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化主旋律——服务驱动的政府流程再造(论文文献综述)
姚汉鑫[1](2021)在《信息技术驱动政府智慧治理的实践创新研究 ——以杭州城市大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贺栋豪[2](2021)在《技术治理的向度、风险及规避 ——基于鄂托克前旗的案例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以来,随着新型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科学技术被应用于国家与社会治理当中,推动了技术治理的伟大实践。相比于传统社会治理,技术治理在治理效率、回应性、风险的感知及预判方面具有显着的优势。然而,每一个新技术的应用都存在某种“限度”或“风险”。换而言之,技术治理也必然会产生一种非平衡的状态,而如何应对技术异化、规避技术治理风险,充分释放技术治理的活力将成为一个新的时代命题。首先,本研究以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的实践为例,阐述了技术治理的内容、方式及范围。本文认为技术治理最显着的特征即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应用于传统治理过程中,实现了治理工具的技术化,进而使得治理理念、治理主体结构、治理范围等方面发生重大变革,其本质是实现复杂社会治理的简约化、清晰化。与此同时,技术治理也有效地提升了公共部门的治理能力,使得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公共行政的效率、权力监督的透明化程度、风险感知的灵敏度均有所提高,是国家治理迈向现代化的一种表现,代表一种理性主义的价值追求。其次,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技术治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了归类。具体涉及价值风险、民主及政治风险、安全风险、决策风险、伦理风险、及追责困境。最后,本研究基于对技术治理向度的把握、风险的反思、以及深厚的人文关怀,从倡导科学的技术治理理念、规范技术治理实践活动、健全技术治理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及责任机制、建立技术治理伦理约束机制和立法保障等几个维度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以期兴利除弊,推动技术治理朝着更加规范、合理的方向上发展。
于丽春[3](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认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蔡璐[4](2020)在《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规制也称为管制、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放松经济性规制和加强社会性规制是当前政府规制的两大发展趋势。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价格市场化、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目的都是从体制机制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建设。加强职业安全规制、产品质量规制和环境规制,是从企业要素获得、成本负担、区位选择角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监管创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监管震慑和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建立诚信交易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从2003年的83名,提高到2020年的31名,整体水平有显着提高。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不同,地区间还存在差异。东部沿海地区营商环境水平较高,内陆地区营商环境水平较低。这与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有重要关系。政府规制的范围、强度、方式,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民营经济发展、市场发育程度、法制化建设方面的影响,都间接表现在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上。良好的环境对企业开办、运营、竞争和发展都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会带动地区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经认识到科学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建立公平竞争市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社会性规制通过要素流动、生产成本、自然环境等方面,影响着企业要素获得、成本负担和区位选择。因此,本文根据政府规制的性质,分别从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研究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制,提出优化路径。研究发现,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抑制作用,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文献综述部分。对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的内涵进行国内外文献梳理。从价格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放松价格规制对福利的影响,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放松金融规制对金融市场供给侧改革,职业安全规制对劳动者与企业成本的影响,产品质量规制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竞争等方面,分类归纳了政府规制影响营商环境的研究现状及主要结论。第二,机理分析部分。本研究认为:政府规制通过制度调节影响市场主体活力。规制时滞对技术创新、交易便利、公平竞争的刺激并不一定是正向的。过度金融规制扭曲了金融效率,削弱了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恶化营商环境。规制波动增加企业生产预期的不确定性,抑制了生产积极性。地方政府规制不是独立的,规制竞争策略对营商环境影响取决于策略互动的类型。第三,现状分析部分。将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政府规制实践发展进程划分为4个阶段。酝酿阶段(1979-1992)——起步阶段(1993-2001)——全面建设(2002-2013)——改革创新(2013-至今)。经济性规制逐渐放松,政府直接干预减少;社会性规制机构改革合理、规制手段提高,不断加强社会性规制。改革开放后的营商环境的建设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萌芽阶段(1979-2012)——初步实施(2013-2016)——全面推进(2017-至今)。在政府规制的影响下,国内市场竞争程度提高、创业主体数量增加、政务服务便利化,但也存在违约失信现象突出、区域间营商环境非平衡发展的问题。第四、实证分析部分。主要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等,选择2008-2018年30省份面板数据,构建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价格规制、进入规制、金融规制、职业安全规制、产品质量规制、环境规制与营商环境进行实证分析。选择系统GMM模型、门槛模型、空间模型等实证检验了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负面影响,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正向影响。并对5种理论机理进行实证检验。第五、案例分析部分。对我国规制实践与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案例研究。为保持与政策文件用词统一,采用政府监管代替政府规制。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将影响过程提炼为BCRS模型。采用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和选择式编码三个步骤,揭示了监管创新是一套“组合拳”,包括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协同监管。第六、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部分。研究发现,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抑制作用,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从完善经济性规制角度提出加强规制理论研究、提高规制法制化水平。