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权力腐败及制约(论文文献综述)
高阳[1](2020)在《乡政村治背景下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近年来,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整治农村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成效明显,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诸如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集体“三资”、虚报冒领征迁补偿、违规吃喝及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层出不穷,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本文以J区135起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违纪违法案件为样本,对J区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现状进行分析。发现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主要特点有: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主体;骗取套取上级资金、违规收费、侵占集体资产等腐败手段多种多样;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是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高危区域。“乡政村治”体制实施出现偏差、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不高、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都使得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进而滋生腐败,群众深恶痛绝。因此,进一步探索破解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治理途径,是J区全面打造产城融合的美丽新区的重要课题。在“乡政村治”治理背景下,J区通过压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作风建设、加大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村(社区)专项巡察等措施推动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在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农村基层公共权力制约不均衡、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教育不足、基层监督体系不完善等。本文结合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的特点,从优化“乡政村治”治理架构、加强农村基本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监督体系等方面入手,探讨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的路径,确保农村基层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陈远树[2](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翟磊[3](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潘孝飞[4](2019)在《行政权力规制研究 ——以对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权力规制为中心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设置行政权力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由于行政权力具有扩张性、强制性、人格化等特征,自其产生开始,行政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实现社会、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维护国家稳定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理规制,权力运行仍存在多样化的风险,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背离行政权力设置的初衷。为了实现行政权力规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由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协调配合的监督体系。但是,近年来行政权力失控滥用问题高发频发的现状暴露出行政权力运行仍然存在较大风险,行政权力规制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从行政权力的性质、特点着手分析,结合案例分析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现存风险及其风险成因,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具体分为绪论和四个章节进行写作。绪论部分,笔者阐述了选题缘由、学术综述、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等方面内容。第一章,笔者通过对行政权力及行政权力规制相关概念的理论分析,总结出行政权力的内涵及特征,厘清行政权力运行与行政权力规制的内在关系,说明行政权力潜存的风险及行政权力规制存在的必要性。第二章,笔者将行政权力视作一个大体系,将该体系划分为权力授予、权力决策、权力执行等一系列环节,并结合近年来比较典型的相关案例及研究数据,对权力授予、权力决策、权力执行三个行政权力运行的典型环节展开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得到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现状及风险点。第三章,笔者结合前文所述的各典型权力运行环节存在风险,结合案例从客观原因和主观意志两个方面分析成因,从制度层面上分析,主要可归纳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权力核心岗位间缺少制衡及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不够彻底几方面原因;从法律角度分析,主要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立法存在重权轻责及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几方面原因。就社会文化层面而言,主要有官员行政伦理缺失、群众监督效果不佳及社会法律意识不强三方面原因。第四章,针对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形成的原因,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经验,提出通过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对核心岗位间的制衡约束和完善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三个方面完善行政权力的基本制度;从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平衡立法中的权责分配和优化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三个方面完善相关权力规制法律制度;从健全官员行政伦理建设、重视群众监督效力的发挥和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三个方面强化行政伦理及完善社会文化建设,探索阐述防范行政权力运行风险有效措施,提出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有效规制的可行性建议。
