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政策与社会信息的制约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认为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毛中晗[2](2021)在《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老龄化将始终伴随我国整个21世纪,老龄人口的健康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老年体育政策作为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非医疗手段,正在逐渐成为公众乐于接受以及积极参与的政策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老年体育产品或服务与政策目标群体双方之间的不平衡矛盾反映出老年体育政策发展不充分,同时未能有效地将利益资源予以整合,深刻表明政策主体之间缺乏互相理解与互相妥协的合作机制,未能有效释放政策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体育政策作为一项涉及多层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政策议题,政策过程必然存在错综复杂的社会联系。为此,只有科学地把握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关系本质,进而方能发现其存在的不足与政策改进之道。西方政策网络理论认为权力、资源、信息等要素与政策过程予以耦合,弥合传统政策分析阶段论缺失的结构要素,从而最大限度地把握政策行动者关系与政策后果的逻辑关联,为政策完善提供启示。为此,笔者通过对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阐述政策网络理论对老年体育政策分析的可行性。同时将西方学者提出的政策网络理论进行本土化操作,解构出决策网、执行网、监督网三种网络结构展开梳理,发现网络结构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而形成老年体育政策网络“无序”的运行状态,尚未盘活丰富的政策资源为其供能。为充分发挥政策网络效能对政策结果施加影响作用,通过对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展开重塑行动,使网络结构的动力机制合乎“有序”的运行状态。全文共五章,其中前两章内容对老年体育政策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介绍,同时梳理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并总结其变化趋势,此部分主要突出强调老年体育政策的实然状态;第三章首先论述了政策网络理论与老年体育政策互嵌分析的可行性,随之抽象归纳出老年体育政策网络中存在的行动者以及相互间关系的本质规律。第四章通过权力、资源、信息、环境等要素对老年体育政策网络运行机制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展开分析,推出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属于“无序”型的结构特征。第五章根据政策网络结构与政策结果之间的逻辑影响,尝试构建“有序”型的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结构,从理论层面为政策发展提供经验启示。以此助推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的战略进程,同时满足老年人对体育锻炼的美好愿望,最终实现“老有所乐”的民生标准。
何鹏[3](2021)在《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贫困是与人类发展始终相伴的话题。为摆脱贫困,人们致力于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多角度探讨贫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扶贫实践经历萌芽—起步—探索—推进—深化发展历程,一系列文化建设工程和扶贫开发项目的持续实施推进,各级政府、社会主体、市场力量广泛参与文化扶贫,我国极度贫困人口迅速下降。然而,在中国农村特定的场域,文化因素与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人口结构、经济基础、社会构成等,导致了多重要素并存、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构性”贫困。应对区域性贫困和个体性贫困交错,物质贫困和文化贫困并存,贫困代际传递凸显等深度贫困问题成为文化扶贫的题中之义。同时,贫困地区文化扶贫面临诸多挑战,如何通过文化扶贫手段消除贫困也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贫困与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在梳理文化扶贫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文化扶贫实践进行中外考察,探究文化扶贫适用的特定场域环境,借助典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实证考察,探究贫困地区文化扶贫的结构性问题,探索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文化扶贫政策路径,为进入新时期的文化扶贫工作提供有益尝试与现实参考。在理论层面,本文重点关注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理论基础和政策适用场域研究。在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方面,对照贫困概念的经济学阐释,在梳理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收入(消费)贫困与能力贫困和贫困地区的内涵基础上,对贫困概念进行文化学阐释,重点关注“贫困文化”和“文化贫困”概念辨析,论证了“文化贫困乃经济贫困之根源”等核心命题。在文化扶贫的基础理论方面,尝试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文化扶贫进行阐释,明确了文化扶贫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公共性,具备制度变迁特征,具有典型的空间适用特征等。总结文化扶贫“扶智说”“扶志说”与“文化精准扶贫说”三类的政策界说,阐述文化扶贫可以治愚、可以消除贫困文化和可以协同经济扶贫等政策功能。借助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域外反贫困理论,重点分析了贫困文化理论的兴起、融合以及在中国的泊入与发展等基础问题,建立起文化扶贫研究的一个分析框架。在文化扶贫适用方面,归纳出贫困地区的类型,描绘出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安贫守旧的人生观、物化功利的价值观、闲暇无意义的时间观、非理性的“面子”消费观等贫困文化图景,及其呈现出来的亚文化体结构化、贫困文化遗传性、贫困要素体系化等文化特征,明晰了贫困文化“从个体到群体”与“从群体到个体”的浸渍作用机理。在实践层面,本文通过考察国外文化扶贫的价值取向与政策措施,总结我国建国以来文化扶贫实践“文化教化与动员—经济扶贫的辅助—文化扶贫探索起步—文化扶贫多元融合”的发展阶段,厘清中国文化扶贫政策的变迁历程。聚焦贫困地区作为文化扶贫的特定研究场域,分析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的文化困境和现行文化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1)城镇化趋势与乡村文化重建之空间对接难题;(2)格式化文化供给与差序化文化需求之协同难题;(3)文化输入压力与内生性文化脱贫动力之匹配难题。选取湖北省黄冈市为样本,从公共政策视角对贫困地区文化扶贫进行实证考察,总结黄冈在文化生产能力、供给能力、保障能力和发展动能等方面面临的困境,探索以文化扶贫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助推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两类政策路径。总结黄冈文化扶贫案例的特色与经验,并从中提取可供复制的政策价值启示。全文对文化扶贫作出以下基本判断:(1)文化因素是造成贫困长期存在的重要根源;(2)文化扶贫是相对贫困时期扶贫政策的重要着力点;(3)贫困地区是相对贫困时期文化扶贫的主战场;(4)文化扶贫政策必须推动文化和经济协同发力。新时期优化文化扶贫政策必须进一步推动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形成文化扶贫与经济扶贫、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的总体策略。
刘晓鸣[4](2020)在《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仅具有“定分止争”的审判功能,而且还扮演着党的政策实施者的政治角色,承担着将党的政策司法化的使命和任务。政策司法化,即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为载体,把党的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运用于司法审判全过程的实践活动。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政治性不断被强化。从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中观层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同时根据地方党委工作大局形成政策性司法文件,服务于全国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从微观层面,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将党的政策融入司法审判,以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争论和困惑。如,法院如何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官如何将政策引入司法裁判,这些既是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亦是长期困扰法官的实践问题。“政策司法化”既是法学理论问题,亦是政治学理论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属于一个“初被探索的领域”。基于此,本文从法律政治学的视角,以法学和政治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指导性案例的梳理分析,通过对部分法院审判工作的观察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的感受和体会,力求以第一手资料为依据,探究政策司法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研判政策司法化的现实状况,科学理性地分析现阶段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困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从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来看,党的政策属于政治系统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属于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政策司法化,本质上属于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之间的互动过程。从中国的政法体制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与推动作用,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高位推动”的政策执行模式。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党的政策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司法政策以指导司法审判,其所扮演的是一个“政策制定者”或“政策转化者”的形象。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方式转化党的政策。地方法院作为地方党委领导的政法单位,其所依赖的资源,一方面来源于上级法院的供给,另一方面来源于司法场域外同级党委的供给,因此,地方法院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主要是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以及地方党委的经济社会政策。