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

一、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伍思扬,田梓,卢然,田祎,贾智彬,王宁,陈茜[1](2022)在《中美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排污许可是目前多数国家实施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是落实排污单位责任的重要手段,对于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排污许可制度实施较早,是美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核心。我国排污许可始于19世纪80年代,从探索阶段逐步发展成熟,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分析了美国及我国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总结了我国排污许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张爱国,黄冉,陈国鹰,李安定,张义明[2](2021)在《系统视角下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展趋势研究》文中指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中国构建系统性更强、精细度更高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是实现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核心抓手。综述和对比分析了美国与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发展历程,结果表明:美国已经形成了基于流域的系统管理模式;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分散的点源治理向系统协调的管理模式转变,但在转变过程中存在单一治理手段不足、排放限值不断加严和现有重要制度整合缺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基于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新思路以及水环境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要求,提出了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发展方向:在总体层、核心层和支撑层应体现"治、用、保"综合治理体系的系统思维,不断完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的技术评估体系,逐步健全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

薛文博,许艳玲,史旭荣,雷宇[3](2021)在《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历程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大气环境问题从煤烟型向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区域复合型污染演变,我国大气污染控制模式从以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核心逐渐走向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特别是近几年,全国各地在空气质量管理、科学精准治污等领域开展一系列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着成效。本文系统回顾了近50年来我国不同阶段大气环境管理工作的特点,重点梳理了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空气质量管理经验与成绩,结合减污降碳总体部署对我国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时的空气质量进行了展望,从PM2.5与O3协同控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环境管理的总体思路。

邓小云[4](2021)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模式的反思与重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个体行为发力,在这种制度设计模式下,政府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的活动是被动履职,成效不够显着。基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特性,有必要运用总行为控制理论,提升相关立法的精准性和执法的效能。为此,应将总行为控制制度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的核心制度,将环境质量目标作为总行为控制制度的唯一目标,通过制度扬弃,形成系统、高效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的实施路径是:以流域为环境保护的目标单位,以目标单位水污染物容纳能力为依据,设定农业面源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据此分配具体区域的排放量,地方政府通过执行农业环境税收、补贴等制度,使个体排放行为总量不超出区域排放量。

朱洪,刘莹,余柳,梁文博,江捷,叶倩,张升,赵明宇,傅淳,汪光焘,杨东援,边经卫,马林,殷广涛,景国胜,刘鹏,孙小丽,郭继孚[5](2021)在《碳中和背景下的城市交通发展思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论坛第27次研讨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寻找碳中和目标下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之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论坛2021年第2次(总第27次)研讨会于2021年7月22日在厦门市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城市交通发展论坛组委会主办、厦门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北京晶众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办,论坛主题为碳中和背景下的城市交通发展思路。会议围绕碳中和背景下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城市交通发展策略与实践、公共交通系统能耗排放测算、绿色低碳视野下城市交通未来的发展思路与方向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于铭[6](2021)在《以水质标准为中心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文中研究说明为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水污染防治法应确保对排污行为的控制最终能实现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与控制排污行为的排放标准不同,规定水体中各项污染物容许浓度的水质标准不仅可以将预设的水质目标转化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控制边界,还可以通过准确评价政府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效果督促水质目标的实现。因此,水污染防治法应确立水质标准在标准工具中的核心地位。完善水质标准需要加强地方水质标准建设,包括推动地方政府协同制定流域水质标准、逐步推动排放标准与水质标准的分离,以及确立防止水质退化制度。相应地,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也需要做出调整,例如加强水质达标规划制度建设、构建地方自主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加强水质标准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王慧[7](2021)在《环保事权央地分权的法治优化》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至关重要。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规范看,央地环保事权划分呈现出环保事权中央集中现象。解决环保事权中央集中的失灵,要么加大中央"自上而下"的执法监督,确保环境法在地方得到严格执行;要么强化地方环保自治的权力,发挥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性。基于地方环境禀性差异较大的客观现实,后者更易确保实现环境有效治理。为了确保地方环保自治法治充分发挥其优势,应创设厘清中央和地方各自环保事权范围的环保权力分配清单;应构建以环境治理法为核心的地方环保法制。

