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论文文献综述)
丁辉[1](2021)在《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已经成为我国“十四五”发展时期乃至今后长期低碳转型发展的战略方向。实现“双碳”目标,要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为坚实导向,以系统化的政策标准、政策体系为支撑,创新模式、勇敢实践,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发展,引导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有序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开拓新市场、设计新机制、完善标准,逐步建立起以能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因此,本文从针对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研究出发,采用因果推断和问卷调研的方法对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市场主体参与气候投融资的动因和障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一手的调研资料总结了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政策需求框架,总结了金融机构在政策层面所需求的准入机制、信息机制、绩效机制、激励机制等多种要素机制。研究在梳理国内外气候投融资发展演进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政策评估发现尽管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处于早期阶段,但相关政策举措已经在试点范围内对碳减排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尤其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针对政策发展,由于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尚在建设中,相关研究还没有形成成熟、一致、系统的结论,对于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构建的讨论尚不充分。本文进而梳理和总结大量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研究和政策体系建设经验,结合调研结果,本文对系统化研究政策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进行归纳,明确了分析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理论框架;在总结和提炼有关政策体系要素分解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归纳了对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进行建构的六个要素机制并详细阐述了政策体系建设发展的方向和内容。最后,本文借鉴已有的政策体系结构化评价的理论方法,从六项要素出发设计了针对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进行评价的指标和方法,并具体讨论了其适用的范围和场景,以实现对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构建的过程和效果进行总体评价。通过上述研究,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经验和思考的梳理和总结,提出了我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和内涵,为发展我国气候投融资工作、形成气候投融资长效政策保障机制提供科学建议。
倪静洁[2](2021)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创新是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其创新热情和投入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强弱,但创新投资的高风险特征抑制了企业的创新意愿并制约着其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如何提高企业创新风险控制能力,不仅关乎企业创新热情和创新投入积极性,而且关乎企业创新的效果和效率。内部控制是合理保证企业目标实现的,全员参与的风险控制过程。因此,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对于高效管控企业创新风险,促进和保障企业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建设和运行内部控制以促进企业创新,已成为人们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已有研究大多以披露的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信息为基础,通过计算内部控制有效性综合指数或内部控制组成要素有效性指标,研究内部控制有效性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由于这些做法都有明显的局限性,因而得出的结论莫衷一是。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国际上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行标准。由于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企业必然存在该类型缺陷,说明其内部控制无效;没有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企业,有的可能隐瞒了重大缺陷,更多的可能确实没有重大缺陷。因此,就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总体情况而言,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客观地表征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差,即是否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以客观表征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而且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视角研究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对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那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投入?尚未有文献专门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毫无疑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是直接受制于企业管理层的动机选择行为。那么,管理层动机选择行为如何影响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切合实际环境,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就需要研究不同外部信息环境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究竟怎样?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选取2012-2019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号理论,首先,分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总体影响,并运用DID模型等对两者关系进行实证检验,进一步利用系数乘积法验证其中介路径;其次,结合风险认知理论、内部控制免疫系统论,分析管理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动机选择行为对上述基础关系的调节作用,并运用调节效应检验方法进行验证;最后,考虑到内外部信息环境的互动作用,在前述理论基础之中嵌入分析师关注的信息解读作用与压力施加作用,媒体关注的信息传播效应与市场压力效应,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受托人利益保护和自我利益保护,分析外部信息环境对前述基础关系的调节作用,并运用调节效应检验方法进行验证。研究发现:(1)相较于未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企业,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企业在披露该信息后创新投入水平显着下降,即无效的内部控制会显着抑制企业创新投入,代理成本、风险承担和融资约束在其中发挥着中介作用;(2)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不利影响仅存在于非主动披露该信息的企业中;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整改信息披露越充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不利影响越小;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及时性不会显着影响该信息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3)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不利影响随着分析师关注程度的提高而加大;媒体关注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整体上不会显着影响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进一步区分媒体导向和机构投资者类型发现,市场导向媒体关注程度和独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不利影响越大。