从完善社会性规制角度提出降低产权界定成本、保持规制稳定和推进环境规制竞争。从监管创新的角度提出探索智慧监管、推动信用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效能和落实协同监管的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论: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负面影响,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正向影响。具体来说:第一,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明晰产权对企业形成一种约束,有利于塑造绿色环保的外部“硬环境”。寻租维持了企业原有垄断地位,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第二,价格规制时滞会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但进入规制时滞使企业错过最佳的进入时机。第三,过度金融规制扭曲了金融效率,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融资约束。第四,规制波动对生产预期产生不良影响,难以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第五,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空间上“高高”、“低低”聚集分布。政府间环境规制存在“逐顶竞争”策略,加强环境规制不仅提高了当地营商环境水平,对周围省份的营商环境也具有促进作用。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阐述了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理,解释了二者之间的作用路径。分析了制度调节的作用机理,价格规制时滞与进入规制时滞的作用机理,过度金融规制抑制金融效率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规制波动加剧生产预期的不确定性,地方政府间规制竞争对营商环境的作用。二是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制度和创新环境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采用文本分析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赋权重,得到省级营商环境得分。三是采用多案例分析,揭示了监管创新作为一套“组合拳”,包括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个方面。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将影响过程提炼为BCRS模型。但在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搜集较全面的数据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深入研究。
周祥飞[5](2019)在《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下,我国政府职能正在逐步转变,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和国内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深化改革开放和持续落实“放管服”要求已经迫在眉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必须面对,并且回避不了的问题,因为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水平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优化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简政放权的精神落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当地民生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当地城市内外竞争力,这俨然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创新。十九大以来,国家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部署,地方政府为了响应十九大的精神和要求,也纷纷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来抓,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推动当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自我改革入手。地方政府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导向,开始了对如何实现便民利企的工作和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的思考与实践。通过多种措施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不但有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又可以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终究改善了地方的民生福祉。邗江区虽然一直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改革的步伐上迈地较小,虽然在2002年以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为行政审批工作的出发点,集中地将各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统一管理,但是仅仅停留在“收发室”的功能上,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道路上一直处于探索阶段,伴随着经济压力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等外部因素,目前行政审批工作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持续优化和不断推进是一个渐进式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本文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研究背景,通过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概念进行界定和分析,依据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交易性成本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在对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访谈和调研的前提下,总结分析目前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和成果,并进一步分析其不足之处,找到问题原因,同时从国内外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中获得启发结合邗江区实际情况,假设性探索出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方案。此方案通过引入第三方考评团、审改主管部门牵头、打造共治共享平台、再造审批流程和优化审批队伍等手段,可以早日实现社会公众对于邗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要求和期盼,可以早日形成智能化、智慧化的城市服务体系。
马俊英[6](2019)在《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的重塑》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兴起,我国基层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基层治理体系逐渐瓦解,新的治理体系不断出现。一场由基层管理向基层治理的转型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新技术已经步入千家万户,融入到基层群众生活中去,深刻的改变了群众信息资源的获取方式。基层政府各部门急需转变治理思维,紧跟时代潮流,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改革的新路径。智能型政府是选题的主要背景。所谓智能型政府是指政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智能化工具,实现智能化治理,从而服务群众,使得治理水平更加精细化和精准化。早期关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讨论,法学家占主导地位。约翰·巴洛、尼古拉斯·内格罗蓬特、托德·拉平等早期网络家将网络的本质阐述为平等、开放、共享、自由。他们认为网络造就了“自由而不混乱,有管理而无政府,有共识而无特权”的社会。智能型政府就是借助智能化网络工具,破解治理中“重管理、轻服务”的治理模式,有效解决政府行政审批手续复杂、项目种类多、等待时间长等问题,使公众享受到便捷、开放、共享的服务。