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刘琨[1](2021)在《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石,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物质工程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对其投资可以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乘数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先行地位”。随着全球基础设施短缺及老化现象日益严重,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持续性的挑战。由于传统采购模式引起的公共部门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以及资产交付与服务质量的低效率问题,基础设施正由公共供给转向私营供给,这一趋势因思维方式转变和良好实践效果受到支持,因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得以加强。上世纪90年代,随着英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兼顾效益、效率、公平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应运而生。目前,全球已有135个国家开展了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但各国PPP运行效率差异较大,在PPP模式风靡全球之际,加拿大发展为最具PPP市场热度和成熟度的国家之一。本篇论文针对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展现了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全貌:以PPP模式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全生命周期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法律制度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的探究,挖掘加拿大PPP模式跻身领先地位的深层驱动力。目前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正经历由高增长到高质量的规范化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通过研究,吸取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中西交流和鉴往知来,对我国PPP模式的行稳致远与深化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首先,本研究从四个方面对PPP模式相关理论和制度优势进行了探讨。第一,阐述了PPP模式概念,众多参与主体、伙伴关系、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服务绩效五个主要特征,以及价值驱动因素。第二,分析了PPP模式应用对象,即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特征,基础设施属性与市场失灵,以及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应用行业领域。第三,以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新公共管理与实践、公共事业民营化等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探究了PPP模式的制度优势。最后,以不完全契约下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PPP模式缔约机制,有助于深入了解物有所值、投融资结构、风险与利益分配、合同管理、绩效监管与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第二,分别从基础设施的需求侧与供给侧两个角度,阐释了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动因。总结了近30年加拿大PPP模式发展的两次浪潮及特征,宏观展现了项目在各基础设施领域、管辖层级及地域分布的基本情况。在1991-2003年的第一波浪潮中,加拿大PPP模式经历了由理论转向实践的艰难过程,伴随着部分项目失败,在质疑声中积累经验和教训。第二次浪潮是2004年至今,加拿大省级政府作为PPP主要开拓者,打造了更具活力的基础设施PPP市场,公共部门拥有更专业的评估技术与监管能力,制定了更明晰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伙伴关系。在项目实践中,转变对私营资本需求方式,优化交易结构与回报机制,采用有限的需求与市场风险转移,极大提升了PPP项目产出效率及复杂程度。第三,加拿大PPP模式展现了公私双方从咨询伙伴、运营伙伴、协作伙伴、到贡献伙伴权利逐渐下放过程,根据私营部门参与度和风险转移程度,形成连续的包含设计、建设、融资、维护、运营等责任的组合体。在探讨加拿大PPP模式全流程运行机制和采购管理中发现,加拿大主要PPP应用省份虽然较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项目审批与采购管理上更为复杂且周密,但实际上加拿大PPP项目采购效率极高,表现为较短的招投标时间以及较低的招投标成本。这种高效性得益于,采购前期项目评审与决策管理、招投标评估与竞合谈判、合同体系建立三方面的运行监管与结构设计。首先,加拿大PPP项目采用了以物有所值为核心,细致且繁复的前期规划和评估工作;其次,加拿大省级PPP专业机构借助发达的咨询服务,实施评标以及竞争性对话,能够确保透明度和竞争性,权衡技术创新与财务方案;最后,分析了加拿大PPP合同协议在绩效产出规范以及回报机制两个关键边界条件的特征。第四,基础设施发展的先决条件是能够获得足额、长期、稳定的资金,PPP模式核心价值驱动因素之一是发挥民间资本优势,缓解政府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加拿大PPP模式迅速发展,也得益于其成熟且深厚的PPP项目投融资市场。论文回答了关于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的相关问题,并着重阐述了包括PPP项目债券、绿色债券、社会效益债券在内的债券类融资,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加拿大PPP基金与联邦基础设施基金,以上四类重要且极具特色的多元化投融资工具,对加拿大PPP模式支持方式和投融资特征。第五,加拿大PPP模式风险管理较为完善。以加拿大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原则以及风险管理工具为依据,探讨了加拿大在PPP项目风险管理七个要素,分别为风险全流程沟通,建立风险管理范围和标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置,以及风险动态监管。并根据安大略省交通类PPP风险矩阵,探讨加拿大PPP项目风险识别中的风险触发机制与影响结果,以及风险评估方案。最后,归总加拿大主要省份交通项目的风险分配方式,探究加拿大PPP项目风险分配特征。第六,加拿大PPP模式拥有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宏观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首先,探讨PPP制度建设的意义,以及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总结了加拿大联邦及主要省份PPP法律制度体系。其次,将治理能力、人力资源、协调能力归纳为加拿大PPP专业机构三大核心能力要素,体现了联邦PPP机构的战略引导作用,以及省级PPP机构的运营与执行能力。最后,从绩效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管三个方面,探析加拿大PPP广泛的宏观治理体系。最后,对加拿大PPP模式进行了评价及启示。重点分析了加拿大PPP模式按预算与准时交付效率,社会公众与主要参与者认可度,以及项目经济系统性影响。探讨加拿大在PPP模式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级PPP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降低对长期私营资本需求及有限需求风险转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部分地区和项目未实现真正的物有所值的原因。并且对本篇论文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进行了总结。篇末部分,阐述了我国PPP模式发展现状和问题,并通过对加拿大的研究得到对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辽宁省人民政府[2](2021)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1]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业经省政府第1 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职尽责,
杜方正[3](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王正臣[4](2020)在《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取得显着成效,国有资产的经营规模和综合实力显着提高,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研究分析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是一个关键环节,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伴随国有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国资局行政管理模式、管企业模式等阶段,目前,“国有资产出资人为监管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中间层、国有出资企业为执行层”构成的“管资本”监管模式逐渐成为发展的方向。在这一背景下,“管资本”模式中国有资产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法有哪些变化?国资监管机构如何进行职能定位?监管三层架构体系运行效果如何?在监管模式的转变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是否起到了优化国资布局、提升收益水平的目的?这些都是政府和理论界亟需破解的问题。山东是国资大省,但山东在优化省属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方面,特别是在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体系、资本运作管理等方面面临一些新挑战。