本文的主要理论创新在于:第一,从更客观的重大缺陷信息披露这一新的观察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视角揭示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及其路径机理,不仅有助于更可靠地认识内部控制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克服已有内控有效性测度方法不科学造成的研究结论纷争,而且丰富了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第二,考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主动性、整改信息披露以及披露及时性等管理层动机选择行为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机制,深化了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企业创新投入的内在形成机理认识,丰富了管理层动机选择行为后果影响研究文献;第三,考察分析师关注、媒体关注和机构投资者持股等主要外部信息环境因素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机制,揭示了内部控制有效性影响企业创新投入的主要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机理,丰富了分析师关注、媒体关注和机构投资者持股后果影响研究文献。本文的主要实践意义在于:(1)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来看,研究结论可以为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同时积极提高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整改有效性,优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行为,缓解、消除和扭转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不利影响,提供理论依据;(2)从优化政府监管来看,研究结论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法规,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优化,推动内外部信息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企业主动、及时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真进行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提供经验证据;(3)从提高投资者决策效率来看,研究结论可以为投资者根据管理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动机选择行为和外部信息环境因素,准确判断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提供有益启示。
王佳睿[3](2021)在《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在互联网时代,产品众筹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形式在众筹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品众筹是支持人通过众筹平台将闲置资金融出给项目发起人,以帮助其完成项目的研发、生产等活动,待众筹成功后支持人将免费或者以较低价格优先获得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融资活动。在产品众筹中,平台所展示发起人项目信息是支持人判断是否融资的重要依据,对信息披露进行有效法律监管直接关系到产品众筹能否在法治轨道内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健全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成为我国规范产品众筹这一新兴融资活动的当务之急。产品众筹信息披露是发起人依照规定通过众筹平台将项目信息真实地、完整地、及时地、准确地向支持人披露的过程。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是监管主体对产品众筹信息披露活动建立规则体系,并对产品众筹信息披露进行控制和干预的活动。与其他融资活动信息披露监管相比,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具有三个特点:监管主体多元化,即众筹平台的形式审查无法解决产品众筹的纠纷,还需要其他监管力量的介入;监管对象多样化,即对支持人投资行为的监管和发起人融资行为的监管;监管内容独特性,即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涵盖初次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全过程。通过对我国多彩投、开始吧、京东众筹、淘宝众筹和小米众筹等具有典型意义的众筹平台协议进行样板实证分析,特别是对平台协议中信息披露的内容深入探究,发现目前我国产品众筹处在监管混乱和弱化状态。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则存在着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内容不统一、监管救济途径缺失等诸多问题,这严重制约着产品众筹顺利发展。在完善我国产品众筹监管法律制度上,博弈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监管合作理论可为其提供理论支撑。在宏观上,明确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理念、原则与目标,是健全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基本前提。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的理念主要有政府干预理念、社会利益理念和包容性监管理念。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依循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双审查相结合原则和支持人适度保护原则。在遵循产品众筹市场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有效进行的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产品众筹市场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目标定位在规范产品众筹市场、提高支持人融资意识。在微观上,完善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主要环节,是健全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刚性需求。首先,明晰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主体。根据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实际需求,其监管主体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众筹平台和互联网金融协会。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的多元监管主体应该协调监管,通过明确监管范围、协调监管,可以有效预防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其次,明确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内容有:对发起人融资行为、支持人投资行为和众筹平台服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众筹平台监管内容有:比较分析不同众筹平台协议,总结出我国统一的众筹平台协议框架,进而明确产品众筹参与方的资质、强制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并举、项目初次信息披露与项目持续信息披露相结合等内容。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内容有:互联网金融协会承担信息披露形式审查工作,应确定具体审查流程与内容。最后,健全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法律救济。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纠纷主要存在于发起人、支持人、众筹平台之间。应采取代表人诉讼以保护支持人权利,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众筹平台尽职调查责任的方式维护发起人或支持人的权益,通过众筹平台准入、退出等制度确定平台责任范围。总之,在产品众筹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传统的产品众筹监管思路、手段和制度严重滞后于产品众筹的迅速发展。通过反思我国现行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及问题,针对我国在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之策:在宏观上明确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理念、原则、目标,在微观上健全安全、科学、系统的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目前,我国产品众筹之实践,不论融资数额或影响力,均处于世界前列。健全的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将有助于我国产品众筹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随着未来对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研究的深入,将会形成更加成熟的产品众筹市场和完善的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