王钰[8](2021)在《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和市场是经济社会治理活动中的两个重要主体,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在调节经济社会的运行机制,政府则多依靠行政强制力参与到经济社会治理活动中。环境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治理领域的“政府论”和“市场论”之争已存在良久,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是政府和市场发挥环境治理作用的重要依托。回顾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市场化机制的建立激发了经济活力,经济总量实现了井喷式的增长。但中国经济一直是以资本和劳动为主要驱动力,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排放的低层次发展模式导致资源与环境的短板效应日益严重。当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成为新时期下的发展目标,促使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成为又一重要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的现代化发展体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环境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经济绿色发展,所以环境治理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必要选择。政府和市场是环境治理活动中的重要参与者,二者分别通过命令控制和市场激励来推动经济绿色发展。为了探究不同环境政策在环境治理活动中的作用,本文系统性地分析了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基本结论如下:第一,本文对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测算方法进行了改进。创新性地应用超效率共同前沿DEA方法和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测算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并改进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分解方式,分别基于要素贡献和结构贡献两种方法进行分解,从多个角度寻找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要素。研究发现:(1)2016年之后,全国平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呈现了上升的趋势,出现由负转正的变化,即经济绿色发展水平有所提高。(2)经济绿色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异质性,北部沿海和东部沿海的年平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为正,其他经济区域的年平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为负。(3)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要素贡献分解结果来看,对于全国和大多数经济区域而言,产出不足和能源过度消耗是导致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而环境改善是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重要驱动因素。从结构贡献的分解结果来看,创新效应是促进绿色全要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因素。第二,本文将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分为中央政府实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地方政府实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并以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约谈和地方环境监管为几种典型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进行研究。利用断点回归模型识别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寻找中央环保约谈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中介变量,利用面板门槛模型分析环境监管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非线性影响。研究发现:(1)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约谈都会显着地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但中央环保督察仅是通过产出增长效应和环境改善效应促进经济绿色发展,中央环保督察并未促进能源节约。地方环境监管作为中央环保约谈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中介变量,仅在环保约谈发生的后一年发挥中介作用,当年并不具有中介效应,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将环境治理压力转换为治理对策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2)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作用效果存在地区异质性和门槛效应,对于北部沿海、大西南、东北和南部沿海四个经济区域而言,提高环境监管力度会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但对于其他经济区域而言,环境监管的作用并不明显。环境监管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发挥作用时,存在以经济发展水平、工业规模、研发水平和环境监管力度为调节因子的门槛效应。第三,本文对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影响经济绿色发展的作用机制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以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两种环境规制工具为代表,将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作为研究的起点,在确定初始分配方案后,模拟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交易行为,对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进行政策组合,从绿色发展视角下评价不同市场化程度的政策组合的经济红利效应。研究发现:(1)零和DEA方法虽然提高了用能权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公平性,但并没有提高初始分配的效率水平。(2)初始分配方式的选择依赖于市场机制的成熟度,当市场机制完善时,选择零和DEA方法进行初始分配,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技术进步;但当市场机制不完善时,基于零和DEA方法的初始分配方式可能会阻碍技术进步,此时选择历史法进行初始分配可以在短期内保存生产力。(3)随着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市场化水平提高,其产出效应、节能减排效应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水平均会提高。在用能权与碳排放权同时可交易的市场交易型政策组合下,潜在产出增量、节能量、CO2减排量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水平都会显着提高。市场交易型环境政策组合体现出最佳的经济红利效应,混合型环境政策组合居中,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组合的经济红利效应最差。(4)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指数分解结果表明,与追求产出(GDP)增加相比,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在更大程度上是通过节能和CO2减排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第四,本文在单独分析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作用机制后,又进一步分析了二者协同作用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考虑到不同层级政府实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的影响作用存在差异,所以本文分别研究了中央环保约谈与排放权交易的协同作用、地方环境监管与排放权交易的协同作用。研究发现:(1)较之不实施中央环保约谈和排放权交易,或只实施其中一种,同时实施中央环保约谈和排放权交易可以显着地提高经济绿色发展水平。(2)地方环境监管的政策效果会受到排放权交易政策的调节影响,对于不实施排放权交易的城市而言,地方环境监管的绿色增长效应并不显着,而对于实施排放权交易的城市而言,地方环境监管会显着地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3)从外商直接投资的中介效应来看,环境监管与排放权交易即具有协同作用,也具有掣肘影响,其中协同作用体现为排放权交易会降低环境监管对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掣肘影响为环境监管与排放权交易同时实施会降低环境政策效果。本文研究得出以下启示:中国经济绿色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异质性,所以无论是效率评价,还是环境政策的实施,都应将地区异质性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环境政策是提高环境治理能力的必要条件;中央政府应继续坚持以环保督察和环保约谈为主要形式的环境治理行为,充分发挥它们对环境改善的促进作用;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实施市场化的环境政策,提高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作用程度,最大化释放出政策的经济红利效应,以促进经济绿色发展。环境治理应发挥多主体的协同作用,既要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又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执行力,在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下,使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实现优势互补。