本文运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案例分析等方式,重点探讨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重塑的途径,从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本文首先厘清了基层治理、智能型政府的内涵,并对智能型政府的核心内容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接着通过多个案例,明确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的功能性价值,然后提出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发展困境,对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发展中可能面对的问题进行罗列和分析,最后针对提出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路径。将智能型政府引入到基层治理之中,将有效克服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短板”,从而取代以粗放为标准的基层治理模式。目前,基层治理不但要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而且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工作。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运用是基层政府充分借助新技术,从而发挥治理的能动性。一方面,新技术促使政府加大基层治理改革,加快形成沟通共享、数据共用和政务合作模式,为多元主体营造更高质的服务环境;另外,也为基层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更便捷的参与渠道。由此可见,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政府中的运用,为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智能型政府的建构,是技术导向和制度导向的结合体,也是我国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提高基层治理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在智能型政府的完善和发展中,基层政府即利用了“智能方式”整合多元主体资源,也运用“智能手段”优化基层群众的生活方式,既疏通了政府与基层群众互联互通的渠道,也顺应了基层治理日益精准化、精细化的发展形势。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的重塑,对提升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刘伟[7](2018)在《政治生态视域下的网络表达研究:机理与调适》文中指出表达是政治学一项悠久的主题。作为数字时代的发明,网络这一技术的出现开辟了人类表达的新方式与新途径,产生了网络表达,负载了政治思想、权利权力、政治行为的重新激荡组合,交织着诉求迥异的民意和谈判妥协的众意,从私人领域过渡到公共领域,从线上传导到线下,造成网上网下两个舆论场相互作用,政治稳定从一个暂态跃迁到另一个暂态。网络表达改变了现实政治的运作环境和组成要素,也促进现代社会的政治整合,贯穿于网络政治过程的始终,对政治生态产生影响。现实中网络表达的运行机理如何?即网络表达如何进行了话语权重构,对政治生态产生了什么影响,现实景观究竟如何需要进行系统分析。进而,针对以上现状和问题,如何去调适和矫正?基于以上的思路,本文在政治生态视域下,沿着网络表达的机制和调适这一逻辑主线,逐渐深入展开。从现有国内外研究的轨迹中发现,现有研究量大面广,成果较多,西方学者在研究网络政治的过程中,发现表达是政治过程的首要步骤,进而明确提出或暗含了网络政治的重点是网络表达,甚至有时等同于网络表达这一观点。但现有研究对网络表达进行了狭义的定义,并将之看作孤立的过程,缺乏主题之间的对话与沟通,缺乏系统性研究。故本文将网络表达从网络使用中剥离和突出出来,在政治学的学科语境下,以政治生态这一时空背景为理论资源,以政治生态分析的整体性、动态性、联系性思维方式贯穿始终,对网络表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本土化研究。对网络表达进行概念明确,即在明确了网络表达是什么的问题之后,将网络表达主体由网民扩充到网民、媒体和政府,并分析了网络表达的大众性和平等性、隐蔽性和广泛性、交互性和自主性、多元性和离散性等特质,进而分析了网络表达在政治过程中的缓和社会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保障权利实现、推进自由平等,实现权力制约、优化公共决策,推动民主政治、促进政府转型等价值,但同时具有民意的有限表现形式的局限性。这为下一步分析政治生态下的主体互动做好铺垫,又阐明了网络表达在政治生态中的静态属性,回答了网络表达如何进行了话语权重构。其次对网络表达对政治生态产生了什么影响进行回答。在分析了政治学意义上网络表达的本质即兼具权利与权力双重属性的信息、技术赋权与权力结构的场域转移后,使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数据,提出网络表达是影响政府信任的变量,网民和政府作为不同的主体对政治生态中政治信任这一要素的调节具有抑制或促进等不同的方向。此外网络表达对线下表达具有延续和强化效应。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了政治生态中网络表达多元主体对话语权力展开了博弈。随后回答了网络表达的现实景观究竟如何。在剖析网络表达是网下现实向线上的延伸、网络表达对现实表达存在延续和强化效应等关系后,对网络表达的现实议题的静态分布及后果--公共性的聚集和回归展开论述,对网络表达的势能向动能的转化的动态发展进行分析,再分析网络表达的内生性问题即网络表达异化,其后讨论网络表达主体间的回应问题。在对网络表达的机理进行如上分析之后,最后回答了网络表达如何去调适和矫正的问题,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网络表达调适的逻辑、现实和对策,从理念、缘由、愿景、转型方面展开调适逻辑论述,就结构和功能的错配和治理能力的不足展开现实情境的论述,从政治生态的渐进式优化方面展开对策论述,从而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前提上尝试解决问题。
金潇[8](2014)在《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以湖州市廉政监察制度改革为例》文中认为作为经济和社会生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项目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在保障民生、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使公众享有优质的公共服务。公共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大、风险大、影响面大的特点,所以具有比私人项目更加完整和严格的监管业务。但在公共项目投资建设实施过程中,监管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监督管理流程的不科学性常导致公共项目的政府监管流于形式,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项目效率的低下,且伴随着政府寻租、官员腐败等不良社会现象的产生,严重阻碍公共项目发挥其应有作用,公共项目的政府监管业务流程亟需再造。自20世纪末期引入中国,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治理等方面显现出强大生命力,其再造理念与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相契合,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的角度来探讨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的再造,是可行的。本文试图通过探讨公共项目政府监督管理业务的流程再造,从根本上改变其传统的、落后的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实证研究是本文的重点之一。本文选取湖州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制度为案例,全面剖析其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的制度流程规范,并用公共产品成本理论和流程再造理论分析其成效。对湖州市廉政监察组制度的实证研究,意义在于探讨其作为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实践对各级政府的借鉴意义和价值,提炼出值得推广的监督管理再造思路和理念。本文试图通过辩证性看待已有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研究,在借鉴西方国家对公共项目的监督管理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公共项目传统监管模式,提出我国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的主要改革思路,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生活幸福做出一定的贡献。