本文综合采用文献研究、定量定性综合分析、案例分析、实地访谈等研究方法,在阐述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概念,和产权、委托代理等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历程,重点研究了“管资本”监管模式构成要素,主要是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体制和监管方法等,并和以往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以山东省属13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为案例进行了分析,更加直观具体的分析了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在实际操作中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基于以上背景,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在“管资本”监管模式中主要存在监管主体双重职能定位不利于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对象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方法相对陈旧导致监管效果有差距、监管范围偏小等问题。通过借鉴新加坡“淡马锡”、上海国际集团的“管资本”监管模式实践案例,有针对性提出了建议对策,主要是:明确山东省国资委的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法做优做强国有资本、扩大监管范围、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等,希望能够为山东省完善“管资本”监管模式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运营提供重要参考。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需要不断的研究和探索。
张健康[5](2020)在《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文中研究指明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度与实体经济发展不相匹配被普遍认为是中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错配现象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究竟是什么阻碍了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关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和提出了各自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就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迟滞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然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国家力量为主导、以国有企业为依托、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对象的工业化战略全面实施以后,中国金融系统便被赋予了为工业化建设,具体而言就是为国有企业集中和输送廉价资金的政策性任务;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事实上逐渐成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但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金融系统仍然没能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职能,而造成此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迟迟未能培育起“自生能力”和融资模式过于单一。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企业尽快培育起“自生能力”,同时改革承担着国家战略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的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从而使金融系统真正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政策性负担。本文的重点就是描述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金融系统是如何一步步被赋予为国有企业集中和提供廉价资金的职能的。全文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分析新中国建立初期,最高决策层进行金融发展模式选择时,面临哪些约束条件。缺资金、缺技术的条件下需要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独立的重工业体系,是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考虑金融发展模式时,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资金从哪里来?如何才能尽可能集中国内有限的资金?如何才能保证集中起来的资金用到国家选定的优先发展的项目中去?由谁来执行?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最终促使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选择了一种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置的体制。第二章主要描述新中国建立初期新政权对全国金融体系的整顿。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军事斗争的逐步胜利,新政权对新解放区的金融机构分三大类分步骤进行了整顿:没收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壮大充实国有金融机构;运用国家力量推动私人金融机构集中和接受人民政府的领导;取消外国驻华金融机构特权使之为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发展服务;坚决打击私营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经过三年左右的整顿,中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快速得以恢复且出现了繁荣的迹象,金融系统的本来功能亦得以初步回归,同时国家借机掌握了金融系统的主导权,事实上为新金融体制的建立创造了基本条件。第三章主要描述各类非公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向国有金融机构靠拢、金融机构决策权是如何一步步向中央集中、金融市场是如何一步步从中国大陆消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金融格局是如何一步步形成和所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被纳入财政系统从而成为财政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的。第四章主要描述金融机构被一步步纳入财政系统的同时,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是如何一步步被财政化的。金融系统职能的财政化主要表现为三各方面: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完全服从国家计划安排,成为国家财政的有效补充;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第五章主要是对1953年至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做出评估。总的来说,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给体制下的中国金融系统,表现出了很强的存款动员能力,有力支持了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达成,具体而言就是集中了大量廉价的资金,遵照政府的意志进行配置,有力支持了以重工业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同时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但是该套金融体系和体制又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诸多问题:资金配置效率不高,贷款使用效率较低;滋生出新的风险,比如财政领域的风险与金融领域的风险相互传递、决策的外部成本提高;金融杠杆基本失去作用,不能发挥促进交易和推动企业改善治理的职能;决策权过度集中和金融系统缺乏起码的独立性,严重影响了金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甚至金融机构存在的连续性。
吴咏双[6](2020)在《湖南省百货公司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表明19世纪末,百货公司作为“零售革命”的产物,在香港与上海登陆中国。随着百货公司逐渐走向大众市场,其所处的场域中西文化交杂,使其高度现代化的特征与反帝的爱国时代主题之间产生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决定成立中国百货总公司,在各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区、县各级设置分支机构,形成统一指挥、统一经营百货的国营公司,以发挥对百货市场的领导作用。1950年建立的湖南百货公司在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运用规章制度与监督检查等约束手段以及培养集体意识、颁发荣誉奖励、提供晋升机会等激励制度,配合福利制度兜底,建构起职工对省百货公司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湖南省百货公司积极响应政策与时局,内部开展了土特产交流运动、增产节约运动、“三反”运动以及各级各类劳动竞赛运动,在缩小城乡差距与创造国家财富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在1949年至1956年湖南省百货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其出现的各类问题虽不容忽视,但却不至于严重如西方经济主义逻辑所推导出的企业生产效率持续低下。总的来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湖南省百货公司,其发展状态与内部职工生存状况,均是良好的。