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通过在司法裁判中对政策的考量与运用,将政策融入司法审判。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感受和体会,可知:法院执行党的政策不但可以体现为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中观层面地方各级法院对党的政策和司法政策的执行中,而且还体现在微观层面法官的政策思维和裁判行为中。目前,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还是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均存在一些亟需纠偏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转化为司法政策,还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层面,一是以转化党的政策为要义的某些司法解释缺乏法理基础,有时为了迎合政策或政治需要肆意扩张解释;二是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有时过于突出和强调司法政策的意识形态特征,简单化回应党的政策,消解了司法政策本应具有的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技术的特征。在地方各级法院层面,一是受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甚至党政负责人所谓“大局”的驱动,地方法院及其法官未能正确把握“服务大局”与“地方保护主义”之间的界限,亦未掌握好地方治理要求与个案处理合法性的平衡。二是受利益偏差、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法院运动式、放大式、选择式执行政策。在一线法官层面,由于缺乏法治理念和政策思维,有些法官在司法裁判中错误地理解和运用党的政策,一方面表现为在裁判文书中简单化地运用政策,缺乏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另一方面表现为直接引用政策条文作为裁判依据,致使政策与法律冲突,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针对政策司法化存在的上述问题,应从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三个方面,以提升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层面,首先应当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其次,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回应政策的能力;最后,加强指导案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使之在通过个案解读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层面,通过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矫正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偏差的现象。在法官运用政策层面,首先应当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政策的方式,同时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尹洲[5](2020)在《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医疗政策作为公共政策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聚焦民生,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医疗政策改革的状况,反映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体现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医改政策的制定因牵扯到众多利益团体的切身利益,所以通过社会参与,才能够保障各方利益的表达和实现。社会参与制度的建设正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2015年3月31日重庆市发生了一起“医改群体性事件”。4月1日,重庆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在面对民情抗议下应急叫停了实施仅7天的医改政策,重庆医改受挫。重庆市通过纠错机制总结经验教训,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于2017年重新推出新医改政策并取得了成功。本论文以此政策优化过程,通过运用政策过程、政策工具、参与式民主等理论,和案例研究、文献研究和对比研究等方法,揭示出过程中医改政策的决策缺乏公众的参与和对民意的回应,是导致重庆医改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表明医改政策与决策程序缺乏对公众利益的重视,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决策上缺乏“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意识,并且对公众的参与缺乏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分析出社会参与民生政策过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现阶段在制度和机制上应完善对社会参与的保障,构建有利于政府治理的参与文化。通过探寻医改政策中民意表达的内在机制,反思和改善政府决策和回应机制,为政府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参考。本论文以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先受挫后成功的实证对比,梳理了重庆市医改的背景、做法和政策过程,剖析了案例中受挫的原因和成功的因素,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本论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陈述选题背景,阐明选题意义。厘清有关民生、民生政策、协商民主、社会参与等相关概念。第二部分,通过对我国医改概况和特征的研究总结,分析了重庆市医改的背景。第三部分,通过整理重庆市医改政策相关材料,详细描述了重庆市医改的目标、做法、问题及医改政策过程。第四部分,通过对比分析重庆市2015医改与2017新医改的政策过程,揭示了2015受挫和2017成功的关键性因素。第五部分,即是本文的启示章节,对于地方政府出台公共政策的建议。第六部分,对本文进行总结并提出研究展望。
唐菁阳[6](2020)在《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社区日渐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社区建设已被政府和学界认定为“社会治理的单元”。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涵盖了社区政权、社区组织、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在政策引领下,我国各地出现了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然而这些典型大都出现在沿海地区或长江流域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而民族地区的社区建设出现了诸多问题,诸如多元治理主体力量失衡,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不强,民族特殊性重视不足,民族倾向性资金投入缺乏,民族社区的贫困问题及空间分化,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信任缺失等等。那么从政策执行的角度来观察社区建设,或者说,将社区建设相关政策作为一顶公共政策,民族地区又是如何执行这顶政策的呢?在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呈现出不同的执行类型?在不同的执行类型中,影响政策执行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不同的政策性质会导致不同的执行类型。所以,本文并运用类型学的方法,提出了“自主性”和“损失嵌入性”两个维度,它们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四种社区建设政策,即实质性规制政策、程序性政策、再分配政策与分配性发展政策,他们分别决定了四种执行类型,即合作执行、行政性执行、变通执行与探索性执行,从而构建出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也出于经验材料的可获得性,本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了湘西州的社区矫正、社区环境建设、社区低保、社区养老作为四种政策的执行案例。在每顶案例的撰写上,按照政策性质、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政策执行具体过程、政策执行绩效评价、政策执行逻辑的思路进行案例分析。本研究的结论是,在民族地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难度较大,相关权力部门之间基于交易形成“合作执行”,政策执行呈现合作执行的类型;程序性政策的执行偏差往往是由于社区管理体制与社区资源出现了问题,基层官僚采取了行政性执行类型;再分配政策的执行过程最为复杂,政策失败的原因往往是“有产者”结成优势联盟,导致政策变通执行。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取决于地方积极性与地方资源,往往呈现出探索性执行的行为模式。对于如何将这四种政策执行类型引向有效的执行,本文提出了如下路径。对于实质性规制政策,民族地区政府要充分运用自治权,提升自治能力,发挥宗教信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规范政策执行各主体的行动与衔接,使合作执行朝向实现政策目标的方向进行;对于程序性政策,要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统一的领导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同时也要在资金、规划、人力、技术等资源上继续加大投入;对于再分配政策,要从政策设计上降低自主空间,优化瞄准机制与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专顶救助政策的衔接,通过监督考核增加优势联盟的道德风险成本;对于分配性发展政策,要鼓励社会主体的参与,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并且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孙建丽[7](2020)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和主线,没有当事人意思自治,就没有国际商事仲裁。因此,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探讨当事人意思自治能否扩张问题,对于增强国际商事仲裁的契约和自治特性,以及夯实国际商事仲裁作为灵活、高效解纷机制的地位意义重大。然而,在国家司法不断强化对国际商事仲裁控制和干预的情况下,能否扩张以及如何扩张当事人意思自治便成了值得关注的问题。当事人意思自治本身内涵自由价值、正义价值以及权利权利本位价值,是一种宝贵的法律资源。作为一种相对性事物,当事人意思自治虽然应当在遇有国家司法的边界处停止行使,但是在当前各国商贸往来高度全球化、各行业自治组织迅速发展壮大,以及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渴望自由、平等和权利的客观形势下,适当扩张当事人意思自治行使的范围,赋予当事人意思自治更多自由化内涵就成了未来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能否扩张、在何种国际商事仲裁事项上扩张以及采用何种措施达到扩张的目的,是研究当事人意思自治问题的重点。根据当前国际上既有仲裁实践,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张行使的事项主要涉及无涉外因素案件能否提交国际商事仲裁,即当事人能否在无涉外因素案件上自主决定国际仲裁地问题、当事人能否通过仲裁协议约定仲裁管辖异议终局决定权分配和能否决定仲裁程序的具体适用问题、当事人能否协议变更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法定机制问题。国际上已经对以上相关问题及其应对措施进行了部分探讨。在当事人能否对无涉外因素案件自行选择仲裁地问题上,已有研究认为应当放宽国际商事仲裁之“国际性”认定标准,严格遵循《纽约公约》地域标准规定。