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偷逃增值税的几种形式(论文文献综述)
王重玉[1](2021)在《中国医药行业税收遵从研究》文中认为
庄哲杭[2](2020)在《“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措施的不断推进,社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的营商准入资格审批事项不断减少,经营过程中的监管程序不断简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税收“放管服”措施极大便利了纳税人,然而,商事登记审核的放松放开、税务登记及申领发票流程的越趋简易,在便利投资兴业的同时,也降低了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成本。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其导致的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造成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收入的流失,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与市场秩序,也影响了守法诚信营商环境的形成。在这种征管背景下,如何协调好“放”“管”“服”的关系,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做好放管结合,从而达到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的目的,已成为税务机关的新命题。本文将以G市为例,围绕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开展关于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的研究,并据此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由五章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阐述增值税、增值税虚开和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的概念,分析企业生命周期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本文的支撑和借鉴意义。第三章是基于“放管服”背景,研究和分析当前增值税虚开风险呈现的表现以及新特征。第四章是研究“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存在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并从基层税收管理实践的角度开展成因分析。第五章是围绕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强化风险链条管理、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推行信息管税治税、提升税收执法效能、探索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研究提出提升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成效的对策建议。
毛智星[3](2020)在《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案件侦查 ——以亳州市中药材市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为了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国家对于农产品销售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中药材作为农产品在税收政策中享有极大的优惠,犯罪分子利用其中的监管漏洞,大量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从中获取巨额不法利润。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中药材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税款的流失,更破坏了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发票监管制度。各地公安部门在侦办此类案件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应用,犯罪分子将最新的技术手段嫁接到犯罪过程之中,依托违规经营的“第三方”中介公司,其犯罪手法不断迭代升级,给公安部门打击此类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论文以安徽省亳州市中药材交易市场为例,从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查取大量有关中药材销售过程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的相关资料。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查找相关文献,总结出此类犯罪的惯用作案手段,透过现象从不同维度分析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原因。结合具体办案实践,从侦查的视角对此类案件进行研究。对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善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通过线索对可疑案件进行初查,明确具有犯罪行为后有针对性的对案件展开侦查,并及时对涉案重要证据进行固定、展开抓捕行动、追缴涉案款物。通过对此类虚开犯罪的研究,强化对此类虚开犯罪的认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识,理清案件侦办的流程和侦查重点,打击此类犯罪的蔓延,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财政安全。
王天娇[4](2020)在《A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文中提出在过去的二十年余中,房地产投资数额快速增长,房地产业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把房地产企业列为税收专项检查项目,税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征收管理手段及管控力度逐步升级。房地产企业亟需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A房地产公司位列Z县税收贡献排行榜第一名,融合了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全流程业务。A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四个主要阶段,均涉及多种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等,分析A房地产公司的税务风险并提出防范对策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对具有类似规模和业务类型的民营企业也有参考意义。房地产开发过程具有投资周期长,开发产品周期长,产业链条长,投入资金多,运作环节多等特点,这使得A房地产公司在收入、成本及利润分配的核算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风险点。通过对A房地产公司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发现其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环节存在土地交易主体与土地成本扣除主体不一致、土地交易凭证不符合规定等风险;在建设开发环节存在境外服务费未及时代扣代缴、转售的水电费未计提销项等风险;在销售环节存在预售款项未及时预缴、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不当等风险;在清算环节存在不同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未合理划分、成本核算不实以及未按规定清算土地增值税等风险。针对以上税收风险,提出了A房地产公司土地交易时做好土地交易主体规划、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开发建设时谨慎选择上游供应商、合理规划水电结算方式、销售时科学管控购房合同条款、建立收款预缴台账、清算时准确把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范成本核算等风险防范对策。