田薇[9](2014)在《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 ——以芷江西路街道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由于发展经济的需要和政治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在上海的各个街道,招商引资已然成为推进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各招商部门和街道、镇之间不惜花大力气花血本在内外资的引进上,甚至在项目、人才、资金上进行恶性竞争,造成了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不规范。因此,有必要改变现有的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街道招商引资流程,研究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对相关理论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对街道招商引资传统流程进行论述,提出传统流程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机制,通过模型构建确定需再造的关键流程,接着本文将会对芷江西路街道招商引资的流程再造进行方案设计并提出再造后的风险控制,最后就提升街道招商引资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一: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即“产业经济、涉外经济和楼宇经济”,提升重点产业、外资企业和楼宇载体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建议二:着力提升招商研判能力,做好引进企业前期调研工作,合理投入招商成本,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建议三:切实要加强招商服务水平,加强对招商人员的培训管理,引入信息技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实现科学化、全程化、一体化管理;建议四: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各部门调整后的分工和人员定职定责工作,确保流程再造的贯彻执行;建议五:加强信息技术与招商引资的结合,完善数据平台,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张翔[10](2013)在《中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与政府改革的深入,政府部门间关系的问题逐渐开始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如何建构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成为行政体制改革深度推进的重要维度。但是,长期以来,关于政府部门间关系问题的理论研究还难以有效支撑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建构,整体理论层次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当前中国,从“碎片化”向“跨部门协作”的转化是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变迁的基本方向,也是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建构的总方向,但这个变迁过程并非自然推进的。政府部门间的运行机制主要取决于两个层次的逻辑导向:一是政府职能定位的基本导向;二是政治生态系统的总体平衡。只有这两个层次的逻辑导向协调起作用,政府部门间关系才能突破“碎片化”,实现“跨部门协作”,并实现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建构。这一假设,可以通过归纳中国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历史,以及比较美、英、日三个西方典型国家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的现状进行验证。同时,通过总结中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建构中的特点与教训,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从宏观思路、中观战略与微观措施三个层面推进“跨部门协作”的对策体系。首先,理论建构与分析。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受“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两个层次逻辑导向的作用:作为核心型逻辑导向的政府职能定位,以及作为支持型逻辑导向的政治生态平衡。两者在逻辑层面决定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总体方向、基本方式与实际效果。一方面,政府职能定位体现了政府改革的核心诉求,在从“碎片化”向“跨部门协作”的转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正是在政府职能定位的拉动下,政府部门间关系的调整才能明确在“质”上的基本方向。具体而言,政府职能定位的核心型逻辑导向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上,在宏观上构成政府机构改革的逻辑起点;在中观上形成了调整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基本动力;在微观上是政府部门政策的核心环节。与此同时,政府职能定位还从文化取向与体制结构上保障了这三个层次上的核心逻辑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政治生态的自我平衡机制会对政府职能定位的作用做出反应,既有可能阻碍政府职能定位所拉动的政府改革,也有可能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可以说,政治生态平衡从“量”的角度影响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速度、程度、效率。作为支持型逻辑导向,政治生态平衡则主要作为政府部门间协调的制衡力量、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的“现实场域”与政府内沟通网络的“核心架构”发挥作用。其次,经验检验与结论。通过分析中国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三个历史阶段,可以发现,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的互动一直贯穿于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进程,为“两层次逻辑导向”的分析框架提供了经验证据。与此同时,通过对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机制转化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认为“重体制改革,轻机制调整”是阻碍“跨部门协作”机制建构的关键原因,而要从机制调整的角度推进“跨部门协作”的形成则需要结合“两层次逻辑导向”进行分析。在总结国内经验的基础上,以美英日三个西方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讨论了西方典型国家建构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不同方式与特点。在这一过程中发现,对于推进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而言,体制改革与机制调整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在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协调发展的条件下,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推进才能得以有效实现。这不仅既可以视为“两层次逻辑导向”的直接证据,也可以作为中国“跨部门协作”机制建构的借鉴。再次,建议与对策。通过分析中国改革历程与比较西方典型国家案例,得出结论: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的机制转型应紧紧抓住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两个层次的逻辑导向,从机制调整入手推进“跨部门协作”的建构。针对这一问题,可以考虑从宏观思路、中观战略与微观措施三个层面提出对策探索。在宏观思路上明确“分层次推进”的方针,即对“跨部门协作”要进行“阶段性分层”、“逻辑性分层”、“空间性分层”,有步骤地推进“跨部门协作”;在中观战略上推进“三个转变”:“从‘体制改革’到‘体制改革—机制调整’并重转变”,“从‘失范结构’向‘规范结构’转变”,“从‘单边行动’向‘互动改革’转变”;在微观措施上推进“五个措施”:建立资源的部际共享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公务员轮岗机制,推进“政府流程再造”与政治生态的“维稳机制”。
二、e化主旋律——服务驱动的政府流程再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e化主旋律——服务驱动的政府流程再造(论文提纲范文)