主张只要国际商事仲裁地和仲裁裁决执行地非位于同一公约成员国内,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同一国籍,均可适用《纽约公约》。即排除当事人国籍的适用性,允许其将无涉外因素案件提交国际商事仲裁。在当事人约定仲裁管辖异议终局决定权和仲裁程序适用问题上,国际已有研究从仲裁协议和内国仲裁立法层面对仲裁庭管辖权获得的理论来源基础进行了探讨,认为仲裁庭管辖权虽然源自内国仲裁立法规定,但是从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处于基础地位,以及尊重当事人程序性意思自治角度出发,可以有限度、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对仲裁管辖异议终局决定权的分配,以及认可当事人约定适用的仲裁程序。只有在当事人违反内国强行法和仲裁机构强制性仲裁规则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程序性意思自治的行使施以限制。在当事人能否协议变更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不予承认和执行的事由上,虽然有少数观点认为可以赋予当事人订立的此类仲裁协议以法律效力,但是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应当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不予承认和执行的事由限定在《纽约公约》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只是为保证当事人意思自治行使的自由和获得进一步的公平救济,先进仲裁国家已经允许在仲裁机制内部设置上诉制度,将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享有的仲裁裁决撤销权转换为仲裁上诉选择自由。另外,在当事人修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事由方面,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即是予以禁止。为实现《纽约公约》促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的统一承认和执行目的,相关国际组织已经启动对《纽约公约》具体条款解释活动,有关内国立法也对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事项提供了上诉救济机制。我国仲裁立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规定相对简略,至少目前当事人意思自治能否扩张问题还没有显见于仲裁立法文件上。针对以上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张行使问题,我国现行仲裁立法相关规定要么阙如要么陈旧:首先,我国仍然在坚持适用涉外标准三要素说,这种认定标准很难将一些形式不涉外但实质涉外的案件吸纳进来,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国际商事仲裁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近年来,我国虽然通过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放宽了涉外要素认定的标准,但在面临无涉外因素案件提交国际商事仲裁的情形时,仲裁立法仍然未置可否;其次,仲裁法虽然确立了仲裁管辖权原则,但却将行使此种仲裁管辖权的主体界定为仲裁委员会,且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并行行使仲裁异议管辖权的同时,确立了法院对仲裁异议管辖的优先权。在仲裁庭不能享有自裁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异议管辖终局决定权享有分配自由更是无从谈起。另外,我国仲裁立法未对当事人是否享有仲裁程序决定权作出任何规定。实践中,仲裁程序决定权由仲裁庭垄断行使;再次,仲裁法虽然规定了当事人对裁决撤销的申请事由,但未对该种事由所在法律条款的性质作出明确说明。当事人以该种事由之外的事由提出裁决撤销申请时,法院通常以“不在法院司法审查范围之内”为由裁定驳回。我国仲裁法也没有就裁决被驳回后如何为当事人提供救济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最后,我国虽然确立了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内部报核制度,但是该制度的报核程序费时、复杂,对当事人而言具有不透明和非公开性性,不利于当事人的自主参与。为积极应对已经出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张行使问题,我国需要结合先进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经验,对国内仲裁法中存在着的制度空白和弊端及时进行填补和革除。建议我国未来对仲裁法进行修订时,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中心,构建更加民主、自由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即赋予当事人仲裁地自主选择权、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原则和仲裁程序协同管辖原则、增设仲裁内部上诉制度、将内部报核制度改革为上诉制度,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行使意思自治的自由。
郭瑞[8](2020)在《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高校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的高校智库评价有助于检视高校智库建设中的问题,为高校智库的发展诊断号脉,明确标准及树立标杆,推动我国高校智库的良性互动及整体实力提升。我国对高校智库的评价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评价主体单一及多元评价主体合作的缺失、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及共识度较低、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待完善等问题制约了高校智库评价功能的发挥。因此,亟待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及其体系精准把脉我国高校智库发展问题。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对高校智库评价提出“改进科研评价”的指示。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强调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计划,推动高校智库的发展完善、学科优势发挥、管理体制改革及整体水平提升。以上文件为完善高校智库评价提供了顶层设计。本文在此背景下,立足于公共管理学、教育评估学,结合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构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问卷调查实证挖掘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理论工具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理论分析框架下将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高校智库评价中其他要素,共同促进高校智库评价问题的解决。最后基于建构的指标体系,抽样选取18所典型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评估结果来进行实证检验,并提出提升高校智库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由绪论、四章、结束语六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提出本文研究的立意和主旨。详细梳理学界对智库评价及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现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高校智库、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进行解释和界定。阐述本文运用的理论分析工具治理理论及第四代评估理论。厘清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和价值取向。第一章,详细阐述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和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对高校智库评价涵括的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工具维度、指标维度、结果维度等进行阐述。其次,通过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来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高校智库评价制度环境的诱导、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及解析进行详细论述。理论分析框架的搭建为下文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第二章,本部分设计调查方案,探求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相关机理。首先,对问卷设计、抽样方案、样本数据等进行阐述分析。其次,探求高校智库评价各维度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个要素维度间的“耦合”关系。通过要素维度的相关分析发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程度影响较大,说明多元化的评价主体能促进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及共识性;评价工具中评价方式方法对评价指标科学程度的影响最大;评价制度完善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和评价结果公信影响都较大;评价程序的完善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影响较大,但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影响较小。最后,本部分通过问卷调查挖掘高校智库评价面临的诸如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等问题,并通过理论分析制约其完善的机理。第三章,基于第二章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内在机理分析结合理论工具的指导,提出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遵循《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改进科研评价”的政策导向及梳理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基础上,关注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同行评议、高校智库、民众及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的价值诉求,完善评价工具的情况下,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而成。其次,阐述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初始集、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复次,通过问卷调查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取舍进行筛选、因子分析技术修正指标结构并对其进行赋权。