总之,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竞争白热化,再加上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A房地产公司等房地产企业要在日常运营中、从开发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红利,才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闵涵佳[5](2020)在《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认定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制度。此后税务机关与企业就一直围绕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展开了博弈。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该文件首次提出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之后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但由于法规文件中对于虚开的界定较为模糊,导致认定标准不明确。在实践中税务机关对于类似案件处理结果往往不尽相同,而不同法院也很可能对同类行政诉讼案件作出截然相反的裁判。本文第一章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理论部分对我国目前常见的几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进行分析,并从税制设计与税收征管的角度、纳税人税法遵从的角度以及纳税人与行政司法机关进行博弈的角度层层深入解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接着在第二章现状分析中介绍相应的行政管控手段,再通过对相关的行政与司法法规的梳理,从而加深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的认识,找出法律文件在协调性和实践合理性方面存在的不足,然后进一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来分析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的衔接问题,以达到对行政认定的范围理解更加准确的目的。本文第三章在理论与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真实案例的研究,归纳总结在行政认定中存在的难题,从三流一致的判定方法、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的认定、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举证不足四个方面展开讨论。之后以“聚善堂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为例,从税企分歧的入手,结合法院的裁判文书,具体分析了该案件中如何证明虚开、证据是否充分合理、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以及税务机关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数额等问题,讨论了税务机关败诉的原因和处理不当之处,总结了该案例对税务实践的借鉴意义。最后,本文以由大到小、事前事中事后的顺序,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完善法律文件、改进认定与处罚标准、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与合规性这四个角度为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提出建议。
王冰瑶[6](2019)在《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降低内部运营成本的空间已经逐渐被压缩,管理层开始将目光投放到企业外部成本上来。税收成本又恰恰是影响企业成本高低、资金流量甚至企业利润的一项重要外部成本。由此,部分企业逐步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管理层渴望借助纳税筹划实现“晚纳税、少纳税、合理避税”的节税目标。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以C食品公司为研究案例,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使用数理模型和各类图文表格,研究C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全文归纳为六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绪论,针对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方法做出客观描述;第二板块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为后文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第三板块针对C食品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现状进行客观的介绍,指出公司当前纳税筹划所面临的问题;第四板块是本文的关键,主要以纳税筹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出发点,规划出纳税筹划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找出为了达到目标所能采用的一系列纳税筹划方法;第五部分阐述了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注意事项与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为结论。
黄兴涛[7](2019)在《A集团公司重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A集团公司为了做大做强,也为了摆脱整体亏损的不利局面,进行了包括分公司转为子公司、债务重组、出售债权和股权、企业并购等多个重组业务。企业重组业务涉及面广,流程复杂、涉税问题较多,一旦处置不好,就可能会产生高额的税费,甚至会导致企业重组失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首先,本文对A集团公司在重组中的纳税筹划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分析的方法,对纳税筹划管理的组织机构、纳税筹划意识、税收管理风险意识、纳税筹划专业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包括建立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加强全体员工的纳税筹划意识、加强纳税筹划的风险意识、利用各种途径提升纳税筹划专业能力等。其次,本文对A集团公司在重组业务中负担较重的税款问题进行研究,对其各类重组业务提出了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根据具体业务,综合考虑交易性质、企业盈亏情况,灵活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例如,对分公司转为子公司的业务采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规定,确认资产处置所得;对债务重组业务,则由母公司出面购买银行的债权,代替子公司直接与银行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对出售债权和股权的业务,改出售为划转给盈利的子公司,然后由其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处理;对于企业合并业务,由亏损企业吸收合并盈利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以及企业重组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节约税款的支出。最后,本文在探讨企业重组中如何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风险管理,规避高额税负的同时,也希望能以此为契机,丰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应用问题研究。
