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各地因地制宜为救助管理工作“出招”(论文文献综述)
赵晓蕾[1](2021)在《民国时期东北地区救助关内难民研究(1912-1931)》文中研究表明
张子涵[2](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研究》文中提出贫困问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消除贫困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和美好愿望,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一直以来,消除贫困都是中国共产党高度关注和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对我国长期以来贫困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总结基础上,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特色扶贫道路,形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精准扶贫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其他国家贫困治理模式的总结与借鉴,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提炼与创新。精准扶贫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扶贫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历经四代主要领导人,四个主要发展时期,到今天依托国内国际大环境和历史背景而形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该理论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扶贫思想的继承与创新,是新时代我国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指南。精准扶贫理论的价值目标是共同富裕,第一要义是“两个确保”,核心思想是精准扶贫,基本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根本方法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该理论提出了解决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两步走”战略;形成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领导责任体制,精准识别、协调统一的工作组织体制,扶贫资金、各种资源的稳定投入体制,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制,广开渠道、严格标准的监督考核体制;形成了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精准方略是有效之策,社会动员是聚力之举,群众奋斗是内生动力的脱贫攻坚经验;培育出以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的实干精神,自力更生、敢闯敢干的奋斗精神,各方参与、众志成城的帮扶精神,迎难而上、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同舟共济、携手合作的互助精神为代表的中国扶贫精神。这一理论包含人民性、全面性、科学性、创新性、绿色性等鲜明的特征。精准扶贫理论继承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创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扶贫思想,指导着中国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为世界人权保障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历史发展,精准扶贫理论必然会在人类反贫困实践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孙博楠[3](2021)在《个案工作介入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非理性信念的实务研究 ——基于理性情绪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流浪乞讨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广泛的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一群体主要以流浪乞讨作为自身生存的主要方式,生活极为艰辛。自2003年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通过在全国各地建立救助管理站来进行临时救助,为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提供了基本保障,救助过程的施行也朝着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救助制度的演变,一线救助人员的工作任务以及工作难度却与日俱增。在开展日常救助工作的同时还要面对诸如“精神障碍”人员、“跑站”人员以及“恶性求助”人员等特殊群体,给救助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同时也给一线救助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心理阴影,使其对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群体产生了一定的非理性信念。因此本文试图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理论以及方法,通过对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实地观察和资料收集,进行成因分析。在此基础上评估需求,选取服务对象,以理性情绪为指导,个案工作为介入方法改善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非理性信念,发掘自身的优势和价值,重塑职业期待,探究社会工作介入救助领域的新方向与角度。最后本文从实务介入的角度总结经验,并从时刻关注救助体系内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将社会工作嵌入社会救助体制、拓宽救助社工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等三个方面提出发展对策。
曹楠楠[4](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坚持不懈的反贫困过程中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扶贫脱贫道路,创造了为全球减贫70%的“当惊世界殊”的瞩目成绩,这其中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对妇女在反贫困过程中的“半边天”作用的重视与发挥。伴随农村农业生产和经济结构呈现出鲜明的“农业女性化”结构性变化,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成为当前农村脱贫攻坚的主要对象和主体力量。无论基于妇女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视野,还是当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及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作为主体的自我发展诉求,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更是当前脱贫攻坚全面决战阶段和2020年以后攻克相对贫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此,本文综合运用学科交叉、系统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研究方法,着重从贫困现状、理论资源、历史进程、品牌项目、经验启示等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以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历史经验回应当前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困境,以求促进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尽快摆脱贫困并实现主体身份转变,在未来的反贫困事业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的巾帼之力。具体来说,论文由六部分构成: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论文研究依据、意义和系统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宏观介绍研究思路方法、基本内容、创新之处等,以阐释论文选题价值、把握论题研究动态、展现论文研究基本概况,为论文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述。在对贫困、农村贫困家庭及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基于地理环境、制度设计、历史文化、社会参与等维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原因进行深度剖析,系统阐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在贫困程度、健康状况、受教育水平、可行能力等方面的致贫表象及相应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影响,宏观展现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况,为深入研究奠定基础。第三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理论资源。从经典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外相关理论及中国传统文化四个维度,对相应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妇女解放思想和共同富裕理论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可行能力贫困理论和女性主义经济学思想、中国传统妇女观和中国传统贫富观等相关理论思想进行阐述,为整个研究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撑。第四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意义及进程。以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对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意义为出发点,历史梳理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历史实践过程,将其划分为通过体制改革、开发式扶贫、“两轮驱动”扶贫、精准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四个阶段,展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历史脉络,从宏观视野为探索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经验规律提供实践性基础。第五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品牌项目。围绕健康、科教、金融、就业创业、社会五大扶贫领域分别对母亲健康快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降消”项目等健康扶贫脱贫项目,春蕾计划、“双学双比”活动、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科教扶贫脱贫项目,母亲小额循环、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母亲创业循环金等金融扶贫脱贫项目,巾帼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妈妈制造等就业创业扶贫脱贫项目,幸福工程、母亲水窖、母亲邮包等社会扶贫脱贫项目的发展状况、运行模式进行阐释分析,总结项目扶贫经验,从微观视野为探索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经验规律提供实践性素材。第六章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结合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历史实践,立足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客体身份,从明确目标导向上要实现全面自由发展、推动脱贫致富、提升可行能力,重视主体能动作用上要激发主体意识、摆脱观念束缚、弘扬优良品质,增强综合脱贫素质上要提升科技文化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保障平等发展权利,强化全方位扶贫格局上要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导向优势、加强社会联动参与四个维度揭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为新时代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事业提供经验遵循。