最后,论述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基于第三章构建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抽样选取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在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制定评估表,详细说明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分析18所高校智库的评价结果,挖掘样本高校智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提出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结束语,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归纳,对评价过程中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的应用,工具理性的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主客体诉求等进行总结和回顾。最后分析本文的研究不足,展望未来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可能的研究焦点。本文的创新主要如下:1、基于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建构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界较多运用知识管理理论、知识市场理论、公民参与理论、组织有效性理论来分析高校智库评价。本文运用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理论分析框架体系,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和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将高校智库评价看做是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指标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分析要素维度间的关系,基于治理理论中“序参量”对其他要素的协同、整合,决定系统的演变甚至结果的功能,以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其他要素维度,来发现和解决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以期探究高校智库评价系统的完善。2、研究视角及研究途径的创新。学界对高校智库评价的研究多关注指标体系的构建,对其他要素维度的研究和探讨关注较少,本文试图通过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以量化方式理性认知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间的相关关系,探究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构建的影响,挖掘各要素维度面临的问题,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以期达到显示、描述和推断被研究对象特征、趋势和规律性的相关目的,进而来论证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多维性和系统性,为高校智库评价中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这在当前的高校智库评价研究中较少出现。3、基于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尊重、识别多元评价主体价值倾向,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工具理性的导向下,建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多基于单一评价主体的价值倾向而建立,而智库对于政府及社会影响程度的评判话语权实质应掌握在“用户手中”,“决策用户”的认可程度决定其价值的体现。本文通过文献梳理、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尝试聚焦高校智库的用户主体如政府、媒体、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潜在评价主体中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机构乃至高校智库本身等,他们对高校智库评价的价值理念,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涵括“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政府影响力、智库的对外合作交流情况、智库的组织情况”等共34个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集,通过因子分析技术的修正,最终确定了涵括“智库投入及平台建设因子、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因子、智库合作和对外交流因子、智库学术生产能力因子”五个一级评价指标及29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因子分析而得的定量指标结构能够回应高校智库的各项功能,为衡量高校智库各项影响力的实现提供可供参考的维度。为完善评价方式,经过问卷调查的筛选确定11个定性指标集来弥补定量指标的不足。4、系统分析高校智库评价结果、总结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往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多关注评价结果的排名,较少关注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及探讨。本文通过科学抽样对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样本高校智库在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影响力实现等方面的情况,挖掘出样本高校智库在实体化建设及内部组织管理不完善,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的实现程度较低,高校智库学科间的协同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并参考评价指标提出:深化高校智库的实体化建设,完善高校智库的支撑体系;完善高校智库成果发布与转化机制,提升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从学科、项目、人员等方面深化高校智库的协同,扩大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对策和建议。
朱莹莹[9](2020)在《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研究》文中认为公共政策调整是增强政策过程科学性与精准性的必要环节,科学的政策调整能够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过程中及时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有序发展。而社会心态能够反映不同社会群体的多元利益诉求,对社会稳定和公共政策实施进程带来多方面影响,因而重视社会心态逐渐成为优化社会治理和完善政策内容的前提和重要保障。结合新时代背景和中国公共政策调整实际,也就是将社会心态的分析与引导融入到公共政策调整的全过程之中,及时关注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变化,在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运用具有时代性、规范性、精准性的策略灵活解决各类社会心态问题。本文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当前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了分析,同时从提高公共政策调整中对社会心态的重视程度、增强公共政策调整主体的专业能力、健全公共政策调整各阶段的参与机制及完善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监测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有效应对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李鹏[10](2020)在《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文中指出政府信用问题蕴涵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经典理论之中,是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理论界给予高度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政府信用弱化会带来政府执政合法性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失调以及民主发展受阻等一系列消极影响。近年来,相关研究表明,政府信用弱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中的普遍难题。因此,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正面临着弱化风险积聚的挑战,政府失信的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行政中都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因此,加强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制度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影响制度信用生成的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三个因素构成了解读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框架,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由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构成。价值因素主要包括行政价值的公正性、权力行使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绩效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绩效与制度绩效;制度运行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法治行政、政府责任行政、政府公开行政以及公共政策执行。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本文得出,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均具有积极影响与较强的解释力,与此同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政府信用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呈现出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存在“央高地低”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现状,政府失信集中表现在行政价值缺失、政府绩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三个方面。因此,基于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现状与失信问题的梳理与回应,从新时代政府信用建设的制度情境、社会情境、文化情境以及媒介情境出发,本文将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路径设定在行政价值、政府绩效与制度运行三个维度之中,并力图通过行政价值有效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与制度有效运行来构建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体系。
二、公共政策与社会信息的制约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共政策与社会信息的制约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老年体育政策的研究 |
二、关于政策网络理论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解释 |
一、体育政策 |
二、老年体育政策 |
三、政策网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策网络理论的溯源 |
二、政策网络理论的内涵及其特征 |
三、政策网络理论的发展前景及其适用性 |
第二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
一、以社会生产为大政方针(1978-1998) |
