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论文文献综述)
梁宝伟[1](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董凡[2](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徐亚清[3](2018)在《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信访的治理逻辑研究》文中认为信访,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国家对来信来访的处理,是本土语境下产生的治理活动。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信访既可解读为社会场景中的一种现象,又可视作学术研究中的一类概念。作为现象,信访的存在贯穿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至今的社会场景中,如果究其缘起,此种现象甚至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政权建构中所创设的群众工作。作为概念,对信访的研究长期存在于诸多学科中,如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近几年来,主要的趋向是考察现实场景中的微观化的信访政策和个体化的信访活动。微观化、个体化的趋向主要受国外社会学田野调查的方法论,以及制度经济学聚焦所谓个体偏好的特质的影响。受此影响,诸多研究开始聚焦信访者的个案,力图从个案中考究信访逻辑。此类研究丰富了信访的案例基础,然而信访本身是渗透于国家和社会治理,影响日常生活各个层面的现象,其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故而研究不应止步于微观化视角,而应更具有整体化、历史化的逻辑。换言之,是整体化、历史化地考察信访的治理逻辑。整体化、历史化的逻辑,使历史制度主义成为信访研究需直面的对象。历史制度主义的兴起,对应着国外在二十世纪后半期对行为科学等实证主义范式的反思。历史制度主义具有的特质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漫长历史时空的基础性。其将社会现象置于整体化而非碎片化的格局中加以诠释,使之具有历史的厚重感。二是国家概念的凸显。这在受到历史制度主义影响的晚近历史社会学中有明显的体现。其将国家视角引入,从国家政权建构的历史中探究一系列社会表达活动,从而克服了既往功能主义研究存在的“社会中心论”的倾向。三是对历史路径持续和变迁的考究。如路径依赖、拐点等词汇,是旨在诠释历史传统的延续和重要时空节点中传统的沿革、新兴要素的出现。若回到信访的研究主题,不难发现,既往研究中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关注并非绝对空白,但诸多研究或是直接忽视、或是“引而不用”,即并未直接透视历史制度主义的核心内涵。此局限性揭示了信访研究缺乏整体性、历史性的瓶颈,亦为研究的深化揭示了方向。历史制度主义,可为信访研究构筑总体脉络,且能将其置于本土历史演化的时空之中进行更为深刻的诠释。关键在于如何依托信访研究主题,基于本土语境,构筑起历史制度主义对信访概念的支撑。首先,信访需理解为一种治理方式。毋庸置疑,信访是本土语境下,与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相伴相生的治理之道,存在于社会表达和国家回应的诸多层面。其次,对历史制度主义需实现更为深刻、更为本土化的解读。简单“复制”仍然是停留在所谓的“引而不用”。相反,需够透过信访,实现历史制度主义扎根本土语境之后的丰富与创新。国外范式的合理性与本土语境的根源性的契合,方才是历史制度主义视域得以构建的基石。其三,对信访的研究,需探求其治理的内核所在。这既是历史制度主义要义的体现,亦是克服既往研究中个体、微观视角局限的研究。因为唯有透过围绕信访的、表层化的、纷繁复杂的各类现象,去探究信访作为本土治理之道所具有的基本维度,方能真正理解信访的缘起、奠基、变迁和当前阶段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根源。信访为何存在,信访为何不能简单理解为“提意见的处理工作”,信访的传统究竟如何,现阶段的现象与传统之间究竟有何联系,有何变化?这实质是对信访治理逻辑的主题研究。因此,可提出制度、场景、话语的三重交互辩证的维度,将此三重维度视为形塑信访治理逻辑的基本层面。制度是诠释信访的首要层面,因为信访之所以成为长期、普遍的现象,得益于党和国家“自上而下”的制度创设。在本土语境下,这体现在领导同志的发函、指示、党代会的战略路线、国务院的条例制定等。信访在制度层面的演化历史,将使研究直接越过微观化的“藩篱”,将社会成员的表达、政府的回应与整合均置于以国家政权的建构和治理为核心的、刚性化、整体化的制度框架。场景之维是信访演化的现实基础,可理解为制度演化的现实载体,是信访的治理之场。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域下,场景自然不会局限于对二十一世纪现阶段的孤立化诠释,而会探求漫长的历史时空演化,场景应视作是这一演化的聚焦之处。话语之维的提出是契合了历史制度主义对传统的考究,并基于本土语境对研究的深刻意义。信访的治理逻辑,亦可解读为信访现象背后核心化的话语规范,话语规范由制度承载,在场景的历史演化中形成,渗透于场景的各个层面,随着场景的演化而发生改变,其调适又将重新形塑制度、深刻影响场景。制度是刚性承载、场景是演化之源,话语则是核心依托,使信访的治理逻辑得以明朗。信访治理逻辑的缘起,既要考察制度的创设和场景的基础,又要从核心层面考究信访背后群众工作的话语传统。话语在治理实践中的成熟最终使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信访工作得以奠基。遵循话语脉络,方能将信访的场景划分为革命政权建构阶段的缘起、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奠基和改革开放至今的延续性与同传统相差异的断裂性三个基本阶段。在考究中可发现,一些地方在治理实践中由“主动”动员意见转为“被动”回应表达,便充分印证了治理逻辑的断裂。对于信访制度的走向,社会各界存在较多论争,所谓“扩权论”、“取消论”曾一度引发学界研究的关注。制度层面的争论植根于制度背后话语体系在场景变革中的适应性问题,即全面扎根基层、总体动员意见、充分维护权益的群众工作传统,是否能够在信息技术革命与社会转型交融的场景中扎根,能否真正与法治化、信息化进程辩证统一?对信访治理逻辑的诠释,最终得出的是信访治理逻辑转向的命题,即由相对静态场景中的话语传统,转向为基于场景变革,实现制度的调整、改革同话语的适应、丰富相结合。基于此,研究共分九个部分。其中第一章是研究绪论。第二章以历史制度主义为基本理论基础的前提下,选择了与历史制度主义内涵相契合的国家理论、话语理论作为研究话语基础,并阐释制度、场景、话语三重交互辩证的维度。第三章阐释信访治理逻辑之生成,包括革命政权建构阶段的话语缘起、治理的路径求索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制度性奠基。第四章诠释改革开放之后信访治理逻辑的延续,包括常态工作的恢复与适应、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与场景变革中的信息化。第五章是解读信访治理逻辑的断裂,包含制度本身在社会场景分化中的割裂与科层管理问题、信息化过程中的复杂风险样态、社会价值的分化对传统话语共识的挑战。第六章是论述信访治理逻辑的断裂成因,包含制度文本与制度执行的内在张力、场景自身在断裂式变革中产生的异质性主体与不确定问题、话语在共识上的整合失效对社会复杂样态的加剧。第七章是诠释关于信访治理逻辑走向的论争和各自的内在问题,包括“扩权论”与法治化的张力、“取消论”的价值偏差与治理失效、“调整论”需面对的逻辑核心与表达张力。第八章是探讨研究自身对信访治理逻辑的展望,即改革中如何依托场景变革样态、法治趋向、群众工作传统实现对信访治理逻辑之重塑。第九章为余论,其中回顾了研究的整体思路,并对信访话语的研究价值和主题深化方向做了自身构想。
张银霞[4](2017)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文中指出在现代社会,百分之九十的国家实行政党政治;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政党尤其是执政党或参政党都一般地存在严格性程度不同的纪律规矩的约束,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和政党政治发展历史上,与其他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作为体制外生型的革命政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纪律尤其是极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政治特色和独特组织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有哪些经验教训?当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现状如何?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本研究以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纪律建设问题为研究对象,抓住党章依据和纪律建设的主线,综合运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不同历史时期党的领导集体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观点,考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程,具体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执纪机构的沿革和职能变迁及执纪实践,总结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特点,查找当前纪律建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纪律建设提出可行性对策。就本研究的内容结构而言,除绪论外,主要包括四部分、六章内容:绪论:简要说明论文研究的缘起及研究意义,界定规矩、纪律、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体系等相关概念,梳理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说明论文研究的思路、方法、路径、资料来源及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第一部分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文化资源和理论依据,即第一章。内容涉及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考。辩证地看待和分析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为纪律建设提供文化资源借鉴;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纪律建设的理论,为纪律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梳理和归纳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观点,为纪律建设提供思想指导。第二部分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考察,包括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考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并总结每一时期纪律建设成效、阶段性经验和特点,汲取其中的挫折教训。第三部分即第五章,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全过程的基本经验与主要特点。基于6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考察,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有:纪律建设始终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构建科学的纪律体系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前提;注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专门机关和队伍;把党纪教育与严惩违纪行为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纵向历史研究,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即纪律建设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注重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注重处理“高标准”和“守底线”之间的辩证关系;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第四部分即第六章,基于以上理论、历史和经验的分析进行现实思考,提出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是:在立纪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体系;在知纪方面,加强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在守纪方面,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发挥表率作用;在执纪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