刘亚丽[8](2019)在《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宗教是有关人类心灵和精神的“圣事”,但宗教组织却存在于“世俗”之中。宗教组织兼具实践宗教信仰的宗教性以及为自身存续发展的经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世俗中的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凸显出(自/被)商业化倾向,致使宗教组织的“圣事”和“俗事”交织,混为一体,既伤及教旨又令宗教不堪。2018年我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增加了针对宗教组织及其教职人员的税收制度,以及税务部门对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实施税收管理的条款,然而,在我国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涉税的法律、法理及规则设定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乃至科研成果,尚属珍稀物种之际,这些原则性税收管理制度的颁布似有挂一漏万,不及就里之嫌。有鉴于此,宗教组织及教职人员的涉税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特殊性、正当性及现实可行性等殊值系列探究,这也符合中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问题及税收规制。行文通过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的对比展开,得出目前我国宗教组织并不缺少世俗经济甚或商业活动的参与,但我国较为缺乏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的具体税收规范。宗教组织虽以实践宗教信仰为其基本功能,但基于其存续和发展的内在所需,以及信众和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宗教组织与经济具有自洽性。当宗教组织的经济及经济行为缺乏自律与他律表现为不自洽时,必然影响其创设和教义的本旨,同时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经济秩序,因此,通过具体的税收法律制度对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具有现实必要性。第二章,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目前我国通过《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诸多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初步形成了较为原则性的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但依然存在:宗教组织作为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不清;对其经营行为的行政管理规范替代了应税规范;宗教组织的应税界定标准不准确;对其进行的税收监管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规范严重滞后于宗教组织财富观念的转变;滞后于宗教组织自营利性和被营利性趋势增强的经济现实;国家对宗教组织实行的自养政策,在现实中被异化、异用或他用,自养政策被放大为自养免税政策或宗教性免税政策;相关民事主体法律以及教职人员身份和收入的界定,缺乏相适应的配套规范。因此,我国宗教组织税收问题的法律规制具有现实迫切性。第三章,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在政教合一体制下,受宗教及宗教组织的历史地位、国民信仰和社会功能等因素制约,国家对宗教组织予以直接的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但这一不当的财税政策既影响了财税关系和政教关系,也影响了公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政教分离和间接的财税支助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和必然选择。与西方不同,我国古代历史上鲜有宗教支配政治或政教合一的现象,但也从不缺少国家政权与宗教或各宗教组织各样的经济和税收联系。国家因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需要,对宗教组织的财税政策极其不稳定,“不徭不役”和“亦徭亦役”政令反复交替,使得宗教组织繁盛兴衰交相更迭。在现代政教分离国家,除宗教组织的宗教性在处理政教关系时被审慎对待外,宗教组织因其非以营利性为目的,基本被纳入非营利组织进行规制。国家予以宗教组织的间接财政支持和连续稳定的税收规范,这既有利于宗教组织正常发展,也有利于国家和宗教组织间的政教关系。因此,构建和完善宗教组织的税收规范,是现代政教分离国家财税法治的必要内容。第四章,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宗教组织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宗教性,以及由宗教性而衍生出的非营利性和社会表达的公益慈善性。虽然宗教组织具有其特殊性,但对其征税或免税具有法律正当性。首先,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有遵照法律负担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即是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宗教组织是公民基于宗教信仰自由而组成的团体,属于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其拥有宗教自由的宪法基本权保障同时,当然也负有纳税的义务。其次,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表现,宗教组织拥有类国家主权的组织自治权,国家对宗教组织免税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障其独立性,但国家对宗教组织征税也并不意味着是对其自治权的干涉。在政教分离体制中,宗教组织的自治权处于国家主权之下,作为组织自治权的体现,宗教组织有从事世俗经济活动的权利,同时也应遵守世俗包括税法在内的经济规范要求。再次,宗教自由体现为内在精神信仰自由和从事合法宗教活动的自由,但此种自由并非绝对而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宗教组织负有依法的纳税义务并不因为其享有宗教自由而得以免除。即使在政教合一国家,宗教组织在获得免税或财政支持的同时,其自由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因为在国家合法行使征税权时,维护良好的税收制度在各种公共利益中处于优先顺位。最后,政教分离原则要求国家政权和宗教组织分离。要求国家不得对特定的宗教加以奖励或禁止,或对人民特定信仰给予优待或非难。但政教分离不是绝对的分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征税或是免税,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政府与宗教组织之间的联系。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是征税都不意味着必然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免税和征税的立法目的既非促进和倡导宗教,也非抑制和反对宗教。与宗教组织类似,诸如学校、图书馆、慈善基金会等,也通常被国家给予免税,因为它们一般被认为可以与社会和谐共处,并促进社会多样化的存在。综上,国家无论是对宗教组织免税或征税都具有合宪性或法理正当性。第五章,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宗教组织从事经济活动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共有现象。在宗教组织日趋商业化情形下,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改变了其税法上的待遇,变完全免税为有条件的免税,并加以公益慈善之社会责任,但具体做法又各不相同。美国《内地税法》规定了宗教组织获得免税的主体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身份限制和免税资格丧失的情形,对宗教组织商业活动设置了“非相关商业所得税”和“无关举债所得税”进行规范。同时规定了含申请资料、年度报告书、捐赠信息等内容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必要时的税收稽核制度。