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食品畅通美国(论文文献综述)
金瑞卿[1](2021)在《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必须引起政府规制部门的高度重视。包头市近年来通过开展机构改革、完善政府规制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优化规制手段、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智慧化智能化电子化创新监管模式等方式,进一步统一了食品流通规制职能的行使,明确部门间、科室间事权,优化了队伍结构、降低了食品流通环节风险隐患发生、提升了包头市食品流通营商环境,为包头市食品流通政府规制体制机制现代化建设和效能提升奠定了基础。但以包头市当前食品流通政府规制政策导向、规制组织建设情况、规范市场秩序情况、案件办理情况、规制智慧化能力水平、引导社会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来看,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规制中仍存在监管体制弊端、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规制物质保障较为滞后、社会协同共治氛围尚未形成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包头市食品流通规制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先进城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的优秀经验,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流通规制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食品流通监管力量支持力度、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监管、营造社会共治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氛围五个方面提出提高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策略。
李泽明[2](2021)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保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平稳运行。时至今日,保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与其它可控性疾病不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得到有效的控制。恰恰相反,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机械生产的集约化,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在近几年不断涌现。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应该全面考量保健食品监管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任何环节都能直接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内部举报人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是建立现代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中之重。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强调理论基础、应该重视理论建设。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基石,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要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涵盖多个学科的重大课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应该深入探索相应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法律价值理论。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构还应该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总结出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对国内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践的考察,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坚持法治原则、效率原则和信息化原则,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主体建设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在确立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路径选择。除此以外,还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风险评估制度。监管主体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重视监管主体监管能力的提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应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企业以及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也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提高企业自我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董竞荃[3](2021)在《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得到一定满足的同时,食品种类也不断丰富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学校作为培养未来国家栋梁的公共场所,不仅担负着培养学生成才的使命,也肩负着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的期许。中小学学生还处在发育阶段,具有社会和生理的脆弱性,因此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更应该得到高度关注。当前,国内学者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针对中小学群体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分类分析,能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各主体的行为提供扎实的理论解释,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说服力。因此,为了深入研究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本文切入了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借助该理论中米切尔评分法对利益相关者权力性、合法性、紧迫性的属性定义,先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分析,得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确定型、期望型、潜在型利益相关者的三维分类结果后,分析不同类型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担当。同时以“成都七中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为例,先基于案例本身对事情的经过进行简单介绍,再透过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视角深入剖析该事件折射出的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由浅入深地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针对治理过程中不同类型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提出优化建议,搭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多中心治理模式,从而为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提供一套系统化的治理方案。
朱欢[4](2020)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事件的屡屡爆发迫使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保障国民安全健康。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事件依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在此背景下,如何找到一条能够扭转食品安全局势的路径,成为当前学术界必须思考的紧迫问题。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平衡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对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界定,分别是政府相关部门、食品企业、消费者与社会组织,并在理论上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诉求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相关者之间既存在利益冲突又存在利益一致的一面,因此利益相关者应通过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食品安全,即政府发挥“主导者”作用,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消费者发挥参与的主动性,社会组织发挥服务与沟通作用,从而达到利益平衡的状态。本文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为例,通过对餐饮企业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对餐饮企业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得到300份调查问卷与部分访谈内容作为本文的研究素材。