陆思冰[5](2019)在《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次重大的政治改革。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履行监察职能,与纪委合署办公,是与行政、司法机关并列的新型国家权力机关,其整合了多项职能和权限,监督范围扩大,权力良性扩充。任何权力不受制约与监督,都有被滥用的可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也表明当前必须对监委自身监督予以足够重视。“谁来监督纪委”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问题,“如何制约监察权”是监察体制改革不能回避的难题和反腐领域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也是本文研究的目标。考虑到内部制约比外部监督更为直接、有效,本文从内部视角出发,从权力运行的角度切入,以权力制衡理论为分析框架,系统总结地方监委内部权力制约的经验,根据案例、访谈、观察等实证研究,重点探讨地方监委内部权力制约的实现路径。本文试图揭示地方监委权力运行和内部制约的真实图景,找准问题和症结,并汲取权力制衡理论中蕴含的合理成分,结合西方经验和中国国情,从四个维度提出制约方案。首先,要提高权力主体自我监督意识,认真遵循控权制度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有力衔接外部监督使内外制约良性运转,发挥整体效应。其次,在纵向层面完善权力制约模式,构架涵盖制约制度、信息平台建设的整体顶层规划,推动双向制约循序渐进。再次,在横向层面,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边界、构建严密制约程序和完善落实内部制度来优化权力运行结构。最后,健全专门机构的监督模式,不仅要确保干部监督室的独立性,强化其力量,还要探索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本文采取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契合改革背景,对新形势下规范和制约监委权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以提高反腐成效,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吕永祥[6](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提出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王晓[7](2019)在《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反腐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动反腐败斗争,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取得了显着的反腐成就,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总结成就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为此,继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成为巩固和发展反腐成果的重要抓手。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就是要从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腐败才能得到彻底根治,其中对预算权力的约束更是防腐拒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财政资源规模越来越大,因预算约束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腐败现象呈上升态势。那么,能否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建设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从而抑制腐败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为财政的核心—预算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财政活动中,腐败问题一直存在,而如今更在预算领域滋生蔓延,试图突破财政最核心的防火墙—预算。对此如不加以遏制,则预算领域的腐败案件将频发并直接危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权力约束效力,防范预算领域的腐败行为,减少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必由之路;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意。现阶段,国内外对预算腐败问题已有研究,但鲜有文献从权力约束的视角切入研究,以系统控权为路径展开研究。为此,本文基于权力约束和系统控权理论,详细梳理了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并剖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为弥补不足,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阐明其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以及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利用演化博弈理论和中国预算实践的经验数据,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与现实效果;最后,在理论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经验,结合实证结论和我国实践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部分;第二章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在第二章的基础上,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了剖析;第四章结合第三章的内容对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机制构建并分析其理论效果;第五章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第六章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基础上,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具体而言: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政治学和经济学角度详细解读国内外学者关于权力约束、预算抑制腐败及预算治理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参考,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二章,反腐视野下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本章以预算权力为切入点,阐述了预算权力由异化到腐败的过程,分析出权力不受约束是导致腐败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历史的角度对马克思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进行归纳总结;在约束权力的视角下,结合国家治理理论,阐述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现路径。