徐志强[5](2020)在《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着大量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组织——“会”,何谓“会”?《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会,合也”。《广雅·释诂三》中的解释是“会,聚也”。汉典则把“会”解释成“为一定的目的而成立的团体或团体组织。”(1)据陈宝良考证“会作为一种团体,至迟在北朝北魏初年即已出现。”经唐宋至明清,“会”的类型和功能日渐丰富,并建立起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其成员规模少则几人,多则百十人,不仅个人可以参会,家庭、其他“会”“社”“堂”等组织体均可成为其中一员。一人多会,一地多会现象十分普遍。这些都表明“会”已经成为传统社会民众生活的一种习惯。完备的规则,成熟的形态,使其遍布城乡,有的可以运行百余年而经久不衰。与“会”相类似的民间组织还有“社”。“社与会,其起源虽有所不同,但含义实可归趋于一。‘会’有聚合、汇合之意。人聚集之地即可称会。”(2)“社与会相比,其含义虽较会更为广泛,但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与会自可并称。”(3)此外,中国传统社会宗族之中通常会设有祠堂,作为族众开展祭祀祖先活动的场所。组织祭祀活动没有经济的支持显然是不行的,因而“族人形成组织,还要在经济基础上有实现的手段,这就是祠堂祭祀,在这一活动中,人们以‘一本’为共识,通过宗族族长组织的祭祖活动,形成一个团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堂”除了是一个祭祖活动的固定场所外,也具有组织共同体的性质。本文中所涉及的“社”“堂”等组织与所讨论的“会”同义。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商品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从家族生活走向社会生活,“会”成为新的结群方式,通过地缘和业缘纽带的连结,实现了一种新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由“聚族而居”到“聚金成会”,“会”成为家族组织的延伸,使得民众在经济生活需要时由原来的仅能依靠家族组织,转而可以寻求另外的社会合作。“会”作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承担各种社会公益责任,几乎所有民间社会举办的公益事业背后,都能看到“会”的影子;会员持有的“会股”可以根据立会条规进行买卖、抵押、转让、继承,其股份涵义与现代股份制下的股份实有相同意义。在中国传统宗族整合和地方社会治理中,“会”扮演了极为重要的积极角色,在敬宗收族、公益慈善、经济互助、文化教育、地方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功能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国家与民间凝聚民众力量开展社会治理的有益途径。“会”的数量众多,存续时间长,具有民间性、自发性、自治性等典型特征。今天我们能够对“会”的形态得以了解,得益于其管理文本——会簿文书,它是研究“会”最重要的第一手材料。会簿因民众交往的惯例以及管理共同体各项事务的实践需要而形成,记录了“会”的管理规则和管理过程的细节与实态,其中的成员间的权利义务、财产关系、行为模式等,成为约定俗成共同认可的习惯。在展现其独特的组织方式,与地方社会互动关系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民间组织自治的规范化和制度的创造力。因此,对研究“会”的管理制度与主体形态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会簿文书的名称较多,如会簿(部)、会册、会谱、会本、会录、会书等等。一般来说,会簿文书包括:序言、会规、契据账簿以及会友名录,内容丰富,记载详细,可以说通过会簿文书可以窥“会”之全貌。通过对“会簿”文本内容的考释,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法律文书。首先,它是共同体的自治规范,发挥着组织章程的功能。会簿的内容由全体成员按照个体意志和共同需求,以“公同议决”的方式自主创设并自愿遵守,规范共同体内部秩序。其次,它是成员间的集体契约,发挥着构建成员关系的功能。会簿不只是共同体内部规则的载体,还承载着具体的社会关系,契约当中蕴涵的自由、平等、信用的思想在会簿中均有所体现。最后,它是成员的权利凭据,发挥着保障各方权益的功能。成员通过捐资行为取得了成员资格,“会”按照成员的人数刊刻会簿,作为其捐资和具有该组织成员身份的证明,会簿还是享有相应财产权利和管理权利的凭据,成员凭簿享有“饮宴”“收租”“领胙”等经济收益,参与“会”的管理活动,按照“一人一权”原则行使表决权。本文以与“会”有关的民间会簿文书为中心,结合契约、地方志、族谱等资料开展实证研究。通过对会簿文本结构和内容等方面的静态分析解读,考察传统社会民间团体的运行规制和主体形态。在充分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系统分类汇编,力求做到区域样本多样、种类齐全、文本完善;实现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资料的有效覆盖和充分占有。“会”是一个客观存在且具有独立人格的有机体,其本质是人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反映,它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成员的联合体。成员之所以自愿结成团体是基于个体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和共同的目的,这一共同目的是以一定的利益需求为导向,这种利益既可以是经济利益也可以是精神利益,亦或二者兼而有之。个人凭借一己之力难以单独达成,通过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或业缘关系为媒介个体结成群体。按照立会的目的和连接纽带将清至民国时期的“会”划分为血缘型“会”、地缘型“会”以及业缘型“会”。血缘型“会”,是基于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在同一家族范围内为了祭祀共同的祖先,如清明会、丁会,或为了培养本族人才组建文会、宾兴会等,也可以是为了族人的婚姻、养老、安葬、救助等而立会,如利济会、百子会、长生会等。地缘型“会”,是在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基于人和人之间长期共同生活而构建起来的熟人关系,民众为特定的目的自发组织在一起而结成的“会”。这里的地域,即可以是一乡、一村、一县等行政区域,也可以跨越几个行政区域。其立会的目的既可以是“互益性”的,即仅限于组织内部成员自身受益,比如为集资互助而设立的钱会;为祭祀共同神袛而设立的神会,如关帝会、汪公会、张王会、文昌帝君会等。也可以是“共益性”的,即组织成员与社会公众共同受益,如为便利交通出行,而设立的路会、渡会、船会、桥会等等。业缘型“会”,是民众基于共同的事业自愿捐助设立的“会”。其立会的宗旨主要是为实现社会慈善公益,往往打破了家族、地域界限范围,成为一种全国性的民事习惯。因此,这里主要指民间的善会善堂,比如为救助女婴而设立的保婴会、育婴堂;为安葬亲属而设立的助葬会、储恤会、永安会;为救助寡妇而设立的恤嫠会、儒寡会;为普度众生设立的赏节会、放生会;为救助孤老设立的恤颐堂、长寿会等等。通过分类考察其组织运作的规制,包括组织制度、财产制度、保障机制等,藉以实证研究方法揭示“会”的真实形态,进而探究“会”民事主体地位的生成方式。根据实际掌握的资料情况,选取血缘、地缘、业缘三种类型中具有代表性的会簿原件,作为分析解读的基本素材。而商业性的“会”、政治性的“会”、宗教性的“会”以及军事性质的“会”,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本文除绪论外,分为四章以及结语。第一章以血缘型会——族会为主要研究对象,族会因设立目的的不同,存在多种类型,本章重点考察了祭祀类和教育类两种类型的族会。研究的载体就是记录族会管理规则和管理活动的会簿文书。会簿文书经过一代代的流传,逐渐形成了相对统一的结构和格式化的内容。通常会簿的书写体例包括封面、会序(序言、弁言等)、会股(会员)名录、田产房契,账目清单、以及田园堂馆的图纸,如果族会经过复建还会另写序言以及修订后的会规等。每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字斟句酌,更代表着一定的含义,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这也是今天我们能够了解和研究族会的实物证据。族会就是建立在宗族内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为了维护宗族共同的利益而组成的族众共同体。它与宗族关系密切,或是为了祭祀祖先,修撰族谱;或是为了发展教育,培育人才;亦或是为了情感联谊、互助救济等目的,族众醵资立会。族会是长期性组织,其持续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为此族会通常都制定有一整套规则,以此来约束其成员的行为,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在祭祀类族会中由族众或会员大会共同选举的管理人员代为管理组织事务,在会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并代表族会开展外部经济活动。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分为“轮值制”或“选举制”,无论哪种方式,均是全体成员共同决议的结果。成员地位具有相对平等性,按照会规履行义务分享权利,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成员如果违反会规都会受到处罚。同时,由于族会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的基础上,故其会规当中还带有部分强制性和身份化的特征,比如对于违规成员进行家法处置等,可见宗法伦理对维护族会组织的内部秩序发挥着一定作用。祭祀类族会的会产主要来源于成员捐助或族产划拨,无论何种来源族会对会产均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权利。族会的财务向全体成员公开,并接受监督。在教育类族会之中,同样由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代为管理族会事务,与祭祀类族会不同的是,部分教育类族会采取选举产生董事会进行管理的方式,这与民国时期政府发展教育的政令推动有关。教育类族会的会产来源与祭祀类族会相同,产权同样归属于族会所有。不同的是教育类族会的设立及其章程一般要报政府备案。无论是祭祀类族会还是教育类族会都具有类似现代“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族会被民众赋予独立主体地位,有专属名称,享有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以族会名义对外开展社会经济活动;族会按照拥有的田园林地等以会户名义向国家履行纳税责任,为官方所承认。族会基于特定的血缘关系建立,受益的范围仅限于族众,不具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不得入会分享权益,因此,族会又具有人合性和互益性的特征。第二章以地缘型“会”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了神会、桥会、渡(船)会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会”组织。传统社会民众共同生活的方式不仅仅表现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聚族而居”,还可以是基于地域和共同利益的连结,从而形成地缘关系的组织共同体。在一定地域范围,为供奉各种神抵祈求神佑平安为目的建立的神会,以及架桥造船为方便行人交通出行为目的建立的桥会、渡(船)会,均属于此种类型。这两类“会”都有记录其管理活动规则的会簿文书,文书具有相对一致的格式化结构,会簿的体例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序言。引经据典讲述立会宗旨、强调立会的重要意义以及立会过程的艰辛,号召会众有始有终,众志成城。二是会规,即组织章程,这也是会簿最核心的内容。包括组织制度(成员的构成、管理人员的任职权义等)、管理制度(组织的管理模式、议事规则等)、财产制度(资金筹措方式、盈利模式、收益使用等)等事项。三是会产契据。包括会产交易的契约凭据等。四是账目收支明细。“会”组织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记录在案,做到账目明晰收支相符,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五是芳名录。简单来讲就是成员的名单,但又不仅限于此,名单后面还附有出资金额或持有股份的数量,这也是成员出资和分红的凭据。对于具有共益性的桥、渡(船)会,还代表着捐助人的一份善心与功德。其结构与族会会簿大同小异,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会”的普遍性,“会”已经成为民间社会民众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簿文书不仅是组织管理活动的文字记录,其还具有多种法律功能,首先它是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是自由合意的结果,即使是后加入者仍要受其约束。其次它具有组织章程的功能,规定了组织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职权,组织的议事规则、组织运行的保障机制等内容,而这些内容远远超出了成员间权利义务约定的范畴,成为组织的行为规范。最后具有权利凭证的功能。它证明会员的专属组织身份,会员可以凭会簿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行使表决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实体权利。地缘性“会”在立会目的上虽有不同,但是在组织运作模式上存在着共性的特征,表现为由全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在会规授权下管理组织内部事务,对外代表组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会产来源于成员出资捐助,捐助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会”,而成员的原始产权转化为股权,凭借股权可以享有组织收益,因其具有经济价值,会股可以交易或转让,通常情况下会内成员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了保障组织的持续运行,“会”制定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包括每一笔开支都要记录在案,而且要求账目清晰有据可查。同时账目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共同核算接受监督。会产的借贷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即使是会内成员也不例外。对于管理人员权责并重赏罚分明,有的还建立了退出机制,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不仅要赔偿组织损失,情节严重的还予以除名。在组织的外在形态上,地缘性“会”被民众以民间习惯的方式赋予了民事主体地位,有自己的名称,专属的会产,可以“会”的名义进行社会经济活动,其活动由其管理人员代理。虽然官方并未以成文法的形式设定其主体资格,但是,“会”以会户的身份按期向国家缴纳赋税,并获得官方颁发的纳税凭证。