通过梳理调研内容,了解利益相关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现状,并对利益相关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对策,促使利益相关方能够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康俊莲[5](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于冬菊[6](2020)在《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优惠政策的扶持、科技的进步以及市场的蓬勃发展为蔬菜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发展环境不断向好。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蔬菜产业,不仅符合国家“区域化布局、规模化推进、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倡导,并且能够使蔬菜产业的发展势头保持良好稳定的状态。2019年2月5日起施行、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涵盖了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政府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长效机制,对食品安全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社会背景下,在当前资源与环境的冲突和矛盾愈发明显的现实条件下,如何实现蔬菜产业逐渐由“大”变“强”,并进一步由“强”变为“更强”的目标,成为当前蔬菜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供应链的相关研究聚焦工业和制造业领域,以生产、加工、运输等系列环节为主的蔬菜产品供应链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地区不仅存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障的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蔬菜产品供应链效率低下造成的压力,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蔬菜产业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蔬菜质量安全和供应链管理受到学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随着质量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深入研究,将供应链和质量管理相结合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发展前景良好。目前虽有相关探讨,但大多集中于蔬菜产品国际竞争力、出口能力以及蔬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对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研究甚少,如何保障我国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一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且目前业缺乏系统分析方法和理论体系和完整的蔬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因此,本文以寿光市蔬菜产业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层次分析法、博弈论分析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融合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质量生态理论、供应链管理理论、博弈论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理论的基础上,从供应链角度出发,建设“自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健全、管理科学、风险可控、共赢共享、群众满意”的蔬菜产品质量,同时提高蔬菜产品供应链管理效率。依据本研究的理论框架,建设“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溯,全面合作”的整体管理体系,并针对四个系统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操作性阐述。即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预警系统、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系统、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追溯系统和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合作系统。本文主要工作如下:(1)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理论、质量生态理论、供应链理论、质量安全可追溯理论和博弈理论构建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的整体框架,并深刻剖析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以寿光市为例,通过对寿光市蔬菜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实地调研,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获得反映寿光市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情况的指标体系。(2)深入研究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首先,明确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指标系统的重要性及其基本组成、结构及工作流程。其次,确定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并设计出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再次,确定各风险预警指标的赋值方法,并结合预警模型计算总风险值。最后建立了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体系。(3)深入研究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过程。对蔬菜供应链全过程各环节进行分析,围绕蔬菜的生产、运输、销售三个环节设计三类调查问卷,并分别针对蔬菜生产商、蔬菜运输商、蔬菜销售商及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构建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将蔬菜供应链中所有上下游经营者的诚信状况公开共享,消除蔬菜供应链各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4)根据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不足和需求,设计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构建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完整的蔬菜供应链闭环,达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全面质量管理,责任明确,有效保证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5)运用博弈分析法探究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合作,了解蔬菜供应链的现状,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从质量博弈的角度对蔬菜质量安全进行分析。在明确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合作主体基础上,构建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合作中的信号博弈模型,根据博弈模型得出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设计了“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综合模型,丰富了供应链、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领域的研究。目前关于蔬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蔬菜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出口能力以及蔬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对蔬菜产品供应链结构和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研究还存在较大探索空间。我国蔬菜产品供应链结构需要优化,然而针对该方面的研究较为零散,不系统不深入,缺少“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跨界融合。因此,本研究系统全面地探索了以寿光市为代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深层次关键原因及影响机理,以蔬菜供应链为主体,进行了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针对目前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性探索和优化,设计出“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综合模型,弥补了蔬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方面的研究不足。(2)以往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研究聚焦于单个企业如何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以提供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本研究拓展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研究范围并且引入了质量生态的视角。在供应链视角下,全面质量管理不再局限在一个企业中,而是贯穿蔬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本研究将PDCA循环的思想在供应链情境下发展为“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溯、全面合作”的体系框架。(3)信号博弈模型和产品可追溯都强调信息的透明共享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即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但少有研究将博弈论中的信号博弈模型和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整合研究。本研究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将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信号博弈模型指导下的合作联盟打通。