张忠利[9](2021)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与节约能源制度的协调之道及其体系思考》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政府已于2017年底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为增强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实效性,必须考虑其与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碳排放交易制度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用能权交易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节能法制并存时会导致"重叠规制"和"规制抵牾"的体系化问题。从短期来看,对重叠规制的部分可考虑进行制度融合处理,对规制抵牾的部分可采取将纳入碳排放交易制度监管的对象从目标责任制度中剥离的做法,从长期来看应考虑对《节约能源法》进行修改。同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协调性进行立法过程管控。从宏观角度看,它表明制定环境法典不足以解决环境立法体系化的所有问题,建立更高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践行为监管对象服务的整体性政府理念乃是势所必然。

张富康[10](2021)在《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汾河中游污染物总量三级分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加快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人类活动的加剧造成水体水环境质量下降。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措施是污染物总量控制,而实施总量控制的核心工作是进行总量分配。要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就需要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将总量控制目标具体分配至各污染源。因此,研究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模型,对改善水环境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汾河中游流域为研究对象,考虑区域环境经济之间发展关系,合理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平性、可行性原则为基础,构建污染物总量分配体系,对污染物总量目标进行分配。主要的研究内容及结论包括:(1)控制单元划分及水环境问题诊断按照《山西省水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对汾河中游水质状况进行评价。明确污染源、入河排污口与河流水域之间的关系,基于汾河中游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行政区划及流域汇水特征,对汾河中游干流及主要支流文峪河、潇河采用Arcgis水文分析功能,进行水陆控制单元的划分。结果表明:1)汾河中游流域共划分为7个水陆控制单元,其中干流5个,支流2个。2)汾河中游流域2015-2019年水质综合污染指数逐年下降,但仍属于劣V类水体,水质以氮磷污染为主,其中NH3-N为首要污染物。3)汾河中游流域2017年COD、NH3-N的入河总量分别为20850.25 t、4466.46t,主要来源于汾河太原B段控制单元。(2)汾河中游流域动态水环境容量研究选择COD、NH3-N作为计算因,利用一维水动力水质耦合模型对汾河中游水质进行模拟,并采用公式法对汾河中游流域不同水期的水环境容量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汾河中游流域COD的水环境容量为65900.83 t/a,其中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水环境容量分别为30172.11t、24498.22t、11230.5 t;NH3-N的水环境容量为3302.98 t/a,其中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环水的水环境容量分别为1506.25 t、1223.92 t、572.81 t。(3)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污染物总量分配研究以首要污染因子NH3-N为总量控制因子,在水环境容量和流域环境经济发展关系的基础上,以2017年为基准年,选择容量总量的控制方式,通过“流域—控制单元—行政区—污染源”的三级分配体系,以公平性原则为基础,构建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行行政区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采用信息熵对主观赋权的各分配指标权重进行修正,考虑不同组合权重方案下总量目标的二级分配,并利用基尼系数法对二级分配结果进行评估,表明以人口和GDP为主要影响因素时的分配方案基尼系数最小,分配方案最公平合理。在二级分配基础上,考虑排污单位的排污现状、处理能力、污染物排放标准,构建线性规划模型,采用遗传算法结合粒子群算法进行污染物总量目标的最优化分配,将总量目标分配至各污染源。

