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论文文献综述)
何雪峰[1](2008)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定性分析影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因素的基础上,运用微观调查数据和专家问卷调查数据进一步对影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因素进行实证,以此考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中的政府责任。笔者认为:首先,政府在宏观环境上未能保障经济主体之间合同的有效执行,从而引起工资支付资金链的断裂;其次,政府为了追求经济的更快增长,过分偏袒投资者或雇主,从而导致劳资双方之间的平等契约得不到有效实施。所以,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上,政府负有相当大的责任。文章还从政府角度出发,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的一系列对策性措施。
黎石秋[2](2007)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本质上是农民、农业和农村急剧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与农村严重短缺、失衡和低效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之间的冲突。转型期中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是在改革与市场化进程中产生并发展的,受到转型期中国农村特殊国情的制约。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供给具有需求表达的间接性和分散性、供给的规模性、投资的周期性、消费的公共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模式有完全民间型模式、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政府垄断型模式四种类型。各种模式各有利弊,需要综合考虑实现功能组合。公共产品供给事实上是一个政府行为问题,涉及政府与市场的权力与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种经济法上的国家行为。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属性就是围绕主体、模式、对象、阶段等各个环节而产生的权力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投入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基层政府的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供给不公平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是复杂而多样的,宏观上的原因包括:改革在私人与公共的关系处理上出现失衡;城市与农村的二元结构不断加深;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分配不合理。微观上的原因则有:税费改革的制度设计缺乏对公共产品供给的考虑,税费改革削弱了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在供给资金的来源上造成了困难;经济行政主体的机构改革和职能改革缺乏对公共产品供给的考虑,基层行政部门的机构精简和职能简化,使得供给主体在组织和功能上发生严重倒退,在主体上造成了困难;乡村治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评价和监督机制缺失,农民在经济领域缺乏民主参与的热情和动力,乡村动员组织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公共产品的供给缺少必须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外部的评价和监督机制等。本文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重新构建了一个框架,归纳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四项基本原则”。所谓“一个中心”,就是政府主导。在这个中心下,有两个“基本点”:一是以“六级机构”(村级组织——乡镇级政府——县级政府——市级政府——省级政府——中央级政府)作为核心主体;二是以社会中介组织作为辅助主体。两个基本点的关系是:核心主体居于主导地位,辅助主体居于从属地位;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同时激发核心主体和辅助主体的积极性;核心主体应创造条件使辅助主体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谓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以市场机制为供给模式;二是以“基础性产品——发展性产品——保障性产品”这样一种公共产品系统作为供给对象;三是以“短期规划——中期规划——长期规划”这样一种规划系统作为供给阶段;四是以各种法律救济机制保障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是:四者并重,相辅相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法律问题的研究既需要系统而抽象的理论框架,更需要具体而专门的个案研究。农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按照“基础性产品——发展性产品——保障性产品”作为供给对象,我们认为农用水利设施、农村教育、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和管理、农村医疗保障,这五种公共产品不但各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而且结合起来也组成了转型期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比较完整的对象结构。本文对上述五种产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个案研究,最终提出了具体的方案。