谭晓玲[5](2017)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工程”)是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实施的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实施工程十多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力量的坚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得到普遍的认可,巩固了马克思主义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繁荣发展了哲学社会科学,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可靠的保障。本论文以工程实施为研究对象,系统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过程,详细阐述工程实施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整体客观评价工程实施状况,从中总结经验与不足,以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实施有所启示。论文共分10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本选题的研究述评,论文的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思路、方法及基本框架,并对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做了说明。第一章主要分析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分析工程实施的社会历史背景基础上,重点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巩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章主要是整体介绍实施工程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形成的运行机制情况。具体从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课题组等四个层面阐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并从项目、基地、团队这三方面的建设揭示工程所形成的运行机制。第三章主要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进程。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党中央召开的具有标志性的相关会议,着重从实施工程的提出部署、全面展开、全面推进及深入推进四个阶段对其历程进行系统梳理。第四章至第八章全面系统具体阐述实施工程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其中,第四章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及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两方面,阐述了实施工程中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第五章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学科建设依托机构、学科建设情况调研、学科高端学术平台、学科领航与支撑等五个方面,全面阐述具有时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第六章从总体部署、编写成果、出版及使用、编写特点四个方面阐述工程立体化教材体系的形成;第七章从举办高层次报告会、开展学术研讨会、开展国情调研、进行国外考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等方面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第八章从理论读物和主流媒体平台两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宣传。第九章论述了十多年来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本章主要通过调查问卷中所体现出来的信息,在总结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转化运用、宣传普及不够等不足及原因,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工作提供借鉴。结束语部分主要是对进一步推进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性思考,即从保持工程的常态化、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引领“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思考。
刘治斌[6](2016)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制度自觉的检视——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文本》文中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是巨大的,由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革所引发的经济体制改革最终触发了社会的整体转型。虽然我们深刻意识到正在进行的这场涉及广泛的"社会转型"面临着许多困难,也正在带来并将会带来更多问题。但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中华民族由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懵懂,终于觉悟到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现实民族的伟大复兴,已是这个时代的重大进步。在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杨云成[7](2016)在《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治理腐败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作为一种手段或方式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治腐败。然而,某一手段的实践效果是否理想,是其性质、状态和运行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就制度而言,它在何种状态和运行环境下才能实现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文章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贯穿文章的一条主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廉政建设。随着对腐败的认识逐渐深化,中共惩治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策略更加科学,也更加坚定了对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信念。当中共在制度治腐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时,总结一路走来的发展历程变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回顾这一发展历程,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制度治腐的大致发展方向。在实践上,可以将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原则、借鉴国内外政党建设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设立了严格的监督机构,创立了一整套纪律检查制度,并在局部执政的条件对如何加强反腐制度建设予以初步探索。改革开放前,大规模群众运动、整党整风构成了治理腐败的主要内容。制度治腐虽不占主导,但是纪律检查体制和行政监察体系初步建立起来,反腐败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也取得明显成绩。中共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首先在严打经济领域犯罪中起步,后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思想的指导下,一些制度从无到有、从试行到修订,治腐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推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优化发展。中共十八大之后,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监督、强化制约、强化公开和严肃惩处中,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实现了新飞跃。在理论上,毛泽东关于依靠民主跳出历史周期律以及加强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理论中的总指导和总原则。邓小平关于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理论以及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路子的思想,是在总原则的指导下对制度治腐理论的深化。如果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中的制度治腐思想侧重宏观架构和顶层设计,那么之后的制度治腐理论更加侧重具体操作和执行。江泽民关于廉政建设靠教育,更要靠法制以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中共在深化对腐败认识的基础上,对制度治腐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科学发展观中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思想以及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制度体系的思想,标志着中共制度治腐理论实现了提质和升级。习近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关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表明我们党制度治腐理论更加关注治本。如何评估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成效呢?文章认为可从“质”和“量”两个角度予以分析。“质”的评估是指通过分析治腐制度的具体条文规定,考察其基本运行现状。这是对治腐制度的直接评估。“量”的评估是指通过综合分析人民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相关数据并结合相关民意调查,考察反腐败的大体形势,进而判断治腐制度的大致成效。这是对治腐制度运行成效的间接评估。其依据是在一定程度上,制度治腐的成效大小可以通过腐败程度的高低体现出来。通过综合分析,文章得出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处于“战略相持”阶段并在为走向“战略反攻”积聚力量的结论。中国共产党治腐制度的有效运行,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制度具备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等特点为提高制度治腐成效提供了可能。为此应该按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制度、制度必成体系的原则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但是这种可能性能否转变为现实还依赖于制度的运行环境。当存在有利的运行环境时,制度治腐的成效上升,反之则降低。在制度的诸多运行环境中,权力结构状况和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运行情况尤为重要,前者以构建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后者注重实现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惩处和管理是制度治腐的两种主要形式。无论何种形式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缺陷,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负向影响。鉴于此,为提高制度治腐成效,应当将制度治腐与德治教化结合起来。
