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与四国签自由贸易协定(论文文献综述)
彭昕[1](2021)在《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文中指出国际制度的发展有深化合作和扩大规模两个方向。相对于深化合作直接实现内部提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发展,制度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制度成员的增多,如若不基于强有力的约束协调,则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制度功能的发挥、威胁制度的未来发展。诸如欧盟等强制度,因扩员而引起的内部协调困难、一体化进程延缓等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约束力较弱的国际制度扩员就更易引起功能涣散、治理低效等问题。因此,弱约束性制度理应倾向于深化合作,谨慎扩员。然而,针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实践的经验观察发现,即便在组织面临迫切提质需求的情况下,弱约束性制度仍然实现了扩员。这一选择逻辑上的反常构成了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所在:弱约束性制度为何选择扩员?弱约束性制度如何应对扩员后的功能低效?针对这一问题,就学理基础而言,制度变迁研究构成了研究的宏观理论背景;就经验积累而言,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数据与文献为本文提供案例检验基础。但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以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为导向,大量聚焦强制度扩员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对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问题提供有效解释。针对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制度扩员的经验研究,缺乏更进一步的学理提炼与整合,存在理论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本文采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在制度具备包容性特征且处于协调性制度互动背景的前提下,围绕国际制度功能的多重性内涵,提出了影响弱约束性制度扩员实现的权力制衡、规范扩散以及功能补偿三项基本假设。将其分别带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从搁置(2001年至2007年)到进行法律准备(2008年至2014年)再到最终落实(2015年至2017年)的三个具体阶段予以验证。就上海合作组织案例而言,针对其弱约束性特征的判定既有其结构性的客观原因,也依据其一系列主观的规则设定。作为一项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主导的区域间合作制度,上海合作组织具有基本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征;同一空间内众多的相似性制度供给,也在大国利益和小国需求的彼此兼容中维持了基本协调的互动关系。以此为前提,通过历时性比较上合组织扩员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发现:第一,在俄罗斯视角下,由于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威胁感知不断提升,受到中国实力提升对中亚经济影响力增强的压力,其权力制衡需求呈现了持续增强,因此俄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扩员,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作为软制衡工具的作用;第二,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背景下,上合组织的制度成熟、成员国的实力增长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提升“上海精神”这一核心规范出现了日益增强的扩散需求,推升了各成员国寄希望于通过扩员提升制度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倾向;第三,2015年“一带一盟”对接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确立,通过制度间功能协调上合组织突破原有功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扩员引起的功能弱化问题,解决了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引起低效问题的后顾之忧。基于系统的理论假设和经验论证,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成员国权力制衡和规范扩散需求的提升增强了制度扩员的可能,但不足以促成扩员的最终实现;功能补偿的出现,是在前两项需求不断增长、扩员可能不断累积的情况下促使上合扩员决策得以最终达成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当前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分析总结出可资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约束性国际制度借鉴的发展经验和政策建议:在逆全球化时代、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大背景下,不论是既有弱约束性制度的未来发展,还是后发力量类似的制度供给,都应在关注内部功能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间关系的维护,避免碎片化引起的制度消耗,追求在协调型互动中形成制度间功能的补偿甚至借用。2021年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本文对于上合扩员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已完成的扩员实践,还在明晰扩员依据的基础上对上合新阶段从制度协调中获取的新兴发展动力做出了积极评估与展望。
王家曦[2](2021)在《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是对战后美国和日本的经济外交所做之比较研究。本文认为,“经济外交”即某一国基于政治考量,透过权力相对关系,将经济工具作为媒介,针对特定的外交战略目标,由施动主体(国家、国家联合、国际组织等)对受动主体(同样为国家、国家联合、国际组织等)策动与控制,以引导或迫使受动主体服从施动主体的政策目标及利益诉求的行为。经济外交有两种形式,即“一国政府或代表其政府的机构或官员以本国经济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其二,“一国政府或代表其政府的机构或官员以本国经济力量为手段或依托,为实现和维护本国国家战略目标而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是战后国际关系史中最为典型的两种经济外交,其涉及对象的广泛性、战略目标的多元性、战略手段的丰富性和战略效果的显着性,都为探讨经济外交的性质、作用和意义指明了方向。经济外交实践又作为国际社会体系和权力结构中的能动因素,形成了一个交叉嵌套、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战略交汇与互动,这就为在层次分析的理论基础上对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进行比较研究创造了可能性。战后的美日经济外交处在相同或相近的时空背景下,面临共同但有所区别的机遇与挑战。本文所关注的即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对机遇和挑战的认知与因应,并尝试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加以探讨。从历史的角度看,在战后不同阶段中,美日两国进行了哪些经济外交实践?其发展和演变呈现出哪些特点?从理论视角看,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存在哪些联系和区别?形成这些联系和区别的主要动因为何?这些动因又将如何影响美日两国经济外交的决策和实施?对这些问题的探究和回答,是本文展开研究的主要脉络。通过梳理美日两国经济外交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本文根据战略核心指向的转换与战略的调整和演进,梳理出以下几点研究发现:其一,战后初期是国际经贸新秩序的形成阶段,美日两国由于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权力资源的不同,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经济外交路径。美国通过经济外交塑造了有利于自身的国际经贸新秩序,并形成了更加专注于获得并维持经济权力的经济外交路径。而日本则通过积极在东南亚开展经济外交摆脱了战争带来的萧条与停滞,重建了自身的国际形象,并形成了更加专注于获得并扩大经济权利和利益的经济外交路径。其二,进入冷战后,随着生产力的全面发展和全球经贸联系的日益紧密,经济外交在外交战略中的地位和权重都在持续上升。安全关切也成为经济外交中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能源、贸易、高科技产品等涉及国际经贸的议题成为外交战略中安全关切聚焦的重点。在经贸和科技领域拥有压倒性的体量和优势的美日两国,其经济外交中的安全化构建也随之展开。贸易壁垒、贸易保护和经济制裁成为经济外交的新工具,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安全内涵。这一趋势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改变了国际经贸发展的形式和方向,也对此后两极格局的瓦解和新的全球经贸秩序形成埋下了伏笔。其三,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的瓦解释放了压在国际经济贸易头上的安全重负。从20世纪末至今,全球化的飞速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国际经贸大繁荣、大发展的催化剂。在进入新的跨越式发展时代后,面对变化了的国际经济贸易格局,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需要对全球化和区域化这两大趋势做出战略回应。对于美国来说,“其他国家从自由贸易协定中获益过多”被界定为对美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域外国家”和“亚太地区主要参与者”双重角色之下的美国为了应对此种威胁,确保其在全球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便通过经济外交对全球化与区域化并行这一战略挑战做出了回应。而面对亚太区域的整合和域内国家共同体意识的觉醒,日本有以下几个战略主张:第一,以经济为手段建立美国、日本与欧洲三极国际新秩序;第二,加强美日安保及突显自己为西方国家一员,除了运用美日同盟关系与亚太国家建立良好关系外,日本也以亚太先进民主化国家自居,主导亚太民主化;认为身为亚太民主国家,必要努力使亚太稳定与和平共存。回顾美日经济外交从形成到发展的整个变迁过程不难发现,经济事务在外交中的地位和权重是持续增加的。作为传统外交和非传统外交相交叉的特殊领域,经济外交是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在对经济外交的既有研究中,经济外交的性质、手段、地位和作用受到较多关注。纵观二战以来的外交史,经济外交的作用不断强化,影响不断外溢,特别是在全球化将全人类空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之后,经济外交的更加不可替代。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经济外交倡导的“合作、互惠、共赢”理念并非总能在外交政策中占据主导,甚至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经济外交本身就会成为冲突和对抗的诱因。站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入口,如何通过经济外交框架下的合作共赢和包容性增长重建国际社会的领导力和进步主义,经济外交如何在防范和化解冲突风险、拓展人类共同福祉、促进国际经济制度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是时代留给所有国际事务参与者们共同求索的一道考题。