官方制定发布的这些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另一种方式承认了“会”的合法性。此外,神会与桥会、渡(船)会由于受益范围的不同,在组织形态上存在着些许差异,神会的受益范围限定在组织内部成员,非会员不享有神会的各项权益,因而表现出互益性组织的特征。桥会、渡(船)会的设立初衷是解决民众水路交通出行问题,弥补官方在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不足,经费主要来自会员自筹和经营会产产生的收益,不向途径此地的商旅收取费用,成员在助人的同时也是在自助,故而表现出共益性组织的特征。第三章以业缘型“会”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得一录》、会簿文书、地方志和征信录为基本资料,重点考察了同善会、保婴会、恤嫠会等3种类型的善会善堂组织。征信录简单来讲就是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益款项收支情况的详细报告书。其记载的内容与会簿文书相比更加系统全面详细,体例上包括序言、管理规则、管理人员名录、收到资助的数量及账目开支情况、官方批文、契据票据、房屋田图等。善会善堂有自己的名称、活动场所、经费和组织机构,由地方精英集资发起设立并管理,民众自愿参加,以实施济贫助困等善举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它打破传统的家族血缘关系,以慈善事业为纽带,既又不隶属于宗族也不从属于宗教组织,为官方所承认的长期性公益慈善组织。它是财产的集合体,其管理规则、开展慈善活动情况记载于会簿中,设立时一般须向官方呈请备案,具有半官方色彩。它有专职管理人负责管理组织的各项事务,管理人与善会善堂是雇佣关系,按照章程的授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管理人员通常是有一定威望、家境殷实的士绅等地方精英担任,一般属于义务职,不领取报酬。善会善堂的资金来源于设立人捐助和社会公开募捐,捐助后的产权归属于善会善堂,捐助人可以监督财产的使用情况,有的还可以参与管理,但是属于义务性质没有报酬。善会善堂制定有详细的资助办法和程序,对于资助的人数等一般是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资助款物。为确保慈善救助能够落实到位避免贪腐,善会善堂在章程中规定了详细的保障措施,包括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职务行为的监管,资助对象的审核查验,受助人要提供担保,资金账目的公开核算等事项都一一予以明确。同善会、保婴会、恤嫠会在资助对象、管理模式等方面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组织形态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特征,体现在一是具有类似慈善财团法人的特征,它们都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开展活动的场所;由捐助财产集合而成,没有组织成员和议事机构,由管理人员代为执行善会善堂各项事务;均制定有成文化的组织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慈善活动。二是属于地方性公共组织。其公共性表现在设立目的和功能的公共性,资金来源及用途的公共性,以及组织规则的公共性。三是善会善堂具有民间半官方色彩,其与官方是“官督民办”与“民禀官示”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善会善堂的设立及其章程要提交官方备案,有时官方还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善会善堂还会主动借助官方力量宣传慈善理念,维护管理秩序。第四章阐述了“会”在没有国家成文法规制的情形下,如何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建构自身的民事主体地位。无论是血缘型的“会”,还是地缘型的“会”,亦或是业缘型的“会”,其实质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一种聚群而生的客观状态,具有“合个体之力,以成就共同生活目的”的特性。“会”在民间社会是自然生长发展的结果,而并非国家律法有意规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受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所限,“国家根本不可能渗透到乡村社会,并对私人空间进行深度管治,从而给基层社会留出了活动空间”(1)。另一方面则是国家立法的“重刑轻民”思想,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政权稳定,而对于户婚、田土、钱债等“民间细故”则疏于制定律例典章。在清至民国时期,民事活动的秩序主要由民众按照契约、礼俗、习惯进行自我规范。民国时期虽有民法颁布,但是对于“会”的组织形态、主体地位等内容并未予以明文规制,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会”以民间惯例的方式被赋予了独立意志和行为能力,成为与“人”同质的有机体,并自我发展完善,在与其他社会主体互动中建构民事主体地位,成为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建设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民间力量。从内部建构视角,共同需求是“会”自发形成的现实基础,自定章程是“会”内部管理的组织规范,专属业权是“会”主体人格的物质保障,共同代表是“会”独立意志的外部表达方式。从外部建构视角,“会”通过主动配合谋求官方认可支持并从中获得合法性,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与其他民间组织积极互动建构社会关系。结语部分总结了会簿文书的法律内涵以及三种类型“会”的民事主体特征。通过对“会簿”文本内容的考释,我们发现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法律文书。首先,它是共同体的自治规范,发挥着组织章程的功能。会簿的内容由全体成员按照个体意志和共同需求,以“公同议决”的方式自主创设并自愿遵守,规范共同体内部秩序。其次,它是成员间的集体契约,发挥着构建成员关系的功能。会簿不只是共同体内部规则的载体,还承载着具体的社会关系,契约当中蕴涵的自由、平等、信用的思想在会簿中均有所体现。最后,它是成员的权利凭据,发挥着保障各方权益的功能。在血缘型和地缘型“会”中,作为其捐资和具有该组织成员身份的证明,同时也是享有相应财产权利和管理权利的凭据。在业缘型“会”中,作为捐助人捐资的证明,由于“会”的慈善性质决定了其权利限于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无经济权益。人们由“聚族而居”到“聚金成会”,“会”成为家族组织的延伸,使得民众在经济生活需要时由原来的仅仅依靠家族组织,转而可以寻求另外的社会合作。“会”作为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承担各种社会公益责任,几乎所有民间社会举办的公共事业背后,都能看到“会”的影子。在传统中国宗族整合和地方社会治理中,“会”成为建构社会关系,填补国家治理空白的民间力量。“会”不仅拓展了人们社会活动的范围和领域,在敬宗收族、公益慈善、经济互助、文化教育、地方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其功能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会”是一个事实上的存在,具有客观性,不以特定历史时空范围下是否存在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其规制或认可为前提条件。其次“会”作为事实上的存在,具有正当性,会簿是记录“会”管理过程和管理规则的客观证明。这些规则既是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同时也是组织的章程,对内约束成员行为,明确产权关系,对外规范组织活动,保障组织运行。最后,“会”的主体地位具有合法性。虽然国家的制定法并未对“会”的组织形态进行规范与调整,但是官方发布的通饬稿(札)或批答(示)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承认“会”的合法地位。
郑雪倩[6](2020)在《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Q市救助管理站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3年之后,我国的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从“收容遣送”时期进入“救助管理”时期。同时随着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以提高救助化专业水平,成为一个越来越被认可的趋势。我国大陆地区从2007年开始尝试在救助管理站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试点工作,各省市的救助管理站开始逐步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以提升救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但由于种种原因,各地救助管理站在站内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也面临种种困境,不利于更有效地发挥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的成效。文章以Q市救助管理站为个案,以社会系统理论、管理过程理论、优势视角理论、增能理论为理论依据,采用无结构化访谈、观察法、个案研究法和文献法,对其现阶段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措施进行了梳理,发现救助管理站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存在着种种困境,包括现阶段站内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较低,因此较少使用专业化的方法开展救助,服务手段单一;从社工管理层到一线实务层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救助管理社会工作工作体系,使得救助的效果不佳;同时又因为救助对象的特殊性,存在大量“骗站”、“跑站”者,没有技术手段社工难以对求助者的身份进行核实,使得社工介入救助管理的难度增大;岗位购买服务使得站内社工必须在救助管理站的框架下工作,但是行政化的管理目标时常和社会工作的救助目标产生冲突,出现了以责任冲突为核心的职业伦理矛盾;同时医疗、教育、慈善、就业等必要的社会资源较少,单纯依靠社工救助很难达到救助目标。因此文章从救助管理站、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社会与政策等层面,分析了救助管理站在站内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面临困境的原因,并提出重塑社会工作的工作框架,坚守社会工作职业伦理,提升现有社会工作者的救助能力,利用“互联网+”开展融合救助,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救助管理社会工作工作体系等具体措施,以提升救助管理站推进站内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成效。
苏杰[7](2020)在《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文中指出对口援藏、对口援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类型。如果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改革开放时期全国性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为开端,迄今为止该政策已经走过40余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以1994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藏、1996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疆工作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纵观整个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它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与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之一,一直是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受到学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从学理层面对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基本内涵、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辨析与澄清。全面、科学、系统地认识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界和实际民族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的研究视角,同时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理论——政策——实践”的分析框架下,首先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间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理论的源头去认识和考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进而结合对口援藏、对口援疆等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其基本内涵以及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论述,并提出如何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总体上力图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是什么?