二、以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1999-2008) |
三、以全民健康为国家战略(2009-2014) |
四、以体医融合为多创并举(2015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特点 |
一、时代呼唤:由局部到整体的战略转换 |
二、政策集群:由一元到多元的耦合效应 |
三、主体认同:由官方到民间的普遍关注 |
四、目标需求:由消遗到健康的观念异变 |
第三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分析的可行性 |
一、政策环境呈现出开放姿态 |
二、政策过程呈现出动态流转 |
三、政策主体呈现出多元异化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要素分析 |
一、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类型 |
二、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行动主体 |
三、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关系 |
第四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内在逻辑 |
一、权力结构以强制约束为重要前提 |
二、政商结构以公共利益为善治目标 |
三、社会结构以多重价值为行动依据 |
四、环境结构以辩证统一为关键内核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现实困境 |
一、网络结构之间的联系松散 |
二、行动主体之间的协作低效 |
三、利益诉求之间的分化度高 |
四、信息共享之间的机制缺失 |
第五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困境的破解之道 |
第一节 形成网络规则的认同意识 |
一、强化老年体育政策的战略价值 |
二、明确规范多元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三、营造数字银龄时代的社会支持 |
第二节 强化网络主体的参与机制 |
一、提升网络结构的纵向延展 |
二、促进多元主体的横向接纳 |
三、构建多维协作的保障机制 |
第三节 推动异化利益的有效整合 |
一、强化服务于整体战略需求的主体利益 |
二、整合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的利益关系 |
三、分配有利于推动政策发展的资源效能 |
第四节 丰富数字时代的监督渠道 |
一、加快第三方评估的制度建设 |
二、推进大数据技术的科技创新 |
三、追踪老年人群体的动态反馈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创新点、难点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难点与不足 |
第2章 贫困与文化扶贫的学理阐释 |
2.1 贫困的经济学阐释 |
2.1.1 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 |
2.1.2 收入(消费)贫困与能力贫困 |
2.1.3 贫困地区 |
2.2 贫困的文化学阐释 |
2.2.1 贫困文化 |
2.2.2 文化贫困 |
2.2.3 贫困文化与文化贫困 |
2.3 文化扶贫的政策学阐释 |
2.3.1 文化扶贫的公共政策属性 |
2.3.2 文化扶贫的政策界说 |
2.3.3 文化扶贫的政策功能 |
第3章 文化扶贫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 |
3.1 文化扶贫的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理论 |
3.1.2 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 |
3.1.3 域外的反贫困理论 |
3.2 贫困文化理论:文化扶贫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
3.2.1 贫困文化理论的兴起:结构解释的式微 |
3.2.2 贫困文化理论的发展:文化适应过程的多重解释 |
3.2.3 贫困文化理论的融合:结构与文化的双重视角 |
3.2.4 贫困文化理论在中国的泊入与发展 |
3.2.5 文化扶贫分析的基本框架 |
3.3 历史制度主义:文化扶贫的一个政策研究视角 |
3.3.1 历史制度主义发展脉络 |
3.3.2 历史制度主义现实应用 |
3.3.3 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的文化扶贫 |
第4章 文化扶贫实践的中外考察 |
4.1 中国文化扶贫实践的演变历程 |
4.1.1 文化教化与动员阶段(1949-1978) |
4.1.2 经济扶贫的辅助阶段(1978-2000) |
4.1.3 文化扶贫探索起步阶段(2001-2010) |
4.1.4 文化扶贫多元融合阶段(2011-2020) |
4.2 中国文化扶贫的政策导向变迁 |
4.2.1 战略定位:从“漫灌式”文化扶贫到精准扶贫 |
4.2.2 路径选择:输血式文化扶贫到造血式文化扶贫 |
4.2.3 价值取向:从单纯扫盲活动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4.3 国外文化扶贫的价值取向与政策启示 |
4.3.1 扶贫先扶智——英美的教育扶贫 |
4.3.2 习性改造——法国的文化资本扶贫 |
4.3.3 情境再造——日韩的乡村振兴政策 |
4.3.4 国外文化扶贫实践述评 |
第5章 中国文化扶贫适用的特定场域 |
5.1 贫困地区的类型 |
5.2 贫困地区的文化困境 |
5.2.1 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表现 |
5.2.2 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特征 |
5.2.3 贫困文化的浸渍作用 |
5.3 贫困地区文化扶贫面临的问题 |
5.3.1 城镇化趋势与乡村文化重建之空间对接难题 |
5.3.2 格式化文化供给与差序化文化需求之协同难题 |
5.3.3 文化输入压力与内生性文化脱贫动力之匹配难题 |
第6章 公共政策视角下贫困地区文化扶贫的实证考察 |
6.1 样本选择: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 |
6.1.1 样本基本概况 |
6.1.2 样本的主要特征 |
6.1.3 选择黄冈为样本的理由 |
6.2 黄冈的贫困文化表征 |
6.2.1 文化生产能力:文化品牌缺失与文化产业羸弱 |
6.2.2 文化供给能力:“内生型”与“外源型”双重匮乏 |
6.2.3 文化保障能力:“硬环境”和“软环境”普遍缺位 |
6.2.4 文化发展动能:人才规模不足与结构性失衡 |
6.3 黄冈策略:以文化扶贫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6.3.1 “软硬兼施”:重建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供给体系 |
6.3.2 “优化环境”:强化文化政策与科技联合保障体系 |
6.3.3 “动能再造”:构建专业人才、民间精英、志愿者联动机制 |
6.4 黄冈路径:燕儿谷模式助推文旅融合发展 |
6.4.1 燕儿谷项目概括 |
6.4.2 燕儿谷模式的基本特色 |
6.4.3 燕儿谷模式的扶贫成效与样本效应 |
6.5 黄冈样本的特色与启示 |
6.5.1 黄冈样本的基本特色 |
6.5.2 黄冈样本的启示 |
第7章 文化扶贫的基本判断与政策优化 |
7.1 文化扶贫的基本判断 |
7.1.1 文化因素是造成贫困长期存在的重要根源 |
7.1.2 文化扶贫是相对贫困时期扶贫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
7.1.3 贫困地区是相对贫困时期文化扶贫的主战场 |
7.1.4 文化扶贫必须推动文化和经济协同发力 |
7.2 文化扶贫的政策优化 |
7.2.1 总体趋势:文化扶贫实践将向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演进 |
7.2.2 内容趋向:文化扶贫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
7.2.3 主体趋势: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发力 |
7.2.4 路径趋向:构建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多元统筹发展格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4)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关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二、关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司法裁判与公共政策”的研究 |
四、关于“法院执行政策的载体”的研究 |
五、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构建 |
第一节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党的政策” |
二、“司法” |
三、“司法政策” |
四、“政策司法化”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基础 |
一、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关系 |
二、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
三、司法的政治属性与政治功能 |
四、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实践基础——中国的政法体制 |
一、党中央 |
二、地方党委 |
三、党委政法委员会 |
四、法院党组 |
第四节 政策司法化的主体及方式 |
一、最高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转化政策 |
二、地方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执行政策 |
三、法官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运用政策 |
第五节 政策司法化的载体 |
一、司法解释 |
二、政策性司法文件 |
三、工作性司法文件 |
四、指导性案例 |
第二章 政策司法化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政策司法化的宏观考察 |
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梳理 |
二、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实践历程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中观考察 |
一、地方法院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二、地方法院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三、地方法院行政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微观考察 |
一、对法官的问卷调查 |
二、对法官的现场访谈 |
三、调查访谈的结论 |
第三章 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分析 |
第一节 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政策司法化的法理基础薄弱 |
二、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 |
第二节 地方法院执行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执行政策偏差及其表现 |
二、执行政策偏差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法官运用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直接将政策作为刑事案件裁判标准 |
二、民事案件中运用政策缺乏充分说理 |
第四章 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 |
一、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 |
二、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 |
三、加强指导性案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第二节 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 |
一、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 |
二、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 |