李大勇[8](2015)在《最高法院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之演变》文中指出从1949年建国至今,行政诉讼制度经历了初创试行、确立探索、制度完善三个阶段,同时也经历了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行政诉讼司法政策弥补了法律制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落差,形成了行政诉讼法不变、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不断调整的格局。行政诉讼司法政策逐渐形成从强调稳定到注重公平与效率,从形式法治转向实质法治,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从司法消极主义迈向司法能动主义的演变脉络。
虞浔[9](2013)在《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文中研究表明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改革法院民事审判庭审方式为先导,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为标志,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并延续至今。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发源地,自开埠以来就处于中西文化交锋交融的第一线,最早引入近现代司法理念和西方法治模式,新世纪以来又一直在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而持续努力,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它不可避免地是整个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现出鲜明地自上而下推进的色彩,展现了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和权威;另一方面,它却是许多改革措施的肇始之地,许多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在上海司法机关工作中自发萌生的创新举措,经过上海这块法治土地的滋润和检验,逐渐为全国所了解和认可,并随之被最高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向全国推广,引发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点点浪花甚至波澜。司法体制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把上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有必要系统梳理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改革动机和发展趋向,继续努力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此,本文分八章对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改革历程的历史考察。研究1997年以来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不能割裂此前上海发生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上海人民司法事业从无到有,尽管经历过挫折,但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奠定了上海司法工作的基本格局,为1997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1997年之前上海的司法改革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为1997年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上海的开展提供了正反面启示;此前进行的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也为之后的改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第二章是关于1997-200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阶段的研究。自1997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在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上海司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体制、用人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开。第三章是关于2002-2007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阶段的研究。自2002年底到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阶段。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监督协调机制更加健全,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政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第四章是关于2007-201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阶段的研究。自2007年底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阶段。上海司法机关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彰显法制公信力和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监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五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思想纷争及实践取向的研究。在上海探索、推行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不乏质疑和批评之声。就宏观思路来说,就有地方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各司法部门的进程是否需要统一的争论;就微观举措来说,以“少年法庭”、“案例指导制度”为例,不难看出一些开创性举措引发了长久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这些质疑和批评使得上海司法机关更为审慎地对待改革,使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走得更为稳当和科学。第六章是关于上海与兄弟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横向比较的研究。根据公开的一些资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与我国其他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有许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根本目标、指导思想、整体进程、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上。但上海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在重视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经验、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分析存在这些异同的原因,主要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性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有关。第七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分析检讨及成效评价的研究。上海的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也避免了由此带来种种不必要的失败和资源浪费。虽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的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全面推进和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八章是关于继续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对于司法的需求空前增长。为了迎接这些挑战,上海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司法困境。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应设定为“推进司法公正、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其功能应定位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应该有一套贯穿于改革从始至终的基本行为准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上海实际继续探索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的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
赵靖茹[10](2012)在《我国藏族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内地西藏班”的实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民族国家如何对待和解决少数民族问题,一直是当今世界的研究热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全球经济竞争的需求还是社会凝聚力的需要,教育都是民族国家制定国家政策的重要工具。民族国家运用教育手段解决少数民族问题,是世界民族国家保证国家安全与地区稳定发展的一般规律。西藏是我国最特殊的少数民族地区。西藏地处世界屋脊、单一的藏民族高度聚居、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残留痕迹、全体藏民笃信喇嘛教、外国势力策划分裂活动一直活跃,西藏因此成为一个斗争繁杂、举世注目、非常敏感的地区。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西藏的安全、稳定与发展,从根本上依靠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培养新西藏建设人才,是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人才保证。作为未来西藏建设人才的藏族中学生,借助1984年制定的内地西藏班政策,在内地获得了富有内涵的成长。该政策创造了少数民族教育最独特的异地办学方式,在藏族学生成长的最关键时期施加影响,以同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影响和带动藏族群众,在内地营造民族教育的自然成长环境,有效促进了汉藏民族交流,藏族中学生毕业后返回西藏工作,成为建设新西藏的优质人力资源。内地西藏班政策是中央针对特殊的西藏采取的独创性尝试,成为藏族等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成功借鉴。本研究根据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策略,运用教育公平理论、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构筑理论框架,重点研究内地西藏班政策,围绕该政策的起源、目标、实施、结果、评价,通过对藏族中学生的内地适应性研究和内地西藏班政策实施过程与效果研究,探寻内地西藏班办学模式效果、藏族中学生跨地域跨文化成长、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为藏族民族教育政策提供有益借鉴。