陈思[7](2020)在《改革开放初期石家庄市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石家庄因其特殊地理环境成为全国铁路运输的重要枢纽,为石家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发展机会。“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在石家庄市建设大型棉纺织厂、制药厂,为石家庄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后石家庄工业企业走在全国前列,涌现出了一批改革的企业家,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使石家庄的产业机构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以医药、纺织、化工、机械、电子、食品、轻工、建材工业为主的工业经济体系。经济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而国有企业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中,更具特殊地位。对于国企而言,中小型国有企业因其数量大,布局分散、产业种类多而对社会接纳改革的冲击力度较大,在企业改革的热潮中,石家庄国有中小型企业经历坎坷,逐渐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以张兴让、马胜利为代表的石家庄中小国企,在改革的大潮中更是走在时代的前列,无论是张兴让的“企业联合”、“满负荷工作法”还是马胜利的“承包经营”,这些改制的模式为都为国企的改革探索了道路,不仅对其它国有企业产生了冲击和影响,也影响到了政府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方针政策,但是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中涉及的内容也是方方面面,在改革中,伴随着经济效益的提升,各种问题也随之产生,这也是当代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不断正视的问题。本文着重分析改革开放后石家庄国有中小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举施,力图更加全面的梳理石家庄的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发展情况。当今我国也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国有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地面临的产能升级、技术革新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以石家庄的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为例,探寻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发展脉络,对于当代企业如何在改革中保持自己的优势,发挥企业潜能,有着积极的作用。
黄晋强[8](2019)在《托管型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研究 ——以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熟,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体制改革显现出缺陷,为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和为社会提供科技依托的部分科研机构发展有所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搞活微观主体的基础上,重新开始重视科技的社会效益,注重科学研究的溢出效应,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力争203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属于公共治理的范畴。公共治理的方式既有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甚至从中间向上或向下延伸和铺展,公共治理的这一特点提供了我们多维度思考问题的方式,从不同的视角去分析类似的问题。本文正是有别于大多数站在战略高度自上而下的视角去论述的方法,而是运用了自下而上的公共治理思路,以点带面,对作为托管型科研事业单位的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体制改革进行系统阐述和分析。文中介绍了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历史沿革与现状、与托管单位的历史渊源和隶属关系、体制改革的过程和存在的问题,借助公共治理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激励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等工具,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产生的新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借鉴国内外科技体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对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包括:研究院所都应由专业科研机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实施财政核补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制度;参考住房制度改革,对社会保障和员工福利进行合理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事业退休职工进行社会化管理;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稳定优厚的科研环境;真正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快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建设等。并延伸指出这些建议对其他托管型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及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下一步改革具有示范借鉴意义。
李燕[9](2019)在《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解决了体制僵化等问题,但还存在诸如体制机制不顺、经营决策规范性不强、运营效率低下、内部控制不足、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保证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任务。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也有了飞速发展,东部和西部的先后崛起导致了区域发展不平衡,中部地区长期未能得到国家关注,经济发展严重滞后,2004年以来,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长期未得到关注的江西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十几年来,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速,江西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呈持续增长势头,但其在监督管理、内控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研究立足于上述背景,通过对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的实践进行实证分析,基于国资监管的现代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综合采用文献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阐述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具体做法和运行现状,指出由于法律保障依据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未理顺、监督手段比较落后、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的原因,导致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存在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监管的实效性不强、监督的规范性不足、监管的合力未形成,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管和指导、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的相关建议。本研究紧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公共政策,以及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实践,坚持研究对象的典型性、数据的代表性、结论的实用性,着力使对策建议体现实践意义,旨在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
刘颖[10](2017)在《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学前教育财政体系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子系统。但学前教育财政体系仍存在投入不足、分配不公、支出损耗过高等多种问题。2010年以后,我国各级政府推进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改革,学前教育投入显着增长,但现有财政投入能否稳定、长效地支持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有质量,是否解决了久遭诟病的公平争议,是否最大化地实现了效益仍有待考察。为此,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数理统计分析法、政策文本分析法,综合政策学、财政学、经济学、教育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从充足、公平和效率三个维度考察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主要追问以下几个问题: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取向为何?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理念是否契合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求?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三者的影响因素为何,如何发生作用?儿童权利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公共品理论共同勾勒了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图景:以儿童为本、注重教育公平、追求充足投入、提高投入效率。因此,充足、公平和效率应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设计和评估的三项基本原则。研究借助政策范式理论对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发现,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经历了单位福利范式、市场化范式和社会投入范式萌芽三个阶段。