三、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 |
四、健全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 |
第三节 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 |
一、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 |
二、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的政策运用 |
三、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的政策说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5)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状况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理论基础 |
1.4.1 研究的理论依据 |
1.4.2 主要的理论范畴 |
1.4.3 政策分析的模型 |
1.5 创新之处与成果 |
第二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的背景 |
2.1 我国医疗改革的概况 |
2.1.1 我国医疗改革的历程 |
2.1.2 我国医疗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教训 |
2.2 我国地方政府医疗改革现状 |
2.2.1 我国地方政府制定医改政策的目标和做法 |
2.2.2 我国地方政府医疗改革的主要经验 |
2.3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 |
2.3.1 医药分开政策出台背景和改革目标 |
2.3.2 公立医院收支严重依赖药品和检查 |
2.3.3 医疗服务价格行政定价偏低 |
2.3.4 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 |
第三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描述 |
3.1 重庆市2015医改政策的主要做法和目标 |
3.1.1 医改政策的解读 |
3.1.2 医改政策的制度配套 |
3.1.3 医改政策的主要目标 |
3.2 重庆市2015医改政策的决策和执行 |
3.2.1 医改政策的决策 |
3.2.2 医改政策的执行 |
3.3 医改政策执行中各方的反应和民意的表达 |
3.3.1 医改政策执行中各方的反应 |
3.3.2 医改政策执行中民意的表达 |
3.4 政府对民意的回应 |
3.4.1 政府宣布医改政策中止 |
3.4.2 政府追究医改失败责任 |
3.4.3 民意推动2017新医改政策 |
3.5 重庆市2017新医改政策的决策和执行 |
3.5.1 新医改政策的决策 |
3.5.2 新医改政策的执行 |
3.6 重庆市2017新医改政策的成效 |
第四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的决策分析 |
4.1 社会参与政策决策的作用 |
4.1.1 社会参与可以减少政策制定的盲目性 |
4.1.2 社会参与决策过程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
4.1.3 社会参与决策过程可以提升民众对政府的认同和支持 |
4.2 社会参与政策决策的制约因素 |
4.2.1 公众自身因素影响参与政策决策 |
4.2.2 政府对社会参与态度影响政策决策 |
4.3 重庆市医改政策决策模式的分析 |
4.3.1 社会参与前期调研及论证工作优化了医改政策的决策 |
4.3.2 社会参与医改配套政策及试点工作完善了医改政策的决策 |
第五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的执行分析 |
5.1 社会参与政策执行的作用与制约因素 |
5.1.1 社会参与政策执行的作用 |
5.1.2 社会参与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 |
5.2 社会参与前期培训和政策宣传夯实了政策执行的基础 |
5.2.1 政策执行的前期培训 |
5.2.2 政策执行的政策宣传 |
5.3 部门间协同参与推动了医改政策的执行 |
5.3.1 医保部门协同参与匹配了医保政策 |
5.3.2 医改执行过程重视部门协同信息互通 |
5.3.3 部门间协调参与构建高效回应公众机制 |
第六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的评估与监控分析 |
6.1 社会参与政策评估与监控的作用与制约因素 |
6.1.1 社会参与评估与监控的作用 |
6.1.2 社会参与评估与监控的制约因素 |
6.2 社会参与医改决策过程中的评估与监控有利于保障政策的有效性 |
6.2.1 社会参与不足致评估与监控实施不力 |
6.2.2 社会参与充分使评估与监控实施有力 |
6.3 社会参与医改执行过程中的评估与监控有利于保证政策的达成度 |
6.3.1 评估与监控实施及时,避免了群体事件扩大 |
6.3.2 社会参与评估与监控保障了政策的顺利执行 |
第七章 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优化的启示 |
7.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须重视公众参与 |
7.1.1 增强公众政治参与意识 |
7.1.2 提升公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3 拓宽公众参与的制度渠道 |
7.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须完善医改配套政策 |
7.3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须完善政府治理体系 |
7.3.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
7.3.2 完善公民听证制度 |
7.3.3 完善政策回应机制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政策类型与政策执行 |
(二)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相关研究 |
1.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特殊性 |
2.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经验与对策 |
(三)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相关研究 |
1. 国外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2. 国内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四) 社区建设政策相关研究 |
(五) 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四)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分析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一) 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政策 |
1. 社区建设 |
2. 社区建设政策 |
(二) 政策执行及社区建设政策执行 |
(三) 民族地区 |
二、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与案例选择 |
(一) 理论根基 |
1. 行动者的参与:利益相关者理论 |
2. 政策执行中的央地关系:戈金的府际间政策执行沟通模型 |
3. 民族社区建设的价值内核:民族区域自治理论 |
(二)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 |
1.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 基本假设 |
(三) 案例选择 |
1. 湘西简介 |
2. 政策案例的选取 |
第三章 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矫正为例 |
一、作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社区矫正政策 |
(一) 实质性规制政策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的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 |
1. 社区矫正的勃兴 |
2. 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二、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过程 |
(一) 湘西州社区矫正机构体系 |
(二) 各行动主体的权力资源 |
(三) 社区矫正中官方政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 |
(四) 案例说明 |
1. 社区矫正人员重犯的化解 |
2. 社区矫正人员规范训练 |
(五)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价 |
三、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矫正政策的损失嵌入性和自主性 |
1.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弱的自主性 |
(二)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逻辑:合作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四章 程序性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环境建设为例 |
一、作为程序性政策的社区环境建设 |
(一) 程序性政策 |
(二) 社区环境建设的背景及历史沿革 |
1. 社区环境建设的时代背景 |
2. 社区环境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美丽湘西在社区中的执行 |
(一) 社区管理体制 |
(二) 资源支撑 |
(三) GD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政策过程 |
1. GD社区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 |
2. GD社区环境建设的主要行动 |
3. GD社区环境建设的经验 |
(四)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建设工作评价 |
1.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效果评价体系简述 |
2.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过程 |
3.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结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环境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美丽湘西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自主性 |
(二) 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行动逻辑:行政性执行 |
1. 管理体制机制在社区建设美丽湘西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
2. 资源支撑不足限制了美丽湘西的有效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五章 再分配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 以湘珏州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为例 |
一、作为再分配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一) 再分配政策 |
(二) 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演进过程 |
二、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运行过程 |
(一) 湘西农村社区低保政策的执行类型 |
(二)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一以D社区为例 |
(三)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3.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绩效结果 |