闫亚娟[3](2021)在《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形成了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为主体的三大区域板块,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作为苏联主要继承国,自独立以来就不断加强独联体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努力与独联体国家一道成为世界多极格局中的一极。经过多年的反复探索,2015年1月1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三国共同成立了欧亚经济联盟,随后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加入。欧亚经济联盟是俄罗斯主导的独联体地区重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果,最终目标是发展成为类似于欧盟的欧亚联盟。但欧亚经济联盟成立之初正值俄罗斯遭遇美欧等西方国家经济制裁,加之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俄罗斯陷入经济危机。受俄罗斯影响,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经济也出现了不同程度下滑,欧亚经济联盟陷入发展困境。在此背景下,欧亚经济联盟提出对外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是欧亚经济联盟各国自独立以来首次宣布同独联体以外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这不仅为欧亚经济联盟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会,也为域外国家深度参与独联体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新契机。欧亚经济联盟是中国周边最具影响力的区域经济组织之一,是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深入分析欧亚经济联盟对外战略动向对中国深化对外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为研究对象,在明确独联体地区、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区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以自由贸易区理论、非传统收益理论、轮轴-辐条理论以及地缘政治经济理论为基础,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与诉求、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思路、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进展入手,重点分析了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主要影响以及面临的困境,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未来走势进行了研判,在此基础上针对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出了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建议。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是在内部和外部环境都不甚乐观的情况下提出的,目标宏大。为使建设顺利进行,欧亚经济联盟规划了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具体推进思路。第一,以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为指导。新欧亚主义思想是21世纪以来俄罗斯对外政策的主要指导思想,它主张东西并重,强调重视欧洲同时,增加亚洲在对外合作中的比重。第二,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为主要发展方向。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与欧盟关系恶化,欧亚经济联盟向西发展受阻,在此背景下,欧亚经济联盟选择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作为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第三,以中国、越南、印度、伊朗等为实施中的支点国家。中国和越南为俄罗斯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国,印度为俄罗斯的优先战略伙伴关系国,伊朗为俄罗斯的“特殊关系”国,欧亚经济联盟选取四国依次为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的支点国家,以点带面,进行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第四,以“5+1”为基本合作模式。“5”这里是指欧亚经济联盟五个成员国,分别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1”这里是指第三国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5+1”即为欧亚经济联盟+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越南等。第五,以市场、能源和技术合作为推进手段。欧亚经济联盟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丰富的能源储备以及先进的军工技术,借助巨大的潜在市场、开展能源外交和进行军事技术合作成为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手段。按照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路线图,2015年5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与越南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10月5日,《欧亚经济联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是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样板。2018年5月17日,欧亚经济联盟与伊朗签署临时自由贸易协定,2019年10月27日,《欧亚经济联盟-伊朗临时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之后,2019年10月1日及2019年10月25日,欧亚经济联盟又分别与新加坡和塞尔维亚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截止到2020年底,欧亚经济联盟对外已签署4个自由贸易协定。除此之外,欧亚经济联盟与印度、以色列、埃及等国也分别进行了多轮自由贸易谈判。从其现有实践看,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表现出了如下四个特征:第一,在地域范围上以亚洲国家为主;第二,在谈判对象上优先选择盟友及战略伙伴国;第三,在协议内容上采取灵活的自由化标准;第四,在建设目标上兼顾传统与非传统收益。经过多年努力,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对独联体地区、欧洲地区、亚洲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缘政治经济格局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系列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联盟各成员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不一致延缓了谈判进程;第二,联盟各国产业结构畸形与贸易结构单一影响贸易伙伴国的选择范围;第三,联盟对外贸易伙伴国整体贸易规模偏小制约了经济收益;第四,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压力挤压了发展空间。未来欧亚经济联盟依然会把小型贸易伙伴作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点对象,同时逐步推进与东盟和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并最终实现与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欧亚经济联盟现已与中国签署经贸合作协定,但距双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双方自由贸易区建设还存在很大障碍。为此,中国可以借鉴欧亚经济联盟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功经验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李祥泉[4](2021)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 ——基于准自然实验视角》文中研究说明由于经济全球化受到阻碍,世界各国政府审时度势,为更好地与他国进行经贸合作,纷纷将贸易经济的重心转向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建设自由贸易区。在此背景下,中国也日益重视自贸区的谈判与建设,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已建设的自贸区中最具代表性的,目前中国与东盟互为对方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其中双方签订《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关于木质林产品产品贸易的重要突破。诸多学者即基于事前预测模型或事后引力模型对自贸区对双方木质林产品贸易进行研究,认为自贸区的建设将为双方木质林产品贸易带来全新的增长。事实上从自贸区建设以来,中国和东盟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确实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这一增长显然不仅是自贸区建设带来的,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贸区建设本身的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效应?效应究竟有多大?本文从准自然实验视角出发,基于双边木质林产品实际贸易数据,运用合成控制法,对以上问题进行探究,从事后视角评估识别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效应。本文首先从总体流量表现、市场集中度和商品结构三个方面对中国与东盟间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和变动趋势进行介绍。其次对中国与东盟间木质林产品的贸易结构与贸易网络进行分析,利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等指数分析了中国与东盟间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竞争互补性;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自贸区建设前后成员国间的贸易流量网络、贸易竞争性网络和贸易互补性网络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国在贸易流量网络、贸易竞争性网络和贸易互补性网络中的位置以及其在自贸区建设前后的变化。在对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及贸易关系和贸易网络有了全面了解后,本文从准自然实验视角出发,设计准自然实验,基于1992-2019年中国与东盟十国以92个与中国有木质林产品贸易往来但未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主权国家的面板数据,运用合成控制法实证评估了自贸区建设对中国与东盟和与东盟各成员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通过比较自贸区建设后,中国与东盟和与东盟各成员国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的实际值与合成控制地区的“反事实”估计贸易额之差,评估自贸区建设的实际效应。