(2)技术治理的向度、风险及规避 ——基于鄂托克前旗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实践意义 |
2.理论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国内外研究综述小结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研究思路 |
2.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可能创新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技术治理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技术治理相关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1.治理理论 |
2.技术治理理论 |
3.技术执行理论 |
4.风险社会理论 |
二、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的向度 |
(一)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理念 |
1.精细化的社会治理指向 |
2.高效化的问题处理逻辑 |
3.整体性的治理价值追求 |
4.公民满意的公共服务意识 |
(二)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主体结构 |
1.层级结构扁平化 |
2.权力结构多元化 |
3.功能结构整体化 |
(三)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的内容及范围 |
(四)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工具 |
(五)鄂托克前旗技术治理效能 |
1.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得到提高 |
2.公共行政的效率得以改进 |
3.行政监督的透明化程度得以改善 |
4.风险感知的灵敏度增加 |
三、技术治理的风险 |
(一)技术治理的价值风险 |
1.违背价值理性 |
2.丧失民主价值 |
3.产生“数字鸿沟” |
4.定制信息茧房 |
(二)技术治理的政治风险 |
1.引发技术极权 |
2.政府决策“失灵” |
(三)技术治理的信息安全风险 |
1.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不足 |
2.数据权属不明晰 |
3.数据安全风险系数高 |
(四)技术治理的追责困境 |
(五)技术治理的伦理风险 |
四、规避技术治理风险的路径指向 |
(一)倡导科学的技术治理理念 |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技术治理理念 |
3.坚持价值理性的指引 |
(二)规范技术治理实践活动 |
1.建立技术治理的规范和监督机制 |
2.建立健全数据收集和使用制度 |
(三)健全技术治理人才培养机制 |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及责任机制 |
1.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
2.建立健全多元主体权责利益协调分配机制 |
(五)建立技术治理伦理约束机制 |
1.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
2.加强行政组织的责任伦理建设 |
3.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
(六)加强立法保障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学术成果 |
主持/参与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框架结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的内涵 |
2.1.1 政府规制的内涵 |
2.1.2 营商环境的内涵 |
2.2 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1 价格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2 进入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3 金融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 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1 职业安全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2 产品质量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3 环境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理 |
3.1 制度调节视角的影响机理 |
3.1.1 正式制度调节视角 |
3.1.2 非正式制度调节视角 |
3.2 规制时滞视角的影响机理 |
3.2.1 价格规制时滞 |
3.2.2 进入规制时滞 |
3.3 金融效率调节视角的影响机理 |
3.3.1 金融价格规制 |
3.3.2 金融进入规制 |
3.4 规制波动视角的影响机理 |
3.4.1 规制波动的理论解释 |
3.4.2 演化博弈分析 |
3.5 规制竞争视角的影响机理 |
3.5.1 规制竞争的效应分析 |
3.5.2 演化博弈分析 |
第4章 我国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政府规制的发展与现状 |
4.1.1 我国政府规制的发展进程 |
4.1.2 我国经济性规制的现状 |
4.1.3 我国社会性规制的现状 |
4.2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进程与现状 |
4.2.1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发展进程 |
4.2.2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 |
4.3 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建设影响的现状 |
4.3.1 加强市场竞争 |
4.3.2 提高创业数量 |
4.3.3 便捷政务服务 |
4.3.4 违约失信突出 |
4.3.5 制约平衡发展 |
第5章 我国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基本模型与数据来源 |
5.1.1 基本模型 |
5.1.2 数据来源 |
5.2 变量选择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2.4 描述性统计 |
5.3 制度调节视角的实证检验 |
5.3.1 模型设计 |
5.3.2 实证分析 |
5.4 规制时滞视角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计 |
5.4.2 实证分析 |
5.5 金融效率调节视角的实证检验 |
5.5.1 模型设计 |
5.5.2 实证分析 |
5.6 规制波动视角的实证检验 |
5.6.1 模型设计 |
5.6.2 实证分析 |
5.7 规制竞争视角的实证检验 |
5.7.1 模型设计 |
5.7.2 实证分析 |
5.8 研究小结 |
第6章 我国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影响的案例分析 |
6.1 研究设计 |
6.1.1 研究方法 |
6.1.2 案例选取 |
6.1.3 资料搜集和处理 |
6.1.4 信度与效度分析 |
6.2 数据分析 |
6.2.1 开放式编码 |
6.2.2 主轴式编码 |
6.2.3 选择式编码 |
6.3 研究发现 |
6.3.1 大数据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2 信用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3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4 协同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4 结论与启示 |
6.4.1 研究结论 |
6.4.2 实践启示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完善经济性规制的对策建议 |
7.2.1 加强价格规制研究 |
7.2.2 注重进入规制理论 |
7.2.3 提高规制法制化水平 |
7.3 完善社会性规制的对策建议 |
7.3.1 降低产权界定成本 |
7.3.2 保持规制水平稳定 |
7.3.3 推进环境规制竞争 |
7.4 推动监管创新的对策建议 |
7.4.1 探索智慧监管 |
7.4.2 推动信用监管 |
7.4.3 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效能 |
7.4.4 落实协同监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 |
1.2.1 行政审批 |
1.2.2 行政审批制度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综合评价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2.1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访谈 |
2.1.1 访谈背景汇报 |
2.1.2 访谈目的和方法 |
2.1.3 访谈的对象和提纲设计 |
2.1.4 访谈开展情况及基本成果 |
