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4个“东突”恐怖组织和11名恐怖分子被中国公安部公之与众 反恐:中国锁定首批目标(论文文献综述)
熊栎天[1](2021)在《预防性反恐问题研究 ——一种全球恐怖主义治理的理论视角与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恐怖主义的治理视角体现了预防性路径应对恐怖主义威胁的三个特点,即恐怖主义的防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恐怖主义不是只有特定国家才面临的问题,而是国际社会与全人类的共同挑战;除了主权国家,参与预防性反恐的治理主体还包括广泛的非政府国际行为体与社会单元。预防性反恐是通过预防性手段作用于恐怖主义发展的每一个节点,逐渐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抑制和减缓恐怖主义的发展从而降低恐怖主义对人类危害的治理过程。恐怖主义产生与发展的因果链条以及国家政策对该因果链条的干预效果是预防性反恐成立的逻辑前提,以“反恐战争”为代表的应激式处置策略被证明效果不佳。恐怖主义暂时无法被直接消灭,人类还将继续与之共存的现实说明了预防性反恐的必要性。根源预防、前置预防和后置预防构成了预防性反恐的三个阶段;个体、组织、极端意识形态与暴力极端主义体现了预防性反恐的三个治理层次。预防个体“极端化”与推动“去极端化”、预防恐怖组织获取发展资源与要素、切断个体与恐怖组织在意识形态与行为方式上的联结是预防性反恐发挥作用的关键。预防性反恐的开放性决定了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有可能成为预防性反恐的参与主体。除了国家行为体之外,社会单元与非国家国际行为体既有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蔓延的薄弱环节,也能在国家行为体的引导和监督下发挥积极作用。各国都采取了预防性措施治理外籍恐怖分子现象,预防性军事打击、预防性刑事司法模式以及“去极端化”项目与预防再次“极端化”是三种被广泛运用的代表性预防性反恐手段,对应着根源预防、前置预防和后置预防三个阶段。对外籍恐怖分子行为模式的认识、恐怖主义活动的刺激以及对恐怖主义威胁的认知共同影响着政策偏好的生成。国际反恐的正当性并非是先验的,而是基于恐怖主义的非正当性、反恐对象的确定性以及反恐手段的合法性。美国对苏莱曼尼的“定点清除”以及撤销对“东伊运”恐怖组织的认定,其本质对预防性反恐手段的滥用。美国将反恐议题“政治工具化”的做法将削弱国际反恐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王林[2](2021)在《我国反恐法治建设二十年: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说明以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起算,我国的反恐法治建设已经二十年有余。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反恐领域的法律法规基本完备,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是作为反恐基本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司法解释、反恐地方性法规,满足了反恐"有法可依"的要求。但是在反恐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认定标准、法律程序、工作机制不明确、不规范等问题,以及极端主义犯罪罪名适用率不高、去极端化领域全国性法律缺失等需要完善的地方。在全球反恐的"后伊斯兰国"时代,我们需要在规范使用相关概念、提高极端主义犯罪罪名适用率、警惕认定恐怖活动犯罪的扩大化倾向、创新反恐治理形式、用法治手段构建我国的反恐话语权等方面完善反恐法治建设,提升我国反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孟辽阔[3](2017)在《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战乱难民是难民的一种,主要是指那些为躲避战争、冲突或者各种混乱而逃离家园的人。战乱是引发战乱难民的直接原因,在历史上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爆发的战乱引发了大量的战乱难民,甚至可以说自从有了战乱以来,就有了战乱难民。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范围内虽然没有再爆发像一战、二战那样的大规模战争,但是局部战争和冲突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战争和冲突除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外,还引发大量的战乱难民。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统计数据,当前世界范围内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总数已经超过6500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因为战争和冲突引发的战乱难民。当代世界战乱难民人数众多,分布范围广,境遇悲惨,而且战乱难民会引发一系列国际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深入研究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包括战乱难民的含义、产生原因、分布、影响、引发的国际问题,以及当前国际社会应对和处理战乱难民的方式和对策、战乱难民存在的法律问题,探索国际社会应对战乱难民问题所应该采取的对策,以更好地解决当代战乱难民问题,并为我国应对战乱难民问题提供对策和建议。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交叉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并期待通过多种研究方法来全方位、多角度地、更深入地研究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探究战乱难民问题背后深层次的问题,为国际社会和我国应对战乱难民问题提供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建议。要研究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难民和战乱难民的含义。论文在开篇就介绍了难民的相关理论和概念,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难民的最新理论,并从定义上对难民和战乱难民进行了界定和阐释。本文将引发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原因分为两大类,分别是“战”和“乱”。“战”包括内战爆发、国际战争、外国入侵和极端组织进攻,“乱”包括国内骚乱、民族或宗教屠杀与迫害、大面积饥荒、大规模流行病。当代世界战乱难民主要分布在西亚北非、撒哈拉以南非洲、中亚和欧洲部分地区,具有爆发性强、人数众多、流动性强、生存状况恶劣、人员构成复杂、应对处理棘手等特点。战乱难民问题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战乱难民问题背后也潜藏着深层次的国际政治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战乱难民会引发一系列国际问题,包括引发一系列犯罪、给战乱难民来源国和进入国造成重大冲击和损失、给区域合作和全球发展带来重大冲击和影响、给地区和国际安全带来威胁。当前国际社会应对战乱难民的主要方式有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机构及其他国际组织向战乱难民提供援助、部分国家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援助的方式向战乱难民提供援助、部分国家对战乱难民进行接纳安置、国际社会的其他行为体通过多种形式向战乱难民提供援助等。当前国际社会处理战乱难民的主要方式有遣返、融入本土和第三国安置三种。联合国对于战乱难民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在二战结束后的不同时期都对战乱难民进行了救助。当前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处理战乱难民的政策和方法各不相同,发达国家程序繁琐且要求较高,发展中国家地区和国别差异较大,欠发达国家总体上持宽容态度。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与国际法密切相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法律问题包括战乱难民的法律地位、国际法视野下战乱难民的权利和战乱难民存在的法律问题。国际法视野下战乱难民的权利包括不被“推回”的权利、在所在国停留的权利、无犯罪不受拘留或逮捕的权利和返回原籍国的权利。当代世界战乱难民存在的法律问题有:部分国家在与难民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国内立法上的立场不同和由于本国国内特殊情况无法对战乱难民进行保护、战乱难民无国籍或者不能有效证明自己的身份、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应对战乱难民的法律参差不齐、战乱难民在所在国犯罪等问题。研究战乱难民问题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和解决战乱难民问题。