丁伟航[5](2020)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对区域制度和区域治理的研究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一直都占有一席之地。区域作为沟通国家和全球的桥梁,这一桥梁的实质性作用是“建构”。而区域和国家、区域和全球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相互建构的。国家作为行动者通过国际互动建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反过来也约束并建构着国家的利益和认同。区域可以理解为一种由观念建构的制度化结构。观念往往是行动的理由,而非行动的原因,由于存在这一理由,所以因果性因素才会产生具体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类“前提理由”,同样的“因素”就无法产生同样的因果性效应。因此,强调观念或共有观念在建构区域制度中的作用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本文的核心。为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本文主要采用了以社会学为主体的建构主义方法,强调主体间性和社会事实等概念。此外,考虑到建构主义的理论局限,还借鉴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方法。为深入剖析这一过程,研究选取了危机管理、共同利益、国际协调和集体意向四个变量,并就这四个变量间的建构或因果关系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概念如“临界点、决定性事件、外部刺激、共同威胁与共同命运”等;“国际协调”一般包括“国际谈判、多边会议”等;与“集体意向”相关的概念如“主体间性、共有观念、集体承诺、集体理性与互信”等。基于这四个变量,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发生在由霍布斯无政府文化向洛克式无政府文化和康德式无政府文化转化的过程中,也可以理解为从“对抗性”共识走向“竞争性”或“合作性”共识,这一过程是国际实践与互动建构的结果。2.区域内各行为主体就某一问题达成合作的集体意向,才能进一步建构区域制度性事实。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指在区域国际社会中,各国基于共同利益和危机管理的需要,通过国际协调建构集体意向;在达成集体意向后,继续经国际协调建构为国际制度,国际协调贯穿整个制度化进程。4.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从小规模的成员国为代表的次区域共识开始,逐渐由核心扩散至边缘。或曰,次区域性国际制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扩展为区域/跨区域性国际制度。为便于观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进程,以及四个变量在不同案例中的异同,我们在充分综述各类区域性/全球性国际制度案例的基础上,将依据“次区域–区域/跨区域–全球”分三个维度。首先,在“跨区域”扩展至“全球”这一维度,我们分别选取了“欧洲协调–国际联盟–联合国”和“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这两组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其次,在“次区域”扩展至“区域”这一维度,我们重点以“法德煤钢联营–西欧联盟–欧共体–欧洲联盟”这一典型的区域制度化进程为样本。第三,在“次区域”维度,分别选取了三个制度化空间较大的案例,即维谢格拉德集团,上合组织和“东盟+”制度群。这三个维度不仅用于验证研究变量和假设,还将为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提供多种可能性。通过对变量的论证和案例的考察,得出结论如下:首先,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之一般经验基本上是与研究假定一致的。其中,共同利益是区域共识形成与发展的前提;危机管理为区域共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为制度化进程提供了机遇;国际协调是区域共识的形成与制度化之必要途径;集体意向是制度化的初始状态。若要实现制度化,各行为主体间必须先形成集体意向。其次,区域共识是区域社会在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间转换的产物,是国家互动建构的结果,是区域内国家间共有的观念结构;区域共识是国家间在相互依赖条件下形成的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第三,关于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还有以下影响因素如区域大国、行为体的数目、功能外溢、相互依赖程度等。最后,区域层面比全球层面更容易达成共识,也更容易制度化。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有助于丰富区域主义理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的国际制度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制度“接口”。
Ivan Sarafanov[6](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王雪莲[7](2020)在《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文中提出在当代社会中,信息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信息正在影响着国家战略决策和国际关系的走向,掌握全面而准确及时的信息,成为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会是美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参与者,美国国会在参与美国的外交政策时同样需要信息。国会研究服务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CRS)作为美国国会的专属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信息服务与决策研究分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国会研究服务局拥有同其他思想库相同的功能,同时还有别于其他思想库,在为国会提供政策理念、政策主张、决策研究、提供讨论平台、举办研讨会的同时,还为国会提供各种信息数据支持服务,即数据储存服务、研究问题背景材料支撑、文摘汇编等服务,是国会的重要信息来源与政策咨询部门。美国国会的主张在美国外交决策过程中起着相对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对中国政策上,国会内部的看法经常不统一,因为国会中数百位的议员代表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受党派和院外集团的影响,难以达成统一的观点和意见。利益集团的游说和思想库的研究,对国会立法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在美国对中国的外交决策中,美国总统的作用当然是最关键的,然而美国国会也是影响美国对中国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尤其在本文所关注的冷战中、后期,受国际关系以及中美两国国情变化的影响,国会对中美关系以及对中国的看法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中美关系起起浮浮,从中美关系打开僵局到缓慢发展,再到僵持和化险为夷,建立中美正常化外交关系,中美正式建交后两国的关系也是不断出现危机,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两国关系中的“难点问题”,是制约两国关系发展的关键,是国会中较为敏感、重点关注的政策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决策研究,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是国会的一个重要的专属思想库,在国会的外交政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提纲携领地分析课题的缘起、研究内容、研究空间、研究意义。通过研究综述,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扫描总结。正文由四章组成,论述了1969年至1991年期间,美国对中国的政策决策研究,具体如下:第一章对本文所讨论的思想库的概念和分类进行界定,追溯美国思想库的历史发展,思想库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作用。特别分析和论证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和绝大多数思想库的相同及不同之处,提出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来源,以及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议员们的秘书办公室服务及影响,最后对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详细的论述。第二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关于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的研究,围绕着美国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这一历史问题的“不得不转变的观点”、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国家代表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的争论、以及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研究分析。在对恢复中国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问题上,美国本着一贯阻挠的政策,在历史发展的趋势下,不断调整阻拦中国的政策,在联合国内整整阻拦了中国22年。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美国与代表中国利益的亚非拉等第三世界的国家进行争辩,最终以美国的失败告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国际形势也发生变化,美国内部对中国的认知有了不同的声音,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内政外交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这有助于美国国会相关机构及议员们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第三章主要是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的研究,分为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的研究、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关系对美国的影响、以及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研究三个方面。