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徐兰[1](2021)在《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行政体制改革视角》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旅游市场的稳定,保护旅游者合法利益,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但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乱象丛生,不仅严重侵害了旅游者合法利益,更是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如何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变得十分必要。2018年,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第八次行政体制改革,在此次改革中文化和旅游部门合并,扬州市也于2019年完成了文旅部门的合并。本文通过分析行政体制改革对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的影响,得出基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视角研究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更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更有利于发现并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更有助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并提出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对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带来的挑战。基于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本文将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分为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体系三方面进行分析,以扬州市为例,运用回应性监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分别从旅游者、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的角度分析总结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主要存在部分领域无人监管、日常监管不到位、乱象整治力度不够三方面的问题,再结合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集中于组织体系建设缺乏严密性、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运行体系建设不够优化三方面。最后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三方面提出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合理配置多部门监管权限,加强协作一体化,形成强有力的内外部合作模式;健全旅游行业监管制度建设,既要规范企业经营,又要规范执法程序,用制度约束行为;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引入多元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智能化监管,加强行业普法力度,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等。
重庆市人民政府[2](2019)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研究表明渝府发[2019] 2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准确编制我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经对全市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权力设立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198项行政
方娣娣[3](2016)在《潍坊市导游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旅游业正如火如荼的发展,市场前景一片广阔。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导游人员在旅游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然而,导游人员却存在着企业忠诚度低、流失率过高的现象,因此如何抑制导游人员流失,对于旅游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关键及长远的意义。潍坊市现在持有导游资格证人数达1564人,其中执业导游人员仅有1000人左右,有近三成的持证导游人员并没有从事导游工作。在现有导游人员队伍中,出现年龄偏低、学历偏低的情况。持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人员中,30岁以下的占91%,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占78%,初级导游人员占95.6%,中高级导游人员稀缺。旅游业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归根到底是该行业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机制。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是分析了研究背景和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主要内容为介绍中外导游人员的管理模式,以及得到一些启示;第三章介绍潍坊市旅游资源及导游人员的现状,从导游人员的数量、特点、流动情况,潍坊市导游人员目前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阐述;第四章提出导游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导游人员与旅游企业关系松散、全职导游和兼职导游关系不明确、服务意识淡薄等;第五章提出导游人员的优化配置与管理对策。主要以解决导游人员权利保障为出发点,提出专兼职导游人员由旅行社和导游派遣公司分而治之,保障导游人员的权益,同时激励导游人员更好地服务旅游企业。本文的创新观点在于,针对潍坊市导游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两种管理模式:(一)导游人员由旅行社管理;(二)导游人员由导游管理服务公司管理。本文从潍坊市的现状出发,认为这两种管理方式都有其不合理性,从而提出打破现有的传统管理模式,提出专职导游人员由旅行社管理,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兼职导游人员,利用劳务派遣的特点,成立导游派遣公司,明确导游人员、旅行社与导游派遣公司三方关系:(一)导游人员与导游派遣公司确定劳动关系;(二)导游人员与旅行社是劳动使用关系;(三)旅行社与导游派遣公司是民事上的契约关系。同时建立旅行社和导游派遣公司之间的流动机制,设立全新的导游劳动关系和管理模式,为旅游行业中导游人员流失率高、权利保障缺失、缺乏企业归属感等提供相关建议。
武汉市人民政府[4](2016)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5〕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 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李勇泉,常亚平[5](2015)在《《旅游法》与我国导游管理体系的变革研究》文中认为导游是旅游行业的重要工作主体,但导游职业的收入结构及其管理在我国传统的旅游市场体系中具有相当程度的不正常性。《旅游法》的实施将助推我国导游管理体系走入正常化轨道。本文分析了《旅游法》实施前后我国导游职业在职业准入、薪酬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变革,并据此提出了管理体系变革的推进措施。