本研究立足于三个研究层面:宏观上从世界上不同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内涵与发展,深入到西藏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变化的研究;中观上从内地若干西藏民族中学的办学研究,深入到藏族中学生的内地适应性评价研究;微观上从上海共康中学的历史与特色研究,深入到共康中学学生个体的成长效果研究。三个层面的研究运用了以下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法,梳理了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历史发展和最新研究成果;通过问卷研究法,对全国一届近50%的内地西藏班藏族中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并做了数据分析;通过访谈研究法,了解内地西藏班政策的实施,笔者赴武汉、重庆、上海、绍兴、常州、南通、北京、天津、郑州等地的11所西藏民族中学访谈校长、德育教导、班主任、学生;通过实地考察法,进行内地西藏班政策的效果和价值研究,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本人赴西藏调研,深入到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五个地市,走访西藏地市级和乡村学校10所,了解西藏中小学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对比研究,深入到内地西藏班在校学生的家中向其家长了解对该政策的看法和建议,向现在藏工作的内地西藏班毕业生了解其求学感受和政策评价。技术手段上借助因子分析法,选取了“对中学生提升文化知识的质量评价、对中学生认识世界和了解社会的效果评价、对中学生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对学习中国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的联系评价、对传递的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的联系评价、对拓展文化视野的评价、对认同本民族文化的评价”等十个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运用因子分析模型,将十个实测变量转换为学习、文化、民族三个主成分因子,并对参加问卷调查的上海共康中学94名学生的三个主成分因子的计算得分进行分析,按照综合评价得分数据左偏分布特征,获得了对内地西藏班政策效果较高评价的结论。根据因子分析法结论、问卷数据结果,结合访谈观点,得出以下结论:综合得分左偏分布证明内地西藏班政策整体效果良好;学习、文化、民族是影响内地西藏班政策效果评价的三大因子。政策执行方面:生源的质量保证了内地西藏班政策的高起点与可持续发展;限定的西藏领导干部子女的入学率,保证该政策的严格执行和教育发展的公正公平。藏族学生培养和选拔制度的分离,保证了对藏族学生评价的客观公正,以及人才培养明确的目标和民族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性。藏族中学生内地适应性方面:藏族厨师内地支教可以提高政策效果评价;藏族中学生在内地的藏语学习难度超过汉语。政策评价方面:内地西藏班政策全面带动了汉藏文化交流;大量的内地西藏班毕业生成为西藏基层干部,维护国家政权,保证民族团结,体现鲜明的政治功效;内地西藏班政策带动中央在藏其它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政策建议方面:实施了26年的内地西藏班政策需要适当的调整,以“民居制”代替封闭式学校管理,以“助学金”方式支持学生回家探望,用市场理念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内地西藏班教学质量,注重内地西藏班政策与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与西藏人才政策的一体化衔接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内地西藏班政策独特的政治价值和文化价值对于促进藏汉民族相互认同、保证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大政治意义,为世界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选题新颖独特。从国家、区域、学校、个体四个层面,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客观评价了政策效果,方法科学准确。在宏观、中观、微观等层次都获得富有意义的成果,对国家层面藏族等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对区域层面教育政策的执行、对个体层而藏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指导意义。内地西藏班的独特政策,体现了中央更强的统筹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性、民族地区与内地省市更融洽的协调性、学校自主办学的灵活性、培养人才更鲜明的适用性,是最独特、最有效的中国特色少数民族教育政策。该政策的成功实践对我国藏族等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积极的策略意义:通过教育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是最有效的手段;按照“积极差别对待”的原则,保证藏族等少数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少数民族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承担民族团结的使命;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优先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政策宏观调控,把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规划。
二、努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努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论文提纲范文)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2)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信访的治理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设计 |
二、技术路线图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存在的难点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研究主题的学理阐释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信访 |
二、治理逻辑 |
三、信访的治理逻辑 |
第二节 理论基础与借鉴 |
一、理论基础 |
二、理论视角与反思性借鉴 |
第三节 信访治理逻辑的三重维度透视 |
一、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制度奠基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化进程 |
二、由静态化的格局转向信息时代多元复杂治理图景的变迁 |
三、从群众工作的话语创设到自我调适与被动回应的并存 |
四、场景变革中的制度演进与话语重构 |
第三章 信访治理逻辑的生成:国家政权的建构方位 |
第一节 话语缘起:“自上而下”的基层调查与权益维护 |
一、调查的缘起与基层的记忆 |
二、《兴国调查》的历史节点与话语方位 |
第二节 孕育场景:革命政权建构时期的表达与平衡 |
一、权益保护的基层向度 |
二、治理实践的路径形塑 |
三、诉求反馈的核心承载 |
第三节 制度奠定: 新中国国家政权的建构与治理 |
一、从发函到“五一决定”的制度性基石 |
二、全局化的治理布局与信访工作的正式起步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逻辑延续: 改革开放中信访的治理功效 |
第一节 话语继承: 恢复性工作与常态化治理 |
一、历史事件处理的导向与恢复性举措 |
二、围绕信访的战略指令与权威共识 |
三、中共中央的指示工作与信访的话语愿景 |
第二节 制度设计: 信访法治化的脉络 |
一、改革的深入进行与信访的法治化演进 |
二、围绕《信访条例》的法治化探索 |
三、信访法治化的世纪回望与治理定位 |
第三节 场景适应: 深化变革中的信访信息化 |
一、信访信息化的先导与萌芽 |
二、信访信息系统的规范化设置与技术革新 |
三、信访信息化的路径探索与多元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信访的治理逻辑的断裂性 |
第一节 制度设置的割裂化与单向性 |
一、信访沟通机制的割裂化 |
二、非制度化参与的心态根源与结构性影响 |
第二节 场景变革的分化趋向与问题输入 |
一、多元信访主体的演化逻辑与活动方式的复杂样态 |
二、风险孕育的未知性与趋向的不确定化 |
三、多元复杂的问题输入 |
第三节 话语传承的现实偏移与实践张力 |
一、语言表达的偏移与共识规范的消解 |
二、价值偏移的技术化与话语统合的失效性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访治理逻辑的断裂成因 |
第一节 信访制度预期与治理实践的失衡 |
一、过度化的制度承载与权力依赖 |
二、单向化绩效考评与非制度化的信访活动 |
第二节 信访场景的多元样态与风险趋向 |
一、风险的记忆之场与持续演化 |
二、风险的网络样态与场景叠加 |
第三节 话语向度的多维化与失效性 |
一、价值样态的多样化与分割性 |
二、话语传统的向度变革与延续瓶颈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围绕信访治理逻辑的方向性论争 |
第一节 扩权论: 局部性扩张与法治化瓶颈 |
一、围绕信访的治理诉求与认知误区 |
二、科层的拓展化与身份的有限性 |
第二节 取消论: 效能的边缘化与场景的偏差性 |
一、现实治理效能的边缘化误区 |
二、错位化的场景判断与认同困境 |
第三节 调整论: 话语与变革之间 |
一、多重交织与调整之困 |
二、有限调试与转型阵痛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信访治理的逻辑转向: 传承与定位 |
第一节 场景变革: 风险坐标与治理契机 |
一、风险的同质化与转向的可能性 |
二、治理观的场景反思与变革契机 |
三、治理契机的节点与社会日常的承载 |
第二节 制度承载: 法治的权威与包容的格局 |
一、在法治框架内实现信访的制度定位 |
二、在深刻变革的场景中确立包容性制度导向 |
第三节 话语向度: 群众路线与公平正义 |
一、群众路线传统的整体性功能 |
二、公平价值的合理赋予 |
本章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之处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一) 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缘起 |
(二) 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意义 |
二、党的纪律建设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一) 国(境)外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研究 |
(二) 国内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研究 |
三、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规矩和纪律的概念 |
(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体系的概念 |
(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概念 |
四、研究思路、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路径 |
(三) 资料来源 |
(四) 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的创新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文化资源和理论依据 |
第一节 对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的批判继承 |
一、中国传统的纲纪法规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中国优秀传统纲纪法规文化向党规党纪的创造性转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 |
二、列宁对纪律建设的科学论述和发展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想理论指导 |
一、毛泽东纪律建设思想 |
二、邓小平纪律建设理论 |