日本设置宗教法人认证制度以规定主体要件资格,而公益性的高低对宗教组织税赋多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日本《法人税法》规定宗教法人可以经营营利事业,可按低于普通法人的税率承担纳税义务。在宗教主管机关和宗教组织之间设置宗教法人审议会制度,作为解决两者之间的缓冲机关。同时对宗教法人规定了税收优惠及支出的限制,必要时的税务调查制度,甚至宗教法人营利事业有违法行为,可以对宗教法人实行强制解散。我国台湾地区对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进行了规定,在营利事业所得税、房屋税、地价税等十余个税种税目中详细规定了宗教组织相关税收内容。宗教组织的经济行为及收入是以信众随喜布施,还是订有一定的收费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入所得。对宗教组织设有严格的公益慈善要求,其60%的年度经费依法只能用于公益目的上,并对积极作为者进行奖励。综上,在宗教组织从事经济甚或商业活动不可避免并客观存在时,反思我国大陆具体问题,域外经验具有可借鉴性。第六章,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在中央提出要依法管理国家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号召下,应积极善用财税法律规制宗教组织经济行为,调节宗教组织相关经济关系。首先,在宗教组织纳税主体层面,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缺少法律分类的情况下,应将宗教组织细化出来,对其税收加以特别规定;明确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其次,在宗教组织应税范围层面,应重视宗教组织经济性的特征,改变禁止宗教组织过度商业化经营原则,允许其进行经济或商业活动,并运用税收法律规范,包括教职人员收入的规范;改变现有对宗教组织应税和免税以宗教性和经济性为主的多重区分标准,实行“经营征收与自养返还”相结合的标准调整。再次,在宗教组织公益慈善层面,应改变对宗教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消极定位,采用公益慈善主体的积极法律定位;在宗教组织普遍没有出具扣税资格的情况下,允许宗教组织对那些方向明确的捐赠出具扣税凭证;对宗教组织公益慈善行为实行税收激励或奖励机制。最后,在宗教组织税收监管层面,应转变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传统观念,在经济领域将之同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落实税务登记;对其不当和违法行为实行阶梯制的税收处罚措施;同时也应注重相关规范和配套措施的协调,如自养政策的规范化、宗教组织自身建设等。综上,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完善与构建具有可行性。
白妮[9](2018)在《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问题的研究》文中指出税收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企业更为甚之。纳税筹划是在遵守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公司的经营或者投资活动等进行调整或安排的一项较为综合的策划工作,它与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通过对企业的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降低各税种的缴纳额度或延迟税款的缴纳时间,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增强企业竞争力。近年来,在国内外环境影响下煤炭行业发展一直处于低谷状态,税制改革使企业税收负担越来越重,煤炭企业为了降低税负逐渐开始重视纳税筹划。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通过六个章节对YHP煤炭公司的纳税筹划问题进行研究。首先,通过对近三年来的财务及涉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可知,随着利润上升企业税负也在逐渐增加,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是主体税种,而且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并没有利用本可以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进行过专门的纳税筹划,所以纳税筹划的空间就相对比较大。同时,因缺乏纳税筹划经验而在工作开展时需要重视的问题也较多,不管是在筹划还是实施具体方案时都不能掉以轻心。然后,利用各项纳税筹划原则及方法如税收递延法、拆分技术法等,对几个主体税种进行具体的筹划方案设计,在筹划过程中对筹划前后纳税情况进行对比,可知筹划后节税效果明显,为企业直接减少了较多的税款。最后,为保证纳税筹划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就要多管齐下,从各方面各角色入手,为纳税筹划工作营造一个专业的、技术的、和谐的内外部环境。
张义军,董志学,郑志晗[10](2018)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行为特征识别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问题由来已久,对国家税收安全、经济秩序破坏严重。近年来发票虚开呈现团伙化、职业化、专业化趋势,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给发票虚开行为的事前识别与防范带来巨大挑战。文章根据历年查处的发票虚开案例,梳理归纳了主要虚开行为特征,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运用大数据建模与分析技术对纳税人标识相应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配套相应的防范措施。最后,从完善税制、健全机制、铲除虚开源头、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及加强趋势研判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以期根治发票虚开问题。
二、纳税人偷逃增值税的几种形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纳税人偷逃增值税的几种形式(论文提纲范文)
(2)“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研究支撑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增值税 |
2.1.2 增值税虚开 |
2.1.3 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 |
2.2 研究支撑理论 |
2.2.1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的表现 |
3.1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频发 |
3.1.1 虚假注册更简单 |
3.1.2 信息造假更容易 |
3.1.3 骗用发票更方便 |
3.1.4 出口骗税更频发 |
3.2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的新特征 |
3.2.1 由单一型向团伙化转变 |
3.2.2 由简易型向专业化转变 |
3.2.3 由传统型向信息化转变 |
第四章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事前风险控不严 |
4.1.2 事中风险管不住 |
4.1.3 事后风险查不了 |
4.2 问题成因分析 |
4.2.1 管理职责不清 |
4.2.2 人力资源不足 |
4.2.3 数据防险不够 |
4.2.4 执法手段不强 |
第五章 提升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成效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风险管理职责 |
5.1.1 明确办税服务厅管理职责 |
5.1.2 明确基层税务所管理职责 |
5.1.3 明确机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 |
5.2 强化风险链条管理 |
5.2.1 强化事前风险防控 |
5.2.2 强化事中实时监控 |
5.2.3 强化事后风险应对 |
5.3 加强人力资源保障 |
5.3.1 优化基层队伍 |
5.3.2 强化学习培训 |
5.3.3 完善激励机制 |
5.4 推行信息管税治税 |
5.4.1 推动风险防控信息化 |