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美国国会内部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争辩,并提出建立正常化关系的两种提案。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法国、日本、澳大利亚、西德等国已经与中国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与中国建交的四个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分析,分析他们与中国建交后给本国带来的影响。中美建立正常化外交关系后,因为美国政府调整对中国的政策,美中实行战略合作,美国政府的一些作法引起国会的不满和担忧。第四章主要是关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正式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的研究。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的壁垒,在台湾问题上,中国与美国不断出现摩擦,国会是台湾的主要支持者。这反映了台湾当局投入巨额资金扶植院外集团来影响美国国会和政府政要的事实。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台湾问题越发重要,本章从美国对台湾的政治、安全、经济三方面的政策进行研究论述。结语部分对本文的总体脉络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华政策上的研究分析。由于国会的关注,因此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尤其关注,国会研究服务局针对中美关系的不同时期,分析中国问题,笔者力图证明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分析与美国对中国政策的关系。
魏永艳[8](2019)在《东亚安全共同体的中国构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地处东亚地区,是东亚国家的重要成员,东亚地区的安全与繁荣与中国休戚相关,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依托。探索东亚安全共同体蓝图不仅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国家利益需要,也是践行习近平主席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需要。“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作为中国外交蓝图对21世纪中国国家繁荣与稳定,实现两个百年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周边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对区域安全宏观建构的重要转向,强化东亚安全共同体之中国构想的学术研究,对于思考将东亚经济共同体迈向东亚安全共同体的路径和可行性,破解东亚安全困境,具有重要学术价值。21世纪初,东亚区域力量多极化发展的趋势较为明显,区域秩序与区域安全框架正在经历深刻调整。区域内生的共同体秩序与域外同盟秩序形成对比,区域秩序的多元化建构正在形成。以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理论与东亚区域安全一体化进程相结合,中国提出了符合自身利益与区域共同发展需求的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建构设想。中国应以建构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作为破解东亚安全困局的现实选择。本文对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概念、特征、理念、目标及功能进行了多维探索,试图为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建构搭建结构性框架。在对建构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区域资源依托和制约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构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可行性路径。东盟共同体建设为东亚区域秩序的建构开启了全新的视角,东亚力量多元化和利益多样化的区域现实在安全共同体的秩序框架内能够实现平等协商与合作共赢,以期实现东亚走出“体系引导型安全困境”与“国家引导型安全困境”叠加的安全困局。建设东亚安全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义,“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为东亚安全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实现路径。在日韩对东亚区域安全建设助力有限的现实情况下,中国与东盟成为东亚安全共同体的核心驱动力。中国与东盟的命运共同体建设正在实施,争取打造成为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区域典范。2018年《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的公布,共同推进区域一体化的目标已经非常明显。在东亚安全共同体建构的路径选择上,以中国+东盟为核心驱动力,遵循中国+东盟+X的扩展模式,实现中国+东盟+蒙俄与中国+东盟+朝韩的两翼合围,在可以推进的领域进行共同安全利益的务实合作,重拾东亚地缘安全战略的优势空间。传统的观点认为10+3(中日韩)是东亚安全共同体的核心国家,其中10+2(中韩)的阻力略小,如果日本加入东亚安全共同体变得遥遥无期,10+3(中俄韩)也可以成为东亚安全共同体核心国家的替代选项。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建构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规划,国际格局风云变幻,针对客观时局的变化,审时度势,合理布局,东亚安全共同体的建构设想还是可以预期的。只有实现东亚区域安全的总体建构才能最终实现区域的繁荣与稳定。
胡洁[9](2019)在《特朗普政府的“印太”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7年1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访日期间提出了“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并于之后出席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时多次重申该战略。2017年12月,由特朗普政府起草的首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对外发布,该报告将外交战略中的“亚太”改为“印太”,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此举标志着“印太”战略的正式形成。通过梳理“印太”概念的由来和“印太”战略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印太地区的地缘形势变化,以及特朗普“美国优先”的执政理念,对于美国政府出台该战略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2017年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可以看出,“印太”战略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安全三个方面,其中,特朗普尤其重视经贸和安全领域,希望通过双边贸易谈判构建更加“公平和对等”的贸易体系,通过增强自身军事实力和与其他国家的军事合作,形成遏制中国的包围圈。“印太”战略是特朗普政府对奥巴马“亚太再平衡”战略的调整,其目的是谋求“美国优先”和遏制中国以维护其地区主导地位。这一战略调整可能推动印太地区成为下一个世界地缘战略的重心,其过分强调经济和军事硬实力的战略举措将对地区形势,尤其是对中美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加剧这一地区的军备竞赛。但由于这一战略面临着美国国内政治分裂、违背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国际趋势、印度态度摇摆不定等诸多限制性因素,其未来走势并不是十分明朗,需要我们持续关注。
佟伟伟[10](2019)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些年来,在东亚经济合作不断加强之际,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取得了显着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缺乏深层次的制度合作和对外部市场高度依赖等问题。为此,推进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对深化东亚经济合作和降低东亚对外部市场高度依赖的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对东亚国家和地区逐次进行产业转移,形成了“雁行模式”分工体系,从而奠定了自身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领先者”角色。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相对衰弱以及中国、东盟等经济的迅猛增长,东亚原本梯次分明的垂直型分工模式逐渐被垂直型与水平型并存的“东亚生产网络”取代。从“雁行模式”到“东亚生产网络”演变的过程中,日本充分发挥了“领先者”作用,通过不断增长的对外直接投资推动了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快速发展。21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十余年后迅速成为了世界领先经济体、全球第一出口大国和首要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地。与此同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也开启了迅猛增长之势,对东亚直接投资流量更是于2008年超越了日本。不仅如此,在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除为最终消费品提供进口市场外,中国在其他产品贸易中的市场地位均已高于日本。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新的“领先者”,中国应充分借鉴日本的历史经验,适时调整对外直接投资政策,藉此推动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本文以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的相关理论为基础,深入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的作用机制,通过联动发展分析、实证分析全面剖析了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总体层面、地域层面和行业层面的影响,藉此为中国提供更好的借鉴。首先,基于生产要素集聚、国际生产分割等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的基本理论,同时结合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作用的影响因素,深入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的作用机制。具体而言,投资母国和东道国比较优势变动是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动力,国际分工变迁是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础,跨国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则扮演着重要载体角色。