赵爱华[6](2013)在《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改革建议》文中提出辽宁是我国北方旅游大省,目前正计划完成由"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这与该省拥有一支规模较大的高质量导游队伍密不可分。实施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在培养合格的导游员、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在辽宁省的导游资格考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笔者通过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导游资格考试的可行性建议,以提高导游队伍的综合素质,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牛立夫[7](2012)在《论我国导游从业相关法律之检讨与重构》文中研究说明曾经风光无限的导游如今成为众多旅游纠纷中的众矢之的。强迫购物、改点加点、甩团离团、殴打谩骂游客等都被认为是导游惹的祸。其实,导游也是受害者,内容陈旧粗疏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无法充分保护导游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得已而"为恶"。文章认为,应当制定一部内容全新、效力更高的《导游人员法》。同时要提高导游的从业资格,建立以基本工资为主,带团津贴和佣金为辅的薪酬办法并赋予导游报酬请求权,适当放宽导游禁止执业的条件。唯此,方能形成融洽的导游—游客关系和规范的旅游市场并最终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家形象。
周柳[8](2012)在《关于“黑导”现象产生根源与对策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黑导"是一个没有导游资格、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群体",黑导"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损害了导游行业和旅游景区形象。文章从"黑导"的概念入手,界定了"黑导"的概念和类型,分析了其产生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赵本谦,薛博[9](2011)在《我国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通过对现行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分析,发现不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角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并提出改革建议。
闫伟红[10](2007)在《从导游相关法规看导游人员权益保护》文中研究指明导游服务地位重要,提高导游服务的规范性应从保护导游人员的权益入手。现就目前国内相关旅游政策和法规,指出社会、旅行社、法律对导游人员权益维护的缺陷,提出导游职业权益保护措施和建议。
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行政体制改革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旅游市场监管研究现状 |
二、国内旅游市场监管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主要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主要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旅游市场的概念与特点 |
二、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概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回应性监管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的历程 |
一、监管职能探索阶段 |
二、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的阶段 |
三、监管体系不断改革和优化的阶段 |
第二节 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现状 |
一、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体系现状 |
二、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制度体系现状 |
三、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运行体系现状 |
第三节 行政体制改革对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影响 |
一、行政体制改革与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的关系 |
二、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给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带来的挑战 |
第四章 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扬州市旅游市场调研经过及基本情况 |
一、游客角度 |
二、旅行社角度 |
三、旅游主管部门角度 |
第二节 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对象覆盖不全面 |
二、监管内容有所失衡 |
三、监管方式无突破 |
第三节 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组织体系建设缺乏严密性 |
二、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
三、运行体系建设不够优化 |
第五章 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建立紧密有效的组织体系 |
一、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
二、实现内、外部信息和资源共享 |
三、打造精简高效的人才队伍 |
第二节 构建和完善内、外部制度体系 |
一、健全旅游行业监管制度建设 |
二、加强地方性政策支持力度 |
三、健全内外部执法监督制度 |
第三节 打造合理高效的运行体系 |
一、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 |
二、加强旅游行业宣传普法力度 |
三、建立调研、评估反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来扬游客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扬州市旅行社调查问卷 |
附录三: 扬州市旅游部门工作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四:访谈表 |
致谢 |
(3)潍坊市导游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导游人员现状 |
1.1.2 导游人员的管理模式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4 研究的对象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思路及框架 |
第2章 导游人员管理相关理论 |
2.1 导游人员的界定、类型 |
2.1.1 导游人员的定义 |
2.1.2 导游人员的分类 |
2.1.3 导游人员的从业特点 |
2.2 相关理论 |
2.2.1 旅行社管理理论 |
2.2.2 人才租赁理论 |
2.2.3 人力资源激励理论 |
第3章 潍坊市旅游资源及导游人员管理现状 |
3.1 潍坊市旅游资源概况及其主要景区景点 |
3.1.1 旅游资源概况 |
3.1.2 潍坊市主要景区景点 |
3.2 潍坊市客源市场概况 |
3.2.1 海外客源市场概况 |
3.2.2 国内客源市场概况 |
3.3 潍坊市导游人员现状 |
3.3.1 潍坊市导游人员的存量和特点 |
3.3.2 潍坊市导游人员的流动情况 |
3.3.3 潍坊市导游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程度 |
3.4 潍坊市导游人员管理模式 |
3.4.1 旅行社模式 |
3.4.2 导游服务公司模式 |
第4章 潍坊市导游人员应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1 潍坊市旅游行业的发展和社会问题 |
4.1.1 潍坊市旅游行业发展现状 |
4.1.2 潍坊市旅游行业弊端 |