二是从政策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基本内涵、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及其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三是从实践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发展过程、经验与挑战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选题缘由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进行分析。第二章为理论阐释,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基本属性、理论支撑等。第三章为政策内涵分析,主要包括政策文本内容、政策工具使用、价值取向、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等。第四章主要围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论述。第五、六章为实践检视,从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角度分析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沿革、实践经验与挑战,提出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为结语,提出本文的初步研究结论,阐述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中国特色”的认识,指出研究不足之处以及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研究方向。本文认为,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出发,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是基于国家责任和情感道义的兄弟民族之间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守望相助、命运相依是大家庭的“家规”,在经济生活方面给予特别扶持、在文化生活方面给予特别尊重,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是大家庭的“家教”。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集中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了“四海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传统观念下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在我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宏观民族政策。同时该政策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于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其它经济战略或政策措施中,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共同构成一个政策主体相同、政策目标相近、政策效果相辅相成的特色政策群,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制度特色、道路特色与实践特色。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必须讲两分法、两点论,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物质与精神、供给与需求、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交钥匙”与“交支票”、“见物”与“见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等十个方面的重要关系问题。
岳可[8](2020)在《我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水平区域评价及提升路径》文中认为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是社会长期聚焦的热点,其中儿童的流浪乞讨更值得被关注。流浪乞讨儿童普遍处于社会边缘化的处境,极有可能成为具有反社会倾向的团体,更为重要的是,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直接妨碍了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本文基于网络爬虫技术获得的大量流浪乞讨儿童基础数据,借助空间分析工具对流浪乞讨儿童的区域特征进行探究,并通过多种计量方法评价各区域救助管理水平及协调度,对进一步优化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节为绪论,从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等方面对本研究的内容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第二节为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对前人的研究进行综述,对相关概念作出界定,并简要陈述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第三节对流浪乞讨儿童的分布特征进行探究,其中包括年龄分布、性别分布、行为特征、时间分布特征等,也利用全局莫兰指数和Getis-Ord*iG指数对流浪乞讨儿童的区域分布特征及区域变化特征进行了分析及可视化。第四节利用因子分析法建立了区域救助管理水平评价体系,从专业技术水平和救助能力保障两角度对不同区域的救助管理水平进行了评价。第五节通过引入耦合协调度对不同区域流浪乞讨儿童聚集指数与救助管理综合指数进行了计算与分析,在对不同区域系统指数的关系进行划分后,进一步了解不同区域的耦合协调状况。第六节为救助管理水平提升路径,从存在问题、国内外典型模式和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第七节对研究进行了总结和讨论。本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一,我国流浪乞讨儿童以十岁以上居多,并且男童占多数。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多样的,并往往集聚在经济较发达、社会治安较好、产业发展较稳定、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如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二,在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水平上,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在专业技术水平方面表现较好,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在救助能力保障方面表现较好。三,我国流浪乞讨儿童聚集与救助管理耦合协调情况不容乐观,一半以上的省份处于失调状态,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四,我国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和管理正在逐步规范,但仍存在救助体系不完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低、区域合作不强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合适的救助管理模式,以提高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水平。
李宁[9](2019)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文中指出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维护者,属于基层社会精英。长期以来广大乡村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较大,生活待遇较低,乡村教师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那些在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更处在社会的边缘地带,整体生活状况及生存处境堪忧。如何切实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教不好、留不住”的现实问题,缩小城乡间师资差距,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议题,需要政府从政策层面加以支持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教师社会地位逐渐恢复,中央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以改善乡村师资状况,有关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规定和要求也散见在这些政策文本中。2015年6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出台,该计划曾多次提到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让更多乡村教师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教师的关怀以及对乡村教育的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系列政策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政策本身是否存在不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又能否有效落实,依然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基于对这些现实问题的审思以及对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分析,本研究将聚焦点定位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本身。试图通过研究探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发展历程是怎样的?政策文本包含哪些内容?使用了哪些政策工具?政策执行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如何实现政策预期目标?如何有效地推动政策执行?要想将政策理想转变为政策现实,实现政策目标的要求,就必须科学地选择和使用政策工具。研究政策工具是为了帮助政策决策者和执行者更好地选择合适的工具以解决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问题。尽管一直以来人们较多地将政策工具研究聚焦在政策执行阶段,但事实上政策本身就是一种决策的手段。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行性也将直接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本研究主要是基于政策工具视角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进行系统分析。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被高度关注且现行政策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的背景下,适时运用政府可以选择的政策工具来识别、分析和研究政策,进而对其进行恰当的选择、匹配及组合,能够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的实效,加强我国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发展。因此,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为从研究主题入手,基于对政策发展历程梳理的事实分析和政策工具分类的理论分析,对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文本分析和实证分析,对其问题诱因进行因果分析,在借鉴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进行改进策略分析。澄清及确认政策目标是政策制定者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政策价值分析的重要环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政策层面上来看,关键之处在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困境、激发乡村教师工作热情以及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诚然,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及其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具有周期性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也是在经历了一定政策周期后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政策系统。本研究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住房保障、社会保险以及医疗保障待遇内容,分别从国家政策的宏观要求和地方政策的配套衔接两个方面进行了历史梳理及分析。如何切实提升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水平,激励其更好的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定什么样的政策以及如何有效执行政策。本研究基于政策工具视角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及其政策执行现状进行分析。尽管国内外学者对政策工具概念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大家在对工具分类的认识上还是比较一致的。相比较而言,麦克唐纳尔的政策工具分类属性特点更为鲜明,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因此,本研究主要运用麦克唐纳尔的政策工具分类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进行具体分析。