(4)从实用性角度出发,丰富了多部门集成的供应链管理研究。以往供应链管理的研究多从供应链协调契约、信息不对称下的供应链管理、闭环供应链管理、供应链中决策行为研究等角度进行研究,虽然开始关注多部门集成的供应链管理研究,但集成程度不够,本研究立足蔬菜行业,在更大的范围内研究供应链管理中运作管理、安全效率、合作等领域的集成优化问题并提出了系统整合的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预警系统、过程系统、追溯系统和合作博弈四个部分,对应的研究结论如下。(1)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预警系统是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构建了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首先,对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的重要性进行阐释,指出风险预警系统的基本结构和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的工作流程。其次,明确如何设计蔬菜产品供应链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原则并且进行设计。再次,对蔬菜供应链进行风险评估,对蔬菜供应链的风险预警指标进行赋值,结合本研究的模型进行计算,得出蔬菜产品供应链的总风险值。最后,使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管理得以形成,该体系将包括三种模式,即日常监测、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从而达到对蔬菜产品供应链的预警管理;(2)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过程应着眼于蔬菜的生产、运输、加工和销售各个环节,立足于供应链条中每一个环节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从而确保消费者所购买到的蔬菜是安全可靠的;(3)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合作涉及不同的参与主体,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了生产者、政府、第三方物流和终端市场等,供应链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蔬菜质量安全的监管失灵。政府和市场都应该有所作为,如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提供蔬菜质量安全虚假信息的个人和企业,加强对蔬菜种植企业的引导和规范,从而提升蔬菜产品市场的信息透明度,进而为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政策保障;(4)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需要优化蔬菜供应链追溯流程,建立以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的追溯系统,实时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方面的协同,实现传统蔬菜供应链向有机低碳的新型蔬菜供应链模式转变。本研究立足于目前现实问题,将提高蔬菜产业发展的效率和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统筹纳入考虑之中,研究蔬菜产品供应链结构的优化和整合。这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提升蔬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为我国政府农业部门等相关决策机构提供可供参考的数据支持,以便其进行蔬菜产品政策的制定,并最终为蔬菜产业供应链管理在部分地区的引入提供实证支持。
曹凤婷[7](2020)在《地方政府治理视域下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以楚雄永仁县为例》文中提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方面牵动着食品企业,另一方面与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食品安全已成为重大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经济问题、重大政治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解决温饱问题的追求逐渐上升到了吃得好的需求。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结束了九龙治水的分段管理阶段,形成了市场监管局为主,其他有关部门为辅的监管局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随着对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进社会共治,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本文基于地方政府治理的视角,运用治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以及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主要研究方法,以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社会组织四个维度为切入点,以永仁县为研究样本对其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指出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生产者缺乏诚信经营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守住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细化和延伸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研究,提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监督网络,实现社会共治等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才能为群众提供“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方位食品安全环境。
洪雅真[8](2020)在《广州市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在食品安全风险激增的背景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传统食品安全治理提出了新的需求。治理主体之间的联系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初具雏形,共同的利益诉求和主体权力意识使得协同治理具有了实现的可能性,而协同治理在治理观念、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上所体现的优越性也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可以说,协同治理是实现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的内在需求、实现餐饮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首先对协同学、治理理论以及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紧接着通过梳理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并结合国外治理经验和协同治理理论提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完善和解决措施。论文共分为6部分,第一章是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内容,介绍国内外研究学者对在协同治理理论以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理论的研究成果。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和支撑理论,包括概念内涵、参与主体等方面的研究现状,并对协同治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第三章对L区食品安全治理的历史变迁、餐饮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以及各主体参与现状进行阐述;第四章对主要从公共部门、餐饮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媒体等几个方面对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的存在原因进行分析。第五章主要介绍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欧盟等)餐饮食品安全合作治理的先进经验。第六章提出完善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最后做出结论,对全文进行回顾和汇总。
彭娅兰[9](2020)在《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食品的安全和人民的日常健康密不可分,食品安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振兴和中国的长久稳定。当今的社会网络发达,信息传播迅速,普通老百姓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制造者,食品的安全问题又是人们最敏感的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负面信息将迅速传播,使得政府公信力明显下降。