本文探讨了解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应该坚持的基本路径,这些路径包括从根源上解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促使战争和冲突各方通过对话或谈判等政治方式解决问题,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要充分发挥国际维和的重要作用,国际社会要加强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的合作,联合国难民署要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在最后部分探讨了我国应对战乱难民应采取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继续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妥善应对我国周边地区可能爆发的战乱难民潮,加大对我国海外利益的保护力度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利益型战乱难民”,继续与联合国难民署进行合作与沟通。本论文专门就战乱难民这一类型的难民进行研究,并探讨了解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应该坚持的基本路径。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本论文填补了我国国内关于世界战乱难民问题研究领域的空白。此外,本文提出了我国应对战乱难民应该采取的对策,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可以为我国相关部门应对当今世界日益突出的战乱难民问题提供参考。同时,本文首创“利益型战乱难民”这一新概念,并提出我国减少“利益型战乱难民”的对策,对于新时期维护我国的海外利益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马飞[4](2016)在《论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的完善 ——以东南沿海地区大中城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全球恐怖活动进入一个新的活跃周期,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反恐形势日益严峻。而从近年来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看,恐怖组织通常选择城市作为攻击目标,使恐慌情绪在城市中蔓延,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城市反恐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城市反恐机制,存在风险意识不强、反恐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因此,本文以东南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为例,深入研究当前城市反恐机制建设现状,分析查找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根源,探寻完善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的建议和对策,以维护城市稳定,并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护航。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城市恐怖主义和城市反恐概况。首先明确了恐怖主义定义和特征,突出城市恐怖主义和城市反恐的概念,其次通过我国恐怖主义的历史发展情况了解当前我国整体的反恐形势,阐述加强城市反恐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当前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现状和问题。在对我国城市反恐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阐明了当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所面临的涉恐风险及成因。并从思想意识、法律规范、日常防范、情报信息、侦查打击和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入手,找出现实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从而明确完善改进反恐机制的方向。第三部分主要着眼于全面完善我国的城市反恐机制。针对前文分析指出的现实问题,提出应从修订完善有关反恐的法律规范,加强反恐宣传教育,推进反恐信息化建设,打造反恐专业队伍,提升城市反恐防范应急能力以及创新城市反恐工作模式方面入手,完善我国城市反恐机制。
焦子秋[5](2016)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海合作组织(英文缩写:SCO;俄文缩写:ШОС)是中国首倡成立的第一个区域性多边国际组织。冷战结束后,不断深入发展的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并行不悖,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两种基本趋势,和平、发展、合作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与此同时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影响及危害正在日趋扩大。在此背景下,为了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国家间合作;2001年6月15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6国在“上海五国”机制的基础上在上海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便始终努力维护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组织框架内的非传统安全合作是上合组织成立的创始期便确定的重点工作方向和重要任务。上合组织在新安全观和“上海精神”理念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本文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探析为题,研究上海合作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启动的背景分析,以及上海合作组织在初创期、巩固期和近期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并着重分析了当前上海合作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中所遇到的挑战与机遇。
张将星[6](2015)在《恐怖分子的心理分析 ——以“基地组织”为核心案例》文中认为在反恐怖战争中,从心理学视角来解析恐怖主义并指导反恐行动的意义重大。本文着重分析“个体为什么加入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如何合理化自己的恐怖行为和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心理咨询理念提出“治疗恐怖主义”的概念,建构一个自下而上的社会心理治疗体系,从源头阻止个体参与恐怖组织变成恐怖分子,进而做到从根本上由内到外地瓦解恐怖组织。本文共5章。第一章从恐怖组织内部成员的人口统计学角度出发,回答一个问题:“恐怖分子是否都是精神障碍者”?同时分析恐怖分子的基本人格动力以及恐怖组织领导者的人格特质。第二章分析了“基地组织”成员身份认同背后的心理因素。这一章在梳理“基地组织”的相关组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说明集体与个体的心理互动和影响。第三章在对全球恐怖主义数据库(GTD)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对恐怖分子的行为心理进行分析,挖掘“基地组织”成员行动风格背后的心理因素。本章特别分析了自杀式恐怖袭击者的心理诱因。从心理学角度解释暴力攻击行为的产生、发展以及恐怖分子如何将其恐怖行为“合理化”。第四章探讨“基地组织”成员观念主张背后的心理因素。本章首先梳理了“基地组织”成员的观念主张。接着指出“基地组织”成员的观念主张中个体无意识与集体无意识的存在和作用。在无意识状态之下,个体接受了从家庭到家族乃至族群或者宗教传递下来的创伤、愤怒以及“不得不实施暴力以改变世界”的观念。第五章从反思美式反恐策略的得失来看在这场战争中恐怖组织与反恐联盟的各种心理博弈,尤其是媒体心理战的博弈。本章整理出恐怖组织的衰退机制及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治疗恐怖主义”的概念。本文的观点认为打击恐怖主义的重点应该放在减少新生力量加入恐怖组织,让恐怖组织因没有新人的加入而失去动力自然消亡。为此,本文运用心理咨询学中的家庭治疗、叙事治疗等作为核心理论,建构一个自下而上的社会心理治疗体系来“瓦解式反恐”:该体系涉及的层面包括个体、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政府等多个维度,涵盖的内容包括经济建设、家庭结构重组、学校教育改革以及社区文化建设和政府加强风险沟通以及强化民众希望等方面。