首先对当前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工具选择情况进行分析,建立了生活待遇政策内容与政策工具的二维结构分析框架,发现当前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工具选择和使用特点主要表现为倾向于政策的行政命令,侧重于多重路径的教育投入,着眼于政策工具的短期效益以及依赖于系统内部资源调配。其次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实证研究,结合量化和质化研究结果分析政策执行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乡村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住房保障得到改善,医疗保障取得进展,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生活补助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乡村教师整体职业期待正在提升。在正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从政策工具视角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命令性工具受到阻碍,报酬性工具作用有限,权威重组性工具形式单一,职能拓展性工具易被忽视,劝告性工具执行力度不足等。对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归因分析。究其原因,既有内部因素的直接性影响,又有外部环境的综合性影响。深入剖析后,不难发现政策工具差异性与工具选择复杂性、政府资源有限性与政策对象需要无限性、对组织的权威性期待与低效性现实、政策环境良性需求与现实偏差性影响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冲突,进而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发展中,各国都非常重视乡村教育的发展,均将其作为本国政府决策的重要领域。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及其保障制度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本研究在借鉴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乡村教育实际提出适合于本土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策略。从政策制定到政策执行全过程进行系统阐释,分别从政策目标与工具选择、生活待遇与保障机制、责任意识与权力配置、政策宣传与环境创设、多中心治理与增强职业吸引力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张威涛[10](2019)在《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文中认为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地壳运动的活跃,使多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明显上升,并且灾难性事件增多。与此同时,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城市人口持续增长,这就意味着有大量的城市人口正在、也将更多地暴露于自然灾害威胁之下。城市疏散避难空间是灾害情景下工程抗灾设防受损后的第二道防线——保障人口生命安全的底线空间,也是收容救助活动的集核空间、城市机能运转的辅助空间。所以,疏散避难空间的规划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适应灾害风险”简称“适灾”,是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建设的根本目标,指在不同的灾害风险条件下都可以可靠地发挥庇护、收容、救助等关键职能,降低甚至避免灾害风险导致的人口及相关社会经济损失。但是,当我们审视当前各个城市的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工作时,会发现似乎陷入了一种困局——规划者们常常遵循既定经验范式,采用实体中心的规划技术手段(指从自上而下的视角关注事物的平面与静态结构)就灾害谈设计,从而忽视或回避了疏散避难空间和灾害风险之间复杂的、生动的适应关系及运行逻辑,导致难以把握这种适应关系所形塑的适灾对策。何为“适灾”?如何“适灾”?这成为现有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亟待回归、思考并解答的问题。首次采用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对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内部运行机理和外部规划响应进行双向探索。通过适灾机理向规划响应的推导,最后落足于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的应用,不仅帮助突破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适灾困局,还在于弥补现有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研究的理论缺欠。也期待通过贡献出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研究的专项性成果,启发其他城市空间适灾理论的充实和适灾规划的完善。以基础平台搭建-适灾总体探讨-适灾分题探讨-适灾规划应用为研究路线依次展开:第一部分,搭建“适灾”研究的基础平台。通过梳理归纳“疏散避难空间”、“灾害风险”、“CAS理论”的发展动态,搭建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研究和规划应用的基础平台,奠定研究广度、深度和精度。包括:明确以综合疏散避难空间为研究主体,规划内容向多灾种、多时段、多手段、多尺度和多主体5个方面扩展;明确以损失型灾害风险为适应对象,分解为致灾性、暴露性和敏感性3个风险维度;引入CAS经典理论,辅以社会生态系统的CAS衍生理论、城市空间系统的CAS应用程序,探索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适灾问题。第二部分,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总体探讨。通过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与CAS理论的耦合分析,论证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属于复杂适应系统。在这一过程中,建立起包括空间复杂性表现、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适灾系统构成、适灾系统外部特征和适灾系统内部机制在内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思想。其中,通过挖掘适应概念的可持续发展内核,提出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再通过搭建内部机制达到适灾要求的作用框架,建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适灾运行机理模型。然后,将适灾理论思想和适灾机理模型转化为规划语言,确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概念,重塑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建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总体思路;将灾害风险适应性要求转化为新的规划原则;受适灾机理模型启发建立规划方法集合;确立清晰的规划流程和完整的规划内容;赋予新的规划属性和价值等。第三部分,以滨海城市为例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分题探讨。滨海城市是社会经济活动最活跃、人口最集中、灾害形势最复杂的城市地区之一。通过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保障灾害情景下的人口安全,并以人口之安全维护社会经济之稳定,对于滨海城市而言至关重要。根据适灾规划体系指导,将适灾规划分为“确保场所和环境庇护安全,适应多灾种致灾性”、“确保紧急和生活收容有效,适应人口暴露性”、“辅助城市持续运转和快速恢复,适应救助敏感性”3项专题分别展开。在每个专题下,首先通过分析滨海城市灾害风险主要影响要素,确定灾害风险评价指标,辨析灾害风险的空间分异特征;然后,针对滨海城市典型的灾害风险特征,将适灾运行机理模型具象化,形成疏散避难空间使用行动情景图式;以该图式为依据,搭建跟随灾害风险提升、承载邻域层自治行动向城市层统筹行动升级的疏散避难空间形制、配置和布局策略。第四部分,对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做规划应用研究。在对前文提出的空间适灾规划策略进行应用的同时,就应用研究区域本身发现并解决适灾专题探讨中忽视的差异性和细节性问题,指导我国滨海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提升,也为其他城市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最后,建立一套指涉多方参与主体、识别多层规划权责、执行多元规划程序的规划保障措施,用于保障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编制、实施和使用的效果。
二、全国各地因地制宜为救助管理工作“出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各地因地制宜为救助管理工作“出招”(论文提纲范文)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内背景 |
1.1.2 国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述评 |
1.3.1 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外研究总体评价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1.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主要内容的梳理 |
1.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扶贫精神的总结 |
第2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形成逻辑 |
2.1 精准扶贫的理论逻辑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2.1.2 其他国家贫困治理模式的总结与借鉴 |
2.1.3 中华民族传统救济思想的提炼与创新 |
2.2 精准扶贫的实践逻辑 |
2.2.1 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 |
2.2.2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求 |
2.2.3 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
2.3 小结 |
第3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嬗变 |
3.1 中国革命、建设时期的制度保障扶贫理论 |
3.1.1 土地革命与改革运动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 |
3.1.2 农业机械化与合作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
3.1.3 社会保障兜底贫困生活 |
3.2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改革发展扶贫理论 |
3.2.1 改革发展破困局 |
3.2.2 大力发展生产力摆脱贫困 |
3.2.3 走向共同富裕 |
3.3 十三届五中全会后的开发扶贫理论 |
3.3.1 实施扶贫攻坚计划 |
3.3.2 提出扶贫开发理论 |
3.3.3 萌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 |
3.4 新世纪的协调扶贫理论 |
3.4.1 坚持以人为本,赋予反贫困新内涵 |
3.4.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拓反贫困新路径 |
3.4.3 建成全面小康,描绘反贫困新目标 |
3.5 小结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主要内容 |
4.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科学内涵 |
4.1.1 价值目标是共同富裕 |
4.1.2 第一要义是“两个确保” |
4.1.3 核心思想是精准脱贫 |
4.1.4 基本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 |
4.1.5 根本方法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 |
4.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两步走”战略 |
4.2.1 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理论关系 |
4.2.2 通过精准扶贫解决绝对贫困问题 |
4.2.3 对接乡村振兴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
4.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制度保障体制 |
4.3.1 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领导责任体制 |
4.3.2 精准识别、协调统一的工作组织体制 |
4.3.3 扶贫资金、各种资源的稳定投入体系 |
4.3.4 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制 |
4.3.5 严格标准、渠道多样的监督考核体制 |
4.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经验及精神 |
4.4.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基本经验 |
4.4.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精神 |
4.5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鲜明特征 |