三、江泽民的纪律建设思想 |
四、胡锦涛的纪律建设思想 |
五、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 |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发展和挫折 |
第一节 新中国头七年执政党纪律建设的继承发展 |
一、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团结制定新的纪律规范 |
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建立 |
三、执政党执纪实践的初步探索 |
第二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曲折发展 |
一、以八大党章为依据制定各项纪律 |
二、党的监察机构的重建和监察工作的加强 |
三、开展以整风肃纪为重点的执纪实践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和党的纪律建设的严重挫折 |
一、党的纪律遭受严重破坏 |
二、党的各级监察机构被撤销 |
三、党的执纪实践偏离正轨 |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恢复与发展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纪律体系的重建和执行 |
一、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十二大党章为标志建立党纪体系 |
二、恢复重建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纪检监察整体效能 |
三、按照整党整风的工作要求,狠抓党风党纪建设 |
第二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党的纪律建设的加强和发展 |
一、首次颁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 |
二、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和党政监督体制改革 |
三、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开展党的执纪实践 |
第三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发展 |
一、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 |
二、调整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执纪实践,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全面强化 |
第一节 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 |
一、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纪律建设”的新概念 |
二、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
三、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
四、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 |
五、着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纪律建设 |
六、着力把纪律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 |
第二节 “两准则、一条例”实现党纪体系的新发展 |
一、十八大党章关于纪律建设的新规定 |
二、首次颁布廉洁自律准则和修订纪律处分条例 |
三、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细化“六大纪律” |
四、制定相关党内法规,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
第三节 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 |
一、强化党内纪律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倒逼执纪机构责任担当 |
三、注重转变执纪方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
第四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 |
一、始终把纪律要求挺在前,持续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
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纪律监督实践 |
三、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倒逼监督执纪落实 |
四、打虎拍蝇猎狐,统筹国内外反腐 |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主要特点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为指导 |
二、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 |
三、必须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
四、必须把构建科学的纪律体系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前提 |
五、必须注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专门机关和队伍 |
六、必须把党纪教育与严惩违纪行为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两个重要手段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党的纪律建设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 |
二、党的纪律建设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 |
三、党的纪律建设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 |
四、始终注重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 |
五、始终注重处理“高标准”和“守底线”之间的辩证关系 |
六、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 第六章 新形势下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思考 |
第一节 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立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二、知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三、守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执纪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二节 新形势下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对策 |
一、立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体系 |
二、知纪环节:加强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
三、守纪环节: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发挥表率作用 |
四、执纪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后记 |
(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拟创新之处 |
六、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大举措 |
(一) 抵御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渗透 |
(二)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
二、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中之重 |
(一) 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 |
(二)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三) 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 |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基石 |
(一)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 |
(二) 实施工程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 |
(一) 实践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
(二) 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
五、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 |
(一) 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根本所在 |
(二) 实施工程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必然 |
第二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
一、组织机构 |
(一) 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
(二) 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 |
(三) 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 |
(四) 课题组 |
二、运行机制 |
(一) 项目建设 |
(二) 基地建设 |
(三) 团队建设 |
第三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历史考察 |
一、工程的提出和部署 |
(一) 实施工程的提出 |
(二) 实施工程的全面部署 |
二、工程的全面展开 |
(一) 工程多项具体工作先后启动 |
(二) 深化对工程的认识 |
(三) 工程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
三、工程的全面推进 |
(一) 工程实施四年的工作总结和随后五年工作设想 |
(二) 工程成果丰硕 |
(三) 工程实施八年的工作总结和继续推进 |
四、十八大以来工程深入推进 |
(一) 深入实施工程的战略部署 |
(二) 深入实施工程的重要举措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和研究 |
(一) 经典着作编译 |
(二) 经典着作基本观点研究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研究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初步设立和逐步完善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简介 |
(三)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点布局 |
(四) 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 |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一) 建设概况 |
(二)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情况调研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调研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发展年度报告 |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端学术平台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论坛 |
(二)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论坛 |
(三)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论坛 |