谢贵平[7](2015)在《认同能力建设与边疆安全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认同”的概念与内涵,一是行为体“自者”与“他者”对彼此的或共有的文化、观念、规范与制度等的认可与赞同与否;二是指行为体“自者”与“他者”关系(朋友、敌人、竞争者与亲属等)的确定,既有认同的一面,也有识异的一面。认同的底基是身份认同,由身份认同可衍生出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与政治认同等不同类型与属性的认同。认同具有“关系性”、“实践性”、“建构性”、“复合性”特征。认同的变量是行为体成员对现实境遇中的“生存感”、“归属感”与“安全感”的判定,并以此确定自身的价值归属与价值归趋。行为体成员的生存感、归属感与安全感对不同种类与属性的认同均产生重要影响。安全包括三个维度,一是“安全性”,即客观是否存在威胁;二是“安全感”,即主观上是否存在恐惧;三是“安全化”,即主体间是否存在冲突。“安全感”又包括物质利益诉求的“生存感”、文化心理诉求的“归属感”与荣辱历史记忆的“历史感”。由此可见,认同与安全关系密切,互为影响。首先,安全是一种认同建构,安全的内涵包含三个维度:“客观上没有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主体间没有冲突”。安全还是一种主体间安全,即使没有客观的威胁与主观的恐惧,主体间的不当互动亦会直接建构出一种新的不安全状态。其次,安全是一种关系,是不同层次的行为体间“自者”与“他者”之间单向的、双向的或多向的对安全内容的“认知”、“判断”、“界定”、“接受”及其“回应”与“商谈”的关系,这种关系交织复合、复杂多样,其中与安全密切相关的不同层次的行为体主要有次国家、国家与超国家。再次,安全是一种“言语-行为”,不同行为体间通过语言和行动建构起“自者”与“他者”间复合的安全关系,建构着安全的互动与共享。最后,安全与“认同危机”密切相关。认同不仅是安全的一个核心要素,往往也是促成危机转型升级与非常态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变量。“认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同行为体既是安全威胁的应对者,也可能是安全威胁的制造者。不同层次的“自者”与“他者”认同一方面可以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多元共存、和谐共生与共享安全;另一方面,“自者”与“他者”间的认同若发生冲突或产生危机,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势必会带来安全威胁。认同是安全的核心变量,不同行为体间的“正向认同”有利于维护安全,并能够使得已经发生的危机得以良性转化;反之“负向认同”对安全维护产生消极影响,并能使已经产生的危机继续恶化。中国边疆安全直接威胁与间接威胁并存,显在威胁与潜在威胁共生;按动因、领域、影响范围、威胁程度、威胁源起等不同标准来分,尽管有诸多类型,但多呈现一些共性特征:非传统安全威胁与传统安全相互交织,“新安全”威胁不断凸显,不同领域的安全威胁相互交错叠合,安全威胁呈现跨场域性特征,安全威胁表现形式多样性,威胁主体多重性及责任主体清晰性和模糊性并存,诱发因素的交互性、危害过程的联动性、危害影响的多向性,对人(类)的安全、国际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使得边疆安全治理无论是国内治理还是跨国治理都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与认同及共识难题。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表明,关涉边疆不同行为体间的认同冲突与认同危机是边疆安全威胁的主要来源,边疆安全的根本是认同安全,边疆安全治理的核心就是以认同解决异质冲突问题。新时期,在边疆安全治理过程中,只有在对边疆安全威胁的特征与分类、威胁的样式与层次、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识别与评估的基础上,对安全化的行为体、指涉对象、实现路径、行动方案、价值向度的路径选择进行多元探索,确立“和合主义”、“和谐共生”、“优态共存”、“非暴力”原则、“精神共同体”等价值指向,以兼顾人的安全与国家利益为价值支点,继承和拓展传统安全化理论,确立边疆安全治理“选择性”安全化新范式,在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层次、治理方式、治理路径、治理内容与治理的阶段性历史任务等方面达成基本的认同,加强认同能力建设,才能有效维护边疆安全。边疆安全治理,在国内层面,需要推行“维稳”、“维权”与“维心”三维一体化模式,着力解决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与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公平公正、民主与自由的制度环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打造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美好、经济建设生机勃勃,生存生活环境优化和美的平安边疆。以“维心”为本,赢取民心,以“维权”为策,改善民生,以“维稳”为基,融合民族;用“维心”来统领“维权”与“维稳”,用“维权”来促进“维心”与“维稳”,用“维稳”来保障“维心”与“维权”,促进不同行为体间的认同和合与认同整合,使各族人民重建归属感、确立公正感、保障安全感,调动他们和合共建与保卫边疆的自觉性、主动性与积极性。在国际层面,中国需要与周边国家乃至相关国家弘扬“和合主义”思想,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增信释疑与和平共处,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加强共有观念的良性认同建构,建立多种沟通与交流机制,参与制定并遵守兼顾多方共同利益的国际规范,同时要加强威慑认同力量建设,促进跨国的认同建构与合作共治,才能和合共建与共享边疆安全,从而最终才能编织“和美边疆”的安全之网。
魏昀[8](2014)在《“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危害性及对策建议》文中研究说明"东伊运"与伊斯兰极端组织系共生关系;"东伊运"的危害性由其伊斯兰极端组织本质决定;新疆有"东伊运"的别动队;"东伊运"利用互联网传播"网络仇恨"。高度警惕"东伊运"崇尚武装斗争和暴力恐怖活动的极大危害性;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尽快出台反恐法,健全反恐怖机构;切实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东伊运"网上勾联;狠抓源头治理,加大对"东伊运"的防范打击力度。
于新勇[9](2013)在《“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评估及管理研究》文中认为东突恐怖主义给我国的边疆安全及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对其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特别是对维护我国的边疆安全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以东突恐怖主义的威胁风险作为研究对象,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工作及创新点如下:(1)研究了东突恐怖组织的网络结构。掌握东突恐怖组织的基本情况,并对其网络结构进行研究,可以为研究其风险打下一定的基础。(2)对东突恐怖组织的威胁风险进行了研究。结合东突恐怖组织的网络结构特点,通过开源情报分析,对东突恐怖组织的地理位置风险、国家关键性基础设施及国家安全风险等进行了分析。(3)对东突恐怖主义的风险评估。应用模糊方法及社会网络分析法对东突恐怖组织的风险进行了评估,为东突恐怖主义的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4)提出了东突恐怖主义的风险管理措施。在风险分析及评估的基础上,本文从采取积极的反恐政策、社会预警、情报预警、武力打击角度对东突恐怖组织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以达到预防与打击东突恐怖组织的目的,以全面实现对其风险进行管理。