仉立文[4](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李芳[5](2020)在《财务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者投资判断影响的机理研究》文中提出财务重述是上市公司针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遗漏或者错误的信息,进行补充或更正的行为,本意是通过修正或提供更为准确的财务信息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可是近些年,财务重述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屡屡发生,财务重述是重大的经济事件,会对公司股价、资本成本、高管留任率等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增加诉讼风险。重述的另一个负面后果是损害了投资者的信任,构成了对利益相关者信任更为直接的侵犯,信任是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未来收益的积极预期,一旦受损,就很难得到修复,这使得当公司宣布重述时,限制损害投资者信任成为重述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在会计领域中,财务信息披露中的文字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且有用的信息,而财务信息披露中所使用的一些语言特征则会影响投资者的心理感知,进而影响到投资者对相关会计信息的处理并放大其对投资判断的影响。因此,投资者能否感知到企业披露的财务重述信息中积极语调所传递的信号,以及企业高管声誉的不同是否会影响财务重述信息披露语调积极性传递效果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笔者研究了财务重述披露语调积极性、投资者信任对个体投资者投资判断的影响,以及高管声誉在这一影响机制中的作用。具体来讲:(1)财务重述披露语调积极性是如何影响投资者信任的;(2)以及上述关系如何随着高管声誉的差异而产生变化;(3)投资者信任在财务重述披露语调积极性与投资者判断之间的中介效应。本文以个体投资者为研究主体,结合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重述案例,主要通过经典的实验研究方法对上述研究问题进行探索,以真实上市公司做出的财务重述披露为蓝本,根据自变量的要求,将重述报告中常见措辞“积极化”得到积极语调版本,撰写出平实语调与积极语调两种重述公告作为实验素材,通过2×2被试间实验,让被试以个体投资者的身份在读完实验材料后,基于其中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做出评判。并基于数据分析最终得出结论。第一,企业采用积极的语调披露财务重述信息会引发投资者对企业积极的感知,限制在宣布重述时对投资者信任的损害,淡化对投资者投资判断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二,投资者信任完全中介了财务重述披露语调积极性对投资者投资判断的影响;第三,高管声誉与财务重述信息披露语调的互动显着影响投资者的信任感知,良好的高管声誉可以强化积极语调披露在修复投资者信任中的作用。因此,对于监管者们未来应该通过完善会计披露质量的相关法规来逐步提高财务重述披露的质量要求;企业在披露重述信息时,不仅要披露相应的补充或更正信息,还应该采用积极的语言语调对重述的归因、影响以及致歉整改等方面进行解释和说明,可以削弱财务重述对投资者的不利影响,使财务重述的影响降到最小,从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对于高管声誉比较差的公司而言,根本性的做法是努力提升管理层声誉;对投资者而言,考虑到披露语调积极性的影响,投资者在阅读重述公告时,应该采用更加审慎的态度去判断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以便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
王霞[6](2020)在《CFO权力、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上财务造假丑闻时有发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质量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我们也发现企业财务重述现象存在越演越烈之势。财务重述其本意是为了补充或更正先前财务报告中的遗漏或错误,但频繁重述的行为则加剧了财务信息的低质量问题。而作为财务报告的主导生成者,CFO最清楚财务信息的真实情况。因此当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时,最先想到的便是CFO在汇编财务报告的整个过程中是否充分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而职责的履行关键在于与之匹配的权力,因此CFO权力对财务重述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此外,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构成现代化企业管理框架的主要环节,是高质量财务报告的制度保障。而CFO作为企业财务领导,无论是内控制度要求还是职责划分,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内部控制机制运转的有效性,进而作用于财务报告质量。鉴于此,本文以2014年至2018年期间发生过财务重述行为的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对象,以验证CFO权力能否影响上市企业财务重述行为的发生,并进一步明确CFO权力对上市企业财务重述的作用路径,即检验内部控制的中介效应。通过运用多元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等分析方法,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果:(1)CFO权力对降低上市企业财务重述行为的发生概率具有积极影响,即CFO权力越大,企业财务重述的发生几率就越低;(2)CFO权力与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呈显着正相关关系,表明CFO权力对促进企业内部控制水平具有积极效应;(3)内部控制在CFO权力如何影响财务重述的过程中发挥着部分中介效应,即CFO权力通过提升企业整体内部控制,降低财务重述的发生几率;(4)在进一步分析中发现,相对于处在市场化程度中等以及低水平区域的上市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在CFO权力对财务重述的影响机制中所发挥的部分中介效用在位于高市场化程度区域的上市企业中表现的更为显着。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应明确CFO职能定位,并授予相应权力,确保其在职能行使过程中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治理效用。同时也应该加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内部控制程序落在实处。此外,我国也应进一步加快健全财务重述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财务重述统一披露标准,规范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
孟铂林[7](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王梓成[8](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财经媒体角色研究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资本市场本质上可以看做是一个“信息市场”,资本市场的交易过程可以视为信息处理的过程。社会资金在各种信息的引导下流向各实体部门,以此来达到资本市场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作用。因此,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在资本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投资者需要更多、更准确的信息用于投资决策,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却似乎没有与时俱进,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和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一直都是中国资本市场中难以根治的顽疾。信息披露归根结底是一个信息传播的问题,信息传播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媒介这个中间机构的参与。媒体,尤其是财经媒体更应该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目前媒体的角色还更多地局限于传递信息这一单一的角色,财经媒体在信息披露体系中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对于投资者而言,比获取信息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如何能够更有效地利用信息来用于投资决策,这也离不开专业的媒体对信息的解读功能。同时,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和社会的守望者,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和挖掘更多的信息都应成为一个成熟市场信息披露体系中财经媒体的重要角色。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信息披露可以视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博弈的过程,本文利用博弈论的思路分析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博弈关系,着眼于财经媒体在信息披露体系中的功能和角色,以2019年康美药业信息披露造假案为例,思考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通过发挥财经媒体的功能来争取更真实、更充分、更准确的信息披露。财经媒体以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的属性决定了财经媒体在信息披露中应与投资者作为利益共同体,共同参与信息披露这场博弈。财经媒体也完全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来增加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博弈的筹码,改善信息披露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孙蕊[9](2019)在《会计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会计重要性原则,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整个信息处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制约和指导着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相比于谨慎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其它会计原则,重要性原则应用具有更强烈的主观判断特性。但会计理论界对会计重要性一直缺乏全面、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近些年来,国际会计权威组织开始关注会计重要性问题。2011年,欧洲证券市场机构(ESMA)发布了《财务报告中关于重要性考虑》的咨询文件,在界定重要性术语,主要信息使用者特征以及财务报告目标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会计政策、中期报告、附注披露等涉及重要性判断和决策的问题的考虑因素设置征求意见。为了提高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IASB在2015年发布了《IFRS实务声明:财务报表中重要性应用的征求意见稿》。