在社会投入范式萌芽时期,在政策取向上出现了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的渐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水平在2010年以后改善明显,但仍存在持续改善乏力、落后于世界多数国家、在教育体系中最薄弱、距离财政充足理想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财政横向公平也有所改善,但省际、县际差异不容忽视。公共财政资源向城市公办园集中的情况未发生根本性转变。财政城乡纵向公平有所改善,但还存在明显的“城镇中心”导向,公用经费的改善情况及公平状况都优于人员经费。省级财政中立的改善并不明显,人员经费的财政中立状况弱于公用经费。就机会公平而言,儿童家庭资本仍是影响幼儿进入公办园机会的重要因素。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不高,损耗严重,尤以规模效率最为突出。同时,近年来人员经费占比降低到不适宜的比例,已明显低于OECD所有国家。研究继而从学理上探索了在内系统、外系统、宏系统中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素。理论上,内系统各要素通过作用于政府投入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政策的出台和执行,来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外部系统的作用集中体现于“中国式分权”的经济上分权、政治上集权的体制、官僚制度、公共需求表达制度等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地方政府支出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公共需求进入决策可能性和有效性的影响。乡土社会成为当前经济分权和“自上而下”标尺竞争的文化根源,而根深蒂固的考试文化则成为地方官员准确认识学前教育价值的桎梏。就财政公平而言,研究认为,内系统和外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分散化、“城市中心”、以编制投入为主的既有投入体制是制约财政公平的重要制度原因;自利的地方官员在成本—收益的理性计算下缺乏调整利益格局、进行制度创新的内在动机;支出层级过低、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削弱了农村学前教育的财力基础;义务教育集权和“普九”锦标赛进一步挤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宏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对资源分配的影响。就学前教育财政效率而言,内系统的公共支出规模、支出要素结构、支出方式、资金拨付链条、财务信息的公开和监管机制、质量监测和问责机制都影响着财政效率。从外系统来看,弱化的公民参与机制和“中国式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激烈的横向竞争都不利于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从宏系统来看,“信任半径”较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也是增长交易成本的重要原因。研究以我国31个省的省级面板数据和A省样本(区)县的面板数据建立了回归模型,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研究。对财政充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的支出和收入分权程度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作用基本为正;中央向省一级的转移支付,能够起到激励和“粘蝇板”的效应。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关键因素。居民偏好对公共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力有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政策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正向作用显着。对城乡纵向公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自主权的提高会降低公平程度。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的影响显着为正。省一级城镇化对城乡学前教育公平起负向作用,教育城镇化可能降低省一级学前教育城乡生均经费支出差异。对财政综合技术效率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对学前教育支出效率的影响基本为负;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为负,投入仍沿着效率损耗路径展开;私人投入占比较高的地区,财政效率也较高。省一级人口密度和人均GDP对财政效率影响为正。研究进一步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我国部分地区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经验,并最终提出了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而言,要通过立法确定学前教育权利、实现预算单列、确立底线标准来解决投入的合法性问题,综合采用内外部监督机制和政治、经济激励机制来解决政府投入的意愿问题;通过支出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责任来解决政府投入的能力问题;通过核算学前教育成本、明确公共财政分担比例、建立与需求挂钩的生均投入机制来解决投入的技术合理性问题。就学前教育财政公平而言,短期要做到弱势优先,兼顾“惠及人人”,长期需要实现“惠及人人”基础上的“弱势补偿”。通过新增普惠性资源向弱势群体聚集地区布局、向弱势群体优先开放来实现“弱势优先”;通过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入园资格无歧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所有儿童经济可得和距离可得来实现惠及人人。在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上要利用生均经费拨款机制普及性分担基础成本,为弱势群体分担额外补偿成本;加强中央和省级统筹,实现对弱势地区的倾斜和补偿。就提高财政效率而言,要提高人员经费占比,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加强财政预算民主和预算管理、监督,完善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
二、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2.2 国外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设施PPP模式及其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一般性分析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特征 |
2.1.3 PPP模式价值驱动因素 |
2.2 公共产品与基础设施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
2.2.2 基础设施性质与市场失灵 |
2.2.3 基础设施分类与PPP项目选择 |
2.3 PPP模式与公共管理相关理论 |
2.3.1 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与PPP实践 |
2.3.3 公共事业民营化组织形式 |
2.4 PPP模式缔约机制相关理论 |
2.4.1 交易费用理论与PPP模式 |
2.4.2 产权理论与PPP模式 |
2.4.3 委托代理理论与PPP模式 |
第3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动因及现状分析 |
3.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需求角度动因 |
3.1.1 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需求 |
3.1.2 基础设施老化与投资缺口 |
3.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供给角度动因 |
3.2.1 基础设施投资呈下降趋势 |
3.2.2 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管理能力不足 |
3.2.3 基础设施战略与PPP政策导向 |
3.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现状与运作机制 |
3.3.1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特征 |
3.3.2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现状与国际地位 |
3.3.3 基础设施PPP模式主要运作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分析 |
4.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框架与管理原则 |
4.1.1 PPP模式全流程采购框架 |
4.1.2 PPP模式采购管理原则 |
4.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评估与采购决策体系 |
4.2.1 PPP全项目筛选及物有所值动态评估 |
4.2.2 PPP物有所值定性评估计分法 |
4.2.3 PPP物有所值定量评估方案 |
4.2.4 PPP物有所值创新因子与量化 |
4.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管理的竞争性与效率性 |
4.3.1 PPP项目竞合对话的充分竞争性 |
4.3.2 PPP项目非招标提案的竞争性优化 |
4.3.3 PPP项目技术与财务评标的权衡 |
4.3.4 PPP项目采购时间与成本的效率性 |
4.4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主合同边界条件 |
4.4.1 PPP项目合同标准化 |
4.4.2 PPP项目合同绩效产出边界 |
4.4.3 PPP项目合同回报机制边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管理分析 |
5.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结构 |
5.1.1 PPP项目投融资一般性分析 |
5.1.2 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 |
5.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债券类融资构成及创新 |
5.2.1 PPP项目债券融资现状 |
5.2.2 PPP项目债券构成要素 |
5.2.3 绿色债券与PPP绿色项目协同创新 |
5.2.4 社会效益债券与公共服务融资创新 |
5.3 加拿大PPP项目政策性及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与变革 |
5.3.1 加拿大基础设施银行对PPP政策性金融支持 |
5.3.2 省属金融管理局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5.3.3 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PPP投融资变化与变革 |