4.5.1 彰显人民性 |
4.5.2 体现全面性 |
4.5.3 注重科学性 |
4.5.4 富有创新性 |
4.5.5 兼具绿色性 |
4.6 小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意义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的理论意义 |
5.1.1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
5.1.2 创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扶贫理论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实践意义 |
5.2.1 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理论遵循 |
5.2.2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
5.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的世界意义 |
5.3.1 为世界人权保障提供了中国经验 |
5.3.2 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个案工作介入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非理性信念的实务研究 ——基于理性情绪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1.3.1 相关概念 |
1.3.2 理论依据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参与观察法 |
1.4.3 半结构访谈法 |
第二章 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非理性信念表现及原因 |
2.1 对T市救助站的调查 |
2.1.1 查阅电子救助记录 |
2.1.2 了解流浪乞讨人员情况 |
2.1.3 访谈救助站工作人员 |
2.2 对流浪乞讨人员非理性信念的表现 |
2.2.1 对流浪乞讨人员概括化的思维方式 |
2.2.2 对流浪乞讨人员绝对化的思维方式 |
2.2.3 对流浪乞讨人员糟糕至极的思维方式 |
2.3 对流浪乞讨人员产生非理性信念的原因 |
2.3.1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负面印象 |
2.3.2 救助站老员工经验传授 |
2.3.3 精神障碍求助人员众多 |
2.3.4 恶意求助频发 |
2.3.5 “职业跑站”现象严重 |
第三章 理性情绪模式下对工作人员非理性信念的个案服务 |
3.1 个案工作方法主要流程 |
3.2 理性情绪治疗的操作过程及技巧 |
3.2.1 操作原理及过程 |
3.2.2 介入技巧 |
3.3 个案过程 |
3.3.1 案主的基本情况 |
3.3.2 评估工具的选取 |
3.3.3 个案实施过程 |
3.3.4 评估 |
3.3.5 结案与回访 |
第四章 个案工作介入救助站工作人员非理性信念的专业反思 |
4.1 实务经验的总结 |
4.1.1 拓展理性情绪疗法的应用对象 |
4.1.2 以不同群体划分介入目标 |
4.1.3 探索理性情绪疗法在个案工作中的应用 |
4.1.4 关注宏观环境对救助站工作人员非理性信念的影响 |
4.2 个案工作介入救助站工作人员非理性信念的建议 |
4.2.1 时刻关注救助体系内工作人员心理状态 |
4.2.2 将社会工作嵌入社会救助体制 |
4.2.3 拓宽救助社工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针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 B 对流浪乞讨人员态度量表 |
附录 C 理性情绪自助表 |
附录 D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概述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贫困 |
2.1.2 农村贫困家庭 |
2.1.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 |
2.2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原因 |
2.2.1 地理环境的约束 |
2.2.2 制度设计的性别盲视 |
2.2.3 历史文化的影响 |
2.2.4 社会参与力量的不足 |
2.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表现 |
2.3.1 贫困程度深重 |
2.3.2 健康状况较差 |
2.3.3 受教育水平不高 |
2.3.4 可行能力缺失 |
2.4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影响 |
2.4.1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经济影响 |
2.4.2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政治影响 |
2.4.3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文化影响 |
2.4.4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社会影响 |
2.4.5 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致贫的生态影响 |
小结 |
第3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理论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1.1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
3.1.2 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2.1 妇女解放思想 |
3.2.2 共同富裕理论 |
3.2.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 |
3.3 国外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3.1 可行能力贫困理论 |
3.3.2 女性主义经济学思想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妇女扶贫脱贫的相关理论 |
3.4.1 中国传统妇女观 |
3.4.2 中国传统贫富观 |
小结 |
第4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意义及进程 |
4.1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重大意义 |
4.1.1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
4.1.2 彰显我国政治优势的集中标识 |
4.1.3 提升我国文化实力的现实途径 |
4.1.4 巩固我国社会安定的必要保障 |
4.1.5 打造我国美丽生态的重要环节 |
4.2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历史进程 |
4.2.1 通过体制改革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2 通过开发式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3 通过“双轮驱动”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4.2.4 通过精准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脱贫 |
小结 |
第5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品牌项目 |
5.1 健康扶贫脱贫项目 |
5.1.1 母亲健康快车 |
5.1.2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5.1.3 “降消”项目 |
5.2 科教扶贫脱贫项目 |
5.2.1 春蕾计划 |
5.2.2 “双学双比”活动 |
5.2.3 巾帼科技致富工程 |
5.3 金融扶贫脱贫项目 |
5.3.1 母亲小额循环 |
5.3.2 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
5.3.3 母亲创业循环金 |
5.4 就业创业扶贫脱贫项目 |
5.4.1 巾帼家政服务 |
5.4.2 手工编织 |
5.4.3 妈妈制造 |
5.5 社会扶贫脱贫项目 |
5.5.1 幸福工程 |
5.5.2 母亲水窖 |
5.5.3 母亲邮包 |
小结 |
第6章 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经验启示 |
6.1 明确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目标导向 |
6.1.1 实现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全面自由发展 |
6.1.2 推动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实现脱贫致富 |
6.1.3 提升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可行能力 |
6.2 重视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体能动作用 |
6.2.1 激发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主体意识 |
6.2.2 摆脱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观念束缚 |
6.2.3 弘扬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优良品质 |
6.3 增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综合脱贫素质 |
6.3.1 提升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科技文化水平 |
6.3.2 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就业创业发展 |
6.3.3 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妇女的平等发展权利 |
6.4 强化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全方位扶贫格局 |
6.4.1 坚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政府主导作用 |
6.4.2 发挥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市场导向优势 |
6.4.3 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的社会联动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资料 |
三、研究回顾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血缘型“会” |
第一节 族会 |
一、族会概述 |
二、族会文书 |
第二节 族会的运作规制 |
一、祭祀类族会 |
二、教育类族会 |
第三节 族会的主体形态 |
一、类法人组织 |
二、人合性组织 |
三、互益性组织 |
第二章 地缘型“会” |
第一节 神会 |
一、神会概述 |
二、神会文书 |
三、神会的运作规制 |
四、神会的主体形态 |
第二节 桥会、渡(船)会 |
一、桥会、渡(船)会概述 |
二、桥会、渡(船)会文书 |
三、桥会、渡(船)会的运作规制 |
四、桥会、渡(船)会的主体形态 |
第三章 业缘型“会” |
第一节 善会(堂) |
一、善会(堂)概述 |
二、善会(堂)文书 |
第二节 善会(堂)的运作规制 |
一、同善会 |
二、保婴会 |
三、恤嫠会 |
第三节 善会(堂)的主体形态 |
一、地方性公共组织 |
二、类财团慈善法人 |
三、民间半官方组织 |
第四章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建构 |
第一节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自我建构 |
一、共同需求:“会”自发形成的现实基础 |
二、自定章程:“会”内部管理的组织规范 |
三、专属业权:“会”主体人格的物质保障 |
四、共同代表:“会”独立意志的外部表达 |
第二节 “会”民事主体地位的外部建构 |
一、“会”在与官方互动中获得合法性 |
二、“会”以自己的行为建构社会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Q市救助管理站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救助管理 |
1.3.2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1.3.3 社会救助 |
1.4 文献回顾 |
1.4.1 国内研究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综述 |
1.4.3 研究述评 |
1.5 理论基础 |
1.5.1 社会系统理论 |
1.5.2 管理过程理论 |
1.5.3 优势视角理论 |
1.5.4 增能理论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法 |
1.6.2 无结构访谈法 |
1.6.3 观察法 |
1.6.4 个案研究法 |
第二章 Q市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措施 |
2.1 创设与社会工作相关的部门与制度 |
2.1.1 成立领导小组与社会工作科室 |
2.1.2 设立社会工作评估、督导制度 |
2.2 多措施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
2.2.1 设置社工岗位,分类管理 |
2.2.2 鼓励就地转岗,加强校地合作 |
2.3 多路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2.3.1 站内救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2.3.2 站外救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第三章 Q市救助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面临的困境 |
3.1 救助管理站层面 |
3.1.1 行政管理目标与专业救助目标存在矛盾 |
3.1.2 救助站规定与社会工作伦理冲突产生伦理困境 |
3.1.3 社工岗位职责不清 |