同年,FASB也发布了有关于“重要性决定”(Materiality Determination)的一系列概念框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2017年,为使得公司管理层在财务报告信息编制方面更好地运用重要性判断,IASB制定并向公众发布《作出重要性判断的实务声明2》(Making Materiality Judgements:Practice Statement 2)。这一系列项目或声明反映出西方会计组织对重要性原则应用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在完善重要性概念、尝试制定相关非强制性实务指引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我国目前仅将重要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一纳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尚未制定关于会计重要性及实务应用方面的准则、解释或指引。随着近些年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加快,以及企业经济业务和资本市场环境日益纷繁复杂,我国亟待对重要性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研究,而且这对于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保护都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是基于“重要性思想及制度演化—重要性基础理论构建—重要性判断及框架理论构建—重要性应用的实证检验—重要性应用指引制定建议”的研究脉络,按研究内容和性质不同可大致划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梳理和评述了有关重要性及判定研究的国内外文献,并阐述了后续核心内容探讨的理论基础。第二层次是基于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详细阐述了会计重要性思想的产生、应用与演化。第三层次是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尝试分析并建立会计重要性原则及判定的概念理论框架;这其中又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会计重要性概念及作为信息质量特征特征的解析和重构,第二部分是探寻影响重要性原则应用的内外部环境,第三部分是尝试分析重要性判定机制和判定标准,以及建立会计重要性职业判断框架。第四层次是重要性概念应用的实证研究,主要基于自愿性重述和财务报告舞弊两个视角,分别检验关于错报重要性评估和内控缺陷定量重要性标准设定对管理层行为的影响。第五个层次是分析我国建立应用指引的必要性和提出设计建议。本文的具体研究问题及相应研究结论按照次序主要可归纳为如下七个方面:第一,采用历史演进和制度演化经济学分析范式,梳理自古代簿记时代、近代会计时期和现代会计时期三个不同阶段重要性思想在会计中的应用和演进,并分析了会计重要性思想历经“自生自发性秩序—会计惯例—正式会计制度”的制度演化路径。会计重要性应用的演进过程是具有内在规律性的:首先,会计重要性思想运用与演化深深根植于一国经济社会制度与商业环境变迁,因而对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和把握不能忽略社会发展与会计规则之间的互动关系;其次,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控制活动,恰如其分地应用重要性原则可以提升会计信息处理效果和质量,有利于细化会计核算和收益计量,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最终提升企业业绩;此外,重要性的应用囿于会计目标的发展变化。第二,通过比较分析会计重要性现有的不同定义发现,目前的重要性基本定义涵盖视角和可理解程度较低。在定义基础上,总结了重要性的概念特征可分解为三个维度:基于特定主体背景、信息使用者导向以及依赖于专业判断。结合重要性特征,并借鉴西方哲学价值理论、经济学效用理论等,对重要性相关概念进行重构:在本质属性和概念内涵的认识方面,会计重要性可以被表述为:基于特定主体环境下,是一种为满足主要信息使用者决策需要为导向的价值判断,在会计信息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等程序发挥着制约和行动导向性作用;普遍运用形式反映在会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评估财务报表项目或事项等信息的错漏报是否会对财务报表整体表述造成重大影响。第三,阐释和分析了影响重要性原则应用的内外部环境。在宏观文化环境方面,一国会计文化和价值观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重要性水平评估和应用。树立良好的会计价值观可以通过二次投射作用,激励和驱动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标准规范来施行会计工作,使得会计制度和会计信念刚柔并济,共同影响着他们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我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最主要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此种环境对会计人员作出合法合规的职业判断起到强有力的约束和引导作用。而且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不断涌现的新商业模式,其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最大影响是企业价值创造和传递方式的变化,使得投资者、债权人、监管者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关心的会计报表信息发生改变,这进一步又对会计信息重要性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企业内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中,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财务报告编制中重要性应用提供了内部制度保障,一定程度上约束指导着管理当局决策行为。第四,探讨了重要性判断标准、机制和特征,借鉴西蒙“有限理性”理论,本文提出提高重要性判定质量的途径是加强程序理性,减少三类程序非理性偏差。优化重要性判定的质量,就需要加强规则理性,减少规则的不完备性;在加强认识理性过程中,首先要通过学习和实践训练以弥补会计判断人员的“知识差”,借助于判断和决策辅助工具,弥补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在行为理性约束方面,为避免严重的行为非理性造成的重要性判定偏误,需要制定严格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以保证管理层以及相关会计人员能够作出客观公允的判断。基于对重要性判定理论的探讨,构建了财务报告重要性职业判断框架。第五,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8-2017年重述公告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财务报表错报重要性程度对管理层财务重述行为意愿的作用关系。实证结果发现上市公司更倾向对于数量和性质重要性程度均较低的财务报表错报进行自愿性重述;相反被监管部门责令要求更正的公司财务报表差错的数量和性质均较严重;进一步发现若上市公司前一年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会减弱错报数量重要性程度对自愿重述的影响。第六,基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制度及重要性标准设定的相关理论,考察了2011-2017年度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首次设定未变更的内控缺陷重要性定量标准对后续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在设定重要性定量标准的上市公司中,其首次设定内控缺陷重要性水平越低,则发生后续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越大,这种情况在非国企、两权分离度较高、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和外部审计质量较低的公司中显着。结论支持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很可能存在利用重要性标准的自利动机这一路径。第七,基于重要性及判定的理论构建及实证检验,分析了我国制定重要性应用指引的必要性。我国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性决定了在实务中具体应用重要性时,更多依赖于会计职业判断:其一,会计准则执行、重要性职业判断和建立应用指引三者之间是存在双向逻辑互动关系的。其二,重要性应用指引的建立,一定程度会提升不同利益相关者关于财务报表重要性应用问题的共同知识比重,有助于共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其三,会计重要性本质上是原则导向的价值判断,制定相关方“共识性”的应用指引可确保职业判断中隐性知识得到有效传递。设计应用指引需遵循目标导向原则、差异性规定原则以及程序表现原则。最后在应用指引设计的主体内容、重要性判断的整体程序以及应重点明确的警示类条款三个方面提出相关设计建议。本文的创新和贡献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会计重要性基本理论的系统研究。基于严谨的规范性理论分析,融合管理学、经济学和哲学视角的相关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会计重要性概念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从而得出了有异于以往研究的观点。并对比分析重要性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的定位,提出满足重要性信息质量特征的充分条件。以上创新点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重要性原则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第二,会计重要性判定的理论研究。重要性判定是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大难点,国内鲜有关于这方面的相对系统的理论探讨。本文在分析会计信息重要性判定特征,数量、质量判断标准,以及判断机制的基础上,从加强程序理性、减少程序非理性偏差这一视角,提出了提升重要性判断质量的路径,并尝试构建重要性职业判断框架。以上创新之处可为会计人员在编报财务报告信息过程中更好地作出重要性判断提供一定理论指导,并对制定我国重要性应用指引提出设计建议。第三,会计重要性思想及制度演化的探究。基于制度演化经济学视角,梳理了古代、近代和现代不同会计时期重要性思想及制度演进过程,总结了重要性思想运用与演进的三大规律。其创新之处在于从历史演进、会计技术和理论发展的层面,探索重要性思想的产生及其演进,这可以认为是对会计重要性系统、深入研究的一个逻辑性起点。第四,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重要性应用与财务重述行为的实证研究。在实证检验报表错报信息重要性判断对自愿性财务重述影响时,本文通过手工收集我国上市公司以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的差错更正公告中的数据,建立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国内鲜有文献探索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自愿重述行为和错报重要性之间的关系,因而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五,在探讨内部控制缺陷重要性定量水平设定与财务报告舞弊关系时,实证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制定内控缺陷认定的重要性定量标准是否具有治理作用,以及内外部治理环境对上述两者关系的影响。创新点在于,以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大都聚焦于审计师对重要性判断的研究,很少从管理层视角来探究对于内部控制缺陷重要性标准设定与自利动机之间是否存在显着关系,这对验证重要性定量标准的执行效果以及如何完善内控缺陷重要性标准具体设定方面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启示。