2.2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 |
2.2.1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史沿革 |
2.2.2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
2.2.3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 |
2.3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2.3.1 行政审批体系不健全 |
2.3.2 监督机制不完善 |
2.3.3 审批队伍质量参差不齐 |
2.3.4 信息共享存在壁垒 |
2.4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的成因分析 |
2.4.1 法律法规支持不到位 |
2.4.2 思想观念老旧 |
2.4.3 统筹部门协调能力不足 |
2.4.4 信息化建设薄弱 |
3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方案 |
3.1 相关理论基础 |
3.1.1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3.1.2 交易性成本理论 |
3.1.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2 国内外其他地方先进经验的借鉴和启示 |
3.2.1 成都武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 |
3.2.2 新加坡电子政务运行先进经验 |
3.2.3 对邗江的启示 |
3.3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方案设计 |
3.3.1 优化方案的目标和原则 |
3.3.2 优化方案的具体内容 |
3.3.3 优化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
4 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方案实施对策建议 |
4.1 加快成立行政审批局推进改革 |
4.1.1 明确法律地位 |
4.1.2 了解成立行政审批局的优势 |
4.1.3 探索成立行政审批局的方式 |
4.2 综合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化管理体系 |
4.2.1 成立邗江区政务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
4.2.2 建立成立邗江区大数据管理局 |
4.2.3 保障信息化服务和数据管理的安全性 |
4.3 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机制 |
4.3.1 明确三种监督主体 |
4.3.2 梳理两种监督内容 |
4.3.3 强化技术监督手段 |
4.4 优化重组行政审批队伍 |
4.4.1 建立三级行政审批专业队伍 |
4.4.2 制定科学培训方案 |
4.4.3 发布行政审批工作人才引进政策 |
4.5 完善科学评估与公众参与机制 |
4.5.1 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
4.5.2 开辟多种公众参与的渠道 |
4.5.3 整合政府行政审批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附录B 调查问卷 |
致谢 |
(6)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的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和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论文的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层治理视角下的智能型政府的内涵 |
一、基层治理的内涵 |
二、智能型政府的内涵 |
第二节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理论基础 |
一、主旨:公共行政效率和价值的综合性体现 |
二、善治理论:国家与社会的良好合作 |
三、网格化治理:智能型政府与基层治理的整合 |
四、无缝隙政府理论:基层政府组织内部的整合 |
第三节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影响因素 |
一、出发点:新兴技术的良性发展 |
二、关键点:平台建设与顶层设计 |
三、着力点:利益群体多元化诉求 |
四、核心点: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
第四节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内容 |
一、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理念重塑 |
二、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目标重构 |
三、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转变 |
四、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流程再造 |
第二章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功能性价值 |
第一节 建设基层数据系统,实现治理精准化 |
一、加快实现治理的精准化功能 |
二、杨浦区智能型政府在精准化治理中的价值 |
第二节 利用新兴网络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全覆盖 |
一、加快实现信息全覆盖功能 |
二、长宁区智能型政府在信息资源全覆盖中的价值 |
第三节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对话 |
一、加快实现多元主体对话功能 |
二、静安区智能型政府在多元主体对话中的价值 |
第四节 加强可视化的管控,形成实时的监控矩阵 |
一、加快实现实时监控功能 |
二、徐汇区智能型政府在可视化监控中的价值 |
第三章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发展掣肘 |
第一节 技术掣肘:信息安全风险和资源整合不足 |
一、信息安全风险 |
二、资源整合不足 |
第二节 动力掣肘:标准化匮乏,功能设计不合理 |
一、标准化匮乏 |
二、功能设计不合理 |
第三节 参与掣肘:社会参与不足,缺乏专业型人才 |
一、社会参与不足 |
二、缺乏专业型人才 |
第四节 供给掣肘:基层需求更难满足,企业参与积极性低 |
一、基层群众需求更难满足 |
二、企业参与积极性低 |
第四章 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效性构建 |
第一节 提升基层政府信息流动的效率 |
一、拓宽信息收集与传播广度 |
二、提升信息抓取和处理速度 |
三、增加信息挖掘和分析深度 |
第二节 优化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顶层设计 |
一、促进标准化建设 |
二、优化基层治理行政的流程 |
三、落实人才的方案 |
第三节 扩大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化参与 |
一、提升基层治理效率 |
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三、整合核心资源与强化多元主体合作 |
第四节 完善智能型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
二、建立基层群众参与评价机制 |
三、制定法律规范,规范社会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政治生态视域下的网络表达研究:机理与调适(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二)技术路线图 |
三、研究方法、创新、缺陷与优化方向 |
(一)研究方法和技术 |
(二)创新、缺陷和优化方向 |
第一章 文献回顾、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研究视角 |
一、文献回顾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二、核心概念 |
(一)表达 |
(二)网络 |
(三)网络表达 |
三、理论基础与研究视角 |
(一)政治生态 |
(二)政治生态分析方法 |
(三)政治生态和政治生态分析在本研究中的具体体现 |
第二章 网络表达的主体、特质、价值和局限 |
一、主体扩充 |
(一)狭义主体:偏态结构的网民 |
(二)广义主体:强大隐蔽的媒体与自我更新的政府 |
二、网络表达的多维特质 |
(一)大众性和平等性 |
(二)隐蔽性和广泛性 |
(三)交互性和自主性 |
(四)多元性和离散性 |
三、在政治过程中的价值 |
(一)缓和社会矛盾、维护政治稳定 |
(二)保障权利实现、推进自由平等 |
(三)实现权力制约、优化公共决策 |
(四)推动民主政治、促进政府转型 |
四、局限性:民意的有限表现形式 |
第三章 网络表达的本质和多元主体的博弈 |
一、内在本质 |
(一)兼具权利与权力双重属性的信息 |
(二)技术赋权与权力结构的场域转移 |
二、多元主体对话语权力的博弈:基于CSS数据的实证研究 |
(一)路径回顾:现有解释模型与不足 |
(二)互动结构:政治生态下的研究设计 |
(三)实证研究:方法、过程和发现 |
(四)抑制和促进:网民和政府网络表达的结果差异 |
第四章 网络表达的实然观照 |
一、网络表达与现实表达的关系:投射和强化 |