通过梳理现代预算的发展轨迹,分析出“政治控制”与“行政控制”并行是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该模式促进了预算治理向现代化转型,论述了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作为预算治理现代化判断标准的内容;以此标准为导向,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形成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架构是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第三章,对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本章首先从系统控权的角度梳理了各主体在预算治理中的实践,总结出“政治控制”仍显弱化与“行政控制”不断强化是当前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采用2014年至2017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笔者手工统计的8500个腐败案件和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查处的腐败问题数,从权力约束和抑制腐败两个角度,对当前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在现有模式下,我国预算治理约束权力和抑制腐败的效果并不佳;最后,结合上述两方面的内容,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视角,从预算法律制度、预算公开制度、预算绩效制度、预算民主制度四个维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通过本章分析得出:上述不足导致在现有模式下,国家与公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公众的权力约束效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地释放,各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在我国尚未完全形成。第四章,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本章旨在通过构建预算治理体系以弥补当前我国预算治理存在的不足,从而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本章首先以法治、透明、绩效与民主为导向,从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维度构建了预算治理体系,阐述了该体系约束权力的作用机理,论述了该体系形成的系统控权的“共振”和“聚力”效力;在此基础上,以动态演化博弈理论为基础,借鉴鹰鸽博弈分析框架,在行贿者与受贿者博弈之间,引入多元治理主体,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第五章,对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现实效果进行检验。在上一章的基础上,本章利用2007年至2013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回归,首先检验了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抑制腐败的效果;以上述实证检验结果为基础,采用系数加权的方式,生成预算治理体系数据,并对预算治理体系系统控权的反腐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第六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制度构建。在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验证了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的基础上,本章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从而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本章首先从域外国家关于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经验介绍入手,结合实证结果和我国的实践,从价值导向、功能机制、协同机制以及配套机制四个角度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通过围绕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腐败抑制效果、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预算治理体系的实证检验以及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其一,通过预算治理体系的构建能够形成系统控权的治理格局。预算治理体系以控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着力点,四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共同约束预算权力:预算法制通过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层面框定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边界;预算公开通过信息传递和回应关切两个方面实现政府权力的自我约束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预算绩效通过内外循环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预算权力的运转效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效力;预算制衡通过制衡和协作机制强化人大、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通过上述体系,促进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优化了我国的预算治理模式,形成系统控权的格局。其二,预算治理体系能够抑制权力腐败。从理论效果来看,腐败博弈的长期演化结果显示:随着预算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成熟度不断提升,系统均衡策略的收敛速度加快,系统控权的约束效力将得到彻底释放,最终达到{不行贿,拒绝贿赂}的理想状态。从现实效果来看,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能够有效地抑制腐败,同时,由四部分组成的预算治理体系在抑制腐败上的效果更加明显。其三,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能够形成系统的腐败抑制路径。我国预算治理体系制度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为价值导向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以及三者的有机统一,是预算治理体系构建和运行的价值导向。