肖骏[10](2019)在《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债务融资是我国上市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途径,是上市公司管理层考虑日常运营决策的关键性指标,在保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且资金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如何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是大多数企业的当务之急。企业管理和会计信息两个方面是债权人判断其潜在债务违约风险的主要依据。因此,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必须要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披露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反应了企业的内控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外部审计则反应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这两者是公司内外部治理的重要机制,但是在国内外现有的相关研究中,很少有学者将公司的内外部治理同时进行实证研究。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政府的干预减少,所以投资者更加注重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会计信息状况。本文以2017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取迪博内控指数来计量内部控制质量,使用中注协发布的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计量设计质量以及一系列财务数据计量债务融资成本来进行三者之间的相关性关系研究。本文首先是使用统计软件SPSS19.0对主要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和Pearson相关性分析;其次通过线性回归分别检验了内部控制与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接着研究了内部控制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在水平不同的审计质量分组情况下是否会存在差异;最后研究了内部控制与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在不同公司产权性质分组情况下是否会存在差异。本文的研究成果如下: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显着负相关,内部控制质量越高,债务融资成本越低;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呈负相关关系,审计质量越高,债务融资成本越低;上市公司审计质量不同时,内部控制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差异,且当上市公司审计质量越低时,内部控制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作用也就越明显;上市公司的产权属性存在差异时,内部控制和审计质量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差异,且当上市公司是非国有时,内部控制对其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更为显着。图1幅,表7个,参考文献61篇。
二、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论文提纲范文)
(1)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定性研究方法 |
1.3.2 定量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4.1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与政策绩效 |
1.4.2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与演进 |
1.4.3 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与设计 |
1.5 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1.6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及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气候投融资 |
2.1.2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 |
2.1.3 面向低碳转型的气候投融资政策 |
2.2 气候投融资的内涵、测度和影响 |
2.2.1 气候投融资的内涵与概念演进 |
2.2.2 气候投融资的理论基础 |
2.2.3 气候投融资的管理 |
2.2.4 气候投融资的影响 |
2.3 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 |
2.3.1 气候投融资“自上而下”发展模式 |
2.3.2 气候投融资“自下而上”发展模式 |
2.4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发展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气候投融资发展与评价研究 |
3.1 理论基础 |
3.1.1 气候投融资发展动因 |
3.1.2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 |
3.2 研究方法 |
3.2.1 气候投融资政策评估 |
3.2.2 气候投融资活动问卷调研 |
3.3 气候投融资发展动因分析 |
3.3.1 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现状 |
3.3.2 金融机构绿色(气候)金融产品和服务现状调研 |
3.3.3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 |
3.3.4 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 |
3.3.5 研究结论 |
3.4 气候投融资发展评价分析 |
3.4.1 数据说明和描述性统计 |
3.4.2 计量模型和估计 |
3.4.3 假设检验 |
3.4.4 模型结果分析 |
3.4.5 稳健性检验 |
3.4.6 实证结论 |
第4章 气候投融资政策发展与演进 |
4.1 气候投融资政策的演进和研究现状 |
4.1.1 国外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研究现状 |
4.1.2 国内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研究现状 |
4.2 国际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2.1 气候谈判下的资金机制 |
4.2.2 国际气候投融资体系现状 |
4.2.3 国际气候投融资政策评估制度 |
4.3 国内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现状概述 |
4.3.1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3.2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发展现状 |
4.3.3 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的管理体制 |
4.4 国内外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的经验对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双碳背景下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与设计 |
5.1 总体政策需求 |
5.1.1 气候投融资政策需求量化分析 |
5.1.2 规范气候投融资准入的政策需求 |
5.1.3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政策需求 |
5.1.4 气候投融资市场发展的政策需求 |
5.1.5 完善气候信息的政策需求 |
5.1.6 强化协同机制的政策需求 |
5.2 政策体系建设路径 |
5.2.1 基于准入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2 基于绩效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3 基于激励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4 基于市场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5 基于信息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设策略 |
5.2.6 基于协同机制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路径优化 |
5.3 监督评价体系 |
5.3.1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思路 |
5.3.2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的方法 |