(四) 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论坛 |
(五)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协同创新中心 |
(六)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刊 |
五、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和支撑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发展 |
(二)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的支撑作用 |
第六章 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 |
一、总体部署 |
(一) 工程教材编写总要求 |
(二) 成立教材编写课题组 |
(三) 工程教材编写规划 |
二、工程教材编写成果 |
(一) 基础理论教材 |
(二) 重点学科教材 |
(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
(四) 其他重点教材 |
三、工程教材出版及使用 |
(一) 统一规范工程教材编辑出版 |
(二) 重点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出版和使用 |
四、工程教材编写特点 |
(一) 教材编写按照意识形态强弱先后顺序进行 |
(二) 工程教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
第七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 |
一、学术交流 |
(一) 举办高层次报告会 |
(二) 开展学术研讨会 |
二、人才培养 |
(一) 开展国情调研 |
(二) 进行国外考察 |
(三)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 |
(四) “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 |
(五) “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
(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 |
(七) 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 |
第八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宣传普及 |
一、理论读物 |
(一) 学习读本 |
(二) 编写通俗理论读物 |
二、主流媒体平台宣传 |
(一) 报刊 |
(二) 电视 |
(三) 网络 |
(四) 微式宣传 |
第九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 |
一、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 |
(一) 工程实施取得突出成绩,达到预期效果 |
(二) 工程实施十多年的基本经验 |
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
(一) 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
(二) 工程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结束语 进一步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 |
一、保持工程的常态化,重点推进工程成果的学习转化运用 |
(一) 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大众化 |
(二)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度融合 |
(三) 加快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发展 |
(四) 加强高端人才与教学一线教师深度培养 |
二、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 |
(一) 扩大宣传范围 |
(二) 丰富宣传形式 |
(三) 加强理论宣传力度 |
三、引领“四大平台”建设,形成工程工作合力 |
(一) “四大平台”建设 |
(二) 充分发挥工程在思想理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
四、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 |
(一) 健全学科体系 |
(二) 完善教材体系 |
(三) 构建人才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2年——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及课题立项表 |
附录二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教师卷)(学生卷)(宣传部门卷)(共同卷) |
附录三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分析表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6)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制度自觉的检视——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文本(论文提纲范文)
一、作为改革开放“护法”的人民法院 |
二、努力参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法院 |
1. 持续不断地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18]“徒法不足以自行”, 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仅有宪法和法律本身并不能达致公平正义, 唯有经学识、品行、智慧和能力都卓尔不凡的法官操持,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 公平正义人人才能共有……法律才能成为现实的法律, 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公器, 成为事实公正的度量衡。”[19]“文革”结束后, 恢复建设的各级各类法院在人员奇缺的情况下, 其人员调配继续坚持了新中国对司法干部“又红又专”、“红”字当头的一贯要求。如1983年8月,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久的郑天翔在同省、市、自治区法院院长谈话时说:“中央政法委员会提出为政法系统增加二十万人, 会分到法院系统一些。数额有限, 吸收人要强调质量。条件是政治上要绝对可靠, 思想品行端正, 不能有‘三种人’, [20]年龄要轻一些 (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岁) , 高中以上文化 (语文程度要适当高一些, 起码能搞笔录) , 身体健康。”[21]从谈话内容来看, 他对法院拟招收人员的政治立场、品德、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其本应有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或者从业经历却只字未提。这个人员招用要求, 似乎与两个月前其前任江华院长在刚刚闭幕的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工作报告中关于“审判人员只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是不够的, 还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认识并不契合。可以理解的是, 在各行各业都实行党管干部的基本用人原则下, 人民法院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的话语权始终是有限的。对此, 从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角度, 最高人民法院希望, “根据改革的精神, 法院也能有用人的自主权。无论是社会招干, 还是单位调配的或转业军人, 都坚持标准, 公开招考, 择优录用, 不合格的坚决不要。”[22] |
2. 规范法律适用, 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努力,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而言, 主要是通过司法解释工作和中国特色判例制度[27]的建立进行的;对于其他各级人民法院而言, 主要是通过“严肃执法”和“公正司法”来进行, 而抗击和排除各种权势对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的干扰, 则是各级法院需要共同努力面对的问题, 往往基层法院在这方面的工作更为艰难。1986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四个部分以“严肃执法, 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而奋斗”为题, 严肃指出了人民法院依法开展“独立审判”在当时所面临的严重困难,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识到这种困难的长期性并能勇敢面对。“从许多事实来看, 当前的问题主要的还不是无法可依, 而仍然是已经制定的法律没有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在执法过程中, 干扰和反干扰, 违法与纠正违法的斗争将是长期的。我们人民法院不能回避这种斗争。”[28] |
3. 监督法律的严格适用。 |
三、适应要求的服务型法院 |
四、迷失于改革中的法院 |
五、政治上不断反思检讨的法院 |
六、结论 |
1. 在三十多年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中, 人民法院的功能是多元的, 而不是单一“定分止争”;很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的建设和改革是同步进行的, 人民法院对人民司法工作规律的认识也是在法院建设和改革中通过不断探索才渐渐明晰的;但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制度构建和创新中, 也即在“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中, 人民法院的自主性和话语权却日渐式微。 |
2. 三十多年来, 人民法院在建设和完善自身机构及队伍, 承担服务不同时期党和国家总任务总目标的核心职能的同时, 逐渐明确了人民司法工作的主题: |
3. 政治正确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更为明确。 |
4. 现行司法体制中, 无力引领人民审判工作依司法规律运行的人民法院, 其司法的现实结果就是: |
5. 在时下司法体制改革规划中的人民法院, 充其量是大司法 (或者说社会综合治理) 格局中的普通一员, 绝难担当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大任。当司法不能成为纠纷或者争议的终局裁决时, 信访 (上访) 司法、舆论司法、网络司法、群众 (感受) 司法等现象依然会常态化。 |
(7)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 制度治腐及其成效的要素构成 |
第一节 腐败的概念界定 |
一、西方社会对腐败的相关认识 |
二、中国社会对腐败的相关解读 |
第二节 制度及制度治腐的相关要素构成 |
一、制度的概念界定 |
二、制度治腐涉及的相关要素--权力、环境、人、腐败 |
第三节 评估制度治腐成效的基本要素 |
一、制度治腐成效的评估标准 |
二、制度治腐成效的评估方法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探索与实践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构的创立与演变 |
二、中国共产党反腐制度的初步建立 |
三、依靠民主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探索与实践 |
一、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设立 |
二、群众信访和舆论监督制度 |
三、大规模群众运动中的制度治腐因素——以“三反”和“新三反”运动为例 |
四、反腐败立法与建章立制 |
第三节 中共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转折与突破 |
一、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路子 |
二、廉政建设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
四、纪律检查机关的恢复与重建 |
五、十四届中纪委二次会议开启治理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 |