所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对保障人民身体安全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国家通过几轮机构改革,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加大了对食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严格执法打击日益猖獗的造假分子不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2019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条例相继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规范和强化,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是顺应党和国家工作方针,践行群众路线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食品安全监管重心难点在基层,监管政策的落实也着重在基层,研究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能够更直观、真实的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针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本文的研究主要是探讨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食品监管经验,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问卷调查访谈研究法,以市场失灵理论、政府管制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研究基础,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历史发展和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结合问卷调查访谈研究得出自贡市Z区主要存在生产者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认为自贡市Z区监管所面临的问题根源是因为企业信用监管缺失、生产力水平落后制约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手段滞后、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经费投入不足、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相关法律、标准不健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等,需要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大力推进监管管理工作,同时完善现有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经营信用制度、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事故问责制度等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推进自贡市Z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食品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理论支撑,有利于创新新时代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本文拟通过对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提出解决类似问题的理论见解,进一步梳理符合自贡市Z区实际的监管措施,为自贡市Z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下一步政策和举措提供一定的借鉴,进一步指导和解决基层食品监管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其他同级地市区解决自身食品监管问题、难点时提供参考价值。
王筝[10](2020)在《“一带一路”下中国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一带一路"在沿线国家间的有序推进,中国食品贸易量在迅速扩大,而其中的食品贸易争端也随之逐渐凸显。由于中国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制机制建立时间较晚,食品安全标准不够统一且无法与国际标准接轨,中国食品贸易因此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此,应在进一步完善国内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基础上,调整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以回应国际要求,并从主导建立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统一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区域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以及落实法律机制的具体实施途径等维度,对中国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进行构建。
二、中国食品畅通美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食品畅通美国(论文提纲范文)
(1)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1.食品流通 |
2.食品安全 |
3.食品安全政府规制 |
(二)基本理论 |
1.信息不对称 |
2.契约失灵 |
3.政府规制 |
二、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现状分析 |
(一)建章立制增强规制政策导向 |
(二)优化机构加强规制组织建设 |
(三)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
(四)食品安全案件办理情况 |
(五)提升规制智慧化能力水平 |
(六)引导社会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 |
三、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 |
1.体制机制建设存在一定弊端 |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3.政府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
4.规制物质保障较为滞后 |
5.社会协同共治氛围尚未形成 |
(二)原因分析 |
1.规制工具和手段自有局限性 |
2.规制部门责任压实传导不足 |
3.监管力量受制于监管体制 |
4.规制部门忽视流通环节参与者对监管工作作用 |
5.市场自身缺陷 |
四、国内其他城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经验及启示 |
(一)国内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先进经验 |
1.市场准入机制建先进经验 |
2.体系机制建设先进经验 |
3.案件办理先进经验 |
(二)食品流通环节规制经验启示 |
1.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安全规制体系 |
2.充分发挥食品流通环节参与者监管作用 |
3.丰富现代化政府规制手段 |
五、提高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规制效能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体系 |
1.及时修正食品流通安全规制工具 |
2.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
3.加快监管工作机制建设 |
(二)强化食品流通规制主体责任落实 |
1.完善工作奖惩机制 |
2.强化规制主体责任落实培训 |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监管力量支持力度 |
1.扩充监管人员数量 |
2.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质 |
3.强化监管设备使用 |
(四)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政府规制 |
1.积极探索智慧化政府规制手段 |
2.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宣传 |
(五)营造社会共治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氛围 |
1.引导发挥消费者监管作用 |
2.引导发挥经营者监管作用 |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管作用 |
4.引导发挥社会组织监管作用 |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
(二)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 |
(三)有利于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 |
(二)保健食品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 |
(三)保健食品的特征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控制机制 |
一、保健食品风险控制的基础——保健食品的多元价值 |
(一)保健食品的文化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经济价值 |
(三)保健食品的社会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特殊风险 |
(一)一般食品的风险特性 |
(二)保健食品风险的特殊性及分类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概念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含义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内容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 |
(一)保障人体健康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
(二)构建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需要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法治化的需要 |
第二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相关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三)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
二、政府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手段相对不足 |
(二)多元监督机制尚未建立 |
三、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规范性 |
(二)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正当性 |
(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自律性 |
四、社会公众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立法 |
(二)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 |
(三)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过程 |
(四)企业缺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