其次,在回顾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和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对两者进行了规模层面和结构层面的联动发展分析。在规模层面,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日本自身以及“四小龙”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电气机械行业以及精密机械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均呈互补关系;与中国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呈替代关系;与东盟五国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以及食品、纺织、化学、钢铁及非铁金属、一般机械和交通设备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关系则不明确。在结构层面,日本对“四小龙”直接投资与“四小龙”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呈互补关系;日本对中国和东盟五国直接投资与其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均呈替代关系;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自身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关系不明确。日本各行业对东亚直接投资与该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关系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在食品行业和一般机械行业表现为替代关系;在纺织行业、化学行业和精密机械行业表现为互补关系;在钢铁及非铁金属行业、电气机械行业和交通设备行业表现的不明确。这一结果的形成与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日本产业转移、日本主导下的东亚分工模式演进以及日本企业的跨国经营不无关系。再次,在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规模层面,分别构建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总体层面、地域层面和行业层面的VAR模型,运用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方法分析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及贡献。总体层面,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前23期呈正向影响,第23期开始呈负向影响,其影响及贡献比经济规模、人均收入水平差距和经济开放度更大;地域层面,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日本和“四小龙”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均有长期的正向影响,对东盟五国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有长期的负向影响,对中国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呈正负交替变化。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各经济体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贡献次序为东盟五国、中国、“四小龙”和日本;行业层面,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各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均呈正负交替变化,不同时期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纺织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贡献最大、对电气机械行业贡献最小。最后,通过中日比较发现,中国在东亚直接投资来源地和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的地位均已超越日本。然而,中国地位提升对日本区域作用发挥以及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均产生了负向影响。基于日本的历史经验,总结对中国的启示:通过加强区域内的产业转移降低对东亚外部市场的依赖;在调整区域内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时注意保持适度平衡;依据比较优势原则实现对东亚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升级。
二、美国与四国签自由贸易协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与四国签自由贸易协定(论文提纲范文)
(1)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二、既有研究回顾与评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弱约束性制度为何扩员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趋弱的现实背景 |
第三节 既有学理逻辑的解释与不足 |
第二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可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弱约束性制度 |
第二节 两个假定:包容性制度、协调型互动 |
第三节 三个假设:权力制衡、规范扩散、功能补偿 |
第三章 案例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问题概述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弱约束性界定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性特征和制度互动背景 |
第四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权力制衡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相关权力要素:俄罗斯、美欧、中国 |
第二节 权力制衡需求:俄罗斯视角下的制衡需求与制衡可能 |
第三节 权力制衡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权力制衡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五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规范扩散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价值规范要素:“上海精神” |
第二节 规范扩散需求:“上海精神”的扩散需求与扩散路径 |
第三节 规范扩散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规范扩散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六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功能补偿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出现 |
第二节 在对接协调中获取功能补偿的可行性论证 |
第三节 功能补偿对扩员决策的决定性影响 |
本章小结 功能补偿是弱约束性制度扩员的必要条件 |
总结 |
一、总结与结论 |
二、基于结论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三、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内容与章节设置 |
第一章 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的理论工具与研究路径 |
第一节 主要理论工具:新现实主义与权力转移理论 |
第二节 研究路径:战后美日经济外交的发展阶段的总结及比较 |
第二章 “权力”与“权利”之辩:美日经济外交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战后初期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 |
第二节 案例分析:战后初期美日经济外交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比较研究:美日经济外交的路径选择 |
第三章 “安全化”:冷战背景下美日经济外交的演化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冷战中美日经济外交的“安全化”进程 |
第二节 案例分析:美日经济外交“安全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比较研究:美日经济外交对“安全化”的认知与回应 |
第四章 机遇、挑战与回应:全球化背景下的亚太区域整合与美日经济外交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全球化背景下的亚太区域经贸整合与美日经济外交 |
第二节 案例分析:美日经济外交的“重新校准” |
第三节 比较研究:亚太区域经贸整合中的机遇、挑战与美日经济外交的回应 |
结论 |
研究发现 |
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研究 |
1.2.2 关于欧亚经济联盟自身一体化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合作的研究 |
1.2.4 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独联体地区 |
2.1.2 欧亚经济联盟 |
2.1.3 自由贸易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自由贸易区理论 |
2.2.2 非传统收益理论 |
2.2.3 轮轴-辐条理论 |
2.2.4 地缘政治经济理论 |
第3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与诉求 |
3.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 |
3.1.1 乌克兰爆发危机 |
3.1.2 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 |
3.1.3 独联体地区向心力下降 |
3.1.4 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 |
3.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诉求 |
3.2.1 推动联盟各国经济增长 |
3.2.2 改善联盟外部政治环境 |
3.2.3 维护联盟各国地区安全 |
3.2.4 提升联盟地区及国际影响力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思路 |
4.1 以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为指导 |
4.1.1 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的形成 |
4.1.2 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的核心内容 |
4.1.3 新欧亚主义影响下联盟成员国的对外合作战略 |
4.2 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为主要发展方向 |
4.2.1 联盟成员国的欧洲观 |
4.2.2 联盟成员国的亚洲观 |
4.2.3 乌克兰危机后亚洲在联盟对外合作中的地位 |
4.3 以中国、越南、印度、伊朗为实施中的支点国家 |
4.3.1 东亚的支点国家:中国 |
4.3.2 东南亚的支点国家:越南 |
4.3.3 南亚的支点国家:印度 |
4.3.4 西亚的支点国家:伊朗 |