5.4.2 推动风险识别信息化 |
5.4.3 推动风险应对信息化 |
5.5 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
5.5.1 推动多方综合治税 |
5.5.2 推进涉税信用建设 |
5.6 探索制度改革创新 |
5.6.1 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
5.6.2 升级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 |
5.6.3 出台增值税改革配套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案件侦查 ——以亳州市中药材市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概述 |
1.1 增值税概述 |
1.1.1 增值税的类型 |
1.1.2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 |
1.1.3 增值税普通发票 |
1.2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概念及认定 |
1.2.1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概念 |
1.2.2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认定 |
1.3 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现状 |
2 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手段 |
2.1 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 |
2.1.1 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 |
2.1.2 进行虚开 |
2.1.2.1 非法扩大中药材收购范围 |
2.1.2.2 非法扩大中药材收购数量 |
2.1.2.3 非法调高中药材收购单价 |
2.1.3 进行抵扣 |
2.2 虚开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税款 |
2.2.1 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 |
2.2.2 进行虚开 |
2.2.2.1 虚报中药材来源 |
2.2.2.2 虚开中药材范围、数量、单价 |
2.2.2.3 暴力虚开 |
2.2.3 进行抵扣 |
3 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原因 |
3.1 行政监管不足 |
3.1.1 市场监管不足 |
3.1.2 税务监管不足 |
3.1.2.1 纳税申报中的不足 |
3.1.2.2 税务稽查中的不足 |
3.1.2.3 缺乏日常监督 |
3.1.2.4 部门、人员利益 |
3.2 市场因素 |
3.2.1 存在大量违规中介公司 |
3.2.2 买票市场的大量需求 |
3.3 犯罪诱力大 |
3.3.1 犯罪实施成本低 |
3.3.2 犯罪获利丰厚 |
3.3.3 获罪风险小 |
3.3.4 下游犯罪的“需求” |
4 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的侦查对策 |
4.1 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 |
4.1.1 公安机关利用数据研判发现涉税线索 |
4.1.2 税务机关移交 |
4.1.3 知情人举报 |
4.2 及时开展案件初查 |
4.2.1 通过税务信息开展案件初查 |
4.2.2 通过“二调三查”开展案件初查 |
4.2.2.1 基本情况查验 |
4.2.2.2 人员信息查验 |
4.2.2.3 实际生产能力查验 |
4.3 以“四流”为主线,查清犯罪事实 |
4.3.1 通过发票流进行调查 |
4.3.2 通过资金流进行调查 |
4.3.2.1 对虚假现金收付进行调查 |
4.3.2.2 对利用银行账户回流资金进行调查 |
4.3.3 通过货物流进行调查 |
4.3.4 沿着信息流进行调查 |
4.4 适时出击,缉捕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款物 |
4.4.1 缉捕犯罪嫌疑人 |
4.4.2 追缴涉案款物 |
4.5 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 |
4.5.1 税务机关移送证据材料 |
4.5.2 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材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二、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A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局限性 |
一 研究创新性 |
二 研究局限性 |
第二章 A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及纳税现状 |
第一节 A房地产公司的概况 |
一 A房地产公司简介 |
二 A房地产公司组织架构 |
三 A房地产公司经营特点 |
第二节 A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现状 |
一 A房地产公司财务核算特点 |
二 A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三 A房地产公司经营成果情况 |
第三节 A房地产公司的纳税现状 |
一 各环节涉及税种的计税依据 |
二 近3年各税种税款缴纳情况 |
第三章 A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土地获取环节风险 |
一 土地交易与成本扣除主体不一致 |
二 土地交易凭证不合规无法扣除 |
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漏报契税 |
第二节 开发建设环节风险 |
一 支付境外服务费未及时代扣代缴税费 |
二 转售给施工方的水电费未计提销项税 |
三 样板间等装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
第三节 销售(预售)环节风险 |
一 应收未收购房款未及时计入收入 |
二 定金等预收款项未及时预缴税款 |
三 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不当 |
四 未及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清算环节风险 |
一 纳税义务发生但未申报纳税 |
二 一 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进项未合理划分 |
三 成本核算不实造成少缴税款 |
四 未按规定清算土地增值税 |
第四章 A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
第一节 土地获取环节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
一 做好土地交易主体规划 |
二 明确土地票据扣除要求 |
三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 |
第二节 开发建设环节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
一 谨慎选择上游供应商 |
二 合理规划水电结算方式 |
三 区分样板间、售楼部开发模式 |
第三节 销售(预售)环节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
一 科学管控购房合同条款约定 |
二 建立收款及预缴税款台账 |
三 关注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业务 |
四 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清算环节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
一 准确把握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
二 严格划分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
三 规范成本核算,严把发票入账关 |
四 把握土地增值税清算关键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5)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概念界定 |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 |