钱正武[3](2006)在《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来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制度壁垒的影响,以及这一制度壁垒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因素的累积,我国农民在向城市转移、从事非农产业的同时,却不能顺利成为城市的居民,而是经历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也因此而产生。在中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研究“农民工市民化”这一课题,对于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推动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结构变迁;对于进一步深入了解中国国情,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拓宽农民工问题的理论研究领域,深化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进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从农民工市民化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分析入手,紧密结合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着重探讨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受阻的根源,指出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受阻反映在观念上是缺乏科学的理念支持所致,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社会政策建议。全文包括导论、正文四章和结束语。导论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的意义,介绍、评析了本课题的研究现状,阐明了全文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及创新点,并说明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一章分析了农民工群体的形成与发展,论述了农民工对于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所做出的巨大历史贡献;分析了农民市民化的一般规律性,着重阐明了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客观必然性;并对农民工的阶级属性问题作了简要分析,提出辩证地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有利于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现实困境及根本原因。本章首先从就业与收入、基本生活、家庭、子女教育、交往与互动、思想与心态等方面对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现状作了描述。接着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面临的障碍,指出制度因素的阻碍、社会资本的缺乏、自身素质的束缚等因素对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造成了不利影响。最后着重从社会排斥角度探讨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受阻的
朱立丽[4](2005)在《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及保障机制研究 ——来自江苏建筑企业的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由来已久,并有复杂的社会因素。论文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主要研究了如下内容: 1、透视了农民工工资制度,细致分析了农民工工资形式,并采用辨证的观点,不仅对这一制度进行了问题诊断,还对它存在的合理性进行理性的分析。 2、分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及社会影响,探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层次原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不仅仅是一些包工头“黑心”所致,还有其它复杂的原因。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足、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再加上农民工打工行为不规范、法律保障意识不强以及法律体制的不完善等都是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因素。 3、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相应的提出了清欠的策略。由于工程款拖欠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提出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都要重视工程款的清欠,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农民工工资的清欠策略。 4、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系统研究了建立农民工工资的保障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行企业的信用档案制度,严格合同管理。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及用工制度进行变革,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清欠已拖欠的工资并不是我们的主要和最终目的,防止新的拖欠,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充分开发和利用农民工的潜能,真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变社会的二元格局,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才是最终目标。
慈延年,奚彬[5](2004)在《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文中研究指明新华社南京1月3日电(慈延年 奚彬)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规定:今后徐州市市县两级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涉及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时,要及时立案、缓免交费、积极保全、优先执行。法官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兑现这些承诺的,将受到严肃查处。$