第三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法律价值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秩序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效益价值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公平正义价值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政治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需要行政权力介入 |
(二)消费者权利需要行政权加以保障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
(二)保健食品的市场失灵理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路与原则 |
一、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借鉴 |
(一)美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二)欧盟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三)香港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四)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经验的借鉴价值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思路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路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思路 |
(三)加强企业自我监督 |
(四)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三、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
(一)安全性原则 |
(二)社会整体效率原则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第五章 完善政府主导下控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
一、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一)健全中国特色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点 |
二、保健食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一)强化保健食品的风险评估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机制的完善 |
(三)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三、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关措施 |
(一)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理念 |
(二)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 |
(三)建立约谈机制 |
(四)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 |
(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 |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辅助性措施 |
一、完善企业自我监督的相关措施 |
(一)提高企业在经营中的守法意识 |
(二)增强企业在经营中的社会责任 |
二、发挥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明确行业协会性质,保障行业协会的规范性 |
(二)理清行业协会关系,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当性 |
(三)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
三、发挥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立法的途径 |
(二)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的能力 |
(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的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二、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及类型分析 |
(一)利益相关者分类分析逻辑框架 |
(二)识别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
(三)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类 |
(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各类利益相关者责任分析 |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案例分析 |
(一)选取案例介绍 |
(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各类利益相关者行为存在的问题 |
(三)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各类利益相关者存在问题的原因 |
四、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对策 |
(一)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加强能力建设 |
(二)期望型利益相关者:规范行为方式 |
(三)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促进功效发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中利益相关者分类调查问卷 |
致谢 |
(4)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治理 |
三、食品安全治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运用 |
第三章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界定 |
一、政府相关部门 |
二、食品企业 |
三、消费者 |
四、社会组织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 |
一、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 |
二、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 |
三、消费者注重效用最大化 |
四、社会组织追求社会利益的优化 |
第三节 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主要利益关系分析 |
一、政府部门与食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二、政府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三、食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四、社会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第四节 食品安全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 |
第四章 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调研实施概况 |
一、调研对象的选取 |
二、调查问卷与访谈提纲设计 |
三、调研样本基本情况 |
第二节 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一、政府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二、企业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三、消费者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四、社会组织参与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第五章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主导者”角色仍有缺位 |
二、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仍未有效落实 |
三、消费者参与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滞后 |
四、社会组织的沟通服务功能仍未充分发挥 |
第二节 食品安全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层面原因 |
二、企业层面原因 |
三、消费者层面原因 |
四、社会组织层面原因 |
第六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优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应落实“主导者”责任 |
一、完善监管执法方式 |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三、健全资金扶持政策 |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
第二节 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 |
一、完善食品安全培训 |
二、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
第三节 消费者应积极维权 |
一、转变自身思想观念 |
二、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
第四节 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沟通服务作用 |
一、提升组织独立能力 |
二、完善组织规章制度 |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1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2.1.2 博弈理论 |
2.1.3 供应链管理理论 |
2.1.4 质量安全可追溯理论 |
2.1.5 质量生态理论 |
2.2 食品安全相关研究 |
2.2.1 食品安全的界定 |
2.2.2 食品安全与食品质量的关系 |
2.2.3 食品追溯系统 |
2.2.4 危害分析临界控制点(HACCP) |
2.3 关于供应链管理的研究 |
2.3.1 供应链界定、特征与管理研究 |
2.3.2 食品安全供应链的研究 |
2.4 关于蔬菜质量安全与管理的研究 |
2.4.1 关于蔬菜质量安全的研究 |
2.4.2 关于蔬菜供应链的研究 |
2.5 已有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构建 |
3.1 理论框架 |
3.2 构建目标 |
3.3 构建思路 |
3.4 构建框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影响因素 |
4.1 问卷调查研究设计 |