二、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美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美国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研究
    1.1 基于技术的管控要求
    1.2 基于水质排放管控要求
2 我国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研究
3 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存在的问题
4 对策建议

(2)系统视角下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展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 言
1 中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展特点
    1.1 美国的流域系统管理模式
    1.2 中国的系统协调管理模式
2 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单一的治理手段不足以支撑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
    2.2 排放限值不断加严,未能充分体现精细化管理
    2.3 排放标准的总量控制制度和现有制度的整合缺位
3 系统视角下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思路
    3.1 采用综合治理模式,改善水环境质量
    3.2 增强排放限值制定的合理性,落实精细化管理
4 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展趋势分析
    4.1 排放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层面
    4.2 排放标准制定的核心层面
    4.3 排放标准实施的支撑层面
5 结 语

(3)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历程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1 大气环境管理历程
    1.1 消烟除尘阶段(1972—1990年)
    1.2 酸雨与二氧化硫控制阶段(1991—2000年)
    1.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阶段(2001—2010年)
    1.4 区域复合型污染防治阶段(2011年至今)
        1.4.1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4.2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 未来形势与中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展望
    2.1 新阶段大气环境形势
    2.2 中长期空气质量发展路径
    2.3 2035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及“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
    2.4 污染减排路径与选择
    3“十四五”空气质量管理思路
        3.1 PM2.5与O3协同考虑
        3.2 重点区域调整优化
        3.3 主要措施与重点工程
4 主要结论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模式的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模式及相关研究状况考察
    1.两种制度设计模式
    2.现行制度设计模式难以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3.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模式的设计亟待理论创新
二、总行为控制:一种更契合农业面源污染特性的规制理论与思路
    1.农业面源污染的特性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面临的特殊困难
    3.总行为控制的法理逻辑
    4.以总行为控制制度应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现实可行性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总行为控制法律制度设计模式构建
    1.新模式的构建原则
    2.新模式的基本架构
    3.新模式的法制化路径

(5)碳中和背景下的城市交通发展思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论坛第27次研讨会(论文提纲范文)

碳中和背景下上海交通发展策略
    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面临较大挑战
    城市交通领域“双碳”目标实现路径
    上海实现车辆全面电动化的路径和策略
    探索构建需求响应的共享交通系统
    坚持交通可持续发展理念
超(特)大城市交通碳中和发展战略思考
    超(特)大城市交通碳排放达到亿吨量级
    总量调控、结构优化、科技创新是实现城市交通碳中和的核心策略
    北京碳交易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未来可释放更大潜力
双碳目标下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思考
    趋势与挑战
    策略与建议
碳达峰目标下公共交通系统能耗排放测算方法比选与实施建议
    交通能耗和碳排放测算方法比选
    考虑城市分区的公共交通运营效率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
基于绿色低碳理念的厦门交通体系实践与探索
    厦门发展绿色低碳交通的实践
    基于“双碳”目标的厦门城市交通体系构想
高精度交通信息仿真决策平台在低碳目标下的应用探索
    系统架构
    核心技术
    应用探索
    未来展望
绿色低碳视野下的城市交通
    对“双碳”目标本质要求的认识
    “双碳”目标背景下城市交通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发展阶段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对策
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在物理-社会-信息三元空间中的共同行动
把握好“双碳”背景下城市交通发展的三大原则
    原则一:加强顶层设计
    原则二:把握管控路径
    原则三:要有底线思维
探明规律对症下药
“双碳”战略下城市交通发展的机遇
从源头上优化空间配置,从市场上寻求突破
多措并举促进碳中和
“双碳”背景下营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实践与探索
城市交通碳达峰、碳中和若干问题思考
    未来中国城镇化和机动化的趋势
    “双碳”背景下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问题
    关注交通工具和运输组织模式的变革
    交通实现“双碳”目标要加强多场景分析

(6)以水质标准为中心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 从“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看水污染防治
二、 水质标准——衡量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标准
三、 水质标准的建设现状及问题
四、 水质标准的完善——以地方水质标准建设为重点
五、 加强以水质标准为中心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
    (一) 加强水质达标规划制度建设
    (二) 构建地方自主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三) 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六、结 语