5.4 加拿大养老金对基础设施及PPP项目投资与绩效 |
5.4.1 养老金资产配置与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
5.4.2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风险偏好 |
5.4.3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与投资业绩 |
5.5 加拿大PPP产业投资基金与基础设施基金作用与机制 |
5.5.1 PPP产业投资基金类型及主要作用 |
5.5.2 PPP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 |
5.5.3 联邦基础设施基金运作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分析 |
6.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特征及风险管理制度 |
6.1.1 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及特征 |
6.1.2 PPP模式风险管理原则与工具 |
6.1.3 PPP模式风险管理要素 |
6.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核心内容与管理实践 |
6.2.1 PPP项目风险识别 |
6.2.2 PPP项目风险分配 |
6.2.3 PPP项目风险评估 |
6.2.4 PPP项目风险救济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保障分析 |
7.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与制度框架 |
7.1.1 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 |
7.1.2 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 |
7.1.3 联邦与省级PPP法律制度框架 |
7.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专业机构与治理能力 |
7.2.1 PPP专业机构核心能力要素 |
7.2.2 联邦级PPP机构战略引导作用 |
7.2.3 省级PPP机构运营与执行能力 |
7.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机制 |
7.3.1 PPP模式绩效监管 |
7.3.2 PPP模式财政监管 |
7.3.3 PPP模式审计监管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评价 |
8.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效率评价 |
8.1.1 加拿大PPP项目交付效率分析 |
8.1.2 社会认可度与市场参与度分析 |
8.1.3 PPP模式经济系统性效益分析 |
8.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面临挑战 |
8.2.1 加拿大市级PPP模式发展受到制约 |
8.2.2 弱化对长期私营资本的需求及其影响 |
8.2.3 部分地区或项目未能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现状 |
9.1.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 |
9.1.2 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发展现状 |
9.2 我国基础实施PPP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9.2.1 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理念认识不清,双方合作地位不平等 |
9.2.2 PPP模式全生命周期监管、财政隐性风险、绩效管理存在不足 |
9.2.3 PPP项目融资属性欠缺,项目回报渠狭窄,存在短期投资倾向 |
9.3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3.1 协调财政与发改部门轴心作用,建立省和市级PPP专业团队 |
9.3.2 提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财政及审计综合治理能力 |
9.3.3 加强PPP项目规划与筛选,完善物有所值定性与定量分析 |
9.3.4 优化PPP项目风险分担、回报方式与激励机制 |
9.3.5 拓展PPP多元化投融资市场,逐步向项目融资模式转变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4 论文结构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 |
2.1.2 国有资产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3 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构成与特征分析 |
3.1 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概述 |
3.1.1 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
3.1.2 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监管模式转变 |
3.2 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构成要素 |
3.2.1 监管主体 |
3.2.2 监管对象 |
3.2.3 监管体制 |
3.2.4 监管方法 |
3.3 “管资本”模式与“管企业”模式的比较特征 |
3.3.1 监管侧重点、方式、管理层级不同 |
3.3.2 “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新职责 |
4 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分析 |
4.1 监管主体的双重职能定位不利于履行监管职责 |
4.1.1 监管主体承担行政职能 |
4.1.2 监管主体公共管理和出资人职能交叉 |
4.2 监管对象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
4.2.1 未建立完备的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 |
4.2.2 功能定位和管控模式不够优化 |
4.3 监管体制不完善 |
4.4 监管方法相对陈旧导致监管效果有差距 |
4.4.1 国有资本布局不够优化 |
4.4.2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不高 |
4.4.3 分类考核体系发挥作用不理想 |
4.5 监管范围未包括所有国有资产 |
5 国内外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实践案例 |
5.1 新加坡“淡马锡”模式 |
5.2 上海国际集团模式 |
5.3 经验启示 |
6 完善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的建议 |
6.1 明确监管主体责任 |
6.2 健全监管对象的法人治理结构 |
6.2.1 优化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 |
6.2.2 优化功能定位和管控模式 |
6.3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 |
6.4 创新监管方法做优做强国有资本 |
6.4.1 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强产业布局 |
6.4.2 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收益率 |
6.4.3 组建配套分类考核体系 |
6.5 扩大监管范围 |
6.6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新中国建立之初选择金融发展模式时面临的约束条件 |
第一节 单纯依靠国家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的确立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遗产:国家垄断金融体制 |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金融实践:政府严格控制金融系统 |
第二章 从市场金融体制到计划金融体制 |
第一节 新政权对金融业的整理 |
第二节 有管理的金融市场的短暂繁荣 |
第三节 金融系统功能的初步回归 |
第四节 计划金融体制的基本确立 |
第三章 金融机构财政机关化 |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格局的形成 |
第二节 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被率先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业务边缘化与机构被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四章 金融机构日常业务财政化 |
第一节 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 |
第二节 银行存贷款业务成为财政预算的有效补充 |
第三节 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 |
第五章 对1953-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的评估 |
第一节 存款动员能力评估 |
第二节 资金配置效果评估 |
第三节 风险管理能力评估 |
第四节 产品流通促进能力评估 |
第五节 企业治理能力促进价值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湖南省百货公司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一) 关于中国近代百货公司的研究 |
(二) 关于国营企业的研究 |
(三) 建国初期政治与经济关系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目标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目标 |
五、研究方法和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湖南省百货公司的建立 |
(一) 国营百货系统的建立 |
(二) 湘省商业传统 |
(三) 湖南省百货公司基本情况与选址问题 |
(四) 公司组织机构 |
1. 建国初组织机构设置 |
2. 计划经济建设时期的组织调整原因及影响 |
(五) 公司管理制度 |
1. 经理联席会议 |
2. 系统内部检查机制——以湘潭百货商店为例 |
二、湖南省百货公司的业务与业绩 |
(一)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
(二)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3-1956) |
三、百货公司内部的日常权力关系 |
(一) 在劳动中的日常表现 |
1. 尽职尽责工作 |
2. 工作的制度规范问题 |