马陇平[10](2013)在《西部边疆稳定视角下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研究》文中提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法律等领域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一结果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成果的最好证明,也是我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化改革的结果。200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这是我国再次深化改革和稳步发展的战略规划,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各方面的建设稳步推进,小康社会目标在部分地区已基本实现。西部边疆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资源通道,也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基地,西部边疆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既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分,也是我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的基础。而“三股势力”成为阻碍西部边疆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最大因素,实现对“三股势力”的有效遏制和准确打击是西部边疆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针,邓小平1978年12月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着名讲话中提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次对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翻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随着近三十多年来我国颁布及修改的200多部法律的出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这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力保障。伴随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提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新目标便是进一步完善以和谐精神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股势力”是目前阻碍世界和平发展的主要障碍,也一直是深受其害的各国着力打击的对象,世界各国纷纷专门出台相关法律进行打击,同时也签订相关的国际公约来实现联合打击的目标。我国也是深受“三股势力”危害的国家之一,目前针对“三股势力”的打击主要依靠《刑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手段,一直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三股势力”的相关法律,存在着打击“三股势力”缺乏常态化以及没有与国际公约相对接的法律条件等诸多问题,同时“三股势力”又借机以人权等借口寻求西方敌对势力的介入,力图将其转化为政治问题,这些因素使得实现打击“三股势力”的法治化成为解决以上问题的唯一途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需要在理论层面上以社会主义和谐精神为指导,也需要在现实层面上有法律法规为支撑,同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果也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有力保证。因此一方面我们要以和谐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我们要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支撑。针对严重阻碍我国发展的“三股势力”,建立完善的打击与防范法律机制,以实现对其打击法治化的目标,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有力保障。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结合中国现状,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从对“三股势力”产生的社会及历史根源入手,全面系统的研究了“三股势力”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揭示了“三股势力”相互联合的发展趋势以及最终的政治目的,力图通过法治构建的方式,实现对打击“三股势力”问题的常态化、去政治化以及国际联合打击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有益的补充。论文主要分三个部分:导论、正文和结论。导论部分为理论建构,主要厘定了和谐社会理念、和谐精神、“三股势力”、社会主义法治等基本的概念,以及各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并阐述了建立反“三股势力”法的方案。第一章,通过分析“三股势力”对西部边疆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危害,以及打击“三股势力”现状,提出建设法治型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和途径;第二章,主要通过对“三股势力”现象的本质分析来揭示“三股势力”发展的趋势和最终政治目标,并对现有法律手段打击“三股势力”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建立“反三股势力法”的必要性;第三章,通过对“反三股势力法”立法的现实条件、法律基础和打击“三股势力”相关法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反三股势力法”的可行性;第四章,运用比较法研究的方法,对美、俄、英、中亚各国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相关法律对比分析,寻找适合我国的“反三股势力法”立法方案;第五章,立足我国打击“三股势力”现状,对现有体制弊端进行分析,提出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改革方案,并对“反三股势力法”的立法目标进行定位;文章结语以“反三股势力法”的立法目标为视角,提出了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改革方案对解决中国面对“三股势力”问题时的作用,这既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唯-途径,也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展望。
二、第一批4个“东突”恐怖组织和11名恐怖分子被中国公安部公之与众 反恐:中国锁定首批目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一批4个“东突”恐怖组织和11名恐怖分子被中国公安部公之与众 反恐:中国锁定首批目标(论文提纲范文)
(1)预防性反恐问题研究 ——一种全球恐怖主义治理的理论视角与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研究局限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难点 |
五、篇章结构 |
第一章 恐怖主义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
第一节 恐怖主义相关概念的再探究 |
一、学界对恐怖主义相关概念的讨论 |
二、国家对恐怖主义的界定 |
三、部分国际组织对恐怖主义的界定 |
第二节 恐怖主义治理的核心要素 |
一、恐怖主义治理的对象 |
二、恐怖主义治理的相关理论 |
三、恐怖主义治理的策略与预防性思想的酝酿 |
第三节 恐怖主义治理面临的挑战 |
一、外籍恐怖分子的治理困境 |
二、国际恐怖主义治理中的“双重标准”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预防性反恐:恐怖主义治理的一种新路径 |
第一节 预防性路径在各领域的运用 |
一、犯罪学:犯罪预防与矫治 |
二、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与免疫 |
三、外交途径:预防性外交与冲突预防 |
第二节 预防性反恐的概念与功能 |
一、预防性反恐的定义与成立逻辑 |
二、预防性反恐三个阶段的划分 |
三、预防性反恐的政策工具 |
第三节 预防性反恐的治理层次与所遇困难 |
一、个体层次 |
二、组织层次 |
三、极端意识形态与暴力极端主义 |
四、预防性反恐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预防性反恐的多元化参与主体 |
第一节 预防性反恐中的非国家国际行为体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以联合国和国际刑警组织为例 |
二、区域与次区域性国际组织:以欧盟与东盟为例 |
三、大型跨国公司:以互联网科技公司为例 |
第二节 国家行为体:预防性反恐的核心主体 |
一、推动预防性反恐国际合作 |
二、推动跨国企业发挥建设性作用 |
三、增强预防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 |
第三节 国家内部社会单元在预防性反恐中的作用 |
一、社区在预防极端意识形态与暴力极端主义中的作用 |
二、家庭在预防“极端化”中的作用 |
三、学校:教育的“预防性义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预防性反恐实践:对“伊斯兰国”外籍恐怖分子的治理 |
第一节 外籍恐怖分子现象回溯 |
一、外籍恐怖分子概念与中文翻译的再探究 |
二、“伊斯兰国”外籍恐怖分子的身份与背景信息 |
三、“伊斯兰国”外籍恐怖分子动机与行为模式的分析 |
第二节 外籍恐怖分子现象适用预防性反恐治理的特点 |
一、外籍恐怖分子的跨国流动性 |
二、外籍恐怖分子的多级治理层次 |
三、危害的不确定性:对“伊斯兰国”回流外籍恐怖分子威胁的认识 |
第三节 外籍恐怖分子治理:基于预防性反恐三个阶段的分析 |