二、“虚开”的界定 |
第二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理论分析 |
一、虚开的常见手段分析 |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因分析 |
第二章 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管控分析 |
一、实名制办税 |
二、金税三期工程 |
三、税务专项稽查 |
第二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行政与司法法规 |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行政法规梳理 |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司法法规梳理 |
第三节 虚开的行政与司法认定的衔接性分析 |
一、实体衔接分析 |
二、程序衔接分析 |
第三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认定争议分析 |
第一节 “三流一致”的判定方法存在瑕疵 |
一、“三流一致”的内涵 |
二、“三流”不一致的情形 |
三、“三流一致”的局限性 |
第二节 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虚开的认定存在争议 |
一、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情形 |
二、虚开造成的不同结果分析 |
三、行为犯与结果犯的争议分析 |
第三节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及处理存在争议 |
一、受票方的行为如何认定 |
二、受票方的成本列支问题 |
第四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举证不足 |
一、证据链完整性不足 |
二、证明材料不合理的情形 |
第四章 聚善堂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件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件争议焦点 |
一、能否依据资金回流证明虚假交易的问题 |
二、《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能否证明虚假交易的问题 |
三、税务局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
第三节 案件问题分析 |
一、资金回流能否认定企业虚开的问题 |
二、税务局证据是否达到标准的问题 |
三、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如何认定的问题 |
四、税务机关程序违法的问题 |
五、税务机关罚款数额的问题 |
第五章 完善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认定机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
一、源头上压缩虚开空间 |
二、打通信息壁垒 |
第二节 完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行政文件 |
一、注重相关行政法规文件的协调性 |
二、加强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的衔接 |
第三节 改进虚开的认定与处理标准 |
一、注重交易实质而非形式 |
二、行政处罚遵循税收法定原则 |
第四节 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与合规性 |
一、规范证据认定的规则 |
二、注重程序的合法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企业纳税筹划涵义 |
二、企业纳税筹划与相关概念辨析 |
第二节 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
一、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 |
二、有效纳税筹划理论 |
第三节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
一、利用税收优惠的方法 |
二、利用扣除及抵免的方法 |
三、利用延期纳税的方法 |
四、利用会计政策的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C食品公司概况及纳税筹划现状分析 |
第一节 C食品公司基本情况 |
一、C食品公司概况 |
二、C食品公司生产情况 |
三、C食品公司销售情况 |
第二节 C食品公司纳税现状 |
一、C食品公司纳税结构 |
二、C食品公司税负水平 |
第三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现状及问题 |
一、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现状 |
二、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面临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 |
第一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原则及指导思想 |
一、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原则 |
二、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 |
第二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目标 |
一、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长期目标 |
二、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短期目标 |
第三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程序 |
一、C食品公司纳税计划的制定程序 |
二、针对公司纳税计划进行的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程序 |
第四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的具体内容 |
一、原材料及物资采购业务的纳税筹划方案 |
二、存货管理的纳税筹划方案 |
三、产品销售过程的纳税筹划方案 |
四、固定资产管理的纳税筹划方案 |
五、所得税调整项目的纳税筹划方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注意事项与保障措施 |
第一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注意事项 |
一、组织方式上的注意事项 |
二、监督检查上的注意事项 |
三、部门协作上的注意事项 |
四、相关责任上的注意事项 |
第二节 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一、培养科学纳税筹划意识 |
二、注重纳税筹划人才培养 |
三、精准把握最新税收政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A集团公司重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1.1 重组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捷径 |
1.1.2 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重组步伐正在加快 |
1.1.3 中央企业专业化重组提速 |
1.1.4 专业化整合渐成企业重组主流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减轻税收负担 |
1.2.2 规避税收风险 |
1.2.3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选题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目标 |
1.4.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 |
1.5.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2 拟采用方法 |
1.5.3 可行性分析 |
第2章 企业重组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 |
2.1 企业重组中的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企业重组的定义 |