(7)环保事权央地分权的法治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环境法治中的环保事权中央集中及其理据
    (一)环境法治中的环保事权中央集中
    (二)环境法治中环保事权中央集中的理据
        1.防止有损社会福利的环保“逐底竞争”
        2.有效解决环境污染“跨地区外部性”
        3.提升环保组织对抗利益集团的能力
        4.提升全民环境道德觉悟
        5.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二、环境法治中环保事权中央集中的困境
    (一)环保“逐底竞争”未必损害社会福利
    (二)环保事权中央集中并非解决环境污染“跨地区外部性”的有效手段
    (三)环保事权中央集中难以对抗利益集团
    (四)环保事权中央集中面临道德困境
    (五)环保事权中央集中挫败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三、破解环保事权中央集中困境:强化环保中央集中与强化环保地方自治
    (一)强化环保中央集中
    (二)强化环保地方自治
        第一,尊重各地存在较大差异的客观事实。
        第二,尊重地方政府扮演多种角色的事实。
        第三,承认经济发展仍是政府最关心事务的事实。
        第四,承认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环境治理模式失败的事实。
        第五,地方环保自治有助于环境治理制度创新。
四、强化地方环保自治的法律路径
    (一)厘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保事权范围:创设环保权力分配清单
    (二)地方环保自治法治的根基:环境治理法及其要素
        1.地方环保自治模式的选择:从环境规制法向环境治理法
        2.环境治理法的基本要素
        第一,从专家治理到公众参与。
        第二,从强制命令到积极协作。
        第三,从规则单一性到规则多样化。
        第四,从条块治理到综合治理。
        第五,从环境硬法到环境软法。
        第六,从静态治理到动态治理。
        第七,从企业污染规制到个人环境改善。
        第八,从行为规制到信息提供。
五、结 语

(8)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1.1 经济绿色发展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1.1.2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环境治理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与框架
        1.4.1 研究方法
        1.4.2 研究框架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1.5.1 创新之处
        1.5.2 不足之处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理论基础
        2.1.1 绿色增长理论
        2.1.2 外部性理论
        2.1.3 产权理论
        2.1.4 公共物品理论
        2.1.5 环境规制理论
    2.2 文献综述
        2.2.1 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的相关文献
        2.2.2 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相关文献
        2.2.3 环境政策与经济绿色发展关系的相关文献
    2.3 文献评述
第3章 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测算和分析
    3.1 经济绿色发展水平的测算方法
        3.1.1 超效率共同前沿DEA模型
        3.1.2 Luenberger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计算与分解
        3.1.3 投入产出数据说明
    3.2 经济绿色发展水平测算结果分析
        3.2.1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初步分析
        3.2.2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分解结果分析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典型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
    4.1 中央环保督察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
        4.1.1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实施背景
        4.1.2 中央环保督察与经济绿色发展关系的建模
        4.1.3 中央环保督察与经济绿色发展关系的实证结果
        4.1.4 稳健性检验
    4.2 中央环保约谈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
        4.2.1 中央环保约谈与经济绿色发展的中介效应模型
        4.2.2 中央环保约谈与经济绿色发展的中介效应实证结果
    4.3 地方环境监管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
        4.3.1 地方环境监管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异质性影响
        4.3.2 地方环境监管影响经济绿色发展的门槛效应分析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两类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
    5.1 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现状
    5.2 用能权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机制研究
        5.2.1 用能权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模拟
        5.2.2 初始分配方式的公平性分析
        5.2.3 初始分配方式的效率分析
    5.3 用能权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模拟
        5.3.1 环境生产技术与数据说明
        5.3.2 用能权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组合的建模
    5.4 用能权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绿色增长效应分析
        5.4.1 产出效应分析
        5.4.2 节能减排效应分析
        5.4.3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析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命令控制和市场激励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协同影响机制分析
    6.1 中央环保约谈与排放权交易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协同影响机制
        6.1.1 中央环保约谈与排放权交易协同机制模拟
        6.1.2 中央环保约谈与排放权交易协同机制的实证结果
    6.2 地方环境监管与排放权交易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协同影响机制
        6.2.1 不同市场激励下环境监管与经济绿色发展的关系
        6.2.2 环境监管与排放权交易对经济绿色发展的调节中介效应分析
    6.3 本章小结
结论与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情况
致谢