(二) 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 |
1. 荣誉奖励 |
2. 人才培养 |
3. 干部升迁 |
(三) 对“单位人”的身份认同 |
四、政策与时局下的内部频繁运动 |
(一) 稳定农村金融市场 |
(二) 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
(三) 商业部门中的增产节约运动 |
1. 加速与节约流动资金:“清产核资” |
2. 合理化建议运动 |
3. 增产节约运动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
(四) “三反”运动与后期经济恢复 |
1. 腐败违法现象的处理 |
2. 销货竞赛运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改革开放初期石家庄市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主要内容与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1 石家庄国有中小型企业发展概况 |
1.1 石家庄工业企业发展的区位要素 |
1.2 改革开放后国有中小企业所面临的新形势 |
1.3 石家庄市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提出与制定 |
1.3.1 河北省“七五”计划的制定 |
1.3.2 实现“七五”计划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
1.3.3 石家庄市“七五”期间工业计划的制定 |
2 改革开放后石家庄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发展—以张兴让、马胜利为例 |
2.1 马胜利石家庄造纸厂的改制方针 |
2.1.1 带头承包,分离两权 |
2.1.2 改革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 |
2.1.3 资金考核和奖金挂钩 |
2.1.4 加强对劳动纪律的规定 |
2.1.5 将“计划生育”纳入承包内容 |
2.2 石家庄市造纸厂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
2.2.1 承包者利益问题亟待解决 |
2.2.2 企业利润减少 |
2.2.3 各种摊派名目繁多 |
2.2.4 社会活动负担过重 |
2.3 张兴让与石家庄市第一塑料厂的改制方针 |
2.3.1 “满负荷工作法”的提出 |
2.3.2 满负荷工作法的内容 |
2.3.3 阶段划分 |
2.4 建设厂内银行 |
2.4.1 分级分口管理模式 |
2.4.2 手续传递及票据管理 |
2.4.3 账簿设置 |
2.4.4 计划编制 |
2.5 兴办第三产业经济实体 |
2.5.1 主要做法和经验 |
2.5.2 兴办第三产业的意义 |
2.5.3 兴办第三产业的启示 |
2.6 对马胜利张兴让改革的总结 |
3 石家庄市国有中小型改制产生的影响 |
3.1 对企业的影响 |
3.1.1 对省内企业的影响——以石家庄东风塑料厂为例 |
3.1.2 对省外企业的影响——以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为例 |
3.2 对政府方针政策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托管型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研究 ——以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访谈调研法 |
1.4.3 个案分析法 |
1.4.4 比较研究法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理论概述 |
2.1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内涵 |
2.1.1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定义 |
2.1.2 托管型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特点 |
2.1.3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
2.2.3 激励理论 |
2.2.4 市场失灵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的现状和问题 |
3.1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基本情况 |
3.1.1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历史沿革 |
3.1.2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与托管单位的历史渊源和隶属关系 |
3.1.3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现状 |
3.2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现状 |
3.2.1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的历程 |
3.2.2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科研体制改革实施情况 |
3.2.3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前后科研项目开展情况 |
3.2.4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前后经营活动情况 |
3.2.5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以来的财政状况 |
3.3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3.3.1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科研体制改革实践问题 |
3.3.2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后科研项目开展问题 |
3.3.3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后的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
3.3.4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分配制度问题 |
3.3.5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激励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问题 |
3.3.6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前后社会保障与员工福利问题 |
3.3.7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产权制度改革问题 |
3.3.8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体制改革后职工思想观念转变问题 |
3.3.9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机构改革与发展问题 |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1 国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经验 |
4.1.1 韩国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
4.1.2 美国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
4.2 国内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经验 |
4.2.1 台湾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
4.2.2 江苏省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
4.3 对广东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深化体制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
5.1 由专业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解决管理体制问题 |
5.2 实施财政核补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制度,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
5.3 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稳定优厚的科研环境 |
5.4 真正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
5.5 加快激励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建设 |
5.6 参考住房制度改革,对社会保障和员工福利进行合理安排 |
5.7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事业退休职工进行社会化管理 |
5.8 对可能存在的疑问作进一步解释 |
5.9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1.3.2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结构安排与可能的创新点 |
1.5.1 结构安排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2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国有企业的相关概念及概况 |
2.1.1 国有企业相关概念 |
2.1.2 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2.1.3 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及营运状况 |
2.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2.2.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概念 |
2.2.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
2.2.3 强化监督管理对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促进作用 |
2.3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理论基础 |
2.3.1 现代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公司治理理论 |
3 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江西省国有企业概况 |
3.1.1 江西省国有企业发展历程 |
3.1.2 江西省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营运状况、产权登记及行业分布 |