5.3.3 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评价的应用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2.1 加强气候投融资准入机制政策保障 |
6.2.2 强化气候投融资政策绩效和激励机制管理 |
6.2.3 优化气候投融资政策市场机制建设 |
6.2.4 完善气候投融资政策信息机制设计 |
6.2.5 打造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协同效应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气候投融资金融机构与能源企业领导调查问卷及结果统计 |
附录二: 调研问卷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致谢 |
(2)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 |
1.2.2 创新投入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研究 |
2.1.1 内部控制整体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研究 |
2.1.2 内部控制各要素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研究 |
2.2 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 |
2.2.1 内部因素对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研究 |
2.2.2 外部因素对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影响研究 |
2.3 信息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研究 |
2.3.1 信息披露整体质量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研究 |
2.3.2 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研究 |
2.4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动机选择与经济后果研究 |
2.4.1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动机选择研究 |
2.4.2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1.2 委托代理理论 |
3.1.3 信号理论 |
3.1.4 理论基础小结 |
3.2 研究框架 |
3.2.1 内控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内在联系及其影响因素 |
3.2.2 管理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动机选择行为的突出表现 |
3.2.3 外部信息环境构成主体选择 |
3.2.4 研究框架的构建 |
第4章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总体影响 |
4.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2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3.1 描述性统计 |
4.3.2 相关性分析 |
4.3.3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4 稳健性检验 |
4.4 进一步研究:影响路径分析 |
4.4.1 基于代理成本的证据 |
4.4.2 基于风险承担的证据 |
4.4.3 基于融资约束的证据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管理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动机选择行为的调节作用 |
5.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5.1.1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主动性的调节作用 |
5.1.2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信息披露的调节作用 |
5.1.3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及时性的调节作用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定义 |
5.2.2 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回归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外部信息环境的调节作用 |
6.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6.1.1 分析师关注的调节作用 |
6.1.2 媒体关注的调节作用 |
6.1.3 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调节作用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定义 |
6.2.2 模型构建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回归结果与分析 |
6.3.4 稳健性检验 |
6.4 进一步研究:媒体关注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异质性调节作用 |
6.4.1 媒体关注的异质性调节作用 |
6.4.2 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异质性调节作用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建议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3)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产品众筹的研究 |
1.2.2 关于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的研究 |
1.2.3 关于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研究 |
1.2.4 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证分析法 |
1.3.2 规范分析法 |
1.3.3 法经济学研究法 |
1.3.4 比较研究法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理论 |
2.1 产品众筹的内涵 |
2.1.1 产品众筹的界定 |
2.1.2 产品众筹的属性 |
2.1.3 产品众筹的法律关系 |
2.2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厘定 |
2.2.1 信息与信息披露的含义 |
2.2.2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的界定 |
2.2.3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内涵 |
2.3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特殊性辨析 |
2.3.1 监管主体的特殊性 |
2.3.2 监管对象的特殊性 |
2.3.3 监管内容的特殊性 |
2.4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理论依据 |
2.4.1 博弈理论 |
2.4.2 成本收益理论 |
2.4.3 监管合作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 |
3.1.1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的典型样本分析 |
3.1.2 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现状梳理 |
3.2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问题的分析 |
3.2.1 监管主体不明确 |
3.2.2 监管内容不统一 |
3.2.3 监管救济途径缺失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理念、原则与目标 |
4.1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理念 |
4.1.1 政府干预理念 |
4.1.2 社会利益理念 |
4.1.3 包容性监管理念 |
4.2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原则 |
4.2.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4.2.2 双审查相结合原则 |
4.2.3 支持人适度保护原则 |
4.3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目标 |
4.3.1 规范产品众筹市场 |
4.3.2 提高支持人融资意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5.1 明晰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主体 |
5.1.1 监管部门的监管 |
5.1.2 众筹平台的监管 |
5.1.3 行业协会的监管 |
5.1.4 多元监管主体的协调监管 |
5.2 明确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内容 |
5.2.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内容 |
5.2.2 众筹平台的监管内容 |
5.2.3 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监管内容 |
5.3 完善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的法律救济 |
5.3.1 支持人权利的保护措施 |
5.3.2 发起人权利的保护措施 |
5.3.3 产品众筹平台承担的责任 |
5.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1.2.1 内部控制 |
1.2.2 内部控制审计 |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 文献回顾 |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
2.3.3 审计意见购买 |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
3.3.2 法律环境建设 |
3.4 理论基础 |
3.4.1 审计需求理论 |
3.4.2 政府监管理论 |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4.4 有效市场理论 |
3.5 理论分析框架 |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