一、根源预防:预防性军事打击 |
二、前置预防:预防性刑事司法措施 |
三、后置预防:“去极端化”项目与预防再次“极端化” |
四、对回流外籍恐怖分子治理偏好的比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预防性反恐中的问题:以美国的“政治工具化”反恐为例 |
第一节 问题的铺垫:美国预防性反恐中的概念与标准制定 |
一、美国恐怖主义治理中的概念创造 |
二、美国的恐怖组织与恐怖分子名单 |
三、分析与评价 |
第二节 滥用预防性打击:美国对苏莱曼尼的空袭 |
一、对苏莱曼尼恐怖分子身份的分析 |
二、先发制人或预防性战争:对美国打击手段的分析 |
三、影响分析 |
第三节 滥用预防性司法措施:美国撤销对“东伊运”恐怖组织的认定 |
一、美国对“东伊运”恐怖组织政策转变过程 |
二、中国的应对建议 |
三、对拜登政府反恐政策的展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
二、对中国预防性反恐治理的借鉴意义 |
三、研究的不足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我国反恐法治建设二十年: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反恐法治建设的国内外背景 |
二、我国反恐法治建设回顾 |
(一)前法典时代:1949—1996年 |
1. 前1979年《刑法》时代:1949—1978年 |
2.1979年《刑法》时代:1979—1996年 |
(二)起步探索阶段:1997—2000年 |
(三)逐步发展阶段:2001—2015年 |
(四)综合发展阶段:2016年至今 |
三、我国反恐法治建设展望 |
(一)规范使用相关概念 |
(二)提高极端主义犯罪罪名的适用率 |
(三)警惕恐怖活动犯罪认定中的扩大化倾向 |
(四)创新反恐治理形式 |
(五)用法治手段构建我国的反恐话语权 |
1. 正本清源,积极对外宣传我国的反恐政策和成果 |
2. 主动出击,对滥用恐怖主义的敌对行为进行反击 |
3. 加强合作,树立在反恐领域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
(3)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战乱难民:理论与概念 |
第一节 难民问题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难民 |
一. 国外学者对难民的定义 |
二. 国内学者对于难民的定义 |
三. 国际法及相关难民公约对难民的定义 |
第三节 战乱难民 |
一. 国际战乱难民 |
二. 因战乱引发的国内流离失所者 |
第二章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产生的原因、分布和特点 |
第一节 引发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主要原因 |
一. “战”的方面的原因 |
二. “乱”的方面的原因 |
第二节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分布 |
一.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主要来源地 |
二.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主要进入地 |
第三节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主要特点 |
一. 爆发性强 |
二. 人数众多 |
三. 流动性强 |
四. 生存状况恶劣 |
五. 人员构成复杂 |
六. 应对处理棘手 |
第三章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引发的国际问题 |
第一节 战乱难民会引发一系列犯罪 |
一. 非法入境 |
二. 恐怖主义 |
三. 偷盗、抢劫和人身伤害 |
四. 性侵害和性交易 |
五. 毒品和武器交易 |
六. 对所在国主权和法律的藐视与抗拒 |
第二节 战乱难民给进入国和来源国造成重大冲击和损失 |
一. 给战乱难民进入国带来重大冲击 |
二. 给战乱难民来源国带来重大损失和威胁 |
第三节 战乱难民给区域合作和全球发展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
一. 给区域合作带来分歧和争议 |
二. 给全球发展带来障碍和影响 |
第四节 战乱难民给地区和国际安全带来威胁 |
一. 使地区安全形势变得严峻 |
二. 暴力冲突随着战乱难民流动在地区国家扩散 |
三. 影响国际安全与和平 |
第四章 当代世界应对和处理战乱难民问题的主要方式及对策 |
第一节 当前国际社会处理战乱难民问题的主要方式和通行做法 |
一. 当前国际社会处理战乱难民问题的主要方式 |
二. 当前国际社会处理战乱难民问题的通行做法 |
第二节 联合国对战乱难民问题的立场 |
一. 联合国对战乱难民问题的关注 |
二. 联合国对战乱难民的救助 |
第三节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处理战乱难民的相关政策和方法 |
一. 发达国家:程序繁琐且要求较高 |
二. 发展中国家:地区和国别差异较大 |
三. 欠发达国家:总体上持宽容态度 |
第五章 当代世界战乱难民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战乱难民的法律地位 |
一. 战乱难民法律地位的国际法依据 |
二. 战乱难民法律地位的确定 |
三. 战乱难民法律地位的排除或中止 |
第二节 国际法视野下战乱难民的权利 |
一. 不被驱逐或被送回(不被“推回”)的权利 |
二. 在所在国停留的权利 |
三. 无犯罪不受拘留或逮捕的权利 |
四. 返回原籍国的权利 |
第三节 战乱难民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 部分国家由于本国的问题致使无法对战乱难民进行有效保护 |
二. 战乱难民无国籍或者不能有效证明自己身份的法律问题 |
三. 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应对战乱难民的法律参差不齐 |
四. 战乱难民在所在国犯罪问题 |
第六章 解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应坚持的基本路径 |
第一节 从根源上解决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 |
一.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
二. 推动现行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
三. 对战乱难民问题实行全球治理 |
四. 国际社会要加大对世界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援助力度 |
第二节 促使战争或冲突各方政治解决问题 |
一. 政治解决战争或冲突对于解决战乱难民问题的重要意义 |
二. 政治解决战争或冲突的主要方式 |
三. 国际社会要促使并协助战争或冲突各方政治解决问题 |
第三节 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要充分发挥国际维和的重要作用 |
一. 国际维和对于应对战乱难民问题的重要意义 |
二. 国际维和要在消除战乱难民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 |
第四节 国际社会要加强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的合作 |
一. 国际社会加强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合作的重要意义 |
二. 国际社会加强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合作的路径 |
第五节 联合国难民署要在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
一. 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战乱难民问题 |
二. 为难民营提供替代方案 |
三. 向战乱难民提供援助 |
四. 保护战乱难民 |
五. 对战乱难民进行紧急救援 |
六. 筹集难民事务所需经费 |
七. 庇护战乱难民 |
八. 联合国难民署和战乱难民自身能力建设 |
九. 为战乱难民提供持久解决之道 |
第七章 中国应对战乱难民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
第一节 继续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
一. 推动现有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
二. 中国要继续做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
三. 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发展 |
四. 与国际社会结成反恐统一战线 |
第二节 妥善应对我国周边地区可能爆发的战乱难民潮 |
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经处理过的周边国家战乱难民问题 |
二. 加强与中亚国家和俄罗斯在预防和应对战乱难民问题上的合作 |
三. 继续发展与缅甸的友好合作关系,推动缅甸国内“民地武”问题的解决 |
第三节 加大对我国海外利益的保护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利益型战乱难民” |
一. 加强对我国海外企业、公民的安全保护 |