三、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低保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低保政策行动逻辑:变通执行 |
1.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中各利益相关者的道德风险 |
2. 优势联盟的形成及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六章 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养老为例 |
一、作为分配性发展政策的社区养老政策 |
(一) 分配性发展政策 |
(二) 社区养老的政策历程 |
二、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过程 |
(一) 福利供给者的职责发挥与探索性行动 |
(二) 社区养老服务递送项目案例:从老年饭桌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
(三) 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4. 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评价 |
5. 对社区养老供给工作的评价 |
6.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养老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高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行动逻辑: 探索性执行 |
1. 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
2. 资源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一、比较案例总结 |
二、对未来研究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一: 社区田野调查访谈提纲 |
附录二: 问卷调查 |
附录三: GD社区田野调查报告 |
一、GD社区简介 |
二、GD社区之发现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倾向突出 |
1.1.2 “一带一路”倡议亟需自由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思路与内容以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问题 |
1.4.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理论剖析 |
2.1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价值 |
2.1.1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含的自由价值 |
2.1.2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含的正义价值 |
2.1.3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内含的权利本位价值 |
2.2 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公权 |
2.2.1 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公权的动态博弈关系 |
2.2.2 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公权博弈的黄金分割点理论 |
2.3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发展趋势 |
2.3.1 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历史变迁 |
2.3.2 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发展的自由化 |
第3章 当事人对国际商事仲裁地的自主选择权 |
3.1 国际商事仲裁之“国际性”因素的界定 |
3.1.1 国际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之“国际性”的界定 |
3.1.2 内国仲裁立法对国际商事仲裁之“国际性”的界定 |
3.2 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地适用《纽约公约》的分析 |
3.2.1 《纽约公约》确立的两种“国际性”要素标准的关系解析 |
3.2.2 《纽约公约》适用的条件解析 |
3.2.3 国家公权干预无涉外因素案件提交国际仲裁应当遵循的原则 |
第4章 当事人对仲裁庭终局管辖异议和仲裁程序的决定权 |
4.1 当事人对仲裁庭管辖异议的终局决定权 |
4.1.1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的基础辨析 |
4.1.2 仲裁管辖权的分配与当事人意思自治 |
4.1.3 当事人对仲裁管辖决定权的评析 |
4.1.4 仲裁管辖权分配的未来展望 |
4.2 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决定权 |
4.2.1 当事人程序性意思自治在国际仲裁中的表现 |
4.2.2 当事人程序性意思自治与仲裁员自由裁量权 |
4.2.3 当事人程序性意思自治与强制性程序规定 |
第5章 当事人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机制的修正 |
5.1 当事人合意修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机制的现状分析 |
5.1.1 当事人合意修正裁决撤销机制的国际实践 |
5.1.2 当事人合意修正裁决撤销机制的内国立法 |
5.1.3 当事人合意修正裁决撤销机制的相应评析 |
5.2 仲裁程序内部上诉制度的设置 |
5.2.1 仲裁内部上诉制度产生的背景 |
5.2.2 仲裁内部上诉制度的规则示例 |
5.2.3 仲裁内部上诉制度的评析 |
第6章 当事人对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改造 |
6.1 《纽约公约》制定的背景、目的解析 |
6.1.1 《纽约公约》制定的背景 |
6.1.2 《纽约公约》制定的目的 |
6.2 当事人对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理由改造的现状 |
6.2.1 当事人改造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理由的部分欧洲国家实践 |
6.2.2 当事人改造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理由的效力差异及影响 |
6.3 当事人协议修正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事由的应对 |
6.3.1 成员国应当善意解释《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 |
6.3.2 构建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上诉制度 |
第7章 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张趋势的中国因应 |
7.1 中国对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现行规定 |
7.1.1 关于无涉外因素案件提交外国仲裁的规定 |
7.1.2 关于当事人对仲裁管辖权和仲裁程序决定权的规定 |
7.1.3 关于当事人合意变更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事由的规定 |
7.1.4 关于当事人修正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事由的规定 |
7.2 中国应对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张趋势的具体举措 |
7.2.1 承认当事人对仲裁地的自主选择权 |
7.2.2 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和仲裁程序协同管辖原则 |
7.2.3 设置仲裁内部上诉机制 |
7.2.4 改革仲裁内部报核制度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二) 我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三) 研究文献评述及进一步扩展的空间 |
三、核心概念 |
(一) 高校智库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 |
四、理论分析工具 |
(一) 治理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二) 第四代评估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创新 |
(三)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一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及理论分析框架 |
一、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与制度环境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制度环境 |
二、理论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 |
(一) 制度环境的诱导 |
(二) 治理主体协作的动力和基础 |
(三) 治理主体的多元诉求和资源互赖 |
(四)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 |
三、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与解析 |
(一)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构建 |
(二)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解析 |
第二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审视 |
一、调研方案设计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问卷设计 |
(二) 抽样方案与样本规模的估计 |
(三) 问卷的发放与数据收集 |
二、数据分析 |
(一)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 |
(二)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三) 要素维度的相关关系 |
三、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表征 |
(一) 高校智库评价主体单一,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共识性 |
(二) 对高校智库分类评价不完善,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程度 |
(三) 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降低评价过程的公信力 |
(四) 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降低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
四、制约高校智库评价完善的内在机理 |
(一) 多元评价主体协同与合作的缺失 |
(二) 评价偏好不一致,价值冲突与价值均衡共存 |
(三) 制度规范的缺失,弱化智库评价的共识性 |
(四) 信息不对称,降低评价结果的科学及共享 |
第三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一、响应式聚焦,树立高校智库评价导向 |
(一) 关注多元评价主体价值诉求 |
(二) 完善评价工具理性 |
(三) 遵循指标体系多维性及动态发展的规律 |
二、确定指标体系选取的原则 |
(一) 系统原则 |
(二) 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及特殊指标互为补充的原则 |
(三) 简明性原则 |
(四) 可操作性原则 |
(五)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三、指标体系初始集设置的阐释和说明 |
(一) 指标体系建立的程序 |
(二) 定量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三) 定性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四、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 |
