使用现状 |
2.3 “J”海关现行旅检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措施 |
第3章 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问题、危害及原因分析 |
3.1 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1 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不够细化 |
3.1.2 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情况仍旧存在 |
3.1.3 不当网络舆论给一线旅检关员带来巨大执法困难 |
3.2 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害 |
3.2.1 损害旅客个人权益 |
3.2.2 损害海关整体形象 |
3.2.3 阻碍旅检执法活动 |
3.2.4 损害国家利益 |
3.3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 |
3.3.2 外部因素多方制约 |
3.3.3 执法标准不统一 |
3.3.4 关民矛盾先天存在 |
第4章 改善海关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对策 |
4.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4.2 加强外部控制力度 |
4.3 制定相对统一执法标准 |
4.4 加强政务公开,缓解关民矛盾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的涵义 |
(一)检察权过问行政裁量权 |
(二)检察权质疑行政裁量权 |
(三)检察权干预行政裁量权 |
(四)检察权监控行政裁量权 |
(五)检察权终结行政裁量权 |
二、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的正当性 |
(一)因公益柔性化的正当性 |
(二)因行政与公益复杂关系的正当性 |
(三)因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监督深度的正当性 |
(四)因行政公益诉讼中诉权广延的正当性 |
(五)因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构型的正当性 |
三、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介入行政裁量权的范围 |
(一)检察介入行政公益中的判断裁量权 |
(二)检察介入行政公益中的选择裁量权 |
(三)检察介入行政公益中的许可和处罚裁量权 |
(四)检察介入行政公益中的行政处置裁量权 |
(五)检察介入行政公益中的行政立法裁量权 |
四、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裁量权的路径 |
(一)使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进入诉前程序的路径 |
(二)使行政裁量权得到规劝的路径 |
(三)使行政裁量权得到合理解释的路径 |
(四)使行政裁量权充实裁量依据的路径 |
(五)使行政裁量权得到合理建议的路径 |
(六)使行政裁量权得到拓展的路径 |
(8)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研究 ——以X区城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三、实践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街头官僚研究 |
二、工作特征模型及其检验 |
三、对现有研究的评论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目的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技术路线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本研究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模型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
一、街头官僚理论 |
二、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 |
三、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 |
第二节 模型的构建与理论验证 |
一、行动逻辑研究综述 |
二、行动逻辑模型的构建 |
三、行动逻辑模型的理论验证 |
第二章 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中的城管执法实践 |
第一节 城管执法研究综述 |
一、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 |
二、城管困境的解释 |
三、城管困境的解决方式 |
四、街头官僚理论视域中的城管研究 |
第二节 城管执法实践中的行动逻辑 |
一、示范路序化管控案例 |
二、规划执法案例 |
三、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案例 |
四、影响行动逻辑的因素 |
第三章 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的调查验证 |
第一节 调查设计 |
一、相关概念的定义和测量 |
二、理论模型和问卷设计 |
三、数据分析方法 |
第二节 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 |
一、量表的信度和效度 |
二、街头官僚工作特征的统计实证 |
第三节 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 |
第四章 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的关系 |
第一节 工作特征对行动逻辑影响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工作特征对行动逻辑的回归分析 |
一、回归分析的目的和方法 |
二、相关分析 |
三、回归分析和假设检验 |
第三节 分析结果与讨论 |
一、假设检验结果汇总 |
二、线性回归结果分析 |
三、街头的政策企业家 |
四、研究结果与城管工作实践 |
结论和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管理启示 |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后记 |
(9)自由裁量权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中的行使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现状 |
第一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概述 |
一、海关对邮递物品的界定 |
二、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的特点 |
第二节 上海海关邮递物品监管基本情况 |
一、邮递物品监管机关的基本情况 |
二、邮递物品监管的相关流程 |
三、邮递物品办理通关手续的主要依据 |
四、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的相关工作条件 |
第三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
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
二、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 |
第三章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第一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 |
第二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一、填补法律法规的局限性 |
二、对海关非传统监管职能扩大的补充 |
三、把好国门和做好服务的必然要求 |
第三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考量因素 |
一、邮递物品数量是否合理以及金额的大小 |
二、执法相对人的行为动机 |
三、执法相对人的行为记录 |
四、其他需要考量的因素 |
第四章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行使偏差 |
第一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
一、执法程序不尽规范 |
二、公平较为缺失 |
三、过度行使权力和执法不作为 |
第二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行使偏差的原因 |
一、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 |
二、工作机制不完备 |
三、“人货分离”特点 |
四、执法关员的面对“人情”和“法理”的选择 |