二. 为维护我国的海外利益,我国外交应向“创造性介入”方向发展 |
三. 建设一支远洋型海军,为维护我国海外利益提供坚实保障 |
第四节 继续与联合国难民署进行合作与沟通 |
一. 我国要妥善处理好向联合国难民署捐助问题 |
二. 加强与联合国难民署在难民相关事务上的沟通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4)论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的完善 ——以东南沿海地区大中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城市恐怖主义与城市反恐概述 |
(一) 城市反恐相关概念的界定 |
1. 恐怖主义的定义 |
2. 恐怖主义的特征 |
3. 城市反恐的核心内容 |
(二) 我国恐怖主义的历史考察 |
1. 起源阶段(19世纪末) |
2. 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80年代) |
3. 活跃阶段(20世纪90年代) |
4. 外扩阶段(21世纪初至今) |
(三) 城市反恐的现实意义 |
1. 降低恐怖事件的破坏程度和范围 |
2. 维护城市秩序稳定和经济发展 |
3. 防止引起个别极端分子的效仿 |
二、当前我国城市反恐的现状与问题 |
(一) 我国城市反恐现状 |
1. 我国城市反恐概况 |
2. 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面临的恐怖风险 |
3. 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恐怖风险的成因分析 |
(二) 东南沿海地区城市反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 社会整体反恐意识不强 |
2. 法律法规滞后且不健全 |
3. 日常社会面防范仍存薄弱环节 |
4. 反恐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
5. 侦查打击恐怖主义犯罪能力有待提高 |
6. 城市应急处置能力仍需检验 |
三、完善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的建议 |
(一) 进一步完善城市反恐法律体系 |
1. 落实反恐工作责任 |
2. 增加反恐法律条款适用的“灵活度” |
3. 进一步增强《反恐法》的实用性 |
4. 制定出台与《反恐法》配套的法律法规 |
(二) 以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反恐 |
1. 充分认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
2. 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
3. 通过宣传教育奠定全民反恐基础 |
(三) 推进反恐信息化机制建设 |
1. 以信息化完善反恐情报搜集工作 |
2. 以信息化促进反恐情报研判工作 |
3. 以信息化强化反恐日常防范工作 |
(四) 完善反恐专业队伍建设机制 |
1. 探寻实际可行的反恐专业队伍组建模式 |
2. 明确反恐专业队伍的职责范围与工作重心 |
3. 工作中充分发挥反恐专业队伍的业务优势 |
(五) 健全城市反恐防范应急机制 |
1. 加强城市恐怖主义活动的日常防范 |
2. 加强城市恐怖主义活动的应急处置能力 |
(六) 打造城市反恐新模式 |
1. 构建社区警务反恐机制 |
2. 加强地区之间反恐工作协作 |
3. 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一、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概念及背景分析 |
(一)上合组织框架内非传统安全合作概念 |
1、非传统安全概念 |
2、上合组织的“上海精神”与中国的“新安全观” |
(二)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背景分析 |
1、中亚地区“三股势力”问题不断 |
2、中亚地区其他非传统安全问题 |
二、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发展过程及主要成就 |
(一)上合组织初期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 |
1、上合组织创始期通过若干安全合作法律性文件 |
2、上合组织成员国就“9?11”事件后地区新形势的应对 |
3、上合组织面临新形势下加快安全合作机制化建设 |
(二)上合组织巩固期的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 |
1、上合组织加强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 |
2、上合组织积极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
3、上合组织逐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合作 |
(三)上合组织近期的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 |
1、高层会晤机制不断深入,非传统安全合作继续加强 |
2、进一步深化反恐合作,加强联合反恐演习 |
3、共同应对跨国新威胁,禁毒合作快速发展 |
三、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负面影响因素 |
1、协调与本地区其他同类型区域合作组织间的竞争关系 |
2、共同应对国际反恐斗争新挑战 |
3、面临美国后撤军时代地区安全新形势 |
(二)上合组织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正面影响因素 |
1、扩容机制确立获得发展机遇 |
2、成员国内部互信问题得到缓解 |
3、中国与上合组织互利共赢,“一带一路”建设促合作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在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发生的恐怖袭击(2004-2015年) |
(二)阿富汗罂粟种植分布及占世界比重(公顷) (2002-2015年) |
(三)阿富汗鸦片产量(吨)(2002-2015年) |
(四)中国与中亚及俄罗斯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展开的历次联合反恐演习(2002-2015年)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6)恐怖分子的心理分析 ——以“基地组织”为核心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研究背景及目标 |
一、核心问题及其研究意义 |
(一)核心问题 |
(二)全球恐怖主义事件发展变化分析 |
(三)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述评 |
(一)关于恐怖主义的研究 |
(二)关于“基地组织”的研究 |
(三)关于恐怖分子的研究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其它说明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其他说明 |
第一章 “基地组织”及其成员情况 |
第一节 “基地组织”的基本情况 |
一、“基地组织”的组织架构 |
二、“基地组织”的升级换代 |
第二节 “基地组织”成员情况 |
一、“基地组织”人口统计学资料 |
二、“基地组织”的新面孔 |
第三节 “基地组织”成员的人格特质 |
一、恐怖分子是否都是精神障碍者? |
二、恐怖分子基本人格动力 |
三、恐怖组织领导者的人格特质 |
第二章 “基地组织”成员身份认同背后的心理因素 |
第一节 “基地组织”的管理理念 |
一、“基地组织”的组织文化 |
二、“基地组织”组织管理中的心理效应 |
第二节 “基地组织”成员在群体中找到自我 |
一、在群体中获得心理需要的满足 |
二、在群体中找到心理归属和认同 |
第三节 “基地组织”成员在群体中失去自我 |
一、从众 |
二、服从 |
第三章 “基地组织”成员行为特征背后的心理因素 |
第一节 恐怖分子的行为特征 |
一、1990-2013年“基地组织”恐怖活动的数据统计 |
二、“基地组织”成员活动的基本任务 |
第二节 恐怖分子暴力攻击行为的心理学解析 |
一、心理学解释暴力攻击行为的理论 |
二、暴力攻击行为的心理过程解析 |
第三节 恐怖组织自杀式攻击行为的心理学解析 |
一、自杀式袭击的数据 |
二、恐怖组织对自杀袭击者的心理强化 |
三、自我牺牲的社会心理学解释 |
四、自我牺牲的精神分析学派解释 |
五、自我牺牲的心理咨询学解释 |
第四章 “基地组织”成员观念主张背后的心理因素 |
第一节 “基地组织”成员的观念主张 |
一、“基地组织”成员的观念主张 |
二、暴力主张的正当化过程 |
三、观念主张中的无意识作用 |
第二节 观念主张背后的代际传递 |
一、强迫性重复的历史使命 |
二、历史使命的代际传递 |
第三节 遵神的旨意而杀戮:宗教依顺心理 |
一、神圣的杀戮 |
二、泛化了的宗教心理 |
第五章 关于治疗恐怖主义的心理学思考 |
第一节 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的心理博弈 |
一、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心理博弈 |
二、媒介传播的心理博弈 |
三、美式反恐的怪圈 |
第二节 拓展治疗恐怖主义的空间 |
一、恐怖组织的衰退律 |
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对治疗恐怖主义的启发 |