(一) 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 |
(二) 相关描述性统计 |
五、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一) 因子分析 |
(二) 定量指标体系的信度与效度 |
(三) 定量指标体系的修正 |
(四) 定量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五) 定性指标体系的筛选 |
六、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一) 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 |
(二)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第四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实证评估 |
一、评估标准的制定 |
(一) 评估表的制定 |
(二) 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
二、基于18所高校智库的数据采集 |
(一) 样本容量 |
(二) 样本选取 |
(三)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
三、评估结果的比较及分析 |
(一) 总分及一级指标得分分析 |
(二) 二级指标得分分析 |
(三) 三级指标得分分析 |
四、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及提升的策略路径 |
(一) 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 |
(二) 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 |
结束语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的论文情况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9)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概述 |
第一节 公共政策调整 |
一、公共政策与公共政策过程 |
二、公共政策调整的含义、特点及功能 |
第二节 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 |
一、社会心态的含义、特点及影响因素 |
二、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含义及构成 |
第三节 相关理论 |
一、政策执行循环理论 |
二、渐进决策理论 |
三、群体心理理论 |
四、需要层次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问题的提出、特点及交互影响 |
第一节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问题的提出及重要性 |
一、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问题的提出 |
二、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重要性 |
第二节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
一、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特点 |
二、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与社会心态的交互影响及效应分析 |
一、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与社会心态的交互影响 |
二、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测量标准与效应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存在的问题 |
一、政策调整中的焦虑心态 |
二、政策调整中的盲从心态 |
三、政策调整中的看客心态 |
四、政策调整中的浮躁心态 |
五、政策调整中的迷茫心态 |
第二节 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政策调整中对社会心态的重视程度不足 |
二、政策调整主体应对社会心态问题的能力薄弱 |
三、政策制定与执行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 |
四、政策调整中公众参与能力尚存群体性差异 |
五、政策调整中缺少阶段性社会心态监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有效应对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存在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提高公共政策调整中对社会心态的重视程度 |
一、优化政策调整观念以提高社会心态关注度 |
二、明确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引导原则 |
第二节 增强公共政策调整主体的专业能力 |
一、充分运用政策制定与执行阶段的评估结果 |
二、加强政策信息解读以回应公众多元利益诉求 |
三、提升政策调整中的舆论引导能力 |
第三节 健全公共政策调整各阶段的参与机制 |
一、拓宽政策调整参与渠道以提高利益表达积极性 |
二、构建多群体政策互动平台以提升社会心态分析实效性 |
三、依法规范社会成员的政策参与行为 |
第四节 完善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监测体系 |
一、明确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监测的内容 |
二、丰富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的监测手段 |
三、加大政策调整中社会心态专项监测人才培养力度 |
四、建立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预警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10)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五、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 |
一、核心概念阐释 |
(一)信用的内涵界定 |
(二)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 |
(三)政府信用的特征 |
(四)政府信用的变迁 |
(五)政府失信的原因与影响 |
(六)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二)公共行政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新制度主义理论 |
三、论文分析框架 |
(一)现代社会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制度信用 |
(二)制度信用的影响因素: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 |
第二章 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 |
一、价值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价值诉求 |
(二)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服务:政府信用生成价值诉求的公共性转向 |
(三)价值因素的构成 |
二、绩效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绩效基础 |
(二)绩效因素的构成 |
(三)绩效因素结构变化的历时态考查 |
三、制度运行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制度运行保障 |
(二)制度运行因素的构成 |
第三章 政府信用影响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二、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五、实证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的现状审视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状况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结构性特征:“央高地低”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 |
(一)行政价值缺失的表现 |
(二)政府绩效供给不足的表现 |
(三)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三、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情境考察 |
(一)制度情境 |
(二)社会情境 |
(三)文化情境 |
(四)媒介情境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以行政价值实现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平正义性 |
(二)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共利益性 |
(三)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民主参与性 |
(四)行政价值实现要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
二、以政府绩效有效供给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加快效能政府建设 |
(二)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强化社会绩效供给 |
(三)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科学的政绩观与绩效评估体系 |
三、以制度有效运行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以法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二)以责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三)以公开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四)以政策高效执行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五)以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公共政策与社会信息的制约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D]. 毛中晗.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3]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文化扶贫研究[D]. 何鹏. 武汉大学, 2021(02)
- [4]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D]. 刘晓鸣. 吉林大学, 2020(03)
- [5]重庆市医疗改革政策优化研究[D]. 尹洲.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6]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D]. 唐菁阳. 山东大学, 2020(02)
- [7]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问题研究[D]. 孙建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8]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D]. 郭瑞.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9]中国公共政策调整中的社会心态研究[D]. 朱莹莹.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10]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D]. 李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