第二层为功能机制层。围绕着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通过对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四个制度进行政策完善,从而发挥其抑制腐败的功效。第三层,协同机制层。该机制包括系统连接机制和能力整合机制。第四,配套机制层。道德教育、大数据技术、个人激励机制和组织制约分别为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控权功能的发挥提供配套支持。本文在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理论方面。本文深入分析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探讨了该体系约束权力,抑制腐败的作用机理。这既拓展了预算抑制腐败的理论研究,又丰富和发展了权力约束理论。其二,在实证方面。一是,本文通过构建评价指标利用DEA模型测算了预算绩效的数据,并识别了其对腐败的影响,该数据的使用弥补了腐败影响因素现实考察的不足。二是,本文根据预算法制、预算公开、预算绩效和预算制衡的回归系数,生成了预算治理体系数据,采用面板回归检验了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效果。上述实证研究,弥补了经验研究的不足。其三,在视角方面。本文系统地对我国预算治理体系进行了制度构建,包括价值导向层、功能机制层、协同机制层和配套机制层。相较于已有研究,拓宽了研究的维度,弥补了预算系统反腐路径考察的缺失,丰富了预算反腐的实践认知,为我国廉政制度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万阿东[8](2019)在《传统人性理论对权力制约的作用研究》文中提出在唯物史观视域下,权力(本文指公共权力)是人类共同体组织形成的产物和特征之一,而权力在人类最典型的共同体形式——国家中运行则常常表现出利益性、独立性、服务性、强制性、扩张性等特性。权力几乎自产生时起就陷入了为人和社会存续需要服务的应然与面临失制和异化的实然的二重化矛盾之中,实然困境促进治道建构与治理实践,中外历史上众多思想家和政治家们或以积极地提出政治理论、或以推动政治实践的方式来寻求对权力的驯服,权力制约就是他们普遍提出并付诸实施的一种根本性治理策略。通过分析,发现以性善和性恶为主要内容的传统人性理论融入进了传统权力制约的理论及实践发展之中,传统人性理论以肇始且返归应用于传统权力制约的方式回应了治理现实、以紧密引导传统权力制约思想发展的方式导引了制约理论、以深刻影响传统权力制约实践走向的方式影响了制约实践。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从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出发,使对人的认识返归到了其现实根源,实际上从历史、现实、发展、价值四个维度上推动了传统人性理论趋向现实的逻辑转向,形成了“现实的人”思想。变革性的转向映现出了传统人性理论因应于经济需要而出场的实质,凸显出了传统人性理论的片面性、阶级性、不彻底性及其唯心主义本质,揭示出了权力背离公共性而陷入失制的根源实为人在现实中的异化,这也推动了权力制约探索返归其现实逻辑。传统人性理论及其转向对当代权力制约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引致思作用,启示当前权力制约实践应:站定人民的立场,坚持引导权力返归公共性而服务于人的发展需求;秉持唯物的观点,客观认识人的现实性与权力的利益性;运用辩证的方法,处理好人的现实矛盾与权力运行矛盾;具备发展的视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认识人与权力;发挥能动的力量,将制约监督与人的能动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田伟宏[9](2019)在《权力反腐论》文中研究指明权力是社会历史运动的重要杠杆。权力问题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本论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从政治哲学高度对权力现象和权力运动的辩证法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全文除导论外共分四章。第一章《权力的起源》,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全面梳理中西方学术领域有关权力的定义和研究文献,通过区分古代权力思想和近代权力思想两个历史阶段,理解权力现象和权力思想演变的历史过程和规律,得出权力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一种社会关系,一种有组织、制度化的力量的结论。第二章《权力的本质》论述权力运动辩证法的肯定环节,论证公共权力(power)相对于人民权利(rights)本来应该是怎样的。论文通过对中西方学术领域公认的三种权力观念进行研究,对权力概念的内涵,权力的本质以及权力的特征,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考察,认为公共权力本质上来自于人民权利的委托,因此公权力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掌权者的私人利益服务的。第三章《权力的腐败》论述权力运动辩证的否定环节,用权力异化解释权力腐败,论证权力异化的根源是权力本身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权力的公共性与服务性,要求权力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旨归,要服务于人民;另一方面权力又具有工具性、利益性和扩张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权力行使主体个人利益偏好的影响而导致权力私用或滥用。论文定义权力异化的本质是权力走向自身的反面,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权力,结果却是为掌权者自己服务的工具。论文借鉴公共选择理论、权力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三种解释权力异化现象的理论资源,着重分析了三个方面的权力异化,即权力主体的异化(权力的所有者和执行者之间关系的异化、权力执行者自身产生了异化)、权力本质的异化(私人利益成为了权力行使的目的对象、阶级利益成为了权力行使的目的对象)、权力活动的异化(服务人民异化为役使人民)。论文还对权力异化的危害进行了阐述,得出权力异化的原因包括权力的内在矛、权力的主体因素、权力的环境因素。第四章《权力的反腐》论述权力运动的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是全文的落脚点。论证权力如何回归自己的本质,达到权力反腐的目的。论文不仅从权力的来源、权力的制约、权力的监督等方面对权力反腐进行了论证,而且从权力反腐的必然性、权力反腐的可能性以及权力反腐的价值目标三个层面对权力反腐体系建设进行了理论探索,认为权力反腐的必然性在公共权力主体回归、公共权力关系回归、公共权力职能回归的必然结果,权力反腐的可能性在法治保障作为权力反腐的前提条件,民主监督是权力制约的重要途径,道德制约是权力反腐的重要补充,在此基础上研究得出权力反腐工作最终的价值目标是权力回归公共性,即权力的本质属性,权力使用实现正义,即公共权力的价值追求。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要服务于人民,权力使用必须接受人民监督。
冯志峰[10](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二、论权力腐败及制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权力腐败及制约(论文提纲范文)