3.1.3 江西省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具体做法 |
3.2.1 监管体制方面 |
3.2.2 监管体系方面 |
3.3 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主要成效 |
3.3.1 监管体制渐入新轨 |
3.3.2 简政放权不断加力 |
3.3.3 国资国企改革继续深化 |
3.3.4 监管范围不断拓展 |
3.3.5 监督成果突出 |
3.4 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 |
3.4.2 监管的时效性不强 |
3.4.3 监管的规范性不足 |
3.4.4 监管的合力未形成 |
4 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法律保障依据不完善 |
4.2 监管体制机制未理顺 |
4.2.1 “管资本”国资监管机制不完善 |
4.2.2 政企分开还需推进 |
4.2.3 监管“大屋顶”未搭建 |
4.3 监督手段比较落后 |
4.4 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
5 完善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对策 |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2 理顺监管体制机制 |
5.2.1 推进“三层架构”管理模式 |
5.2.2 构建监管“大屋顶” |
5.3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
5.3.1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5.3.2 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 |
5.3.3 推进领导干部市场化 |
5.4 建立动态监测体系 |
5.5 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管和指导 |
5.6 整合各类监督资源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二) 国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三) 已有研究的评述 |
三、研究设计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理论基础 |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二)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第一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涵义与关系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充足:源于美国基础教育对教育结果公平的追求 |
(二) 财政充足原则有适用于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内涵与外延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概念探讨 |
(一) 公平与教育公平的概念探析 |
(二) 教育财政公平:源于美国的公共教育财政公平框架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内涵与外延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效率的本义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关系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一)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不必然呈现二元对立 |
(二) 过分追求公平和效率会造成另一价值的缺损 |
(三) 学前教育领域能实现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的有机统一 |
(四) 以公平为先,努力实现二者共同改善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与公平的关系 |
(一) 财政公平状况影响财政充足的真正实现、持续稳定 |
(二) 财政充足状况关系到财政公平的现实意义 |
(三) 财政充足与财政公平并重,二者不可偏废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与充足的关系 |
(一) 财政充足的真正、长期实现依赖技术效率和结构效率的保障 |
(二) 结构效率的实现需要一定水平的投入提供保障 |
(三) 规模效率与财政充足之间存在一定张力 |
(四) 财政充足对财政技术效率的作用,依赖于政府角色与监督问责体系 |
(五) 寻求财政效率与财政充足的最优平衡,以财政充足原则为先 |
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关系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不同理论视角下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共同价值 |
第一节 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儿童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
(二) 学前教育过程中应保障儿童的权利 |
二、基于儿童权利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以儿童为本,儿童利益最大化 |
(二) 强调充足,保障学前教育权利的落实 |
(三) 突出公平,努力实现学前教育权利人人享有 |
第二节 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能带来持久和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 |
(二) 学前教育是最具有经济效率的人力资本投入项目 |
(三) 面向处境不利群体的学前教育项目能同时实现公平和效率 |
(四) 迟滞性、外溢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学前教育投入不足 |
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关注充足,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水平 |
(二) 注重公平,将有限资源优先投向处境不利群体 |
(三) 强调有效,支持和引导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
第三节 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是具有异质性的准公共产品 |
(二) 学前教育的“市场失灵”界定公共财政作用的前提 |
(三)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政府失灵” |
二、基于公共品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加强财政投入力度,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
(二) 确保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实现普遍惠及与弱势倾斜 |
(三) 协调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 |
第四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体系建构 |
一、将公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基础性价值目标 |
二、将效率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补充性价值目标 |
三、将充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发展性价值目标 |
四、将“以儿童为本”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纲领性价值目标 |
第五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价值取向的演变 |
一、政策范式理论:政策范式鉴别和范式转移的分析框架 |
二、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范式识别 |
三、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范式转移路径 |
(一) 第一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确立和发展 |
(二) 第二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的式微和市场化范式的兴起 |
(三) 第三阶段:社会投入范式的萌芽 |
四、不同时期政策价值取向在充足、公平和效率维度的表现 |
(一) 第一阶段:财政充足的缺失、公平的扭曲和效率的缺损 |
(二) 第二阶段:财政充足的弱化、不公平的延续、效率的扭曲 |
(三) 第三阶段: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渐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评价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评价 |
一、财政充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二、财政充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以国家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二) 以省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三) 以县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状况评价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评价 |
一、财政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横向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二) 财政纵向公平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选取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四) 机会公平的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
二、财政公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横向公平的现状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纵向公平状况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状况 |
(四) 学前教育机会公平状况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评价 |