4.1 研究背景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3 研究设计 |
4.3.1 实证模型 |
4.3.2 变量定义 |
4.3.3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5 拓展性检验 |
4.6 小结与结论 |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
5.1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
5.3 研究假设 |
5.4 研究设计 |
5.4.1 实证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数据来源 |
5.5 检验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单变量分析 |
5.5.3 多元回归结果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
6.1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结果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6.5.2 检验结果 |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
7.1.1 研究背景 |
7.1.2 预期贡献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 研究设计 |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3.2 样本选择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7.5.2 检验结果 |
7.5.3 进一步分析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财务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者投资判断影响的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财务重述对投资者判断影响的研究 |
2.2 投资者信任对投资者判断影响的研究 |
2.3 高管声誉对投资者信任影响的研究 |
2.4 语调对投资者判断影响的研究 |
2.5 研究文献评述小结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主要概念界定 |
3.1.1 财务重述信息披露语调 |
3.1.2 投资者信任 |
3.1.3 投资者投资判断 |
3.1.4 高管声誉 |
3.2 理论基础 |
3.2.1 损失厌恶理论 |
3.2.2 组织申述理论 |
3.2.3 属性框架理论 |
3.2.4 行为金融学理论 |
3.2.5 Weiner归因理论 |
3.3 研究假设 |
3.3.1 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判断的影响 |
3.3.2 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者信任的影响 |
3.3.3 投资者信任的中介作用 |
3.3.4 高管声誉的调节作用 |
第4章 实验研究设计 |
4.1 实验材料设计 |
4.1.1 融捷健康公司简介 |
4.1.2 融捷健康财务重述概况 |
4.1.3 观测量表 |
4.2 实验对象选择 |
4.3 相关变量设计 |
4.4 实验任务及过程 |
4.5 数据的收集 |
第5章 数据分析 |
5.1 随机化检查和操控检验 |
5.1.1 随机化检查 |
5.1.2 操控检验 |
5.2 假设检验 |
5.2.1 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判断的影响 |
5.2.2 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者信任的影响 |
5.2.3 投资者信任的中介效应检验 |
5.2.4 高管声誉的调节作用分析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建议 |
6.2.1 规范企业财务重述披露行为 |
6.2.2 采用积极语调披露重述信息 |
6.2.3 努力提升管理层声誉 |
6.2.4 有效管理投资者信任 |
6.2.5 结合披露语调综合考量公司投资吸引力 |
6.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实验材料 |
实验场景一 |
实验场景二 |
实验场景三 |
实验场景四 |
个人简历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CFO权力、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CFO权力 |
2.1.2 内部控制 |
2.1.3 财务重述 |
2.2 文献综述 |
2.2.1 CFO权力与财务重述研究综述 |
2.2.2 CFO权力与内部控制研究综述 |
2.2.3 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研究综述 |
2.2.4 文献述评 |
3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CFO权力与财务重述 |
3.2 CFO权力与内部控制 |
3.3 CFO权力、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 |
4 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定义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中介变量 |
4.2.3 解释变量 |
4.2.4 控制变量 |
4.3 模型构建 |
4.4 本章小结 |
5 实证分析与结果 |
5.1 描述性统计 |
5.1.1 财务重述现状分析 |
5.1.2 CFO权力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1.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回归分析 |
5.3.1 CFO权力与财务重述的回归分析 |
5.3.2 CFO权力与内部控制的回归分析 |
5.3.3 CFO权力、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的回归分析 |
5.4 进一步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8)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财经媒体角色研究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核心概念 |
第一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信息不对称 |
第一节 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
一、信息披露对宏观经济的重要性 |
二、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的重要性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下的博弈 |
一、资本市场的“死结”:信息不对称 |
二、不完全信息博弈 |
三、信息不对称下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博弈的现状 |
第三节 信息不对称与媒介发展 |
一、传统媒体时代的信息不对称 |
二、新媒体的发展为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了机遇 |
第二章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
第一节 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的博弈 |
一、理性人假设 |
二、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博弈 |
三、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囚徒困境” |
四、博弈最好的结果:双赢 |
第二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行为动机 |
一、传播者对信息成本的考虑 |
二、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与非强制性披露的信息 |
第三章 康美药业造假案中的财经媒体功能与角色 |
第一节 康美药业的信息披露与财经媒体报道 |
一、康美药业公告的信息分析 |
二、康美药业的媒体报道分析 |
三、康美药业信息披露的问题症结 |
第二节 财经媒体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
一、报道信息并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把关 |
二、依法监督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 |
三、提升投资者的专业媒介素养 |
第三节 康美药业362亿元财务信息造假事件始末 |
一、康美药业信息披露造假案 |
二、康美药业造假案中的博弈 |
第四节 康美药业造假案中财经媒体的角色 |
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疑 |
二、长期关注、连续报道与持续监督 |
三、新老媒体的分工与合作 |
四、审慎用“权”确保信息真实 |
第四章 构建财经媒体深度参与的信息披露体系的构想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要财经媒体的深度参与 |
一、财经媒体参与信息披露的可行性 |
二、资本市场中的中介机构 |
三、作为“类中介机构”的责任 |
第二节 财经媒体在信息披露中的博弈 |
一、无监管状态下的博弈矩阵分析 |
二、政府监管下的博弈矩阵分析 |
三、财经媒体参与信息披露后的博弈分析 |
第三节 在信息披露体系中财经媒体应强化的功能 |
一、全面、深度报道信息,改善投资者的信息劣势 |
二、从单向传播到互动式的转变 |
三、构建话语平台,强化解释性报道 |
四、为中小投资者代言,践行投资者保护的理念 |
五、推动我国证券法律体系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2016-2019年中国重要报刊对康美药业的报道统计 |
致谢 |
(9)会计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四、本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会计重要性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一、国外关于会计重要性及应用方面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会计重要性及应用方面的研究 |
三、重要性问题研究评析 |
第二节 会计重要性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西蒙有限理性理论 |
二、现代决策理论 |