三、治疗恐怖主义之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疗体系 |
结语:结论与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认同能力建设与边疆安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关于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有关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有关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研究综述 |
1.2.3 对国内外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研究的评价 |
1.3 国内外有关边疆认同安全研究综述 |
1.3.1 国外关于边疆认同安全研究 |
1.3.2 国内有关边疆认同安全研究综述 |
1.3.3 对国内外有关边疆认同安全研究的综合评价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6.3 创新点 |
1.7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7.1 “边疆”概念的界定 |
1.7.2 “安全治理”概念的界定 |
1.7.3 “认同危机”与“认同安全”概念的界定 |
1.7.4 “认同能力建设”概念的界定 |
2 认同与安全理论 |
2.1 “认同”的概念、内涵与特征 |
2.1.1 “认同”的概念 |
2.1.2 “认同”的内涵 |
2.1.3 “认同”的特征 |
2.2 认同的安全属性 |
2.2.1 安全是一种主体间的认同建构 |
2.2.2 安全与“认同危机”密切相关 |
2.3 “认同”与安全的关系 |
3 认同安全的建构与维护:边疆安全治理的根本 |
3.1 中国边疆主要的非传统安全威胁 |
3.2 中国边疆安全威胁的识别与评估 |
3.3 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的“双重困境” |
3.3.1 边疆安全治理的现实困境 |
3.3.2 边疆安全治理的认同困境 |
3.4 认同安全的建构和维护:边疆安全治理的根本 |
4 认同与安全:国内外安全治理的考察及其思考 |
4.1 “认同”缺失:传统安全维护模式的困境 |
4.2 “认同”与合作:国际安全维护方略的积极思想 |
4.3 认同危机:国际安全治理的失败教训 |
4.4 认同整合:国际安全治理的成功经验 |
4.5 和合认同:中国古代边疆安全治理方略 |
5 “认同”建构与“选择性”安全化:边疆安全治理新范式 |
5.1 “选择性”安全化:“安全化”理论的新拓展 |
5.1.1 “安全化”:安全议题的“社会建构”及其不足 |
5.1.2 “选择性”安全化——“选择性”再建构的“有效性”考量 |
5.2 “选择性”安全化的价值取向 |
5.3 “选择性”安全化的路径选择 |
5.4 “选择性”安全化的价值支点 |
5.4.1 “人的安全”与“国家安全”的不同争论及其思考 |
5.4.2 中国边疆安全治理的价值支点 |
5.5 “选择性”安全化的认同基础 |
6 认同能力建设:边疆安全治理新方略 |
6.1 树立“认同安全”建构和维护新理念,探究认同能力建设新方略 |
6.2 认同整合:边疆安全治理的国内维度 |
6.3 认同建构:边疆安全治理的跨国维度 |
7 认同能力建设与边疆安全治理案例研究 |
7.1 身份认同的错位与交融:边疆安全治理中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 |
7.1.1 边疆少数民族身份认同与边疆安全关系 |
7.1.2 身份认同的错位及其对边疆安全的影响 |
7.1.3 少数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发生错位的驱动因素 |
7.1.4 促进少数民族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交融、维护边疆安全方略 |
7.2 认同危机与“东突”问题治理 |
7.2.1 “东突”势力制造认同危机 |
7.2.2 “东突”势力制造认同危机的表现形式 |
7.2.3 “东突”势力国际化运动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思考 |
7.2.4 “东突”问题及一部分维吾尔族认同危机形成的驱动因素 |
7.2.5 认同能力建设与“东突”问题治理 |
8 结语 |
8.1 主要结论与研究不足 |
8.1.1 主要结论 |
8.1.2 研究不足 |
8.2 研究展望:从“边疆安全治理研究”到“边疆安全学” |
参考文献 |
专着 |
论文 |
作者简历 |
在学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 |
(8)“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危害性及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东伊运”的危害性 |
(一) “东伊运”与伊斯兰极端组织系共生关系。 |
1.“东伊运”与阿富汗塔利班的关系。 |
2.“东伊运”与“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关系。 |
3.“东伊运”与“巴基斯坦塔利班运动”的关系。 |
(二) “东伊运”的危害性由其伊斯兰极端组织本质决定。 |
(三) 新疆有“东伊运”的别动队。 |
(四) “东伊运”利用互联网传播“网络仇恨”。 (7) |
二、消除“东伊运”危害性的对策建议 |
(一) 高度警惕“东伊运”崇尚武装斗争和暴力恐怖活动的极大危害性。 |
(二) 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 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
(三) 尽快出台反恐法, 健全反恐怖机构。 |
(四) 切实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东伊运”网上勾联。 |
(五) 狠抓源头治理, 加大对“东伊运”的防范打击力度。 |
(9)“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评估及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的主要工作及创新点 |
1.3.1 论文的组织结构及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工作及创新点 |
第二章“东突”恐怖组织活动及其网络结构分析 |
2.1 相关概念 |
2.1.1 风险及恐怖主义风险 |
2.1.2 个人风险与社会风险 |
2.1.3 恐怖主义及东突恐怖主义 |
2.2 东突恐怖组织的主要恐怖活动类型 |
2.2.1 制造爆炸事件 |
2.2.2 杀害普通民众 |
2.2.3 实施投毒纵火 |
2.2.4 制造骚乱事件 |
2.3“东突“恐怖组织网络结构分析及其特点 |
2.3.1 恐怖组织的三种网络结构 |
2.3.2“东突“恐怖组织核心人员概况 |
2.3.3“东突”恐怖组织的网络结构 |
2.3.4“东突”恐怖组织的主要特点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东突”恐怖组织威胁风险识别 |
3.1 东突恐怖主义风险的识别过程 |
3.1.1 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
3.1.2 东突恐怖主义的风险识别过程 |
3.1.3 恐怖主义风险识别的方法 |
3.1.4 东突恐怖主义风险分析过程 |
3.2 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因素的组成结构 |
3.2.1 东突恐怖组织风险因素的组成结构 |
3.2.2 东突恐怖组织整体风险分析 |
3.2.3 各风险要素的之间的关系分析 |
3.3 地理位置的风险分析 |
3.3.1 总体地理位置风险分析 |
3.3.2 各地区的风险分析 |
3.4 国家关键性基础设施的风险分析 |
3.4.1 国家关键性基础设施的内涵 |
3.4.2 国家关键性基础设施的依赖性风险分析 |
3.4.3 东突恐怖组织对国家关键性基础设施的风险识别 |
3.5 东突恐怖主义的国家安全风险识别 |
3.5.1 国家风险的概念 |
3.5.2 东突恐怖主义引起的国家风险分析及识别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东突”恐怖组织威胁风险评估 |
4.1 东突恐怖组织威胁风险评估指标分析 |
4.1.1 恐怖主义的风险评估 |
4.1.2 评估指标的选取 |
4.2 基于模糊理论的东突恐怖组织风险评估 |
4.2.1 粗糙集理论 |
4.2.2 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模糊综合评估的具体步骤 |
4.2.3 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的模糊评估过程及结果分析 |
4.3 基于社会网络的“东突”恐怖组织网络的关键性人物识别 |
4.3.1 社会网络分析的基本概念及风险指标的选取 |
4.3.2 东突恐怖组织的网络构建 |
4.3.3 东突恐怖网络的风险评估及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东突”恐怖组织风险控制策略 |
5.1 在新疆地区采取积极的反恐政策 |
5.1.1 加强对新疆地区重点目标和关键性区域的保护 |
5.1.2 强化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与控制 |
5.1.3 综合治理,预防与打击东突恐怖势力 |