3.2 社会工作层面 |
3.2.1 较少使用专业的工作方法 |
3.2.2 社会工作介入流程不规范 |
3.2.3 社会工作介入缺少针对性 |
3.2.4 社会工作介入缺少完整性 |
3.3 社会及政策层面 |
3.3.1 缺少必要的社会资源 |
3.3.2 相关法律条款仍不完善 |
第四章 Q市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面临困境的原因 |
4.1 救助管理站层面 |
4.1.1 行政化管理取向过于明显 |
4.1.2 缺少有效的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估机制 |
4.2 社会工作层面 |
4.2.1 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不同步 |
4.2.2 社工注册管理制度不利于社工能力提升 |
4.2.3 实务社会工作者存在职业倦怠心理 |
4.3 服务对象层面 |
4.3.1 求助原因多样、主次错位 |
4.3.2 求助人员年龄结构差异大 |
4.3.3 求助人员成分复杂、辨认难度大 |
4.4 社会及政策层面 |
4.4.1 传统救助理念根深蒂固 |
4.4.2 大众传媒对社会工作宣传较少 |
4.4.3 对制定相关法律的重视度不够 |
第五章 提升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成效的对策 |
5.1 救助管理站层面 |
5.1.1 通过角色调试淡化泛行政化取向 |
5.1.2 改善专业督导和培训机制 |
5.1.3 完善第三方评估监督管理机制 |
5.1.4 通过“互联网+”,开展整合救助 |
5.2 社会工作层面 |
5.2.1 重塑社会工作的工作框架 |
5.2.2 按照伦理选择的顺序做出选择 |
5.2.3 完善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的机制与流程 |
5.3 社会及政策层面 |
5.3.1 融合传统与现代两种救助理念 |
5.3.2 加强大众传媒对社会工作的宣传 |
5.3.3 完善与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7)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重点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对口支援的理论阐释 |
2.1 对口支援的概念 |
2.1.1 对口支援概念的界定 |
2.1.2 对口支援的类型划分 |
2.2 对口支援的属性 |
2.2.1 公共政策属性 |
2.2.2 制度与体制机制属性 |
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 |
2.3.1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3.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3.3 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原则相关理论 |
2.3.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 |
第3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内涵分析 |
3.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分析 |
3.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的概况 |
3.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政策工具 |
3.1.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价值取向 |
3.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原因 |
3.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 |
3.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原因 |
3.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典型特征 |
3.3.1 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统一 |
3.3.2 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统一 |
3.3.3 民族政策与政策工具相统一 |
第4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及民族关系的互动 |
4.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的互动 |
4.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的成效 |
4.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存在的问题 |
4.1.3 在依法治国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 |
4.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互动 |
4.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实践中的民族关系意蕴 |
4.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辩证关系 |
4.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中的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第5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与基本经验 |
5.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 |
5.1.1 初步萌芽时期(1949—1978年) |
5.1.2 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2年) |
5.1.3 快速发展时期(1983—1991年) |
5.1.4 优化提升时期(1992—2009年) |
5.1.5 纵深推进时期(2010年至今) |
5.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
5.2.1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
5.2.2 资金和项目是重要基础 |
5.2.3 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是关键 |
5.2.4 科学规划是重要前提 |
5.2.5 改善民生和产业带动是着力点 |
5.2.6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根本 |
第6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兼顾发挥发达地区优势与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
6.1.2 兼顾满足民族地区共性需求与特殊需求 |
6.1.3 兼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提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
6.1.4 兼顾加强政策执行与强化政策绩效评估 |
6.2 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对策建议 |
6.2.1 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
6.2.2 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
6.2.3 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
6.2.4 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6.2.5 正确处理好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 |
6.2.6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
6.2.7 正确处理好“交钥匙”与“交支票”的关系 |
6.2.8 正确处理好“见物”与“见人”的关系 |
6.2.9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
6.2.10 正确处理好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的关系 |
第7章 结语 |
7.1 初步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我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水平区域评价及提升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 |
1.4 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研究综述 |
2.1.3 研究进展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概念界定 |
2.2.2 相关理论 |
3 我国流浪乞讨儿童分布特征 |
3.1 人口学特征 |
3.1.1 年龄特征 |
3.1.2 性别特征 |
3.2 行为特征 |
3.3 时间特征 |
3.4 区域特征 |
3.4.1 区域聚集特征 |
3.4.2 区域聚集变化特征 |
4 流浪乞讨儿童区域救助管理水平评价 |
4.1 救助管理水平评价方法 |
4.1.1 评价内容 |
4.1.2 因子分析法概述 |
4.2 救助管理评价指标的选取与确定 |
4.2.1 评价指标选取的方法 |
4.2.2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4.2.3 评价维度与评价指标的确定 |
4.3 区域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
4.4 区域救助能力保障评价 |
5 我国流浪乞讨儿童区域聚集程度与救助管理综合水平的耦合协调分析 |
5.1 耦合协调度 |
5.1.1 评价内容 |
5.1.2 耦合协调度概述 |
5.2 耦合协调度体系构建 |
5.3 流浪乞讨儿童区域聚集指数与救助管理综合指数关系划分 |
5.4 流浪乞讨儿童聚集-救助管理耦合协调度 |
6 我国流浪乞讨儿童区域救助管理水平提升路径 |
6.1 我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的主要问题 |
6.1.1 救助体系尚未完善 |
6.1.2 救助专业化水平不足 |
6.1.3 服务社会化水平不足 |
6.1.4 区域合作有待加强 |
6.2 国内外救助管理模式总结及经验启示 |
6.2.1 国内救助管理新模式 |
6.2.2 国外救助管理模式 |
6.3 提升救助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
6.3.1 完善制度建设 |
6.3.2 提升专业化水平 |
6.3.3 提升社会化水平 |
6.3.4 加强救助合作 |
7 结论、创新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9)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历史发展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研究综述 |
(三)相关政策工具研究综述 |
(四)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三、核心概念 |
(一)乡村教师 |
(二)生活待遇 |
(三)政策工具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本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系统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目标及体系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目标 |
(一)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困境 |
(二)激发乡村教师工作热情 |
(三)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体系 |
(一)生活补助政策体系 |
(二)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
(三)社会保险政策体系 |
(四)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
第二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选择及使用 |
一、政策工具的分类及选择 |
二、麦克唐纳尔政策工具分类及其解析 |
(一)命令性工具 |
(二)报酬性工具 |
(三)职能拓展性工具 |
(四)权威重组性工具 |
(五)劝告性工具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选择偏向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文本的选定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二维分析框架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编码及分析 |
四、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工具使用特点 |
(一)倾向于政府的行政命令 |
(二)侧重于多重路径的教育投入 |
(三)着眼于政策工具的短期效益 |
(四)依赖于系统内部资源调配 |
第三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成效及问题 |
一、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调查样本选择 |
二、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成效 |
(一)乡村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
(二)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得到改善 |
(三)乡村教师医疗保障取得进展 |