4.4 以“5+1”为基本合作模式 |
4.4.1 “5+1”合作模式的内涵 |
4.4.2 “5+1”合作模式的优点 |
4.4.3 “5+1”合作模式的难点 |
4.5 以市场、能源、技术合作为推进手段 |
4.5.1 借助巨大的潜在市场 |
4.5.2 开展能源外交 |
4.5.3 进行军事技术合作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进展 |
5.1 与越南、伊朗的《自由贸易协定》已分别生效 |
5.1.1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背景 |
5.1.2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5.1.3 《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效果 |
5.2 与新加坡、塞尔维亚的《自由贸易协定》已分别签署待生效 |
5.2.1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背景 |
5.2.2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5.2.3 《自由贸易协定》的潜在效果 |
5.3 与印度、以色列、埃及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分别谈判中 |
5.3.1 《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背景 |
5.3.2 《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进展 |
5.3.3 《自由贸易协定》的预期效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特征及影响 |
6.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特征 |
6.1.1 在地域范围上以亚洲国家为主 |
6.1.2 在谈判对象上优先选择盟友及战略伙伴国 |
6.1.3 在协议内容上采取灵活的自由化标准 |
6.1.4 在建设目标上兼顾传统与非传统收益 |
6.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影响 |
6.2.1 推动了独联体地区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
6.2.2 加剧了俄罗斯与美欧的地缘政治竞争 |
6.2.3 提升了亚洲国家在联盟空间的经济地位 |
6.2.4 促进了世界多极化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困境及走势 |
7.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
7.1.1 联盟成员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不一致延缓了谈判进程 |
7.1.2 产业结构畸形与贸易结构单一影响伙伴国选择范围 |
7.1.3 对外自由贸易伙伴国整体贸易规模偏小制约了经济收益 |
7.1.4 美国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压力挤压了发展空间 |
7.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走势 |
7.2.1 继续推进与小型贸易伙伴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2 努力推进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3 逐步推进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4 长期致力于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障碍与对策建议 |
8.1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经贸合作现状 |
8.1.1 双方已签署《经贸合作协定》 |
8.1.2 《经贸合作协定》的主要内容 |
8.1.3 《经贸合作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 |
8.2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障碍 |
8.2.1 俄罗斯担心中国会削弱其在联盟的影响力 |
8.2.2 联盟其他成员国警惕对中国经济形成过度依赖 |
8.2.3 联盟成员国地区安全隐患困扰中国与其深化合作 |
8.3 中国深化对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8.3.1 坚持以经济为导向,积极引导去政治化 |
8.3.2 深化实体项目合作,逐步扩大产业投资 |
8.3.3 借助上合组织平台,加强安全领域合作 |
8.3.4 秉持先易后难原则,加快推进自贸区谈判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 ——基于准自然实验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木质林产品 |
2.1.2 贸易创造效应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2.2.2 比较优势理论 |
2.2.3 社会网络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
3.1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及涉木质林产品的协议 |
3.1.1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 |
3.1.2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涉及木质林产品的协议 |
3.2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 |
3.2.1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规模 |
3.2.2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产品结构 |
3.2.3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市场结构 |
3.3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
3.3.1 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进展缓慢 |
3.3.2 产品结构不均衡 |
3.3.3 贸易市场过于集中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社会网络分析 |
4.1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竞争互补性 |
4.1.1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竞争性 |
4.1.2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互补性 |
4.2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关系 |
4.2.1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整体特征 |
4.2.2 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中心性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准自然实验视角下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 |
5.1 准自然实验设计 |
5.2 模型设定及数据选择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择及数据来源 |
5.3 实证评估 |
5.3.1 东盟整体贸易效应评估 |
5.3.2 分国别贸易效应评估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基本思路与方法 |
5.4.2 东盟整体贸易效应评估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5.4.3 分国别贸易效应评估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6 促进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建议 |
6.1 完善区域内外贸易合作网络 |
6.2 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 |
6.3 重视与重点国家间的贸易往来 |
6.4 细化不同国家间的贸易政策与策略 |
6.5 充分挖掘贸易合作潜力 |
6.6 继续扩大国内林业产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件 |
(5)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渊源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阐释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的研究 |
二、区域主义理论的研究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变量综述与选择 |
四、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案例综述与选择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分析思路 |
一、概念诠释与描述性推论 |
二、比较案例分析与因果推论 |
三、过程追踪与历史制度分析 |
第一章 区域共识的形成 |
第一节 共识的内涵 |
一、观念与共享观念 |
二、意向与集体意向 |
三、语言与共同承诺 |
四、认同与集体认同 |
第二节 共识的建构 |
一、利益与共识 |
二、危机与共识 |
三、交往与共识 |
第三节 区域共识的建构 |
一、共同利益与区域共识 |
二、危机管理与区域共识 |
三、国际互动与区域共识 |
第二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规律 |
第一节 制度与制度化 |
一、制度的构成 |
二、制度化动因 |
第二节 国际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国际安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国际经济共识的制度化 |
三、国际环境共识的制度化 |
第三节 区域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制度化: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 |
二、区域共识的制度化变量与假设 |
第三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变量 |
第一节 共同利益 |
一、利益协调需要制度保障 |
二、共同利益促进制度合作 |
三、利益扩大推动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危机管理 |
一、危机化解需要制度安排 |
二、危机管理依靠制度协调 |
三、危机管理迫使制度合作 |
第三节 国际协调 |
一、国际协调奠定制度基础 |
二、国际协调促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推进制度建设 |
第四节 集体意向 |
一、集体意向决定集体行动 |
二、集体意向建构社会实在 |
三、集体意向建构制度事实 |
第四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全球与区域 |
第一节 全球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跨区域到全球 |
一、国际安全“共识”:从欧洲协调、国际联盟到联合国 |
二、国际经济“共识”:从七国集团到二十国集团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次区域到区域 |
一、西欧联合:从思想理念到煤钢共同体 |
二、欧洲联合:从“三大共同体”到欧盟的成立 |