4.1.1 问卷设计方法 |
4.1.2 指标设计与开发 |
4.1.3 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
4.2 数据分析与讨论 |
4.2.1 数据分析方法 |
4.2.2 问卷信、效度检验 |
4.2.3 对比矩阵的构造和一致性检验 |
4.2.4 各因素层对目标层合成权重的计算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预警系统分析 |
5.1 预警系统的结构和工作流程 |
5.1.1 预警系统的基本结构 |
5.1.2 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工作流程 |
5.2 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
5.2.1 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
5.2.2 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设立 |
5.3 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评估 |
5.3.1 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指标的赋值 |
5.3.2 综合评估蔬菜产品供应链的风险 |
5.4 蔬菜产品供应链风险预警管理系统 |
5.4.1 日常监测系统 |
5.4.2 组织保障系统 |
5.4.3 制度保障系统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分析 |
6.1 问卷调查及结果分析 |
6.2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生产管理系统 |
6.2.1 农民专业合作社 |
6.2.2 投入品污染治理系统 |
6.2.3 技术研发与应用 |
6.2.4 产品认证与质量标准 |
6.3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流通管理系统 |
6.3.1 运输与存储系统 |
6.3.2 分级质量检测系统 |
6.4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消费保护系统 |
6.4.1 终端消费市场中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问题 |
6.4.2 消费者保护措施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追溯系统分析 |
7.1 追溯系统的结构 |
7.1.1 蔬菜供应链追溯系统参与主体 |
7.1.2 蔬菜供应链追溯流程 |
7.2 蔬菜供应链追溯系统功能设计 |
7.2.1 基于频射识别技术的信息采集 |
7.2.2 追溯链条信息处理结构 |
7.3 蔬菜供应链追溯系统的构建 |
7.3.1 蔬菜供应链追溯系统的总体框架 |
7.3.2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和建设 |
7.3.3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可行性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合作系统分析 |
8.1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合作主体 |
8.2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中合作各方的信息不对称 |
8.3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合作中的信号博弈模型 |
8.3.1 信号博弈模型描述 |
8.3.2 蔬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信号博弈的完美贝叶斯均衡 |
8.3.3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信号博弈分析结论 |
8.4 蔬菜供应链合作联盟构建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地方政府治理视域下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以楚雄永仁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三)实践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地方政府 |
二、食品安全 |
三、食品安全监管 |
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整体性治理理论 |
四、小结 |
第二章 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府 |
一、市场准入制度 |
二、市场退出制度 |
三、信息公开制度 |
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
五、食品安全委员会 |
第二节 生产者 |
一、企业社会责任 |
二、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
第三节 消费者 |
一、食品安全意识 |
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
第四节 社会组织 |
一、社会组织的职能 |
二、社会组织的优势 |
第三章 食品安全监管案例分析——以永仁县为例 |
第一节 永仁县的基本概况 |
第二节 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现状及成效 |
一、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行现状 |
二、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监管的调查问卷 |
一、基于消费者调查问卷的基本统计分析 |
二、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基本认知的分析 |
第二节 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监管能力不足 |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
四、生产者缺乏诚信经营意识 |
第三节 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缺失 |
二、政府监管力量单薄 |
三、缺乏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撑 |
第五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第二节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一、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二、宝鸡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第三节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二、加强风险评估制度规范管理 |
三、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四、完善食品企业信用机制 |
第六章 完善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对策与思路 |
第一节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
一、增强基层监管力量 |
二、提升各部门协作能力 |
三、提升信息处理能力 |
第二节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
一、完善食品追溯体系 |
二、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
三、完善食品企业的信用机制 |
第三节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 |
二、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政策 |
第四节 构建监管网络,实现社会共治 |
一、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
二、培育第三方监管力量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消费者的食品消费习惯及食品安全意识的调查问卷 |
附录 B:永仁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8)广州市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支撑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协同治理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餐饮服务 |
2.2 研究支撑理论 |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3 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主体必要性分析 |
2.3.1 政府 |
2.3.2 消费者 |
2.3.3 媒体 |
2.3.4 餐饮企业 |
2.3.5 社会组织 |
第三章 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现状及困境 |
3.1 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概况 |
3.1.1 L区餐饮业发展基本情况 |
3.1.2 L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历程及治理现状 |
3.1.3 社会组织参与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3.1.4 媒体参与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3.1.5 L区公众参与餐饮业食品安全治理现状 |
3.2 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 |
3.2.1 多元主体发展不平衡 |
3.2.2 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 |
3.2.3 缺乏共同的利益导向 |
第四章 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失灵原因探究 |
4.1 政府协同治理主体监管责任弱 |
4.1.1 政府多部门联动机制未理顺 |
4.1.2 餐饮业监管队伍专业度不够 |
4.1.3 协同治理监管效能差 |
4.2 非公共部门主体协同治理缺位 |
4.2.1 餐饮企业监管责任缺失 |
4.2.2 消费者主观意识偏差 |
4.2.3 媒体“博眼球”心态 |
4.2.4 行业协会组织结构松散 |
4.3 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体系不健全 |
4.3.1 餐饮业协同治理联动机制不健全 |
4.3.2 共享信息平台尚未建立 |
4.3.3 信息披露利益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国外食品安全合作治理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经验借鉴 |