三、不确定性与风险方面理论 |
四、心理学认知偏差理论 |
五、管理控制中关于会计系统控制方面的理论 |
六、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会计重要性思想及制度演化 |
第一节 古代会计时期重要性思想 |
一、原始簿记时代重要性思想的产生 |
二、中世纪庄园会计重要性思想的体现 |
三、古代“官厅会计”重要性思想的体现 |
第二节 近代会计时期重要性思想 |
一、复式簿记重要性思想的体现 |
二、股份制公司会计重要性的应用 |
三、工业革命时期会计重要性的运用 |
第三节 现代会计时期重要性相关制度 |
一、会计重要性研究的理论准备 |
二、西方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重要性信息质量特征的确立 |
三、西方重要性会计准则或指引的制定与发展 |
第四节 会计重要性制度演化分析 |
一、会计重要性制度演化路径 |
二、会计重要性运用与演化的规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会计重要性基本理论问题探讨 |
第一节 会计重要性相关概念及特征 |
一、会计重要性相关概念 |
二、重要性概念的特征 |
第二节 会计重要性的本质 |
一、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
二、会计重要性的本质: 一种价值判断 |
三、会计重要性概念的重新界定 |
第三节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信息质量特征:重要性 |
一、重要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提出 |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重要性 |
三、重要性与其它信息质量特征的作用关系 |
四、满足重要性信息质量特征的充分条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影响会计重要性应用的环境因素 |
第一节 会计文化与价值观环境 |
一、东西方会计文化对会计判断的影响差异 |
二、会计价值观影响重要性职业判断 |
第二节 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环境 |
一、资本市场会计监管核心: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
二、信息披露重要性水平的设定要求 |
三、不同行业信息披露重要性标准规定 |
第三节 商业模式的创新变化环境 |
一、“大数据”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 |
二、商业模式影响使用者共同会计信息需求 |
第四节 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 |
一、关于“内部控制的本质”的观点 |
二、重要性原则应用的内部制度保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重要性判定理论探讨与框架构建 |
第一节 重要性判断标准、机制与特征 |
一、影响重要性判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
二、重要性判定机制的简要分析 |
三、会计重要性判断的主要特征 |
第二节 重要性判定的优化:程序理性视角 |
一、程序理性与结果理性的权衡与替代 |
二、程序理性视角判断偏差的产生 |
三、提升重要性判断质量的途径 |
第三节 财务报告重要性判断框架构建 |
一、会计重要性应用的原则导向 |
二、财务报告重要性职业判断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重要性判断对自愿性财务重述的影响 |
第一节 TD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
一、案例的基本情况 |
二、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
四、案例分析结论及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的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财务重述相关文献回顾 |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
第三节 实证研究设计 |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的选取 |
三、回归模型的选择 |
第四节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主要回归结果 |
三、内生性问题处理 |
四、稳健性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及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内部控制缺陷重要性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舞弊 |
第一节 制度背景与研究路径 |
一、我国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制度 |
二、内控缺陷重要性认定标准的治理作用 |
三、管理层重要性标准设定的机会主义动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实证研究设计 |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取 |
三、回归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单变量检验与相关性分析 |
三、实证回归结果 |
四、截面测试与进一步分析 |
五、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 |
六、实证研究结论与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制定我国重要性应用指引的必要性及建议 |
第一节 制定重要性实务应用指引的必要性 |
一、重要性判断、会计准则与应用指引的内在关系 |
二、建立会计重要性判断的共同知识 |
三、应用指引确保隐性知识的有效传递 |
第二节 重要性应用指引整体设计的建议 |
一、重要性应用指引设计的主要原则 |
二、重要性应用指引设计的几点问题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局限性和后续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债务融资成本 |
1.2.2 内部控制与债务融资成本 |
1.2.3 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成本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债务融资成本 |
2.1.2 内部控制 |
2.1.3 审计质量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假设 |
2.2.4 审计人员声誉治理机制 |
3 研究设计 |
3.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3.1.1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3.1.2 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3.1.3 内部控制在审计质量不同分组下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3.2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
3.2.1 样本选取及筛选标准 |
3.2.2 数据来源 |
3.3 研究变量设计 |
3.3.1 被解释变量 |
3.3.2 解释变量 |
3.3.3 控制变量 |
3.4 模型构建 |
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4.1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2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4.3 回归结果及分析 |
4.3.1 内部控制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分析 |
4.3.2 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分析 |
4.3.3 产权性质影响 |
4.3.4 内部控制在不同审计质量分组下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分析 |
5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3 研究不足 |
5.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 |
致谢 |
四、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论文参考文献)
- [1]双碳背景下中国气候投融资政策与发展研究[D]. 丁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1(02)
- [2]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企业创新投入[D]. 倪静洁.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我国产品众筹信息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王佳睿. 辽宁大学, 2021(02)
- [4]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5]财务重述披露语调对投资者投资判断影响的机理研究[D]. 李芳.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1)
- [6]CFO权力、内部控制与财务重述[D]. 王霞.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8)
- [7]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财经媒体角色研究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D]. 王梓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9]会计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问题研究[D]. 孙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10]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D]. 肖骏. 西安工程大学, 2019(02)
标签:内部控制论文; 审计意见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论文; 内控体系建设论文; 会计与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