(10)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汾河中游污染物总量三级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水环境容量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1.2.2 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分配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1.3.1 主要研究内容
        1.3.2 技术路线
2 流域水污染物总量分配的基础理论与方法
    2.1 基础理论
        2.1.1 水环境容量
        2.1.2 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分配
    2.2 技术方法
        2.2.1 水环境容量计算
        2.2.2 污染物总量分配技术
3 研究区概况及水环境系统分析
    3.1 流域概况
        3.1.1 自然地理概况
        3.1.2 水文气象特征
        3.1.3 社会经济概况
    3.2 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划分
        3.2.1 水功能区划
        3.2.2 控制单元划分
    3.3 水质状况评价与分析
        3.3.1 水质评价指标与方法
        3.3.2 水质监测断面的设置
        3.3.3 水质状况评价与分析
    3.4 汾河中游流域污染负荷核定
        3.4.1 污染物排放状况调查
        3.4.2 汾河中游流域污染物排放汇总
    3.5 小结
4 汾河中游动态水环境容量研究
    4.1 汾河中游水质模型构建
        4.1.1 水动力模型的构建
        4.1.2 水质模型的构建
        4.1.3 模型参数率定
        4.1.4 模型验证
    4.2 动态水环境容量计算参数
        4.2.1 控制因子及水质目标
        4.2.2 设计水文条件
        4.2.3 水质综合降解系数
    4.3 动态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4.4 环境容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4.4.1 基础资料合理性分析
        4.4.2 计算条件合理性分析
        4.4.3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4.5 动态水环境容量分析
        4.5.1 不同水文期水环境容量动态变化分析
        4.5.2 不同控制单元河段水环境容量动态变化分析
    4.6 小结
5 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汾河中游污染物总量分配研究
    5.1 总量控制指标与控制目标的确定
        5.1.1 基于EKC曲线的汾河中游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环境污染关系研究
        5.1.2 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
        5.1.3 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
    5.2 基于TMDL的NH_3-N总量一级分配
    5.3 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NH_3-N总量二级分配
        5.3.1 分配模型
        5.3.2 分配系数的确定
        5.3.3 基于信息熵的权重确定
        5.3.4 污染物总量初始分配结果
        5.3.5 方案公平性评估
        5.3.6 污染物总量二级分配结果
    5.4 基于线性规划的NH_3-N总量三级分配
        5.4.1 分配模型
        5.4.2 分配方案
    5.5 方案合理性对比
    5.6 小结
6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6.2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四、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研究[J]. 伍思扬,田梓,卢然,田祎,贾智彬,王宁,陈茜. 现代化工, 2022(01)
  • [2]系统视角下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展趋势研究[J]. 张爱国,黄冉,陈国鹰,李安定,张义明. 人民长江, 2021(10)
  • [3]我国大气环境管理历程与展望[J]. 薛文博,许艳玲,史旭荣,雷宇. 中国环境管理, 2021(05)
  •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 邓小云. 中州学刊, 2021(10)
  • [5]碳中和背景下的城市交通发展思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论坛第27次研讨会[J]. 朱洪,刘莹,余柳,梁文博,江捷,叶倩,张升,赵明宇,傅淳,汪光焘,杨东援,边经卫,马林,殷广涛,景国胜,刘鹏,孙小丽,郭继孚. 城市交通, 2021(05)
  • [6]以水质标准为中心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J]. 于铭.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21(05)
  • [7]环保事权央地分权的法治优化[J]. 王慧.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1(05)
  • [8]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经济绿色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D]. 王钰. 吉林大学, 2021(01)
  • [9]碳排放交易制度与节约能源制度的协调之道及其体系思考[J]. 张忠利. 能源法治, 2021(00)
  • [10]基于信息熵-基尼系数法的汾河中游污染物总量三级分配研究[D]. 张富康. 西安理工大学,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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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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