(1)乡政村治背景下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2 概念界定及其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3 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现状 |
3.1 J区经济社会发展背景 |
3.2 案例资料基本情况 |
3.3 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典型案例分析 |
3.4 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成效 |
3.5 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存在主要问题 |
4 “乡政村治”背景下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原因及危害 |
4.1 “乡政村治”体制实施出现偏差 |
4.2 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不高 |
4.3 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 |
4.4 基层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 |
4.5 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5 “乡政村治”背景下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防治对策 |
5.1 优化“乡政村治”治理架构 |
5.2 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5.3 健全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管理机制 |
5.4 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监督体系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4)行政权力规制研究 ——以对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权力规制为中心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权力运行与行政权力规制的内在关联分析 |
第一节 行政权力运行中潜存着风险 |
第二节 行政权力规制对于防范权力运行风险的必要性 |
第二章 我国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主要风险点分析 |
第一节 权力授予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
一、干部选拔中的风险 |
二、权责分配中的风险 |
第二节 权力决策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
一、权力集中岗位的风险 |
二、资金密集领域的风险 |
第三节 权力执行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
一、行政审批中的风险 |
二、行政执法中的风险 |
第三章 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权力运行风险点形成的制度原因 |
一、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 |
二、权力核心岗位缺少制衡 |
三、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不彻底 |
第二节 权力运行风险点形成的法律原因 |
一、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 |
二、立法存在重权轻责的趋势 |
三、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第三节 权力运行风险点形成的社会文化原因 |
一、官员行政伦理缺失 |
二、群众监督效果不佳 |
三、社会法律意识不强 |
第四章 防范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的若干对策 |
第一节 完善相关基础制度 |
一、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
二、加强对核心权力岗位的制衡 |
三、完善权力清单公开制度 |
第二节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一、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 |
二、平衡立法中的权责分配 |
三、优化监督法律法规体系 |
第三节 完善社会文化建设 |
一、加强官员行政伦理建设 |
二、重视群众监督效力发挥 |
三、提升社会法律意识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3 已有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可能的创新点 |
2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基础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基础概念界定 |
2.1.1 行政监察、国家监察 |
2.1.2 权力制约与监督 |
2.1.3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 |
2.2 权力制衡理论 |
2.2.1 权力制衡理论的内涵解析 |
2.2.2 权力制约权力的功能与局限 |
3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基本架构 |
3.1 监察委组织架构 |
3.1.1 机构设置 |
3.1.2 职能分工 |
3.2 监察委权力配置 |
3.2.1 业务部门权力配置 |
3.2.2 领导分工 |
3.3 权力制约制度安排 |
3.3.1 业务运行上的制约 |
3.3.2 日常管理上的制约 |
4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现实困境 |
4.1 地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现状分析 |
4.1.1 数量统计 |
4.1.2 主要类型 |
4.1.3 基本特点 |
4.2 内部权力制约不力表现及原因分析 |
4.2.1 权力主体制约薄弱 |
4.2.2 监督内容不够全面 |
4.2.3 监督方式相对滞后 |
4.2.4 专门监督职能弱化 |
4.2.5 制约制度尚不完善 |
5 完善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路径选择 |
5.1 提高权力主体自我监督意识 |
5.1.1 认真遵循控权制度 |
5.1.2 有力衔接外部监督 |
5.2 完善纵向权力制约模式 |
5.2.1 构架整体顶层规划 |
5.2.2 双向制约循序渐进 |
5.3 优化横向权力运行结构 |
5.3.1 规范权力运行边界 |
5.3.2 构建严密制约程序 |
5.3.3 完善落实内部制度 |
5.4 健全专门机构监督模式 |
5.4.1 确保干部监督室独立性 |
5.4.2 强化干部监督室力量 |
5.4.3 实现监督方式多样化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预算权力腐败理论 |
第二节 权力约束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权力约束思想 |
第三节 系统控权理论:国家治理下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及其腐败抑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
第一节 我国预算治理的发展历程:控制与约束权力 |
第二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抑制权力腐败的现状 |