六、修订宪法和党章,不断完善制度治腐的根本准则 |
七、以制度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优化发展 |
八、相关治腐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例 |
第四节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提质与升级 |
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
三、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
四、坚持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
五、尊崇党章,修订“准则”和“条例” |
六、相关治腐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巡视制度为例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实践的成效评估及相关解释 |
第一节 治腐制度的运行现状——以反腐败机制为例 |
一、预防机制 |
二、监督机制 |
三、惩处机制 |
第二节 制度治腐战略的具体成效 |
一、学术界关于我国腐败程度的两种判断 |
二、评估现阶段我国腐败程度的新探索 |
三、制度治腐成效的一般分析 |
第三节 制度治腐成效的原因分析 |
一、党内法规混同于国家法律 |
二、腐败并非全是行为主体理性选择的结果 |
三、依据涉案金额、涉案人员及行为后果等因素划分腐败类型并不全面 第四章 提高制度治腐成效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内权力结构 |
一、党内权力结构的运行现状 |
二、党内权力结构的理想状态: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
三、科学合理权力结构的要件支撑 |
第二节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
一、定标:双重领导体制顺畅运行 |
二、定位:党的纪检体制的现状考察 |
三、定法:完善纪检体制的路径探析 |
第三节 建设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
一、党内法规的分类、重点及运行环境 |
二、党内法规体系上的法规“点”、“线”和“面” |
三、党内法规体系下的法规制定 |
第四节 制度治腐和德治教化相结合 |
一、惩处制度现状、完善及惩处策略的不彻底性 |
二、培育组织道德意识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后记 |
(8)最高法院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之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一、制度初创、试行阶段 |
(一)适用单行法律(1979年——1982年) |
(二)适用民事诉讼法(1982年——1986年) |
(三)行政审判组织初设(1986年—1989年) |
二、制度确立、探索阶段 |
三、制度发展、创新阶段 |
(一)倡导公正、高效(2000年—2003年) |
(二)强调司法为民(2003年—2007年) |
(三)突出多元化、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2007年—2014年) |
四、行政诉讼中司法政策之演变趋势 |
(一)从稳定到公平与效率 |
(二)形式法治转向实质法治 |
(三)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 |
(四)司法消极主义迈向司法能动主义 |
(9)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中国1997年始启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二、 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司法机关与时俱进 |
三、 上海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
四、 域外司法改革理论在上海受到科学借鉴 |
第二节 基本概念 |
一、 司法 |
二、 司法机关 |
三、 司法体制 |
四、 司法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一章 历史回眸(1949—1997):中国司法制度曲折发展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司法制度初创奠基阶段 |
二、 司法制度曲折成长阶段 |
三、 司法制度破坏荒废阶段 |
四、 司法制度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变革历程 |
一、 基本形成上海司法工作格局 |
二、 组织开展上海司法改革运动 |
三、 文革期间上海司法工作倒退 |
四、 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的正轨 |
第三节 现实意义 |
一、 奠定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基础 |
二、 提供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启示 |
三、 确立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先机 |
第二章 拉开序幕(1997-200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启动司法改革 |
二、 上海推进依法治市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三章 全面展开(2002-2007):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加快城市法治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四章 深入进行(2007-201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五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与探索的纷争 |
第一节 改革宏观思路争议 |
一、 地方司法领域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框架 |
二、 地方司法机关在改革进程中是否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步调 |
第二节 改革微观举措争议 |
一、 “少年法庭”之争 |
二、 “案例指导制度”之争 |
第六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与其他省份实践探索比较 |
第一节 共同之处 |
一、 指导思想和根本目标基本相同 |
二、 发展方向和推进动力基本相同 |
三、 整体进程和许多内容基本相同 |
第二节 鲜明特色 |
一、 上海是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创始之地 |
二、 上海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区别对待 |
三、 上海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 上海有效增强司法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五、 上海科学借鉴国外司法改革先进经验 |
六、 上海较好地解除了司法机关后顾之忧 |
第三节 异同探究 |
一、 存在相同缘由 |
二、 存在不同原因 |
第七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探索的评析 |
第一节 特点分析 |
一、 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把牢社会主义方向 |
二、 有力保障——准确定位司法职能,体现上海自身特色 |
三、 不竭动力——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靠科学理论支持 |
四、 重要方法——统筹规划改革方案,争取形成整体合力 |
五、 必要方式——以改革促进新变化,不急不躁循序渐进 |
六、 有效途径——改革灵活性,尊重首创性,保护积极性 |
第二节 成功之处 |
一、 妥善处理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二、 妥善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 |
三、 妥善处理中央部署与上海实际的关系 |
第三节 问题所在 |
一、 司法机关改革中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待加以纠正 |
二、 上海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
三、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尚需培育 |
第四节 取得成效 |
一、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普遍性共识 |
二、 上海司法机关工作更趋规范,公正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三、 上海司法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完善 |
四、 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保障上海司法工作良性运转 |
第八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继续深化改革之路 |
第一节 战略目标 |
一、 追求司法公正,保持全国领先司法环境 |
二、 扩大司法公开,保持先行先试发展势头 |
三、 树立司法公信,发挥上海本土传媒优势 |
四、 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广大市民更高期待 |
第二节 功能定位 |
一、 推动国家司法体制进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延伸司法机关工作触角,服务上海社会管理 |
三、 强化司法工作保障功能,促进四个中心建设 |
四、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
五、 提升司法机关履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基本原则 |
一、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围绕全市大局深化改革 |
二、 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经验与上海实际相结合 |
三、 遵循法律法规边界依法有序稳步组织实施 |
四、 坚持以群众观点为引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
第四节 路径选择 |
一、 借助雄厚科研力量提炼上海司法领域开展改革经验,自觉以科学理论研究为指引 |
二、 依托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三、 警惕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蔓延,从制度着手织密上海司法职权运行监督机制 |
四、 围绕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规划,发挥好海事仲裁和金融仲裁便捷、高效的作用 |
五、 及时关注司法工作暴露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
六、 充分挖掘上海丰富法学教育资源,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我国藏族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内地西藏班”的实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少数民族教育理论和政策 |
二、内地西藏班实证研究 |
三、内地西藏班政策研究文献 |
四、本项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五、本研究的政策分析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本章参考引文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认同和民族教育 |
一、加强民族认同 |
二、增进国家凝聚 |
三、促进经济发展 |
第二节 教育公平理论 |
一、教育公平在我国的历史发展及特点 |
二、西方教育公平理论的历史发展及特点 |
三、教育公平理论的核心思想 |
第三节 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 |
一、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理论基础 |