第三节 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行使偏差的不良影响 |
一、影响政府公信力 |
二、滋生腐败 |
第五章 规制海关邮递物品监管自由裁量权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
一、出台邮递物品监管专门性法规 |
二、整合相关重复、有冲突的法律法规 |
三、明确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范围 |
四、加强程序立法 |
五、增补、修订相关标准 |
第二节 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是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 |
二、加强海关内部风险控制 |
三、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
四、丰富多种监督方式 |
第三节 正确引导舆论和公众的力量 |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 |
三、加强与媒体的沟通 |
第四节 不断提升基层海关关员的综合素养 |
一、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
二、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10)利益输送的刑法意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及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四、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识别基准: 利益输送的基本图式 |
第一节 利益输送的事实识别: 裁量权的滥用 |
一、利益输送概念的原型与演进 |
二、利益输送的分类: 基于“二分法”的表述 |
三、利益输送的表征: 权力的不正当授受 |
四、利益输送的态势: 裁量权中立的异化 |
第二节 利益输送的法律识别: 出行入刑 |
一、不法机能的触发: 个案举样 |
二、行为不法的识别: 规范主义的“社会行为论” |
三、利益输送犯罪与相关罪名的共栖: 同一与差异 |
四、利益输送与工作失误及“为民服务”的界别 |
第三节 理论工具: 利益输送研究的模型集合 |
一、社会平衡理论: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另一种叙事 |
二、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行为的“经济人”假设 |
三、法律保留理论: 裁量权的依法行政 |
四、话语理论: 利益输送在刑法语境下的“文本——话语实践——社会实践”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价值理性: 利益输送犯罪化的根据 |
第一节 利益输送刑罚的必要性 |
一、利益输送是一种反社会行为 |
二、利益输送的法益侵害 |
第二节 利益输送刑罚的最后手段性 |
一、利益输送规制的喧嚣: 过犯罪化的评价 |
二、利益输送非刑罚的假设与证伪: 功能性供给不足 |
三、利益输送犯罪化的“不得已” |
第三节 利益输送犯罪化的可行性 |
一、公共认同: 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
二、国际反腐衔接的基础: 法律文本与实践 |
三、利益输送犯罪化的合宪性诠释 |
四、制度创设: 基于新权利确认与保护的犯罪化拟制 |
第四节 利益输送的刑罚政策: 严而不厉 |
一、基于现行反腐“厉而不严”刑罚政策的平衡 |
二、立法严密: 利益输送治理的“有法可依” |
三、刑罚的“最小侵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话语借鉴: 利益输送犯罪的立法与理论反思 |
第一节 我国与利益输送犯罪相关的立法沿革与经验 |
一、利益输送相关罪名的文本梳理分析 |
二、建国以来与利益输送相关的刑事立法分析 |
三、利益输送相关犯罪的罪刑关系“钟摆效应”明显 |
第二节 域外与利益输送犯罪相关的文本与适用分析 |
一、德、日等西方国家刑法中“背信罪”的基础考察 |
二、我国台湾地区“公务员图利罪”的考察兼析其它国家和地区 |
第三节 利益输送犯罪化的域外启示与借鉴 |
一、图利罪是一种特殊的背信罪 |
二、背信犯罪在我国的现实适用与意义延伸 |
三、权力侵害公共利益的刑事责任: 普遍性与预防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逻辑展开: 利益输送犯罪的构成 |
第一节 利益输送犯罪的构成: 法律标准 |
一、客观要件: 基于权力配置公共资源的不公平 |
二、主体要件: 基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
三、主观要件: 基于“利他”的直接故意 |
第二节 利益输送犯罪的特殊形态与共同犯罪 |
一、利益输送犯罪的特殊形态 |
二、利益输送的共犯问题 |
三、利益输送行为的一罪或数罪 |
第三节 利益输送犯罪化的实现形式 |
一、权力不法犯罪化的实践: 以十个刑法修正案“贿赂罪名变化”为视角 |
二、利益输送犯罪化的立法: 刑法修正案的选择 |
三、利益输送犯罪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位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理性: 利益输送犯罪的刑罚 |
第一节 刑罚的正义分配: “理”与“力”的融合 |
一、刑罚之“理”: 源于刑法制度的公平 |
二、刑罚之“力”: 立法与司法相结合 |
三、刑罚技术与价值的统一: 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 |
第二节 利益输送的刑罚目的: 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并合 |
一、刑罚是基于一种正义的“利益衡量” |
二、功利为主兼采报应的并合主义 |
第三节 利益输送的刑罚标准:罪刑均衡 |
一、立法严密: 刑罚体系的明确规范 |
二、裁量规范: 刑罚正义的基本保障 |
第四节 利益输送的刑罚适配: 基于李斯特(Liszt)的“目的思想” |
一、规制方向: 刑罚的轻缓化与渐进性 |
二、刑罚结构的优化: 以贪污贿赂罪为范式的调适 |
三、刑罚的法定刑设置: 刑种与刑度的妥当性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协同机制: 社会防卫政策的衔接与适用 |
第一节 权力自律: 公务伦理的法制化 |
一、现实基础: 公务伦理的价值与式微 |
二、国际经验: 公务伦理普遍法制化及方向 |
三、公务伦理法制化的SWOT分析及调适 |
四、公务伦理法制化的路径及趋势 |
第二节 权力他律: 监督体系与市场机制并行 |
一、党内监督法治化: 党内法规的纪律监督与纪法衔接 |
二、国家监督制度化: 审计、监察、法律监督的机能整合 |
三、社会监督规范: 媒体反腐与“非公”主体协作预防制度的建立 |
四、市场治理机制的优化: 激励与规范 |
第三节 执法衔接:构建利益输送的“三级预防”体系 |
一、风险防范屏障: 公务伦理法规防患于未然 |
二、风险控制端口: 行政法规对利益输送的一般违法行为吓阻 |
三、风险管控底线: 刑法对利益输送的抗制 |
四、“三级预防”的衔接: 关键信息共享与文本间衔接的功能进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浅谈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控(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D]. 陈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10)
- [2]吉林省A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D]. 张艳秋. 吉林大学, 2020(04)
- [3]警察现场选择性执法研究[D]. 涂鸣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4]我国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问题研究[D]. 张靖悦.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5]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研究[D]. 江白久美. 兰州大学, 2020(01)
- [6]海关旅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研究 ——以“J”海关为例[D]. 文琪. 江西农业大学, 2020(07)
- [7]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研究[J]. 关保英. 现代法学, 2020(01)
- [8]街头官僚的工作特征和行动逻辑研究 ——以X区城管为例[D]. 丁卓尔.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2)
- [9]自由裁量权在海关邮递物品监管中的行使研究 ——以上海海关为例[D]. 陈昊.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7)
- [10]利益输送的刑法意义研究[D]. 杨晓培. 厦门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