5.1.1 美国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5.1.2 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全程监控 |
5.1.3 美国县(郡、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特征研究 |
5.2 日本经验借鉴 |
5.2.1 日本及都道府县食品安全监管特征研究 |
5.2.2 多主体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以FCP为例 |
5.2.3 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以日本生协为例 |
5.3 欧盟经验借鉴 |
5.3.1 以预防为主的统一协调监管 |
5.3.2 第三方参与的科学委员会 |
5.3.3 欧盟餐饮环节监管特征研究 |
5.4 国外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总结与启示 |
第六章 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完善路径 |
6.1 优化L区政府协同治理的主导作用 |
6.1.1 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 |
6.1.2 优化协同治理监管手段 |
6.1.3 强化餐饮监管队伍建设 |
6.2 培育非公共部门主体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理念 |
6.2.1 强化媒体社会责任,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
6.2.2 培育引领公共精神,民主决策逐步开放 |
6.2.3 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履行行业自律公约 |
6.3 构建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体系 |
6.3.1 细化职能分工,重塑协同治理体系 |
6.3.2 重新定位调整,完善信息披露利益机制 |
6.3.3 加入多元主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公众参与餐饮业食品安全治理问卷调查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重难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难点 |
1.3.3 创新之处 |
1.4 研究主要方法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食品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食品安全监管 |
2.1.4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 |
2.1.5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政府管制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现状 |
3.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历史发展 |
3.1.1 国家卫生部门为主监管食品卫生时期(1949年-2004年) |
3.1.2 多部门分段式监管食品安全时期(2004年-2013年) |
3.1.3 大部门全过程统一监管食品安全时期(2013年-至今) |
3.2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的现状 |
3.2.1 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历史发展 |
3.2.2 自贡市Z区监管机构设置现状 |
3.2.3 自贡市Z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
3.2.4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
3.2.5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情况 |
3.3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问题问卷调查 |
3.3.1 当前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调查 |
3.3.2 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根源调查 |
3.3.3 加强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最应加强的环节调查 |
3.3.4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最需要做的工作调查 |
3.3.5 目前需要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调查 |
第4章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4.1.2 监管能力不足 |
4.1.3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 |
4.1.4 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 |
4.2 影响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监管缺失 |
4.2.2 生产力水平落后制约监管能力的提升 |
4.2.3 监管手段滞后,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
4.2.4 一些消费者缺乏科学消费观念,安全消费意识不强 |
4.2.5 相关法律、标准不健全 |
第5章 自贡市Z区食品监管改进对策 |
5.1 培育壮大食品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
5.2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自律意识 |
5.2.1 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
5.2.2 加强培训教育力度 |
5.2.3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
5.3 强化食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
5.3.1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
5.3.2 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5.3.3 强化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社会共治 |
5.4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
5.4.1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
5.4.2 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一带一路”下中国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一带一路”背景下沿线国家与中国食品贸易的态势考察 |
1.1“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食品进出口的贸易状况 |
1.2食品贸易争端的趋势阐释 |
2“一带一路”背景下导致中国食品贸易争端产生的问题界分 |
2.1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
2.2沿线国家缺乏食品贸易相关的沟通机制或统一实体规范 |
2.3缺乏专门的跨境食品安全争端解决机制 |
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构建维度 |
3.1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
3.1.1确立国内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
3.1.2推进与国际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接轨 |
3.2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区域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
3.3“一带一路”区域内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构建 |
3.3.1推动专门“争端解决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设立 |
3.3.2加强推广仲裁、调解等ADR方式的应用 |
3.3.3发挥国际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效能 |
4结语 |
四、中国食品畅通美国(论文参考文献)
- [1]包头市食品流通安全政府规制问题研究[D]. 金瑞卿.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2]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3]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我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研究[D]. 董竞荃. 吉林大学, 2021(01)
- [4]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 ——以长沙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为例[D]. 朱欢.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蔬菜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D]. 于冬菊. 山东大学, 2020(09)
- [7]地方政府治理视域下县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研究 ——以楚雄永仁县为例[D]. 曹凤婷.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8]广州市L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究[D]. 洪雅真.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自贡市Z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彭娅兰. 西南大学, 2020(01)
- [10]“一带一路”下中国食品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机制[J]. 王筝. 食品与机械, 2020(03)
标签:食品安全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 食品安全标准论文;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