徐昕[6](2003)在《论私力救济》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一个民间收债个案调查切入私力救济问题,以此为线索对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深入探讨,挑战了学界有关私力救济的流行观念,并论及民事诉讼、司法、以及法治的基本问题,提出了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思路。本文坚持方法论多元主义,试图打通民事诉讼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并注重方法论的探索,运用并总结了一种小叙事大视野的研究进路,即从原点到场域、从细微到宽广、从个案到法理、从单线索到多角度、面对中国问题、坚持价值中立、倡导跨学科研究、由诉讼至法理通思想而达社会的研究方法。本文共分九章。第一章提出问题、梳理理论、概述方法。第二章考察华南一个民间收债个案,描述一种没有法院的纠纷解决机制。第三章分析私力救济的表达、概念、特征和类型。第四章回到实证调查个案,从经济学、社会学等视角解释人们为什么选择私力救济,提出私力救济内含着一种经济逻辑。第五章运用博弈论解释,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的框架下债务人合作,而在公力救济的情形下债务人更倾向于诉讼对抗,即私力救济为什么行之有效。第六章分析国家对民间收债和私力救济的态度。国家有关民间收债的表达与实践之间存在差异,在以民间收债为例的私力救济问题上,国家与社会达成了一种默示的共谋,国家对私力救济适“度”的政策正是公权力通过私人实现社会控制的技术。第七章基于法律执行的经济分析,将民间收债人视为私人执法者,从私人执法的角度阐释私力救济,并提出在中国应强化私人在法律执行中的作用。第八章论述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交错与互动。私力救济中有“公力”因素,公力救济中也有“私力”因素。在它们之间,还存在一种融合两者特征的社会型救济,如调解和仲裁。第九章以社会契约论为核心阐释私力救济的正当性及其限度,并试图建构性地协调私力救济与法律的关系,提出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的社会控制。本文最后提出,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构建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相互并存、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论文提纲范文)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次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若干概念的界定 |
1.2.1 政府 |
1.2.2 政府行为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结构 |
2 文献回顾 |
2.1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 |
2.2 转型过程中的政府行为 |
3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3.1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状概述 |
3.2 基于微观调查数据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影响因素分析 |
3.2.1 研究数据 |
3.2.2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3.2.3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3.2.4 小结 |
3.3 基于AHP方法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影响因素分析 |
3.3.1 AHP方法的基本原理 |
3.3.2 运用AHP方法评价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影响主体和因素 |
3.3.3 小结 |
3.4 本章小结 |
4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中的政府责任:行为目标的视角 |
4.1 政府行为的产权分析模型 |
4.2 政府拖欠工程款行为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动态博弈分析 |
4.2.1 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 |
4.2.2 模型扩展:引入工资拖欠 |
4.3 政府行为目标改变与“清欠运动”的发生 |
4.4 本章小结 |
5 欠薪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
5.1 西方国家及香港地区欠薪保障制度分析 |
5.1.1 西方国家欠薪保障制度概述 |
5.1.2 香港欠薪保障制度概述 |
5.1.3 小结 |
5.2 国内关于农民工的欠薪保障制度分析 |
5.2.1 基于行政手段的讨薪模式 |
5.2.2 基于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手段的讨薪模式 |
5.2.3 小结 |
5.3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历 |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目的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公共产品及其供给理论 |
1.2.2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及其供给理论 |
1.2.3 关于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主要问题与成因 |
1.2.4 关于改革与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 |
1.2.5 比较研究的成果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公共产品供给的一般分析 |
2.1 公共产品的界定 |
2.1.1 公共产品的概念与特征 |
2.1.2 公共产品的分类 |
2.1.3 本文界定的公共产品 |
2.2 公共产品供给的界定 |
2.2.1 公共产品供给的概念与特征 |
2.2.2 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属性 |
2.3 公共产品供给的模式划分及其评价 |
2.3.1 公共产品供给的模式划分 |
2.3.2 对公共产品供给诸模式的评价 |
第3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表现和原因 |
3.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表现 |
3.1.1 公共产品供给的总量不足 |
3.1.2 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不合理 |
3.1.3 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 |
3.1.4 地方政府供给能力的不足 |
3.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 |
3.2.1 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前的原因分析 |
3.3.2 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后的原因分析 |
3.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本质 |
3.3.1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矛盾是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基本矛盾 |
3.3.2 城乡差别的关键是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别 |
3.3.3 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矛盾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 |