第三节 全球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关系 |
第五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次区域与区域 |
第一节 “维谢格拉德集团”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东欧剧变推动中欧制度合作 |
二、共同利益:集体安全需要中欧制度安排 |
三、国际协调:维谢格拉德会晤与“V4+N”会晤机制 |
四、集体意向:共同加入欧盟与加强中欧身份 |
五、维谢格拉德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二节 “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反恐国际合作启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能源与安全利益奠定制度化基础 |
三、国际协调:从“双边”上海峰会到“多边”杜尚别会晤 |
四、集体意向:《上合宣言》与《打击三股势力公约》 |
五、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三节 “东盟+”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内忧外患推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利益范围扩大助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从邦胜聚会到东亚峰会 |
四、集体意向:从《东盟宣言》到《东盟宪章》 |
五、“东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四节 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接口”:“扩员”与“+N”模式 |
结论 |
一、区域共识制度化的一般经验 |
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理论限定与局限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其他变量与假定 |
四、中国等新兴国家引领的区域共识制度化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6)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和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一)文献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空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美国国会与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与思想库 |
一、思想库的概念及分类 |
二、思想库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三、全方位的思想库:国会研究服务局 |
第二节 美国国会与思想库 |
一、美国国会的信息需求与信息来源 |
二、美国国会的附属机构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的成果及作用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信息来源及研究成果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国会的支持 |
小结 |
第二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国恢复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美国作用分析 |
一、1969年前美国与中国代表权问题 |
二、1970年以后美国对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态度转变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联合国的影响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研究 |
一、第26届联合国大会的投票 |
二、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
第三节 中国恢复联合国代表权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的研究分析 |
一、国会议员对中国的新认知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70年代政策的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可行性分析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争论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方案研究 |
三、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进程中美国国会的立法作用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其他国家与中国建交影响的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日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澳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法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四、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德(西德)正式建交的影响研究 |
第三节 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对华政策的研究 |
一、美国政府内在对华政策上的不同态度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战略合作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共同关注问题的政策研究 |
小结 |
第四章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的台湾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美国与台湾关系的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后台湾的政治环境的研究 |
二、中美建交后白宫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政策的研究 |
第二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安全问题研究 |
一、台湾的安全问题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政策的研究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军售的具体措施分析 |
第三节 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对台湾的经济政策研究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中美建交后的台湾经济概况的研究 |
二、国会研究服务局关于美国与台湾的经济关系研究 |
三、美国针对台湾经济政策 |
小结 |
结语 |
一、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地位 |
二、中美正式建交前后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国政策的分析 |
三、国会研究服务局对中美建交前后台湾问题的看法 |
四、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对美国外交决策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1951年-1960年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的投票表决记录 |
附录二 :第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有关中国问题的提案投票结果 |
附录三 :1961年-1970年关于“重要问题”的投票结果 |
附录四 :1961年-1970年关于恢复中国联合国代表席位和驱逐台湾当局的投票结果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着情况 |
(8)东亚安全共同体的中国构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核心概念的厘定 |
四、论文逻辑思路 |
五、研究方法说明 |
六、论文结构安排 |
七、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背景 |
一、中国东亚安全环境的审视 |
(一)东亚和平与发展的新局面 |
(二)东北亚面临的安全困境 |
(三)东南亚安全局势复杂多变 |
二、东亚安全秩序的中国考量 |
(一)东亚安全秩序的历史反思 |
(二)东亚安全秩序的现实困境 |
(三)东亚安全秩序的中国角色 |
三、中国东亚安全战略新思维 |
(一)从零和博弈到共同安全 |
(二)从军事安全到综合安全 |
(三)从武力对抗到合作安全 |
(四)从短期安全到可持续安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目标 |
一、形态目标: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 |
(一)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概念 |
(二)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的特征 |
(三)东亚多元型安全共同体对传统安全共同体的超越 |
二、理念目标:东亚安全共同体建构原则设想 |
(一)开放包容的认同原则 |
(二)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 |
(三)合作安全的共享原则 |
三、结构目标:东亚安全共同体机制设想 |
(一)东亚安全共同体机制的包容性 |
(二)东亚安全共同体机制的多样性 |
(三)东亚安全共同体机制的互惠性 |
四、功能目标:东亚安全共同体功能设想 |
(一)东亚经济安全的保障功能 |
(二)东亚非传统安全的保障功能 |
(三)东亚政治安全的保障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资源依托 |
一、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内在资源 |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外溢效应 |
(二)中国军事发展的维和效应 |
(三)中国外交发展的政治效能 |
(四)中国文化内涵的和合效应 |
二、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外在资源 |
(一)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坚实基础 |
(二)东亚共同安全面临的挑战 |
(三)东亚安全机制的积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制约因素 |
一、东亚领土争端的隐患 |
(一)东北亚国家领土争端问题 |
(二)东南亚国家领土争端问题 |
二、大国战略博弈的掣肘 |
(一)中美战略竞争 |
(二)中日战略抗衡 |
(三)美俄战略博弈 |
三、信任赤字的负面效应 |
(一)东亚国家对中国和平诚意的疑惧 |
(二)东亚国家对中国实力的疑惧 |
(三)东亚国家对中国构想的疑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东亚安全共同体中国构想的路径选择 |
一、中国+东盟安全核心机制的建构 |
(一)经济合作促动政治安全合作 |
(二)以东盟为核心凝聚东亚安全架构 |
(三)以中国为动力推动“小马拉大车” |
二、中国+东盟+X安全扩展模式的推进 |