一、财政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技术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 财政结构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财政效率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规模效率与技术效率现状的实证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效率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影响因素研究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
(三) 宏系统:价值观、信念的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讨论和政策涵义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影响因素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财政资源在公办园中分配公平的制约因素 |
(二) 财政资源在公民办园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三) 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四) 宏系统: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的总体性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地区经济人口状况 |
(三) 宏系统:“信任半径”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精神 |
二、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政策实践 |
第一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国际经验 |
一、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实践 |
(一) 进行充分的政治动员,建立最广泛的政策倡导者联盟 |
(二) 确立学前教育法定权利,立法保障学前教育财政预算投入 |
(三) 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比例,保证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 |
(四) 建立稳定的生均拨款机制,按需进行公式拨款 |
(五) 拓宽筹资渠道,扩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来源 |
二、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实践 |
(一) 提供全面及(免费)的公共学前教育服务 |
(二) 提供弱势优先的公共学前教育项目 |
(三) 强化弱势补偿的拨款机制,考虑弱势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
(四) 为处境不利家庭提供费用减免、资助 |
(五) 适当提高财政支出责任的层级,加强财政统筹 |
三、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实践 |
(一) 在预算过程当中明确投入的目标 |
(二) 整合重点项目资金,统筹协调部门内和跨部门的资金 |
(三) 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的结构效率 |
(四) 追踪资金流向,加强公共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滥用 |
(五) 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地方探索 |
(一) 地方立法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地位以及政府财政投入职责 |
(二) 提供政治和财政激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 |
(三)分项目、按比例确定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确保财权与事权的对等 |
(四) 将学前教育进行预算单列,规定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占比 |
(五) 建立稳定增长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
(六) 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来源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地方探索 |
(一) 提供全面普及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
(二) 完善弱势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
(三) 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扶持力度 |
(四) 推行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农村公共学前教育体系 |
(五) 加强省级统筹,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以缩小省内差异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 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
(二) 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投入 |
(三) 实施结果导向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
(四) 健全学前教育财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预算和执行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基本立场和核心原则 |
一、基本立场 |
(一) 明确学前财政政策应遵循充足、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取向 |
(二) 在“以儿童为本”价值的引领下实现三者的改善 |
二、权衡框架:核心原则 |
(一) 遵循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回应儿童发展的诉求 |
(二) 考虑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约束条件 |
(三) 承认我国既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的影响 |
(四) 处理好制度变迁的短期和长期的成本收益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建议 |
(一) 合法性:立法赋权、预算单列、确立底线 |
(二) 意愿:内外部监督结合,政治与经济激励并行 |
(三) 能力: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政府间分担比例 |
(四) 技术合理性:成本核算,明确政府分担,按需定标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建议 |
(一)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弱势优先” |
(二)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惠及人人” |
(三) 公共财政资源分配“惠及人人”与“弱势补偿”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 提高人员经费占比到65%以上,保障幼儿园教师有尊严的薪资待遇 |
(二) 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财政投入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 |
(三) 加强学前教育预算民主,完善预算管理和监督 |
(四) 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绩效评估体系,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四、同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措施 |
(一) 加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中长期系统规划 |
(二) 采用以生均拨款为基础的公式拨款 |
(三) 明确支出责任,适度提升支出层级 |
(四) 加强财政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果 |
后记 |
四、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D]. 刘琨. 吉林大学, 2021(12)
-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的通知[J].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5)
- [3]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4]山东省属国有资产“管资本”监管模式研究[D]. 王正臣.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2)
- [5]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D]. 张健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6]湖南省百货公司研究(1949-1956)[D]. 吴咏双.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7]改革开放初期石家庄市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研究[D]. 陈思.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托管型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研究 ——以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为例[D]. 黄晋强.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9]江西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问题研究[D]. 李燕.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10]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D]. 刘颖.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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