3.3.4 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矛盾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
第4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重构 |
4.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 |
4.1.1 确定供给主体的原则 |
4.1.2 当前供给主体的总体设想 |
4.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客体 |
4.2.1 确定供给客体的前提 |
4.2.2 确定供给客体的机制 |
4.2.3 供给客体的总体设想 |
4.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模式 |
4.3.1 政府供给模式 |
4.3.2 市场供给模式 |
4.3.3 合作供给模式 |
4.3.4 三种模式的比较 |
4.3.5 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合作供给模式 |
4.4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规划 |
4.4.1 规划的形式 |
4.4.2 规划的定位 |
4.4.3 规划的效力 |
第5章 基础条件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机制 |
5.1 基础条件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一般性分析 |
5.1.1 基础条件型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
5.1.2 基础条件型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 |
5.1.3 基础条件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问题 |
5.2 农用水利设施供给的法律机制 |
5.2.1 农用水利设施的特征 |
5.2.2 农用水利设施供给的问题及其原因 |
5.2.3 日本农用水利设施供给的经验及启示 |
5.2.4 解决农用水利设施供给难题的制度设计 |
5.3 农村教育供给的法律机制 |
5.3.1 农村教育的界定 |
5.3.2 农村教育供给的问题及其原因 |
5.3.3 国外农村教育的经验和启示 |
5.3.4 改革农村教育模式的制度构想 |
第6章 市场服务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机制 |
6.1 市场服务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一般性分析 |
6.1.1 市场服务型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
6.1.2 市场服务型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 |
6.1.3 市场服务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问题 |
6.2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法律机制 |
6.2.1 农村金融的界定 |
6.2.2 农村金融问题及其原因 |
6.2.3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的经验及启示 |
6.2.4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制度设计 |
6.3 劳动力输出服务供给的法律机制 |
6.3.1 劳动力输出服务的界定 |
6.3.2 劳动力输出服务的问题及其原因 |
6.3.3 英国劳动力输出服务的经验及启示 |
6.3.4 劳动力输出服务供给的制度设计 |
第7章 社会保障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机制 |
7.1 社会保障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一般性分析 |
7.1.1 社会保障型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
7.1.2 社会保障型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 |
7.1.3 社会保障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问题 |
7.2 农村医疗保障的界定 |
7.2.1 当前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特征 |
7.2.2 从公共产品角度对农村医疗保障的界定 |
7.3 农村医疗保障的历史考察 |
7.3.1 1950——1970年代:兴起和发展阶段 |
7.3.2 1980——1990年代:退化和解体阶段 |
7.3.3 1990年代末期到2001年:整治与复苏阶段 |
7.3.4 2002年至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构建 |
7.4 农村医疗保障供给中的问题及其原因 |
7.4.1 收费机制不合理 |
7.4.2 个人账户的设置无法起到应有作用 |
7.4.3 农民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很大 |
7.4.4 补偿内容及程序的宣传不到位 |
7.4.5 低级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低,高级医疗机构缺乏监督 |
7.4.6 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
7.5 农村医疗保障供给的制度设计 |
7.5.1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服务供给的宏观定位 |
7.5.2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服务供给的具体制度设计 |
7.5.3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的立法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本选题的研究现状与评析 |
三、论文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四、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工市民化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
一、相关的基本概念 |
(一) 农民工 |
(二) 市民化 |
二、农民工群体的形成与发展 |
(一) 1979 年—1988 年:“盲流”——农民工的出现 |
(二) 1989 年—1994 年:民工潮的冲击 |
(三) 1995 年以来:较为平稳、有序的大规模流动 |
三、农民工的伟大历史贡献 |
(一) 农民工流动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
(二) 农民工流动缓解了“三农”问题的困境 |
(三) 农民工流动推动了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
(四) 农民工流动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