(四)乡村教师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 |
(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不断扩大 |
(六)乡村教师整体职业期待正在提升 |
三、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现存问题 |
(一)命令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权威受阻 |
(二)报酬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作用有限 |
(三)权威重组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形式单一 |
(四)职能拓展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易被忽视 |
(五)劝告性工具在政策执行中力度不足 |
(六)对政策执行的总体评价 |
第四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问题的归因分析 |
一、政策工具差异性与工具选择复杂性的冲突 |
(一)对政策工具属性的认识存在现实偏差 |
(二)难以规避政策利益相关者主观选择的倾向性 |
二、政府资源有限性与政策对象需要无限性的冲突 |
(一)乡村教师住房保障供给不足 |
(二)乡村教师社会保险意识不强 |
三、对组织的权威性期待与低效性现实的冲突 |
(一)中央政府责任划分不到位 |
(二)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 |
(三)学校参与动力不足 |
四、政策环境良性需求与现实偏差性影响的冲突 |
(一)政策执行环境良性互动不足 |
(二)政策信息传递时效性不强 |
第五章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的改进建议 |
一、他山之石,借鉴国际共识 |
(一)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特点 |
(二)国外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对我国的启示 |
二、明确政策目标,科学选择政策工具 |
(一)准确把握政策问题的实质 |
(二)全面分析政策工具的影响因素 |
(三)注重政策工具的优化组合 |
三、提高生活待遇,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
(一)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
(二)改革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制度 |
(三)规范乡村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
(四)健全乡村教师医疗保障制度 |
四、增强责任意识,均衡配置组织权力 |
(一)以责任上移凸显中央政府的领导力 |
(二)以责任分担增强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
(三)以责任下移提升学校自身的行动力 |
五、注重政策宣传,创设良性政策信息舆论环境 |
(一)确保公正以增强政策信息的透明度 |
(二)规范引导以创设良性的政策舆论环境 |
六、倡导多中心治理,提升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
(一)注重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
(二)强化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动态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教师) |
附录2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教师) |
附录3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学校领导) |
附录4 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情况访谈提纲(教育部门主管领导)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自然灾害频发和人口持续增长的城市安全矛盾 |
1.1.2 我国城市空间研究中灾害风险适应议题的涌现 |
1.1.3 现有疏散避难空间规划中灾害风险适应的瓶颈 |
1.2 研究范围与概念界定 |
1.2.1 疏散避难空间 |
1.2.2 突发性自然灾害 |
1.2.3 适应灾害风险(适灾)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理论目的与意义 |
1.3.2 现实目的与意义 |
1.3.3 实践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1.4.3 研究框架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对疏散避难空间规划的梳理 |
2.1.1 我国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1.2 日本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1.3 其他国家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实践与研究 |
2.2 对灾害风险研究的梳理 |
2.2.1 关注成灾机理的致灾型概念与研究 |
2.2.2 推进灾害管理的损失型概念与研究 |
2.3 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与应用 |
2.3.1 CAS理论基础之一:复杂系统的发展与贡献 |
2.3.2 CAS理论基础之二:适应概念的内涵与内核 |
2.3.3 CAS经典理论的建立:复杂性和适应性的交融 |
2.3.4 CAS视角下社会生态系统内部机制的挖掘 |
2.3.5 CAS视角下城市空间系统外部响应的推导 |
2.4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对本文的启示 |
2.4.1 明确综合疏散避难空间为研究主体 |
2.4.2 明确损失型灾害风险为适应对象 |
2.4.3 确定CAS理论为研究基础 |
2.4.4 确立适灾理论设计导向适灾规划应用的研究路径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理论与规划体系建构 |
3.1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系统复杂性表现 |
3.1.1 多元要素与结构的复杂性 |
3.1.2 多重职能与使用的复杂性 |
3.2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的风险适应性要求 |
3.2.1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公平使用要求 |
3.2.2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持续使用要求 |
3.2.3 可持续发展内核之异同使用要求 |
3.3 CAS理论下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确立 |
3.3.1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主体辨析 |
3.3.2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外部特征 |
3.3.3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系统的内部机制 |
3.4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模型的建立 |
3.4.1 适灾机理之一:运行“统筹与自治兼顾”的标识机制,施行异同使用 |
3.4.2 适灾机理之二:运行“涌现与扰沌并行”的积木机制,实现公平使用 |
3.4.3 适灾机理之三:运行“弹性适应性循环”的内部模型,确保持续使用 |
3.5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体系的生成 |
3.5.1 承接适灾理论设计的适灾规划响应框架 |
3.5.2 基于公平性-持续性-异同性原则的规划方法集合 |
3.5.3 基于专题导向-风险导向-主体导向的规划内容搭建 |
3.5.4 基于适应-事实-复杂-人本属性的规划价值审视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一:适应多灾种致灾性,确保场所和环境庇护安全 |
4.1 滨海城市多灾种致灾性风险特征归纳 |
4.1.1 海陆相接的致灾机制与灾害形势 |
4.1.2 地震-潮灾-台风-火灾的致灾性评价指标 |
4.1.3 近海-远海的空间分异倾向 |
4.2 滨海城市致灾性风险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4.2.1 地震与火灾致灾性的适应机理具化 |
4.2.2 潮灾与风灾致灾性的适应机理具化 |
4.3 致灾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庇护策略搭建 |
4.3.1 邻域层多灾种场所性庇护方式的差异 |
4.3.2 城市层近海向远海的环境性庇护撤离 |
4.3.3 针对安全庇护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二:适应人口暴露性,确保紧急和生活收容有效 |
5.1 滨海城市人口暴露性风险特征识别 |
5.1.1 人口发展与避难场所资源条件 |
5.1.2 紧急收容-生活收容的暴露性评价指标 |
5.1.3 中心-外围的空间分异倾向 |
5.2 滨海城市暴露性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5.3 暴露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收容策略搭建 |
5.3.1 邻域层紧急至生活的收容规格提升 |
5.3.2 城市层中心向外围的生活性收容转移 |
5.3.3 针对有效收容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滨海城市适灾专题之三:适应救助敏感性,辅助城市持续运转和快速恢复 |
6.1 滨海城市救助敏感性风险特征辨析 |
6.1.1 主要救助单位及救助行动流线 |
6.1.2 生命安全-生活重建的敏感性评价指标 |
6.1.3 边缘-轴线的空间分异倾向 |
6.2 滨海城市敏感性适应机理模型的具化 |
6.3 敏感性适应下的邻域层-城市层救助策略搭建 |
6.3.1 邻域层初级至高级的救助服务升级 |
6.3.2 城市层轴线向边缘的高级救助调遣 |
6.3.3 针对可靠救助的特殊考量和细部引导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应用与规划保障 |
7.1 天津滨海新区和核心区概况 |
7.1.1 滨海新区核心区应用研究范围 |
7.1.2 地震、风暴潮、火灾致灾条件充分 |
7.1.3 人口增长但疏散避难空间资源发展不齐 |
7.1.4 海河垂直海岸构成“T”状城市发展轴 |
7.2 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应用研究价值 |
7.2.1 具有滨海城市的典型灾害风险特征,发挥先行先试 |
7.2.2 暂无系统的疏散避难空间规划成果,填补现状缺失 |
7.2.3 城市建设和规划编制都处于调整期,把握规划时机 |
7.3 多灾种致灾性风险可视化与庇护型策略 |
7.3.1 多灾种致灾性风险评价 |
7.3.2 邻域层庇护型策略提升 |
7.3.3 城市层庇护型策略提升 |
7.4 人口暴露性风险可视化与收容型策略 |
7.4.1 人口暴露性风险评价 |
7.4.2 邻域层暴露型策略提升 |
7.4.3 城市层暴露型策略提升 |
7.5 救助敏感性风险可视化与救助型策略 |
7.5.1 救助敏感性风险评价 |
7.5.2 邻域层救助型策略提升 |
7.5.3 城市层救助型策略提升 |
7.6 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规划保障措施 |
7.6.1 基于异同性原则的多方权责分配制度 |
7.6.2 基于公平性原则的多层规划参与程序 |
7.6.3 基于持续性原则的多阶信息智慧平台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结语 |
8.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8.2 本文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全国各地因地制宜为救助管理工作“出招”(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国时期东北地区救助关内难民研究(1912-1931)[D]. 赵晓蕾. 辽宁大学, 2021
-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精准扶贫理论研究[D]. 张子涵.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个案工作介入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非理性信念的实务研究 ——基于理性情绪视角[D]. 孙博楠. 天津理工大学, 2021(09)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妇女扶贫脱贫研究[D]. 曹楠楠. 吉林大学, 2020(03)
- [5]清至民国时期的“会”研究[D]. 徐志强.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6]救助管理站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Q市救助管理站为个案[D]. 郑雪倩. 青岛大学, 2020(02)
- [7]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D]. 苏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8]我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水平区域评价及提升路径[D]. 岳可.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
- [9]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政策执行研究 ——基于政策工具的视角[D]. 李宁.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基于CAS理论的综合疏散避难空间适灾机理与规划响应研究 ——以滨海城市为例[D]. 张威涛. 天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