2.1.2 税法关于企业重组的定义 |
2.1.3 本文对企业重组的定义 |
2.2 纳税筹划的界定 |
2.2.1 非法的避税手段 |
2.2.2 纳税筹划 |
2.3 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 |
2.3.1 税收调控理论 |
2.3.2 税收价格理论 |
2.3.3 组织行为学理论 |
2.3.4 企业契约理论 |
2.4 纳税筹划的原则 |
2.4.1 合法性原则 |
2.4.2 事先筹划原则 |
2.4.3 整体性原则 |
2.4.4 时效性原则 |
2.4.5 效益性原则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A集团公司重组中纳税筹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A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 |
3.1.1 A集团公司的总体情况 |
3.1.2 A集团公司重组的目的 |
3.1.3 A集团公司的重组业务简介 |
3.2 A集团公司企业重组过程中的纳税情况 |
3.2.1 分公司转为子公司 |
3.2.2 债务重组业务 |
3.2.3 出售债权和股权 |
3.2.4 企业合并 |
3.3 纳税筹划内部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
3.3.1 调查方式 |
3.3.2 税收管理的组织机构 |
3.3.3 纳税筹划意识 |
3.3.4 税收风险管理意识 |
3.3.5 纳税筹划专业能力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A集团公司重组中纳税筹划管理改进方案 |
4.1 基本思路 |
4.2 建立集团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 |
4.2.1 建立集团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
4.2.2 建立集团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应考虑的因素 |
4.2.3 建立税务管理体系的基本过程 |
4.2.4 建立税务管理的组织架构 |
4.2.5 建立税务管理流程和制度 |
4.2.6 明确各岗位职责 |
4.3 加强全体员工的纳税筹划意识 |
4.3.1 实施纳税筹划的绩效考核 |
4.3.2 实施纳税筹划的对标管理 |
4.3.3 实施纳税筹划的流程管理 |
4.4 加强纳税筹划的风险意识 |
4.4.1 风险的本质 |
4.4.2 对待风险的态度 |
4.4.3 进行企业文化建设 |
4.5 通过各种途径提升纳税筹划的专业能力 |
4.5.1 培养爱学习的企业文化 |
4.5.2 充分利用专家的技术力量 |
4.5.3 引进行业内的优秀人才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A集团公司重组的纳税筹划方案 |
5.1 基本思路 |
5.2 A集团公司重组纳税筹划成败的影响因素 |
5.2.1 可能会导致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分析 |
5.2.2 纳税筹划失败风险的评估 |
5.2.3 纳税筹划失败风险的控制 |
5.3 A集团公司重组业务的纳税筹划方案 |
5.3.1 分公司转为子公司 |
5.3.2 债务重组业务 |
5.3.3 出售债权和股权 |
5.4 企业合并业务可供选择的重组方案 |
5.4.1 方案一原企业清算并成立新企业 |
5.4.2 方案二将原企业资产划转给新企业 |
5.4.3 方案三C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 |
5.4.4 方案四B公司吸收合并C公司 |
5.5 企业合并业务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5.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5.2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5.3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5.4 契税的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5.5 印花税的纳税筹划实施效果比较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A集团公司重组完成后的纳税筹划后续管理 |
6.1 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一般管理规定 |
6.2 情况变化后的再筹划 |
6.2.1 享受原筹划方案的税收优惠政策 |
6.2.2 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集团公司税收管理问题调查问卷 |
致谢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及税收规制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以我国和域外两组案例为展开 |
二、对两组案例的比较分析及反思 |
第二节 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之必然 |
一、宗教组织的需要 |
二、社会信众的需要 |
三、外部环境的影响 |
第三节 经济不自洽税收规制之必要 |
一、宗教组织经济自洽性的意义 |
二、宗教组织经济不自洽的影响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现行税收规范 |
二、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的现行税收规范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现行税收规范 |
四、宗教组织税收相关信息公开的规范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宗教组织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一、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二、宗教组织应税界定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三、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税收规范存在的问题 |
四、对宗教组织的税收监管规范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
一、宗教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滞后 |
二、受宗教自养免税政策的影响 |
三、相关的配套法律规定不协调 |
第三章 宗教组织涉税法制理论梳理及评析 |
第一节 政教合一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财税支持的基础及表现 |
二、宗教组织涉税法制评析 |
第二节 政教主从下宗教组织涉税法制及评析 |
一、政教主从下的宗教经济 |
二、宗教组织“不徭不役” |
三、宗教组织“亦徭亦役” |
第三节 政教分离下宗教组织涉税理论及评析 |
一、社会型理论依据及分析 |
二、经济型理论依据及评析 |
三、宗教组织涉税之本文观点 |
第四章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及征免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宗教组织的特殊性 |
一、内在特殊宗教性 |
二、外在特殊法原则 |
第二节 对宗教组织征税的正当性分析 |
一、对宗教组织征税与主权概念不冲突 |
二、对宗教组织征税不违反宗教自由原则 |
三、对宗教组织征税应有所限制 |
第三节 对宗教组织税收减免的正当性分析 |
一、政教分离原则实质上是适当的分离 |
二、宗教组织税收减免不违反政教分离 |
第四节 国家税收与宗教组织的互惠作用 |
一、国家税收对宗教组织的支持作用 |
二、宗教组织教义对国家税收的遵从 |
第五章 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域外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规范 |
二、宗教组织的应税规范 |
三、宗教组织的信息公开 |
四、宗教组织的税务稽核 |
第二节 日本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法人纳税主体规范 |
二、宗教法人的减免税优惠 |
三、宗教法人有特色的制度 |
四、对宗教法人的税务调查 |
第三节 台湾地区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 |
一、宗教组织的主体分类 |