四、农民工市民化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
(一) 农民市民化: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
(二) 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向市民转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过渡形式 |
(三) 农民工市民化的客观必然性 |
五、农民工已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一) 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阶级属性的肯定具有重大意义 |
(三) 辩证地看待农民工的阶级属性有利于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
第二章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及根本原因 |
一、边缘人——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
(一) 就业与收入状况 |
(二) 基本生活状况 |
(三) 家庭状况 |
(四) 子女教育状况 |
(五) 交往与互动状况 |
(六) 思想与心态状况 |
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面临的障碍 |
(一) 制度因素的阻碍 |
(二) 社会资本的缺乏 |
(三) 自身素质的束缚 |
三、社会排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的根本原因 |
(一) 制度排斥 |
(二) 经济排斥 |
(三) 政治排斥 |
(四) 文化排斥 |
(五) 社会关系排斥 |
第三章 社会公正:农民工市民化的理念支撑 |
一、农民工市民化迫切需要理念的支撑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确立“社会公正”的理念 |
二、现行农民工体制与社会公正的差距 |
(一) 农民工群体不能享受基本的国民待遇,未能共享改革和现代化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
(二) 农民工群体的自由权利受到较为严重的限制,不具有独立自主地进行选择的权利 |
(三) 农民工群体平等权利的缺失 |
三、确立社会公正理念必将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
(一) 有助于进行制度创新,为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二) 有助于农民工阶层自由、平等地工作和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实现自身的潜能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 |
(三) 有助于建立新型的就业制度,规范和确立新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工的经济收入 |
(四) 有助于消除来自于社会、文化以及心理方面的不利影响,促进农民工与城市社会和市民的融合 |
第四章 构建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政策 |
一、社会政策的目标、理念和功能 |
(一) 社会政策的产生及其基本内容 |
(二) 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和理念 |
(三) 社会政策的特点和功能 |
二、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政策 |
(一) 农民工就业政策 |
(二) 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 |
(三) 农民工教育与培训政策 |
(四)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 |
(五) 农民工政治参与政策 |
(六) 农民工管理与服务政策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4)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及保障机制研究 ——来自江苏建筑企业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农民工工资及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现状 |
1.2.2 国外雇工工资管理的理论和实务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基础理论综述 |
1.4.1 人力资本理论 |
1.4.2 需要层次理论 |
1.4.3 工资差异理论 |
1.4.4 均衡价格工资论 |
第二章 农民工及农民工的工资制度分析 |
2.1 农民工的特征分析 |
2.1.1 农民工的社会特征 |
2.1.2 农民工的行业分布 |
2.1.3 农民工的经济地位 |
2.1.4 农民工的社会地位 |
2.2 农民工的工资形式分析 |
2.2.1 计时工资 |
2.2.2 计件工资 |
2.3 农民工的工资制度分析 |
2.3.1 农民工工资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
2.3.2 农民工工资制度的问题诊断 |
2.4 小结 |
第三章 江苏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江苏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分析 |
3.1.1 农民工工资被严重拖欠 |
3.1.2 农民工工资被长期拖欠 |
3.2 江苏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分析 |
3.2.1 政府对农民工歧视性管理 |
3.2.2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
3.2.3 施工单位参与激烈市场竞争所致 |
3.2.4 农民工缺少权益保护意识 |
3.3 江苏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影响分析 |
3.3.1 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
3.3.2 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
3.3.3 影响了江苏省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
3.4 小结 |
第四章 江苏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清欠策略 |
4.1 从源头抓起清欠拖欠的工程款 |
4.1.1 政府部门要加大领导和清欠力度 |
4.1.2 施工单位要灵活清欠 |
4.2 多渠道清欠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4.2.1 建立农民维权绿色通道 |
4.2.2 加强政府部门的监惩力度 |
4.2.3 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
4.3 小结 |
第五章 农民工工资的保障机制研究 |
5.1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微观建设 |