第三节 现阶段我国预算治理的腐败抑制诉求:亟需系统控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预算治理体系的机制构建与理论效果分析 |
第一节 以系统控权为目标的预算治理体系机制构建 |
第二节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理论效果:基于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预算治理体系抑制权力腐败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二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 |
第三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功能机制 |
第四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协同机制 |
第五节 我国预算治理体系的配套机制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传统人性理论对权力制约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前提问题:国家本质、权力制约及传统人性理论 |
一、国家的起源与本质 |
(一)氏族到国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
(二)矛盾与本质:从矛盾调和到统治工具 |
二、权力的实然特性 |
(一)利益性:从调配资源到被资源化 |
(二)独立性:一经形成即相对分离 |
(三)服务性:满足权力主体的需求 |
(四)强制性:依靠和运用国家机器 |
(五)扩张性:在“维护”中“侵犯” |
三、权力制约的方式 |
(一)以权力制约权力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 |
(三)以道德制约权力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 |
四、传统的人性理论 |
(一)性善论 |
(二)性恶论 |
第二章 融入发展:传统人性理论融入了传统权力制约的发展之中 |
一、回应现实:肇始且应用于传统权力治理的需求 |
(一)权力的实然失制困境促使对权力实行制约 |
(二)人性理论探索肇始并返归应用于权力制约 |
二、导引理论:紧密导引传统权力制约思想的发展 |
(一)中国传统性善主流认知导向“阳儒阴法”的治道思想 |
(二)西方性恶认知引往以法补理、以衡约权的制约理念 |
三、影响实践:深刻影响传统权力制约实践的走向 |
(一)中国德主刑辅、外法内儒的传统权力制约实践 |
(二)西方以法补理、以衡约权的传统权力制约实践 |
第三章 推动转向:传统人性理论的转向推动了权力制约返归现实 |
一、传统人性理论趋向现实的逻辑转向 |
(一)传统人性思想逻辑转向的理论进路——四个维度 |
(二)传统人性思想逻辑转向的理论成果——现实的人 |
二、传统人性理论实质因应于经济需要而出场 |
(一)中国传统性善理论因应自然经济基础需要而生发 |
(二)西方传统性恶理论因应商品经济基础需要而生发 |
三、权力制约探索返归现实逻辑及人的异化 |
(一)权力失制表现在对应然公共性的背离 |
(二)权力失制根源于人在现实中的异化 |
(三)权力制约探索返归于其现实逻辑 |
第四章 指引致思:传统人性理论及其转向指引了当前权力制约致思 |
一、站定人民的立场:人的发展需求与权力的公共性 |
二、秉持唯物的观点:人的现实性与权力的利益性 |
三、运用辩证的方法:人的存在矛盾与权力运行矛盾 |
四、具备发展的视阈:发展的眼光及人与权力 |
五、发挥能动的力量:制约的笼子与人的能动性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9)权力反腐论(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动机与目的 |
(一)充实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二)助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三)助力民主政治建设 |
三、国内外权力腐败研究成果述评 |
(一)权力的起源 |
(二)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三)权力异化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的任务与思路 |
(二)研究的方法 |
第一章 权力的起源 |
第一节 古代权力思想 |
一、西方古代权力思想 |
二、中国古代权力思想 |
第二节 近代权力思想 |
一、西方近代契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民权思想 |
第三节 马克思权力思想革新 |
一、现代权力思想的代表人物及思想 |
二、马克思权力思想革新 |
第二章 权力的本质 |
第一节 权力概念的内涵 |
一、君权神授论 |
二、社会契约论 |
三、历史唯物论 |
第二节 权力的本质 |
一、西方学者的诸权力观 |
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权力观 |
第三节 权力的特征 |
一、权力的自然属性 |
二、权力的社会属性 |
三、权力的二重性 |
第三章 权力的腐败 |
第一节 权力异化的内涵以及表现 |
一、权力异化的内涵 |
二、权力异化的表现 |
三、权力异化的危害 |
第二节 权力异化的缘由 |
一、权力的内在矛盾 |
二、权力的主体因素 |
三、权力的环境因素 |
第三节 权力异化与权力腐败逻辑关系 |
一、权力腐败的内涵 |
二、权力腐败的形式 |
三、权力异化与权力腐败之间的关系 |
第四章 权力反腐 |
第一节 权力反腐的必然性 |
第二节 权力反腐的可能性 |
一、法治保障:权力反腐的前提条件 |
二、民主监督:权力制约的重要途径 |
三、道德制约:权力反腐的重要补充 |
第三节 权力反腐的价值目标 |
一、公共性:权力的本质属性 |
二、实现正义:公共权力的价值追求 |
结论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专着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期刊 |
四、外文资料 |
五、学位论文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10)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论权力腐败及制约(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政村治背景下J区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研究[D]. 高阳.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行政权力规制研究 ——以对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权力规制为中心的分析[D]. 潘孝飞. 东南大学, 2019(01)
- [5]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D]. 陆思冰.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9(12)
- [6]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D]. 吕永祥. 吉林大学, 2019(10)
- [7]抑制权力腐败的预算治理体系构建研究[D]. 王晓.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8]传统人性理论对权力制约的作用研究[D]. 万阿东.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2019(01)
- [9]权力反腐论[D]. 田伟宏. 武汉大学, 2019(08)
- [10]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