二、宗教组织的税收优惠 |
三、宗教组织的监管制度 |
第四节 域外宗教组织税收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 |
一、注重对宗教组织免税资质的审查规范 |
二、注重对宗教组织经济活动的应税规范 |
三、注重对宗教组织捐赠抵扣的税收规范 |
四、注重对宗教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规范 |
第六章 我国宗教组织税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一节 规范宗教组织纳税主体的法律规定 |
一、宗教组织应予以特别的税收规范 |
二、民间宗教组织纳入应税主体范围 |
三、完善宗教组织的纳税主体要件 |
第二节 明确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一、宗教组织纳税范围界定的前提 |
二、宗教组织应税范围的界定标准 |
三、宗教教职人员收入的应税规范 |
第三节 改进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税收机制 |
一、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积极法律定位 |
二、宗教组织公益慈善的具体税收措施 |
第四节 加强对宗教组织税收监管的法律规定 |
一、转变宗教组织税收监管观念 |
二、增加宗教组织信息公开内容 |
三、切行宗教组织税收监管措施 |
四、完善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纳税筹划的概念 |
2.2 纳税筹划相关概念辨析 |
2.2.1 纳税筹划与偷、逃、骗、抗、欠税区别 |
2.2.2 纳税筹划相关概念 |
2.3 纳税筹划的特征 |
2.4 纳税筹划的目标 |
2.5 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
2.5.1 进行纳税筹划的切入点 |
2.5.2 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
第3章 YHP煤炭公司纳税现状及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
3.1 YHP煤炭公司概况 |
3.1.1 YHP煤炭公司简介 |
3.1.2 YHP煤炭公司的组织架构 |
3.2 YHP煤炭公司财务状况 |
3.3 YHP煤炭公司纳税情况 |
3.3.1 涉税种类 |
3.3.2 纳税情况 |
3.4 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
3.4.1 可行性评价 |
3.4.2 筹划方案设计 |
3.4.3 筹划方案调整 |
3.4.4 涉税纠纷处理 |
第4章 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方案 |
4.1 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的整体思路 |
4.2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
4.2.1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
4.2.2 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
4.2.3 进项税额的充分抵扣 |
4.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
4.3.1 研发费用的合理摊销 |
4.3.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
4.3.3 节能节水设备享受减免税政策 |
4.3.4 直接捐赠改为公益性捐赠 |
4.3.5 安置残疾人员 |
4.4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
4.4.1 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理分配 |
4.4.2 将工资转化为职工福利 |
4.5 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
4.6 纳税筹划的整体效果 |
4.7 纳税筹划方案调整 |
第5章 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的保障措施 |
5.1 完善管理制度,成立纳税筹划部门 |
5.2 注重专业人才引进与培训 |
5.3 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 |
5.4 筹划要立足企业实际 |
5.5 及时化解税收筹划风险 |
5.6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行为特征识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序言 |
二、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特征模型 |
(一) 行为事件特征模型构建 |
(二) 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事件特征研究 |
(三) 基于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的特征指标体系 |
三、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识别实证研究 |
(一) 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动机与能力指标问卷研究 |
1. 问卷对象选取与基本分析 |
2. 基于灰色关联法的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研究 |
第一步, 确定分析数列 |
第二步, 变量的无量纲化处理 |
第三步, 求差异信息 |
第四步, 计算关联系数 |
第五步, 计算关联度 (贡献值) |
(二) 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智能识别体系的构建 |
1. 识别增值税发票虚开技术模型的构建 |
2. 增值税发票虚开识别模型的构建 |
第一, 增值税发票虚开可疑性方程 |
(1) 是非型指标综合得分 |
(2) 枚举型指标综合得分 |
(3) 阈值型指标综合得分 |
④混合型指标综合得分 |
第二, 基于增值税发票虚开行为智能识别防范措施 |
四、关于加强发票虚开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
五、结语与展望 |
四、纳税人偷逃增值税的几种形式(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医药行业税收遵从研究[D]. 王重玉.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
- [2]“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D]. 庄哲杭.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3]中药材销售中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案件侦查 ——以亳州市中药材市场为例[D]. 毛智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1)
- [4]A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D]. 王天娇. 郑州大学, 2020(02)
- [5]我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政认定问题研究[D]. 闵涵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C食品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研究[D]. 王冰瑶. 黑龙江大学, 2019(05)
- [7]A集团公司重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D]. 黄兴涛. 北京工业大学, 2019(04)
- [8]宗教组织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刘亚丽.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YHP煤炭公司纳税筹划问题的研究[D]. 白妮. 西北大学, 2018(02)
- [10]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行为特征识别研究[J]. 张义军,董志学,郑志晗. 税收经济研究,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