5.1.1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
5.1.2 实行企业的信用档案制度 |
5.1.3 严格承包合同管理 |
5.1.4 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 |
5.1.5 建立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制度 |
5.1.6 完善农民工的薪酬制度 |
5.2 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宏观建设 |
5.2.1 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变革 |
5.2.2 建立农民工就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
5.2.3 农民工工资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
5.3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
致谢 |
附件(农民工调查问卷) |
(6)论私力救济(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 录 |
第一章 导 论 |
1.1 追问 |
1.2 理论脉络 |
1.3 结构安排 |
1.4 进路方法 |
1.4.1 小叙事大视野 |
1.4.2 个案运用的技术 |
1.4.3 方法论多元主义 |
1.4.4 法经济学框架 |
1.4.5 法社会学框架 |
1.4.6 价值中立 |
第二章 没有法律的秩序--华南一个民间收债个案的调查 |
2.1 调查过程、方法和目的 |
2.2 地区背景 |
2.3 为什么选择民间收债? |
2.4 纠纷类型、接受事务与当事人情况 |
2.5 收债准备及实施行动 |
2.6 事务终结及成本-收益 |
2.7 民间收债模式 |
2.8 民间收债的政治经济学:初步的观察结论 |
第三章 私力救济的概念 |
3.1 私力救济的表达 |
3.2 私力救济的概念:观点与分歧 |
3.3 私力救济的界定与特征 |
3.3.1 本质:没有第三者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 |
3.3.2 过程:非程序性 |
3.3.3 原因: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 |
3.3.4 目的:实现权利和解决纠纷 |
3.3.5 途径:依靠私力 |
3.3.6 手段 |
3.4 私力救济的分类 |
3.4.1 实体法的视角 |
3.4.2 纠纷解决的视角 |
第四章 为什么私力救济? |
4.1 比较方法 |
4.2 理论框架 |
4.3 收益比较--实效性问题 |
4.4 成本-收益比较 |
4.4.1 私力救济成本 |
4.4.2 公力救济成本 |
4.4.3 成本支付方式 |
4.4.4 成本-收益综合比较 |
4.5 效率比较 |
4.6 机制比较 |
4.7 功能比较 |
4.7.1 公力救济的功能 |
4.7.2 私力救济的功能 |
4.8 诉讼爆炸:对一个相反趋势的解释 |
4.9 文化解释 |
4.10 私力救济的人性基础 |
4.11 自由的选择?--对民间收债市场的观察 |
4.12 民间收债的社会结构 |
4.13 小结 |
第五章 为什么合作? |
5.1 博弈论的理论框架 |
5.2 公力救济框架下的博弈 |
5.3 私力救济的博弈模型 |
5.3.1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3.2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3.3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4 合作之谜--一场威慑的表演 |
5.5 民间收债的权力运作技术 |
5.6 规范、规则与秩序 |
第六章 国家的态度 |
6.1 国家对民间收债的禁止 |
6.2 国家究竟禁止什么? |
6.3 为什么禁而不止? |
6.4 禁止民间收债与社会秩序 |
6.5 国家与社会的共谋:国家是否真的禁止民间收债? |
6.6 民间收债人的配合:私力救济的边界与陈鸿强的行动战略 |
6.7 法院的态度 |
6.8 法律表达与法律实践的不一致--执法折扣 |
6.9 国家态度的一种社会学解释 |
6.10 法益衡量 |
第七章 私人执法 |
7.1 理论框架--法律执行的经济分析 |
7.2 作为私人执法者的民间收债人 |
7.3 私人执法:阐释私力救济的另一种思路 |
7.3.1 私人侦探 |
7.3.2 私人通缉令 |
7.3.3 商场搜身 |
7.3.4 私人罚款 |
7.4 私刑 |
7.4.1 私人施加的私刑 |
7.4.2 组织施加的私刑 |
7.5 私人在法律执行中的作用 |
第八章 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交错 |
8.1 私力救济中“公力”因素 |
8.2 公力救济中“私力”因素 |
8.2.1 公力救济中来自私人的强力 |
8.2.2 公权力机关施加的私刑 |
8.2.3 司法腐败 |
8.2.4 以监督司法的名义干预司法 |
8.2.5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
8.2.6 辩诉交易 |
8.3 社会型救济:在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之间 |
8.3.1 调解 |
8.3.2 仲裁 |
8.3.3 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ADR) |
8.4 公力救济的私人化 |
8.4.1 监狱的私有化 |
8.4.2 私人警察 |
8.4.3 私人法官 |
第九章 私力救济的现代建构 |
9.1 私力救济的正当性--以社会契约论为核心 |
9.1.1 权利的保留 |
9.1.2 国家的特许、补偿和放任 |
9.1.3 底线救济 |
9.1.4 个人自治 |
9.1.5 公力救济的正当性危机 |
9.2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限度 |
9.3 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正义--兼论报应正义 |
9.4 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的社会控制 |
9.4.1 自助行为 |
9.4.2 占有人的私力救济 |
9.4.3 自救行为 |
9.4.4 交通事故“私了”的制度化 |
9.4.5 刑事和解的制度化 |
9.4.6 国际法上的报复 |
9.4.7 英国民事纠纷解决的诉前议定书制度 |
结论 认真对待私力救济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何雪峰. 浙江大学, 2008(12)
-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D]. 黎石秋. 湖南大学, 2007(05)
- [3]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D]. 钱正武. 中共中央党校, 2006(12)
- [4]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及保障机制研究 ——来自江苏建筑企业的调查[D]. 朱立丽. 河海大学, 2005(02)
- [5]民工讨薪诉讼 徐州法院缓免交费优先执行[N]. 慈延年,奚彬. 新华每日电讯, 2004
- [6]论私力救济[D]. 徐昕. 清华大学, 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