二、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内涵精髓 |
三、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特点分析 |
四、多元文化主义的国际比较 |
第四节 人力资本理论 |
一、人力资源的含义和特征 |
二、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
三、当代人力资本理论的历史发展 |
四、跨文化管理中的人力资本 |
五、人力资本积累的基本途径依靠教育 |
第五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一、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提出 |
二、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发展 |
三、可持续发展中的公平含义 |
四、可持续发展中的和谐理念 |
本章参考引文 第二章 若干国家民族教育与政策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加拿大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及特点 |
一、美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及其特点 |
二、加拿大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及其特点 |
第二节 德国、英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及特点 |
一、德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分析 |
二、英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分析 |
第三节 印度、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及特点 |
一、印度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 |
二、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 |
本章参考引文 第三章 从蒙藏学校到内地西藏班:中央对西藏特殊的教育政策安排 |
第一节 1985年以前的西藏教育情况概述 |
一、旧西藏的历史和教育 |
二、独特的西藏礼仪和文化 |
三、西藏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及政策规定 |
四、西藏中学教育的发展历史及政策规定 |
第二节 内地西藏班(校)政策的起源 |
一、历史上的蒙藏学校制度 |
二、洋务运动时期的留美幼童计划 |
三、内地西藏班的最初设立 |
第三节 内地西藏班政策的生态环境分析 |
一、特殊教育政策的客观环境 |
二、教育援藏方针的初步确立 |
三、教育援藏政策的正式实施 |
四、教育援藏政策的物质保障 |
五、教育援藏政策的人才支持 |
六、教育援藏政策的配套政策 |
第四节 内地西藏班政策发展脉络追踪 |
一、内地西藏班政策的基本内容 |
二、内地西藏班的招生人数 |
三、内地西藏班初中毕业生的分流 |
四、内地西藏班学生的扩招 |
五、内地西藏班招生政策的调整 |
第五节 特殊的教育政策与人力资源的形成 |
一、影响藏族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主导因素:教育 |
二、影响藏族中学生身心发展的外部条件:汉文化环境 |
三、促进藏族中学生成长的内在动力机制:自塑能力 |
本章参考引文 第四章 当前内地西藏班的办学格局与特点研究 |
第一节 内地西藏班政策的教育特点分析 |
一、特殊的道德教育 |
二、特殊的师生关系 |
三、特殊的管理方式 |
四、特殊的教学方法 |
五、特殊的家庭教育 |
第二节 东中西部地区内地西藏学校办学分析 |
一、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
二、武汉西藏中学 |
三、重庆西藏中学 |
第三节 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研究 |
一、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依据之一:日常生活管理 |
二、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依据之二:教育教学管理 |
三、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依据之三:汉语言的使用 |
四、藏族中学生对政策的改善建议分析 |
本章参考引文 第五章 教学机构个案分析:上海共康中学 |
第一节 上海共康中学 |
一、共康中学的前身——回民中学 |
二、共康中学的现状 |
三、“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道德教育 |
四、“健全学生人格”的心理教育 |
五、三年制教改实验 |
六、开设多元文化课程 |
第二节 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的届别情况分析 |
一、198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情况分析(参照附录三) |
二、199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情况分析(参照附录四) |
三、200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情况分析(参照附录五) |
第三节 上海共康中学对西藏教育发展的贡献 |
一、学校招生覆盖面不断扩大 |
二、藏族中学生学业成绩良好 |
三、上海内地西藏班毕业生职业发展良好 |
本章参考引文 第六章 内地西藏班学生成长轨迹分析 |
第一节 藏族中学生内地适应情况分析 |
一、内地西藏班学生性别分析 |
二、藏族中学生的业余生活怎么过 |
三、藏族中学生内地生活有哪些不适应 |
四、藏族中学生的交友情况如何 |
第二节 藏族中学生文化民族的认同与传承 |
一、藏族中学生对本民族文化了解多少 |
二、藏族中学生的语言取向如何 |
三、对多元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
第三节 内地西藏班办学模式分析 |
一、为什么来内地读书 |
二、如何看待内地办班效果 |
三、藏族中学生的自我期待是什么 |
第四节 内地西藏班政策对藏族中学生的成长影响 |
一、藏族中学生内地生活描述 |
二、藏族中学生内地生活适应的四大关 |
三、藏族中学生在内地学习生活的适应性测验 |
本章参考引文 第七章 绩效评价:价值与效果研究 |
第一节 内地西藏班政策评价 |
一、基于因子分析法的总体评价 |
二、评价的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
三、考察原有变量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
四、提取因子 |
五、西藏社会各界对政策的高度评价 |
第二节 政治价值分析 |
一、积极的道德建设 |
二、增进民族认同 |
三、培养信念坚定的新西藏建设人才 |
第三节 文化价值分析 |
一、汉藏双语促进文化交流 |
二、藏汉文化相互融合 |
三、带动文化援藏力度加大 |
第四节 教育价值分析 |
一、改善西藏教育教学设施 |
二、内地西藏班政策推动西藏中等教育发展 |
三、内地西藏班学生享受同等优质教育资源 |
四、提高西藏教育师资水平 |
第五节 经济社会价值分析 |
一、“全国援藏”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大发展 |
二、独特办学政策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
三、内地西藏班毕业生直接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 |
第六节 西藏发展成就对制定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启示 |
一、西藏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
二、西藏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三、我国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基本策略 |
本章参考引文 第八章 内地西藏班:面临的新挑战与对策研究 |
第一节 内地西藏班学生的成长烦恼 |
第二节 内地西藏班教师的发展困惑 |
第三节 内地西藏班教育教学管理优化 |
一、管理体制问题 |
二、经费问题 |
三、教材和教学计划问题 |
四、教学质量监督问题 |
第四节 基干文化适应的教育政策调整 |
一、文化多样性的意义 |
二、以“民居制”代替封闭式学校管理 |
三、以“助学金”方式支持学生回家探望 |
四、引进藏族厨师 |
五、适当调整教学安排 |
第五节 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一体化衔接 |
一、完善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建议 |
二、内地西藏班政策与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对接 |
三、内地西藏班政策与西藏自治区人才政策对接 |
本章参考引文 结论与展望 访谈观点摘要 采访程序 参考文献 读博期间科研成绩 附录一:访谈实录 |
上海地区 |
访谈一 |
访谈二 |
访谈三 |
访谈四 |
访谈五 |
访谈六 |
访谈七 |
访谈八 |
重庆地区 |
访谈九 |
访谈十 |
访谈十一 |
西藏拉萨市 |
访谈十二 |
访谈十三 |
访谈十四 |
访谈十五 |
访谈十六 |
访谈十七 |
访谈十八 |
访谈十九 |
访谈二十 |
访谈二十一 |
访谈二十二 |
访谈二十三 |
访谈二十四 |
访谈二十五 |
访谈二十六 |
访谈二十七 |
访谈二十八 |
西藏山南地区 |
访谈二十九 |
西藏日喀则地区 |
访谈三十 |
西藏林芝地区 |
访谈三十一 |
西藏那曲地区 |
访谈三十二 |
访谈三十三 |
浙江绍兴 |
访谈三十四 |
江苏常州 |
访谈三十五 |
访谈三十六 |
江苏南通 |
访谈三十七 |
访谈三十八 |
北京地区 |
访谈三十九 |
访谈四十 |
访谈四十一 |
天津地区 |
访谈四十二 |
河南郑州 |
访谈四十三 附录二: 内地西藏班办学模式调查问卷 附录三: 198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情况表 附录四:199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情况表 附录五:2005届上海共康中学学生情况表 附录六:1985届上海内地西藏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表 附录七:上海市共康中学西藏班学生各因子得分和综合得分及排名 附录八 共康中学2009学年度总课表 附录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朱镕基在毕业典礼上的讲话(摘要) 致谢 |
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论文参考文献)
- [1]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3]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信访的治理逻辑研究[D]. 徐亚清.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2)
- [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D]. 张银霞. 武汉大学, 2017(06)
- [5]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D]. 谭晓玲. 武汉大学, 2017(06)
- [6]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制度自觉的检视——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文本[J]. 刘治斌.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16(00)
- [7]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D]. 杨云成.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8]最高法院行政诉讼司法政策之演变[J]. 李大勇.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5(05)
- [9]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 虞浔.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
- [10]我国藏族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内地西藏班”的实例分析[D]. 赵靖茹. 复旦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