二、议题的静态分布:公共性的聚集和回归 |
三、议程的动态发展:势能向动能的转化 |
(一)情感驱动:个体的政治心理 |
(二)集体行动:合力的产生前提 |
四、内生性问题:表达异化 |
(一)网络表达主体的异化 |
(二)网络表达内容的异化 |
(三)网络表达过程的异化 |
(四)主体与内容关系的异化 |
五、政治过程的回应:网络问政 |
第五章 网络表达的调适 |
一、调适逻辑:理念、缘由、愿景与转型 |
(一)理念:管理——治理——共治——相互治理 |
(二)缘由:政治系统的平衡稳定 |
(三)愿景:“和而不同”与边界约束 |
(四)转型:网络表达现代化 |
二、现实挑战:结构和功能的错配和治理能力的不足 |
(一)结构为体、利弊共生 |
(二)法律为用、量大于质 |
(三)公民缺位、主体缺乏 |
三、实现进路:政治生态的渐进式优化 |
(一)核心行动者:党和政府主导、培育现代公民 |
(二)外部要素:网络政治文化转型、制度有效供给 |
(三)关键措施:政治过程各要素的效能提升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8)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以湖州市廉政监察制度改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有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公共项目 |
1.2.2 政府监管 |
1.2.3 政府流程再造 |
1.3 本文内容框架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和思路 |
2 研究现状及评述 |
2.1 公共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
2.1.1 关于公共项目的监督管理研究 |
2.1.2 公共项目管理绩效的评价与改善 |
2.2 政府流程再造的中国发展 |
3 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体系 |
3.1 公共项目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3.1.1 政府管制理论 |
3.1.2 委托代理理论 |
3.2 传统公共项目政府监管的业务 |
3.2.1 公共项目政府监管流程 |
3.2.2 公共项目其它关系环境 |
3.3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公共项目的监督管理经验 |
3.3.1 设立专门的公共项目政府监管机构 |
3.3.2 公共项目监督和管理的法律依据 |
3.3.3 政府对公共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
3.4 我国公共项目政府监督管理业务存在问题及分析 |
3.4.1 双层多级委托代理链中的监督困境 |
3.4.2 公共项目政府监管的法律基础不健全 |
3.4.3 公共项目监管体制机制的不完善 |
4 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对湖州市廉政监察制度的实证研究 |
4.1 湖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概况 |
4.2 廉政监察组工作程序及业务规范 |
4.2.1 廉政监察制度的提出 |
4.2.2 派驻廉政监察组工作程序 |
4.2.3 廉政监察制度业务规范 |
4.3 派驻廉政监察组个案访谈—以湖州长田漾湿地环境整治工程为例 |
4.3.1 长田漾湿地环境整治工程基本情况 |
4.3.2 派驻廉政监察组典型监管业务介绍—基于访谈资料 |
4.3.3 “村民代表室”—廉政监察工作的新举措 |
4.4 湖州市廉政监察制度的理论分析 |
4.4.1 从政府监督职能上体现政府监管业务的流程再造 |
4.4.2 廉政监察制度对接现代公共管理的理念 |
4.4.3 以硬性约束体现政府监管绩效 |
4.4.4 为政府成本与绩效评价找到标杆 |
4.5 进一步深化和健全廉政监察制度的对策 |
5 公共项目政府监督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的主要思路 |
5.1 完善公共项目投资监管的法律基础 |
5.2 搭建合理的监管体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 |
5.3 建立健全公共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 |
5.4 构建科学的公共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致谢 |
(9)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 ——以芷江西路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流程再造研究综述 |
1.2.1.1 流程再造理论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 |
1.2.1.2 流程再造国内外实证研究综述 |
1.2.2 政府流程再造研究综述 |
1.2.2.1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研究综述 |
1.2.2.2 政府流程再造实证研究综述 |
1.2.3 招商引资研究综述 |
1.2.3.1 招商引资理论研究综述 |
1.2.3.2 招商引资实证研究综述 |
1.2.4 文献评述 |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
1.4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2 芷江西路街道招商引资的现状分析 |
2.1 芷江西路街道总体情况 |
2.2 芷江西路街道招商引资的现状 |
2.3 街道招商引资传统流程的介绍 |
2.3.1 招商项目信息收集流程现状 |
2.3.2 项目审批办理流程 |
2.3.3 招商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 |
2.3.4 财务成本控制的流程 |
2.4 街道招商引资传统流程的优势 |
2.5 街道招商引资传统流程存在的问题 |
2.6 本章小结 |
3 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机制分析 |
3.1 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目标 |
3.2 街道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
3.3 街道招商引资关键指标确定的模型研究 |
3.3.1 主成分分析法 |
3.3.2 模型构建框架 |
3.3.3 考核指标关键因素确定流程设计 |
3.4 模型结果分析 |
3.4.1 模型计算 |
3.4.2 模型结果分析 |
3.5 基于模型结果的流程再造的总体方案 |
3.5.1 关键流程的确定 |
3.5.2 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方法 |
3.5.3 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工作内容 |
3.6 本章小结 |
4 芷江西路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的方案设计 |
4.1 项目信息获取及项目洽谈的流程再造 |
4.1.1 现状回顾 |
4.1.2 流程再造需要解决的问题 |
4.1.3 再造后的新流程 |
4.1.4 再造后的优点 |
4.2 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再造 |
4.2.1 现状回顾 |
4.2.2 流程再造需要解决的问题 |
4.2.3 再造后的新流程 |
4.2.4 再造后的优点 |
4.3 招商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再造 |
4.3.1 现状回顾 |
4.3.2 流程再造需要解决的问题 |
4.3.3 再造后的组织构架 |
4.3.4 再造后的优势 |
4.4 财务成本控制的流程再造 |
4.4.1 现状回顾 |
4.4.2 需要解决的问题 |
4.4.3 再造后的流程 |
4.4.4 再造后的优势 |
4.5 构建信息平台 |
4.5.1 信息平台的作用 |
4.5.2 信息平台的构建模块 |
4.5.3 信息平台构建的流程 |
4.5.4 构建信息平台后的优势 |
4.6 建立科学考核机制 |
4.7 本章小结 |
5 芷江西路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方案的风险控制 |
5.1 流程再造后的特点 |
5.2 流程再造后的评价 |
5.3 流程再造风险分析 |
5.4 流程再造后的风险控制 |
5.5 本章小结 |
6 总结和建议 |
6.1 总结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10)中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二、国外相关文献研究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 |
二、基本假设 |
三、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工作的限度 |
第二章 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的发展趋势 |
第一节 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转化的内在机理 |
一、从分工与协作谈起:政府部门间关系的两个维度 |