(一)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启动:中国+东盟+蒙俄 |
(二)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中国+东盟+蒙俄+朝韩 |
(三)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形成:中国+东盟+蒙俄+朝韩+日 |
三、中美在东亚安全共同体建构中的合作 |
(一)非传统安全上的合作机制 |
(二)传统安全上的协调机制 |
(三)东亚整体安全架构的治理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特朗普政府的“印太”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美国“印太”战略的提出 |
第一节 “印太”概念的由来与兴起 |
一、“印太”概念的由来 |
二、“印太”概念的兴起 |
第二节 美国出台“印太”战略的背景 |
一、特朗普“美国优先”的执政理念 |
二、“印太”地区的地缘经济与地缘政治形势 |
第三节 美国“印太”战略的提出 |
一、奥巴马时期的“印太”构想 |
二、特朗普政府“印太”战略的提出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印太”战略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经济战略 |
一、退出TPP,构筑双边贸易体系 |
二、提高关税,扭转美国贸易逆差局面 |
三、加强经济交往,进行基础领域投资 |
第二节 政治战略 |
一、加强美台关系以牵制中国 |
二、将美印关系提升到新的高度 |
三、积极构建美日印澳四国集团 |
第三节 安全战略 |
一、增强军事实力,维护地区霸主地位 |
二、加强地区军事合作,共同遏制中国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出台“印太”战略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建立新的贸易规则,实现“美国优先” |
第二节 遏制中国,维护地区主导地位 |
第三节 对接支点国家,借重盟友实现战略目标 |
第四章 美国“印太”战略的影响与未来走势 |
第一节 影响 |
一、印太地区将成为下一个全球地缘战略的重心 |
二、对中美关系造成消极影响 |
三、加剧印太地区的军备竞赛 |
第二节 未来走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10)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贸易一体化的概念及测度 |
1.2.2 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关联的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本文的不足 第2章 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理论与机制 |
2.1 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的理论基础 |
2.1.1 对外直接投资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关联的基本理论 |
2.1.2 对外直接投资促进区域贸易一体化发展的理论 |
2.2 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因素分析 |
2.2.1 内部因素分析 |
2.2.2 外部因素分析 |
2.3 对外直接投资对区域贸易一体化的作用机制 |
2.3.1 比较优势变动是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动力 |
2.3.2 国际分工演变是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础 |
2.3.3 跨国公司是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区域贸易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和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发展分析 |
3.1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的发展分析 |
3.1.1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的历史演进 |
3.1.2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的动因分析 |
3.1.3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的演进特征 |
3.2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发展分析 |
3.2.1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历史演进 |
3.2.2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因素 |
3.2.3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演进特征 |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联动发展分析 |
4.1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联动发展:规模与结构视角 |
4.1.1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规模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联动发展 |
4.1.2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结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结构的联动发展 |
4.2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联动发展的现实基础 |
4.2.1 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制造业产业转移 |
4.2.2 由日本主导的东亚产业分工的演进 |
4.2.3 日本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 |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总体层面的影响分析 |
5.1.1 变量定义及数据处理 |
5.1.2 变量平稳性检验 |
5.1.3 VAR模型构建 |
5.1.4 VAR模型滞后阶数确定与稳定性检验 |
5.1.5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脉冲响应分析 |
5.1.6 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方差分解分析 |
5.2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地域层面的影响分析 |
5.2.1 变量定义与数据处理 |
5.2.2 变量平稳性检验 |
5.2.3 VAR模型构建 |
5.2.4 VAR模型滞后阶数选择与稳定性检验 |
5.2.5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各经济体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 |
5.2.6 各经济体参与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方差分解分析 |
5.3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行业层面的影响分析 |
5.3.1 变量定义与数据处理 |
5.3.2 变量平稳性检验 |
5.3.3 VAR模型构建 |
5.3.4 VAR模型滞后阶数选择与稳定性检验 |
5.3.5 日本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各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 |
5.3.6 东亚各行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方差分解分析 |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中国地位提升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基于中日两国比较 |
6.1 中日对东亚直接投资比较 |
6.1.1 对东亚直接投资动因比较 |
6.1.2 对东亚直接投资规模比较 |
6.1.3 对东亚直接投资地域结构比较 |
6.1.4 对东亚直接投资行业结构比较 |
6.2 中日在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的地位比较 |
6.2.1 对东亚区域内贸易依赖度比较 |
6.2.2 在东亚区域内贸易中的地位比较 |
6.2.3 在东亚区域内初级产品贸易中的地位比较 |
6.2.4 在东亚区域内中间产品贸易中的地位比较 |
6.2.5 在东亚区域内最终产品贸易中的地位比较 |
6.3 中国地位提升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影响 |
6.3.1 变量定义、数据处理及平稳性检验 |
6.3.2 VAR模型构建、滞后阶数确定与稳定性检验 |
6.3.3 中日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冲击效应 |
6.3.4 中日对东亚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的贡献比较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中国的启示 |
7.2.1 通过加强区域内的产业转移降低对东亚外部市场的依赖 |
7.2.2 在调整区域内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时注意保持适度平衡 |
7.2.3 依据比较优势原则实现对东亚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升级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美国与四国签自由贸易协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D]. 彭昕. 外交学院, 2021(10)
- [2]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D]. 王家曦. 外交学院, 2021(11)
- [3]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D]. 闫亚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4]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 ——基于准自然实验视角[D]. 李祥泉.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5]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D]. 丁伟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7)
- [6]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7]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与美国对华政策研究(1969-1991)[D]. 王雪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东亚安全共同体的中国构想研究[D]. 魏永艳. 吉林大学, 2019(10)
- [9]特朗普政府的“印太”战略研究[D]. 胡洁. 外交学院, 2019(01)
- [10]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东亚区域贸易一体化影响研究[D]. 佟伟伟. 辽宁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