4.2 潍坊市导游人员不同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4.2.1 旅行社模式存在的问题 |
4.2.2 导游服务公司模式存在的问题 |
4.3 潍坊市导游人员管理模式下对导游人员的影响 |
4.3.1 缺乏对导游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 |
4.3.2 导游人员身份尴尬 |
4.3.3 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
4.3.4 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之间关系松散 |
4.3.5 全职导游和兼职导游的管理不明确 |
4.3.6 导游培训体系不完善 |
第5章 潍坊市导游人员的优化配置与管理对策 |
5.1 积极探索新的导游人员运用模式 |
5.1.1 专职导游人员运用模式 |
5.1.2 兼职导游人员运用模式 |
5.2 专职导游人员运用模式的管理 |
5.2.1 订立合理的契约合同 |
5.2.2 建立利益激励机制 |
5.2.3 组建第三方监督机制 |
5.2.4 建立自我实施机制 |
5.2.5 杜绝“零团费”或者价格战 |
5.2.6 改善旅行社间合作方式 |
5.3 兼职导游人员运用模式的管理 |
5.3.1 提高导游派遣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 |
5.3.2 积极落实导游人员合法收入 |
5.3.3 导游派遣公司的服务向多元化发展 |
5.3.4 导游派遣公司应致力于导游声誉的重建 |
5.4 建立不同导游人员运用模式之间的流动机制 |
5.4.1 积极协调导游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拓展潍坊市导游管理新模式 |
5.4.2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员共享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旅游法》与我国导游管理体系的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文献回顾 |
二、《旅游法》实施前后我国导游管理体系的比较研究 |
1. 职业准入体系变革 |
(1)导游证获取 |
(2)导游上岗条件 |
(3)领队证获取与上岗条件 |
2. 薪酬体系变革 |
(1)《旅游法》实施前的导游薪酬来源、构成和保障 |
(2)《旅游法》实施后的导游薪酬体系 |
3. 监管体系变革 |
(1)《旅游法》实施前的导游监管体系 |
(2)《旅游法》实施后的导游监管体系 |
三、我国导游管理体系变革的推进研究 |
1. 建立公平规范的从业资格体系 |
2. 构建导游人员的利益保障机制 |
3. 加强对导游监管与奖罚的力度 |
结论 |
(6)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改革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概况 |
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存在的问题 |
1.导游资格考试门槛过低 |
2.导游资格考试缺乏培训环节 |
3.导游资格考试忽视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 |
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改革建议 |
1.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2.完善导游资格考试培训体系 |
3.重视考核考生的导游实践能力 |
4.构建网络试题库和自测考评系统 |
(7)论我国导游从业相关法律之检讨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导游人员相关法律存在的缺陷 |
(一) 相关立法陈旧滞后 |
(二) 法律效力位阶偏低 |
(三) 条例内容粗疏, 可操作性不强 |
二、我国导游人员立法重构的必要性 |
(一) 宏观层面, 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家形象 |
(二) 中观而言, 有利于规范我国的旅游市场 |
(三) 微观角度, 有利于保护导游个人的合法权益 |
三、我国导游人员立法重构的几个关键问题 |
(一) 提高导游人员从业资格 |
(二) 明确导游等级评定制度及其效力 |
(三) 赋予导游人员薪酬请求权 |
(四) 适当放宽禁止导游执业的条件 |
(8)关于“黑导”现象产生根源与对策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对“黑导”概念的几点辨析 |
三、“黑导”产生的根源分析 |
(一) 旅游景区中下岗或无业居民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妥善安置或统一管理 |
(二) “零负团费”的存在以及学校监管不到位导致不规范旅行社使用无证学生导游 |
(三) 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导游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
(四) 治理主体不明, 旅游综合执法难以常态化 |
四、解决“黑导”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
(一) 疏堵结合, 妥善解决旅游景区居民的就业问题 |
(二) 推行实习导游制度,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学校、旅行社、社会多方联手防止出现学生“黑导” |
(三) 加强监督管理, 使旅游综合执法常态化 |
(四) 改革导游管理相关条例, 完善导游职业准入退出机制 |
(9)我国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我国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概述 |
二、现行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改进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议 |
四、结束语 |
(10)从导游相关法规看导游人员权益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一、从业条件过低, 导致拥证人过多 |
二、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没有被强制保护 |
三、导游人员的学习培训权难以切实维护 |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受侵害 |
一、加强从业导游人员总量控制, 实现导游服务市场多层次供求平衡 |
二、作好导游员的职业生涯规划 |
三、薪酬合理化问题是提高导游合理性的重点 |
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小费制” |
五、建立健全导游员协会, 构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六、尽快建立和实施旅游法律体系 |
四、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于行政体制改革视角[D]. 徐兰. 扬州大学, 2021(09)
-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19)
- [3]潍坊市导游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应用研究[D]. 方娣娣. 青岛科技大学, 2016(04)
- [4]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4)
- [5]《旅游法》与我国导游管理体系的变革研究[J]. 李勇泉,常亚平.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5(07)
- [6]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改革建议[J]. 赵爱华. 经营与管理, 2013(04)
- [7]论我国导游从业相关法律之检讨与重构[J]. 牛立夫. 天津法学, 2012(03)
- [8]关于“黑导”现象产生根源与对策探析[J]. 周柳.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2012(01)
- [9]我国导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J]. 赵本谦,薛博.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23)
- [10]从导游相关法规看导游人员权益保护[J]. 闫伟红.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