二、外在环境: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是“政府—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三、历史契机,行政体制改革为“跨部门协作”提供历史性契机 |
第二节 “碎片化”:一个历史性的政府顽疾 |
一、“施政缝隙”:阻碍政府部门间协作的结构性要素 |
二、“权责壁垒”:阻碍政府部门间协作的机制性要素 |
三、“部门政治”:阻碍政府部门间协作的体制性要素 |
第三节 “跨部门协作”:政府管理的新形态 |
一、“跨部门协作”是提高政府能力的关键要素 |
二、“跨部门协作”是政府发展的弹性机制 |
第四节 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是政府改革的应然趋势 |
一、四个基本形态:1949年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历时性变迁 |
二、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的转化阻碍 |
第三章 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的“两层次逻辑导向” |
第一节 核心型逻辑导向:政府职能定位 |
一、战略、重心与政策:政府职能定位的“三层次框架” |
二、宏观层次的逻辑导向:政府职能定位是政府机构改革逻辑起点 |
三、中观层次的逻辑导向:政府职能定位是调整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基本动力 |
四、微观层次的逻辑导向:政府部门是政府职能定位的物质载体 |
五、核心型逻辑导向的保障系统:文化取向与体制结构 |
第二节 支持型逻辑导向:政治生态平衡 |
一、“内生态—外生态”:政治生态系统的基本结构 |
二、政治生态系统的总体平衡:政府部门间协调的制衡力量 |
三、政治生态系统:政府部门间运行机制的“现实场域” |
四、政治生态系统:沟通网络的“核心架构” |
第三节 “两层次逻辑导向”的内在关系 |
一、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互动的“二维图式” |
二、从“单向度”向“均衡型”:政府改革的重心转移 |
第四章 回顾与反思: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精简机构”中的政府部门间关系 |
一、导火索:1982年之前的政府规模膨胀潮 |
二、1982—1988年:“精简机构”中的政府部门间关系 |
三、“怪圈之惑”:基于“两层次逻辑导向”的分析与反思 |
第二节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点:行政反思中的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 |
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历史环境 |
二、1993年—2003年:“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 |
三、经验与反思:政府职能定位清晰化与政治生态系统失衡化 |
第三节 “大部门体制”:第二次社会转型的历史尝试 |
一、“双重压力”:2008年行政体制改革的历史预置 |
二、“碎片化”的政府部门间关系:“双重压力”下的改革难点 |
三、2008年改革:以“大部门体制”应对“碎片化”的尝试 |
四、“大部门体制”推进乏力的尴尬:基于“两层次逻辑导向”的分析 |
第四节 从“外延式改革”到“内涵式改革”是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基本趋势 |
一、“主线”:从“碎片化”到“跨部门协作”贯穿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 |
二、“两条线索”:“两层次逻辑导向”围绕“主线”发挥作用 |
三、“两个转变”:从“外延式改革”到“内涵式改革”的具体特征 |
第五章 中国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的问题与教训 |
第一节 机制调整:体制改革之外的新视角 |
一、“一主导—四辅助”:当前政府部门间协调模式的类型学分析 |
二、“机制调整”滞后:困扰“跨部门协作”的症结 |
第二节 政府职能定位的交错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 |
一、“转轨”与“并轨”:政府职能定位回应“双重压力”的尝试 |
二、“明确性”与“模糊性”:“转轨”与“并轨”中的定位困境 |
三、政府职能定位的困境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 |
四、政府职能定位困境下“跨部门协作”机制的滞后 |
第三节 政府职能定位与政治生态平衡之间的失衡化 |
一、政治生态平衡:一个忽视的变量要素 |
二、政治生态自我平衡机制阻碍了政府职能定位的导向作用 |
第六章 比较与参照:西方典型国家的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 |
第一节 美国:“联邦—地方”的两层模式 |
一、“分权”与“协调”:政府推进公共服务的“两难” |
二、“大部门制”与“委员会制”:联邦政府部门间协调的“双轮” |
三、政府流程再造:地方政府的改革尝试 |
四、挑战与反思:美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问题 |
第二节 英国:“协同政府”中的“经纬结构” |
一、积淀与困境:“协同政府”的历史前奏 |
二、“超级部制”: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核心架构 |
三、“职责三分”:“超级部制”的保障机制 |
四、小结:英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特色、问题与比较 |
第三节 日本:突破“部门主义”的探索 |
一、“部门主义”下的公共服务困境 |
二、“大省(厅)”制改革: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主架构 |
三、政治生态建设:以“弱化政府部门”为中心议题 |
四、问题与反思:日本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问题 |
第四节 西方典型国家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借鉴意义 |
一、“体制改革—机制调整”并重:协调政府部门间关系的主要逻辑 |
二、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是“两层次逻辑导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
第七章 “跨部门协作”机制的探索:宏观思路、中观战略与微观措施 |
第一节 “分层次推进”:建构“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宏观思路 |
一、阶段性分层:核心型协作—扩展型协作—深化型协作 |
二、逻辑性分层:规制型协作—服务型协作 |
三、空间性分层:中央层级协作—各级地方层级协作 |
第二节 “三个转变”:“跨部门协作”机制的中观战略 |
一、从“体制改革”到“体制改革—机制调整”并重的转变 |
二、从“失范结构”到“规范结构”的转变 |
三、从“单边行动”到“互动改革”的转变 |
第三节 “五个措施”:“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微观措施 |
一、政府流程再造——从过程角度突破“碎片化” |
二、资源的部际共享机制——应对部门之间的“资源”壁垒 |
三、公务员轮岗机制——突破人事关系的桎梏 |
四、社会民主监督机制——一个互动的“政府—社会”关系 |
五、政治生态的“维稳”机制——“跨部门协作”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中文部分 |
中文译着 |
中文原着 |
中文文章 |
英文部分 |
英文原着 |
英文文章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e化主旋律——服务驱动的政府流程再造(论文参考文献)
- [1]信息技术驱动政府智慧治理的实践创新研究 ——以杭州城市大脑为例[D]. 姚汉鑫.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21
- [2]技术治理的向度、风险及规避 ——基于鄂托克前旗的案例研究[D]. 贺栋豪. 内蒙古大学, 2021(02)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4]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D]. 蔡璐. 辽宁大学, 2020(07)
- [5]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周祥飞.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6]智能型政府对基层治理的重塑[D]. 马俊英.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7]政治生态视域下的网络表达研究:机理与调适[D]. 刘伟. 苏州大学, 2018(01)
- [8]公共项目政府监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以湖州市廉政监察制度改革为例[D]. 金潇. 浙江工商大学, 2014(06)
- [9]街道招商引资流程再造 ——以芷江西路街道为例[D]. 田薇. 浙江大学, 2014(08)
- [10]中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D]. 张翔. 南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