5.2 构建新疆地区的社会预警系统 |
5.2.1 社会预警系统功能分析 |
5.2.2 社会预警系统的组成部分 |
5.2.3 社会预警系统的构建 |
5.3 构建高效的情报系统 |
5.3.1 情报预警系统的主要功能 |
5.3.2 情报预警系统的构想 |
5.3.3 恐怖组织信息采集系统设计 |
5.3.4 反恐情报数据处理 |
5.3.5 恐怖组织的数据分析 |
5.3.6 监测与预警体系 |
5.4 加强对东突恐怖主义的打击 |
5.4.1 加强反恐特战部队的力量体系 |
5.4.2 增强武警反恐部队的实战能力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的主要工作及结论 |
6.2 未来的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10)西部边疆稳定视角下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2 本文研究的实践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之处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观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观点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1.4.2 研究创新之处 |
1.5 研究不足与展望 |
第二章 有效打击“三股势力”是西部边疆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前提 |
2.1 “三股势力”对西部边疆地区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
2.1.1 “三股势力”对西部边疆地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 |
2.1.2 “三股势力”对西部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
2.1.3 “三股势力”对西部边疆地区民族关系的影响 |
2.1.4 “三股势力”对中国地缘安全的影响 |
2.2 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
2.2.1 从和谐理念的发展来看和谐精神的内核 |
2.2.2 法治是法的价值与和谐精神目标实现的共同手段 |
2.2.3 和谐精神是法的价值实现的指导 |
2.3 建设法治型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和途径 |
2.3.1 重塑和谐精神内涵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目标 |
2.3.2 法治是和谐社会模式的固化工具 |
2.4 法治型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果 |
2.4.1 和谐立法 |
2.4.2 和谐执法 |
2.4.3 和谐司法 |
2.4.4 和谐守法 |
2.5 打击“三股势力”现状 |
2.5.1 未能实现打击“三股势力”的去政治化目标 |
2.5.2 未能实现法律教育指导作用的目的 |
2.5.3 未能确定打击“三股势力”主体的法律地位 |
第三章 打击“三股势力”立法的必要性 |
3.1 “三股势力”的活动情况 |
3.1.1 “三股势力”在我国的基本状况 |
3.1.2 “三股势力”在国外的基本状况 |
3.2 “三股势力”本质性研究 |
3.2.1 恐怖袭击是暴力恐怖主义组织的主要特点 |
3.2.2 宗教极端化是宗教极端主义组织的主要特点 |
3.2.3 狭隘民族主义是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 |
3.2.4 “三股势力”的相互联合 |
3.3 现行法律手段打击“三股势力”的缺陷 |
3.3.1 《反分裂国家法》 |
3.3.2 《刑法》 |
3.4 构建“反三股势力法”的必要性 |
3.4.1 国家安全的需要 |
3.4.2 社会和谐安定的必要 |
3.4.3 经济发展的必要 |
3.4.4 民族关系发展的必要 |
3.4.5 宗教互容的必要 |
第四章 “反三股势力法”立法的可行性分析 |
4.1 “反三股势力法”立法的现实条件 |
4.1.1 上海合作组织联合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是打击“三股势力”立法的国际法基础 |
4.1.2 上海合作组织打击“三股势力”的局限性 |
4.1.3 国内关于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反分裂主义理论的逐步成熟是立法的理论基础 |
4.1.4 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是立法的政策基础 |
4.1.5 《反分裂国家法》和《刑法》实践是立法的法律基础 |
4.2 “反三股势力法”立法的法律实践基础 |
4.2.1 “反三股势力法”与《宪法》 |
4.2.2 “反三股势力法”与《刑法》 |
4.2.3 “反三股势力法”与《国家安全法》 |
4.2.4 “反三股势力法”与《反分裂国家法》 |
4.3 打击“三股势力”相关法律的运行情况 |
4.3.1 目前打击“三股势力”相关法立法的法律位阶 |
4.3.2 打击“三股势力”相关法律的执法主体 |
4.3.3 打击“三股势力”法的司法运行途径 |
第五章 反“三股势力”立法比较研究 |
5.1 美、俄、英立法情况 |
5.1.1 美国立法情况 |
5.1.2 俄罗斯立法情况 |
5.1.3 英国立法情况 |
5.2 中亚地区各国立法情况 |
5.2.1 哈萨克斯坦 |
5.2.2 乌兹别克斯坦 |
5.2.3 塔吉克斯坦 |
5.2.4 吉尔吉斯斯坦 |
5.3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遏制“三股势力”的法律规定 |
5.3.1 上海合作组织及《上海公约》 |
5.3.2 《上海公约》框架下打击“三股势力”的局限性 |
5.4 各国立法方案比较 |
5.4.1 单行法修改方案 |
5.4.2 基本法方案 |
5.4.3 法典编纂式方案 |
第六章 反“三股势力”法的立法思路与原则 |
6.1 我国现有打击“三股势力”体制的弊端分析 |
6.1.1 我国现有国内法中缺乏关于打击“三股势力”的内容 |
6.1.2 现有法律与国际公约的接轨不彻底 |
6.1.3 立法形式过于分散很难充分发挥防治效果 |
6.1.4 现有研究成果中缺乏对于“三股势力”相关司法案例的研究 |
6.1.5 我国现有打击“三股势力”体制改革的障碍 |
6.2 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改革的方案建议 |
6.2.1 在《宪法》中增设打击“三股势力”的明确条款 |
6.2.2 完善《刑法》有关打击和防范“三股势力”的具体规定 |
6.2.3 开展专门的打击“三股势力”立法 |
6.2.4 完善《刑事诉讼法》有关打击“三股势力”的具体规定 |
6.2.5 完善金融法律打击“三股势力”的具体规定 |
6.3 “反三股势力法”目标定位 |
6.3.1 实现对打击“三股势力”的常态化 |
6.3.2 实现打击“三股势力”的去政治化 |
6.3.3 实现中国西部边疆地区的内部稳定 |
6.3.4 为我国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
6.3.5 解决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阻碍 |
6.3.6 有效转化国际打击“三股势力”公约 |
6.3.7 实现法制体系的统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期刊文章 |
三、报纸文章 |
四、电子文献 |
五、外文参考文献 |
六、硕/博士论文 |
七、主要网站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第一批4个“东突”恐怖组织和11名恐怖分子被中国公安部公之与众 反恐:中国锁定首批目标(论文参考文献)
- [1]预防性反恐问题研究 ——一种全球恐怖主义治理的理论视角与实证分析[D]. 熊栎天. 外交学院, 2021(11)
- [2]我国反恐法治建设二十年:回顾与展望[J]. 王林.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01)
- [3]当代世界战乱难民问题研究[D]. 孟辽阔.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4]论我国城市反恐机制的完善 ——以东南沿海地区大中城市为例[D]. 马飞.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4)
- [5]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非传统安全合作发展探析[D]. 焦子秋. 新疆大学, 2016(02)
- [6]恐怖分子的心理分析 ——以“基地组织”为核心案例[D]. 张将星. 暨南大学, 2015(03)
- [7]认同能力建设与边疆安全治理研究[D]. 谢贵平. 浙江大学, 2015(08)
- [8]“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的危害性及对策建议[J]. 魏昀. 新疆社科论坛, 2014(01)
- [9]“东突”恐怖主义威胁风险评估及管理研究[D]. 于新勇.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3(07)
- [10]西部边疆稳定视角下打击“三股势力”法治化研究[D]. 马陇平. 兰州大学,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